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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是香江大嫂[七零] 作者:雪中立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阿豪開來的是兩輛貨車。
藉口拉貨,掩人耳目。
「都是大先生安排的,一切關係都打點好了,走陸路回去。我們幾個打頭,你們兩個跟六小姐坐後麵那輛,上麵鋪了很厚的褥子,應該不會顛到六小姐的。」阿豪已經張羅好了。
苗正雄沒有意見。
他跟馬富龍一起,像是公主的兩個麵首,得到了超規格的待遇,一起上了貨車。
至於他媽媽,他不在乎。
要問為什麽,大概是因為怨恨和心寒吧。
生在那樣的家庭,他永遠不會原諒他的父母!
他們賣了他的哥哥,把他的姐姐妹妹拿去交換資源,尤其是小妹,被某個幫派老大折磨致死的時候,才十四歲。
他去收屍的時候,小妹的肚子鼓鼓的。
裏麵是她被淩辱被磋磨的罪證——一個八個月的小生命。
他就是在那一天,徹底成了行屍走肉。
沒辦法,他那時候也才十五歲,能做的有限。
消極抵抗是他唯一的途徑。
他就這麽渾渾噩噩的,在九龍城寨混日子,每天像個幽靈一樣。
直到他在碼頭上,看到了梁知韞。
一條大紅的連衣裙隨風飛揚,墨色長髮傾泄而下。
像是一條墨色的緞子,與那大紅的色彩一起,將他的心牢牢捆住。
他愛上了這個女人。
因為她是個活人。
不是所有會喘氣的都叫活人,起碼他就不是。
他愛她愛得輾轉反側,茶飯不思。
巨大的身份鴻溝,無法逾越的門楣差距,他隻能愛在心裏口難開。
隻能把她放在心尖上,日日念,夜夜想。
她在他心裏,才不是什麽六小姐,她是大小姐,唯一的,獨一無二的。
後來聽說她愛上了一個門當戶對的男人。
他的心碎了,酗酒發瘋,被人痛揍,丟了工作。
那天的雨很大,他站在碼頭,很想跳下去。
結果她來了。
她跟著她大哥,過來碼頭盤貨,快走的時候才下的雨。
她大哥想培養她,留她在身邊幫忙掌家。
那天的她,穿著一襲白色的真絲連衣裙,連海港的風都癡戀她的美,時不時撩起裙擺,迎風颯颯。
她撐著傘款款而來,見他獨自佇立碼頭,好奇喊了一聲:「喂,這麽大雨,快回家吧,不然你會發燒的。」
這句話救了他。
所以,他拿他的下半生來為她保駕護航,有什麽不可以
當然,他也沒吃虧,起碼他得到了她的人。
雖然十八年來,隻有不到一半的時間才能親近她。
可他到底是不虧。
他跟她原本是不該有交集的兩個人。
不過是因為她那歹毒的二哥,親手將這顆耀眼的明珠扼殺。
否則,他給她提鞋都不配。
而現在,她願意帶他回去。
給不了老公的身份沒關係,他在乎的從來不是這些虛名。
他小心地扶著她上車,又搭了把手,讓馬富龍也進來。
三個人,一輛車,阿豪是有眼力見的。
他們確實是一家三口,永遠不分開。
安頓好,車子在夜色中緩緩啟動。
苗正雄累了,緊繃了十八年的弦,終於可以鬆一鬆了。
他就這麽躺在梁知韞身側,環住她的腰,沉沉睡去。
今天也是馬富龍最幸福的一天。
天知道他告白被拒絕的那一天他有多絕望。
他灰溜溜地搬了家,把自己扔進暗無天日的廉租房裏,醉生夢死。
幸虧他爸媽寵著他,不然他早就流落街頭了。
她為了男人對抗全家的消息傳來,他就猜到她早晚會出事。
意誌消沉的他忽然有了盼頭。
他振作起來,出去找工作,卻屢屢受挫,最後隻能在幫派混日子。
誰想到,無巧不成書,他得到了梁國盛要暗殺她的消息。
他費盡心思,搶下這個任務,才發現有個狗東西擋了他的道。
是苗正雄這個衰仔,非要跟他一起去。
好好好,一起就一起,多個人多個幫手。
沒想到,這一多,就多了十八年。
哎,也好,要不然他一個人還真的護不了她的周全。
要問他對這個女人的愛有多少——大概就是,聽到苗正雄跟她歡愛的動靜時,他寧可去外麵院子裏拿針紮自己的手臂,也不願意跟苗正雄反目,不願意讓她難做。
一開始是真的很難受的。
愛情是有排他性的,男人又是占有欲特別強的物種。
直到他嚐試出去找工作。
很好,他認輸。
他沒有苗正雄會混,那就擺正自己的位置,做個賢內助吧。
要不然,三個人喝西北風嗎
想通了之後,他非常安於自己的定位——苗正雄在外麵是挺風光,可是沒有他陪伴大小姐的時間長啊。
對了,大小姐這個稱呼,他還是從阿雄那裏抄來的。
難怪阿雄混得好,大小姐當然比六小姐好聽多了。
她就是他們的大小姐,獨一無二的。
如果她是女人,聽到兩個男人這麽寶貝自己,一定會非常感動的吧
可以大小姐鐵石心腸。
哎,隻能勸自己知足。
什麽情情愛愛的,口頭說得再好,也沒有實打實的陪伴和守護珍貴。<="<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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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口拉貨,掩人耳目。
「都是大先生安排的,一切關係都打點好了,走陸路回去。我們幾個打頭,你們兩個跟六小姐坐後麵那輛,上麵鋪了很厚的褥子,應該不會顛到六小姐的。」阿豪已經張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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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馬富龍一起,像是公主的兩個麵首,得到了超規格的待遇,一起上了貨車。
至於他媽媽,他不在乎。
要問為什麽,大概是因為怨恨和心寒吧。
生在那樣的家庭,他永遠不會原諒他的父母!
