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按照規定陣亡傷殘的軍士,家屬可以領取三兩到十多兩白銀不等,每年還能有7-8鬥糧。但是執行起來就困難了,貪墨相當嚴重,比如萬曆年間,明末最強的野戰軍戚家軍軍餉和撫恤金被薊州總兵貪墨並遭到屠殺。
戚家軍自嘉靖三十八年建軍,先後參加抗倭蕩寇、大破蒙古精騎、援朝抗倭、決戰後金,斬敵首級無數,縱橫東亞,令敵人聞風喪膽,是中國古代史上一支“常勝軍”,被譽為十六、十七世紀東亞最強的軍隊。
萬曆二十三年的薊州之變,可以說是一場悲劇。這場事變,在史料上記載極少,隻有《神宗實錄》中有過寥寥幾句記載,由於當時尚處於三大征的抗倭援朝時期,朝鮮的史料倒是記載頗多。“萬曆二十三年十月,己未,防海兵以要挾雙糧鼓噪,薊鎮督、撫、道臣擒其倡亂者正法,餘黨盡驅南還,奏聞兵部覆請,報可。”
寥寥幾句就抹殺戚家軍功績,就為貪墨了十餘萬兩的軍餉和撫恤金,讓人如何不心寒,此後戚家軍再也沒有人用心去幫朝廷,其他將官更是變成軍閥,隻為自己利益考慮,導致朝廷對地方軍隊徹底失去約束,後期都隻有靠四川土司秦良玉來撐起大明的門麵。
而對於臨高家丁隊的傷殘撫恤金和後續處理張輝心裏一直在盤算著,撫恤金不是主要問題,而是後續工作安排。
經過與兩王的深入商討之後,最終決定將這些士兵安置到軍工部門。這其中的緣由顯而易見,因為他們具備較高的紀律性,對於火藥、硝化棉等危險物品的認知比普通人強多了。
即便是擔任安全員這樣重要的職位,他們也完全能夠勝任,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
就在第二天,撫恤金發往了那五個不幸失去親人的家庭。每一個家庭都收到了沉甸甸的 180 兩銀子,而且都是貨真價實的銀元。
這筆撫恤金不僅僅是一種物質上的補償,更是對那些英勇犧牲者及其家屬的深深敬意和慰藉。
而對於兩名身負傷殘的士兵,也根據其傷勢程度做出了明確的等級評定。傷殘等級也參考後世標準:
一級傷殘是最嚴重的傷殘級別,表現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級傷殘至五級傷殘
1. ?二級傷殘?: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伴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2. ?三級傷殘?: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伴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生活部分能夠自理。
3. ?四級傷殘?: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伴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生活自理能力較強。
4. ?五級傷殘?: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伴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生活能夠自理,通常能夠繼續從事部分勞動。
六級傷殘至十級傷殘
1. ?六級傷殘?: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伴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並發症,能自理日常生活,但需要一定的醫療支持。
2. ?七級傷殘?: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伴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生活自理能力較強。
3. ?八級傷殘?: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伴有輕度功能障礙,日常生活基本能夠自理。
4. ?九級傷殘?: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伴有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夠自理。
5. ?十級傷殘?:傷殘等級中最輕的一種,表現為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夠自理。
傷殘鑒定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麵:
1. ?賠償和補助的依據?:傷殘鑒定是確定傷者能夠獲得的賠償金、傷殘補助金等經濟補償的核心依據。傷殘等級越高,傷者能夠獲得的賠付金額通常也越高。
2. ?工作與生活保障?:傷殘鑒定結果會直接影響傷者的工作安排和生活自理能力評估。如果鑒定結果顯示傷者無法繼續從事原有工作,遠東集團公司需要為其提供適合的新崗位或生活保障。
此外,《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也適時出台。
其中斷腿被定為五級傷殘,獲得了 60 銀元的傷殘補助金;斷手則被認定為七級傷殘,相應地得到了 40 銀元的補助。
這些補助金雖然無法撫平身體上的傷痛,但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他們生活上的壓力。
三天後,一場莊嚴肅穆的陣亡家丁追悼會如期舉行。除了堅守崗位的值班人員之外,所有人都懷著沉痛的心情參加了這場追悼會。
大家默默地站在一起,共同緬懷那些為了保衛家園而獻出寶貴生命的勇士們。
在追悼會結束後,王東向張輝提出了一個建議:“我覺得咱們應該建立一座英雄紀念碑,好讓後世的人們有機會前來悼念,銘記這些英雄們的功績。另外,關於勳章製度是不是也該著手建立起來了?”
