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開前,周曉輝很是舍不得,他說:“星離,你以後還來影視城嗎?”


    他知道沈方時肯定不會一直當群演和替身,但這也太快了,果然珍珠是不會蒙塵的。


    沈方時算是他在這裏交的唯一一個朋友,周曉輝不知不覺都有些依賴沈方時了。


    “當然來。”沈方時頓了頓,說道:“如果我以後進了娛樂圈,你願意來做我的助理嗎?”


    他這樣說不僅是知道周曉輝人品很好,隻是腦筋有些直,想拉他一把。


    畢竟周曉輝當群演又不是為了逐夢演藝圈,總是在影視城當群演也不是個事兒。


    還是因為自己以後當演員,確實需要一個助理幫自己。


    加上娛樂圈是個名利場,爭權奪利是常有的事情,助理最好是一個知根知底,值得信任的人,不需要多聰明,能夠聽話、保守秘密就行了。


    周曉輝懷疑自己聽錯了,好半晌才結結巴巴道:“星離,你,你真的願意讓我來當你的助理?可,可是我不會……”


    沈方時說:“不會可以學,到時隻要聽我的話就行了。”


    周曉輝不再遲疑,眼睛裏滿是堅定,“好,星離,既然你不嫌棄我,我一定會好好做好你的助理的。”


    竟是一點都沒有懷疑沈方時能不能當上演員,比沈方時對自己都要有信心。


    沈方時跟周曉輝說好,等確定好自己下一個角色,就來找自己。


    ————


    沈方時換好衣服準備回去繼續學習,剛走出片場,就看到前麵站著一個熟悉的人。


    男人西裝革履,身形高大挺拔,一手插在褲兜,骨節分明的手指夾著香煙。


    飄渺的煙霧拂過淩厲逼人的臉龐,看到沈方時出來,狹長的眼眸微眯,掐滅了煙蒂,慢悠悠地過來。


    沈方時率先喊了句,“裴總,好巧。”


    裴明商嘴角揚起淡雅的笑容,嗓音低沉憊懶,“不巧,我在專程等你。”


    事實上他已經來了這個影視城四五次。


    因為他不知道沈方時的名字,甚至長相也因為畫著難民妝,有點描述不清。


    所以他隻讓方助理查查兩人遇到的那天,都有哪些劇組拍了類似難民的戲。


    影視城大大小小的電影、電視劇都在這裏拍,其中正好拍難民戲的劇組雖然不多,但也不算少,一共有五家劇組。


    跟其他人描述不好沈方時的長相,他隻能抽空來影視城一個劇組一個劇組的找,隻要見到真人,他肯定能認出來。


    其實他也不是沒有其他辦法和手段快點找到,隻是他下意識不想用那種方法。


    他也不知道他為什麽要這麽費心費力地來找這個人,可能是因為那個蘋果太香了,也可能是那雙眼睛太好看了。


    他並沒有表明身份,隻是弄來了一張影視城通行證,這張通行證可以讓他去影視城任何一個劇組探班,他並不經常在外露麵,所以一般人都不認識他。


    這個《雲清傳》劇組他之前也來過一次,隻是那次他並沒有找到沈方時。


    本來都要放棄了,今天他心血來潮又來了一次,結果居然真的又看到了這個“小難民”。


    已經不是難民了,而是一位武功高強的俊美公子。


    和那日可憐巴巴的“小難民”不同,和人對戰的沈方時就如同出鞘寶劍,異常的鋒利和危險,實在令人震撼。


    在沈方時受傷的時候,即使知道是假的,但他的心還是不自覺抽了一下。


    沈方時適時露出驚訝的表情,“等我?裴總堂堂裴氏集團總裁找我一個小群演做什麽?”


    裴明商眸色變得幽暗危險,“不先自我介紹一下?”


    沈方時看了看周圍,這是劇組門口,人來人往的,實在不方便談話。


    “找個安靜的地方吧。”


    裴明商並沒有意見。


    兩人找到一個附近的飯店,開了一個包廂。


    沈方時點幾道兩人都喜歡的菜,幾個世界了,這人的口味都大致沒有變過。


    把菜單遞給裴明商,“還要吃什麽,自己點。”


    裴明商接過菜單,看了看沈方時點的菜,意外挑挑眉,都是自己喜歡吃的。


    又看看沈方時,見這人也正看著自己。


    裴明商呼吸一滯,眼前這人穿著一身簡單的白t恤,沒有戴眼鏡,麵容幹幹淨淨,他也沒想到露出了真容,這人居然能這樣好看,清冷卻明豔,美到極致。


    暗自感歎,他的眼睛果然好看,清亮如同映著月色的泉水,要是進娛樂圈,即便當個花瓶也能紅。


    更何況這人並不是個花瓶,雖然他隻看了這人做武替的打戲,但就是這麽一段,也能看出他的演技,以及對演戲的認真專注。


    裴明商又想,這人好自來熟,對他這麽主動,難道是喜歡他。


    不,不對,聽說娛樂圈的人私生活很亂,有很多潛規則別人,也有很多小明星經常為了利益主動找人潛規則。


    難道這人找自己是想……


    裴明商表麵神色淡淡,內心卻很是不平靜。


    沈方時看著裴明商,這一世的他長得有點凶啊,不知道性格是不是真凶。


    “裴總,你來找我有事?”


    裴明商回過神,掩飾般地拿起一杯茶喝了一口。


    “你還沒有告訴我你的名字?”


    沈方時眉梢一揚,嘴角漾起淺淺的弧度,伸出手,“裴總你好,我叫落星離,表字經年,以後請多指教。”


    裴明商看著眼前修長如玉的手,遲疑地握了上去。


    他曾經花高價買過一塊玉石,那塊玉柔和細膩,溫潤光澤,握在手中滑膩生溫。


    但現在他覺得握著眼前這人的手比握住那塊白玉還要舒服。


    其實沈方時的手,練過劍、做過木工、下過廚、醫治過人,一般而言肯定不會不長繭的,但他是修士,如果不特意維持,身上一點疤都是不會留下的。


    沈方時抽回手,手心的觸感消失,裴明商無意識地摩挲了下手指,莫名覺得失落,不過這種感覺很快就消散不見。


    裴明商轉而問道:“字?你還有字?你長輩給你取的嗎?”


    他有些詫異,現代居然還有人取字,這是很少見的。


    不過看沈方時一言一行都透著古韻,裴明商莫名覺得“經年”二字與他很是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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