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見到rose的時候,就覺得她和別的女孩不一樣,素顏時那細長濕漉的眼睛,幹澀的嘴唇,淩亂的鬢角,看上去有些頹廢,但那似乎讓她顯得更美了,像一株搖曳生姿的野玫瑰。


    有多少次,在咖啡館門口,午夜時分柏林街道的牆角,我在此等候,隻為等她笑盈盈地向我走來,無論晴雨、風雪,然後相擁一起回家。


    送走母親後,陪伴病重的養父走向死亡,那一年,和rose的戀愛是那段痛苦、陰鬱、絕望的日子裏唯一的慰藉了。


    陪養父走向消亡的過程中,和rose的感情日漸深厚,早就認定她為靈魂伴侶了。


    養父去世的那天,我撐著雨傘在醫院門口,不敢進去,rose握住我的手說:“我陪你。”


    我陪你,多麽簡單平凡的三個字,後來,我才後悔,當時,我為什麽沒有追問一下這三個字有沒有時效性。


    也許,一開始我就會錯了意,是我一廂情願地以為是一輩子,對於我來說,她無論遇到什麽事,都很輕鬆,很自在,我喜歡這種稀鬆平常,更癡迷於從她那裏得到的溫馨,肯定和認同。


    更重要的是,我的眼睛被她那令男人又愛又恨的特質迷住了,自與她相遇以來,我的心仿佛被人捏著,像被誰用手掌輕輕握住,那聲音告訴我——是愛!是命中注定的愛!


    有人說,理智與愛不能並存,命定之愛有時可能會對命運中交纏中的其中一個人,單單一個人,產生占有和癡迷,但我卻認為,愛之所以存在於人世,正因為愛非理智。


    葬禮上,養父生前的幾個好友,母親的閨蜜,琴行的老主顧,以及我的大學同學們都來了,這許多年來,我一直很害怕一個人,然而到了今日,終歸還是隻剩了我一個人。


    rose一直陪在我身邊,我並不是一個容易對所有人打開心扉的人,但那個時候我知道,我愛她,她也愛我,她依賴我,我也依賴她。


    雖然一開始並不是兩廂情願的,但是我們早就已經瘋狂地相愛了,瘋狂到什麽地步呢?


    養父走後的三個月,也就是今天晚上,我決定向她求婚。


    我捧著大束的玫瑰花,單膝跪下:“我想和你結婚,你很有活力,長得又漂亮,就像美麗的精靈,我現在想和你結婚,答應我吧,rose!”


    隻有一分鍾的時間,可我連一秒鍾的時間也不想等,何況60秒?


    rose大概也被嚇到了,先是沉默、沉默,然後甜甜地笑,可是,她仍然沒有說我不願意。


    “答應我吧,rose,求你了,快點說say yes。”


    rose接過鮮花,一臉幸福地笑:“你先起來吧,你知道,真的要結婚的話,有很多事情要準備……。”


    “那這周末,我們去拜訪你的養父母吧。”


    “嗯……。”


    我們躺在床上對視,有了一段對話。


    “要結婚的話,是不是太快了。”


    “我不覺得快,從你進入我的生活開始,我等這一天已經很久了。”


    “喔,是不是為了盡快走出叔叔去世的陰霾,所以你想要結婚?”


    “不是,是因為我想和你共度一生。”


    “那你,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了,你呢?”


    “我?我就再努力一下。”


    “什麽!!!”


    “生氣了?”


    “好吧,我等你,那你要加油,多多努力!”


    “琴行最近比較忙吧?”


    “嗯,有點。”


    “忙的話,就晚上一起吃飯好了。”


    “也好,最近要和james商量成立建築工作室的事。”


    “好。”rose閉上眼睛,問自己:“結婚?我從來沒有想過這樣的事會和我有關係。”


    身邊的戀人很快進入夢鄉,自己卻怎麽也睡不著,為什麽想結婚呢,現在的狀態不是很好嗎?


    現在,我們還沒有結婚,就已經開始同床異夢了?


    這沒有什麽奇怪的,每當夜深人靜一個人躺在床上的時候,你問自己,在這個世界上你有同類嗎?答案顯而易見,每個人在這個世界上都沒有同類,你就是你自己,所以,就算我們現在很相愛,最後會形同陌路又怎麽樣呢?


    所以,那就結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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