他們賣了他的哥哥,把他的姐姐妹妹拿去交換資源,尤其是小妹,被某個幫派老大折磨致死的時候,才十四歲。
他去收屍的時候,小妹的肚子鼓鼓的。
裏麵是她被淩辱被磋磨的罪證——一個八個月的小生命。
他就是在那一天,徹底成了行屍走肉。
沒辦法,他那時候也才十五歲,能做的有限。
消極抵抗是他唯一的途徑。
他就這麽渾渾噩噩的,在九龍城寨混日子,每天像個幽靈一樣。
直到他在碼頭上,看到了梁知韞。
一條大紅的連衣裙隨風飛揚,墨色長髮傾泄而下。
像是一條墨色的緞子,與那大紅的色彩一起,將他的心牢牢捆住。
他愛上了這個女人。
因為她是個活人。
不是所有會喘氣的都叫活人,起碼他就不是。
他愛她愛得輾轉反側,茶飯不思。
巨大的身份鴻溝,無法逾越的門楣差距,他隻能愛在心裏口難開。
隻能把她放在心尖上,日日念,夜夜想。
她在他心裏,才不是什麽六小姐,她是大小姐,唯一的,獨一無二的。
後來聽說她愛上了一個門當戶對的男人。
他的心碎了,酗酒發瘋,被人痛揍,丟了工作。
那天的雨很大,他站在碼頭,很想跳下去。
結果她來了。
她跟著她大哥,過來碼頭盤貨,快走的時候才下的雨。
她大哥想培養她,留她在身邊幫忙掌家。
那天的她,穿著一襲白色的真絲連衣裙,連海港的風都癡戀她的美,時不時撩起裙擺,迎風颯颯。
她撐著傘款款而來,見他獨自佇立碼頭,好奇喊了一聲:「喂,這麽大雨,快回家吧,不然你會發燒的。」
這句話救了他。
所以,他拿他的下半生來為她保駕護航,有什麽不可以
當然,他也沒吃虧,起碼他得到了她的人。
雖然十八年來,隻有不到一半的時間才能親近她。
可他到底是不虧。
他跟她原本是不該有交集的兩個人。
不過是因為她那歹毒的二哥,親手將這顆耀眼的明珠扼殺。
否則,他給她提鞋都不配。
而現在,她願意帶他回去。
給不了老公的身份沒關係,他在乎的從來不是這些虛名。
他小心地扶著她上車,又搭了把手,讓馬富龍也進來。
三個人,一輛車,阿豪是有眼力見的。
他們確實是一家三口,永遠不分開。
安頓好,車子在夜色中緩緩啟動。
苗正雄累了,緊繃了十八年的弦,終於可以鬆一鬆了。
他就這麽躺在梁知韞身側,環住她的腰,沉沉睡去。
今天也是馬富龍最幸福的一天。
天知道他告白被拒絕的那一天他有多絕望。
他灰溜溜地搬了家,把自己扔進暗無天日的廉租房裏,醉生夢死。
幸虧他爸媽寵著他,不然他早就流落街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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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振作起來,出去找工作,卻屢屢受挫,最後隻能在幫派混日子。
誰想到,無巧不成書,他得到了梁國盛要暗殺她的消息。
他費盡心思,搶下這個任務,才發現有個狗東西擋了他的道。
是苗正雄這個衰仔,非要跟他一起去。
好好好,一起就一起,多個人多個幫手。
沒想到,這一多,就多了十八年。
哎,也好,要不然他一個人還真的護不了她的周全。
要問他對這個女人的愛有多少——大概就是,聽到苗正雄跟她歡愛的動靜時,他寧可去外麵院子裏拿針紮自己的手臂,也不願意跟苗正雄反目,不願意讓她難做。
一開始是真的很難受的。
愛情是有排他性的,男人又是占有欲特別強的物種。
直到他嚐試出去找工作。
很好,他認輸。
他沒有苗正雄會混,那就擺正自己的位置,做個賢內助吧。
要不然,三個人喝西北風嗎
想通了之後,他非常安於自己的定位——苗正雄在外麵是挺風光,可是沒有他陪伴大小姐的時間長啊。
對了,大小姐這個稱呼,他還是從阿雄那裏抄來的。
難怪阿雄混得好,大小姐當然比六小姐好聽多了。
她就是他們的大小姐,獨一無二的。
如果她是女人,聽到兩個男人這麽寶貝自己,一定會非常感動的吧
可以大小姐鐵石心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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