張輝聽後沉思片刻,回應道:“目前來說,頒發勳章可能不太適宜,還是等到徹底擊敗西班牙之後,在慶功大會上再行頒發更為合適。不過,修建紀念碑這件事倒是可行的,隻是在當下這個時代,或許稱之為‘忠烈祠’會更貼切一些。”兩人的想法不謀而合,都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來永遠紀念那些為集團公司捐軀的英烈們。
戚家軍自嘉靖三十八年建軍,先後參加抗倭蕩寇、大破蒙古精騎、援朝抗倭、決戰後金,斬敵首級無數,縱橫東亞,令敵人聞風喪膽,是中國古代史上一支“常勝軍”,被譽為十六、十七世紀東亞最強的軍隊。
萬曆二十三年的薊州之變,可以說是一場悲劇。這場事變,在史料上記載極少,隻有《神宗實錄》中有過寥寥幾句記載,由於當時尚處於三大征的抗倭援朝時期,朝鮮的史料倒是記載頗多。“萬曆二十三年十月,己未,防海兵以要挾雙糧鼓噪,薊鎮督、撫、道臣擒其倡亂者正法,餘黨盡驅南還,奏聞兵部覆請,報可。”
寥寥幾句就抹殺戚家軍功績,就為貪墨了十餘萬兩的軍餉和撫恤金,讓人如何不心寒,此後戚家軍再也沒有人用心去幫朝廷,其他將官更是變成軍閥,隻為自己利益考慮,導致朝廷對地方軍隊徹底失去約束,後期都隻有靠四川土司秦良玉來撐起大明的門麵。
而對於臨高家丁隊的傷殘撫恤金和後續處理張輝心裏一直在盤算著,撫恤金不是主要問題,而是後續工作安排。
經過與兩王的深入商討之後,最終決定將這些士兵安置到軍工部門。這其中的緣由顯而易見,因為他們具備較高的紀律性,對於火藥、硝化棉等危險物品的認知比普通人強多了。
即便是擔任安全員這樣重要的職位,他們也完全能夠勝任,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
就在第二天,撫恤金發往了那五個不幸失去親人的家庭。每一個家庭都收到了沉甸甸的 180 兩銀子,而且都是貨真價實的銀元。
這筆撫恤金不僅僅是一種物質上的補償,更是對那些英勇犧牲者及其家屬的深深敬意和慰藉。
而對於兩名身負傷殘的士兵,也根據其傷勢程度做出了明確的等級評定。傷殘等級也參考後世標準:
一級傷殘是最嚴重的傷殘級別,表現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級傷殘至五級傷殘
1. ?二級傷殘?: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伴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2. ?三級傷殘?: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伴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生活部分能夠自理。
3. ?四級傷殘?: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伴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生活自理能力較強。
4. ?五級傷殘?: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伴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生活能夠自理,通常能夠繼續從事部分勞動。
六級傷殘至十級傷殘
1. ?六級傷殘?: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伴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並發症,能自理日常生活,但需要一定的醫療支持。
2. ?七級傷殘?: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伴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生活自理能力較強。
3. ?八級傷殘?: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伴有輕度功能障礙,日常生活基本能夠自理。
4. ?九級傷殘?: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伴有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夠自理。
5. ?十級傷殘?:傷殘等級中最輕的一種,表現為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夠自理。
傷殘鑒定的重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麵:
1. ?賠償和補助的依據?:傷殘鑒定是確定傷者能夠獲得的賠償金、傷殘補助金等經濟補償的核心依據。傷殘等級越高,傷者能夠獲得的賠付金額通常也越高。
2. ?工作與生活保障?:傷殘鑒定結果會直接影響傷者的工作安排和生活自理能力評估。如果鑒定結果顯示傷者無法繼續從事原有工作,遠東集團公司需要為其提供適合的新崗位或生活保障。
此外,《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也適時出台。
其中斷腿被定為五級傷殘,獲得了 60 銀元的傷殘補助金;斷手則被認定為七級傷殘,相應地得到了 40 銀元的補助。
這些補助金雖然無法撫平身體上的傷痛,但至少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他們生活上的壓力。
三天後,一場莊嚴肅穆的陣亡家丁追悼會如期舉行。除了堅守崗位的值班人員之外,所有人都懷著沉痛的心情參加了這場追悼會。
大家默默地站在一起,共同緬懷那些為了保衛家園而獻出寶貴生命的勇士們。
在追悼會結束後,王東向張輝提出了一個建議:“我覺得咱們應該建立一座英雄紀念碑,好讓後世的人們有機會前來悼念,銘記這些英雄們的功績。另外,關於勳章製度是不是也該著手建立起來了?”
張輝聽後沉思片刻,回應道:“目前來說,頒發勳章可能不太適宜,還是等到徹底擊敗西班牙之後,在慶功大會上再行頒發更為合適。不過,修建紀念碑這件事倒是可行的,隻是在當下這個時代,或許稱之為‘忠烈祠’會更貼切一些。”兩人的想法不謀而合,都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來永遠紀念那些為集團公司捐軀的英烈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