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思念成疾
刑偵:我的啞巴係統沒給說明書 作者:白砂糖甜咪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張秀才沒有出聲附和,看馮玉良的狀態,他更需要的是一個傾訴的對象。
“我們倆很快就墜入愛河半年不到就結婚了。
第二年我們的女兒盼盼出生,生孩子那年她剛滿三十歲。
女兒的出生,讓我們的人生邁入了另一個階段。
盼盼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歡笑,我們兩個追求浪漫主義生活的人,笨拙的學著經營一個家庭。
雖然過程中有些磕磕碰碰,但我們每天都過得非常開心。”
馮玉良再說這一段的時候,臉上時不時會浮出一絲笑容,那是一種懷念。
“我本以為生活會一直這麽美好下去,意外出現了!
那年盼盼才五歲多,美芸帶著她在樓下騎兒童自行車,那是我給她買的生日禮物。
當時盼盼已經能騎著小車子到處跑了,所以孩子離開了美芸的視線她也沒在意,畢竟在自己小區。
隻是五分鍾過去了,還不見盼盼回來,美芸才著急的去找。
最後在七棟樓下找到了一台兒童自行車,盼盼……不見了!”
張秀才抽了兩張紙巾遞了過去:
“然後呢?
你們報警了嗎?”
馮玉良接過紙巾擦了下眼角的淚水,繼續說道:
“一開始我們在小區裏麵找,以為盼盼是去哪個鄰居家玩了。
附近的幾棟樓的房門,都被我們挨個敲了個遍,沒有一個人見過盼盼。
這時候我們才想起來報警,但是距離盼盼消失已經過去一個多小時了。
警察倒也是很用心,陪著我們一起找了三天。
但盼盼就跟人間蒸發一樣,一點蹤跡都找不到。
三天後我們回到清冷的家裏,我們無法接受這個現實,感覺天都塌了!”
“然後呢?”
張秀才的語氣有些冰冷,他雖然同情這兩口子的遭遇,但這不是偷別人孩子的理由。
“然後我們約定用下半生所有的時間來找盼盼。
不過,才找了一年半,美芸就患上了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
她把盼盼丟失的所有原因全都歸結在自己身上。
沒辦法我們隻能停止尋找,回到湘江治病。”
“病沒治好?”
“不!
病已經治好了,最近一年時間,她的生活已經恢複正常了,即使我們偶爾聊起盼盼她也能笑著麵對。”
“既然已經治好了,這半個月時間,她為什麽三次偷別人家的孩子?”
張秀才終於問出了這個關鍵性的問題。
馮玉良本來也沒想著隱瞞,隻是重重的歎了口氣:
“那天傍晚,我帶著美芸在附近散步路過模具廠小區。
當時的茜茜也是騎著一個小自行車,笑的很開心,跟五年前的盼盼一樣。
當時茜茜身邊並沒有大人,美芸目光灼灼的看著她。
我發現美芸的狀態不對,那天早早的帶她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她一直說著太危險了,太危險了。”
“第二天她就把茜茜給擄回來了?”
馮玉良苦澀的點頭:
“第二天就擄回來了,當時我嚇了一跳!”
“五歲多的孩子被陌生人抱走,肯定會大喊大叫。
她不會是給孩子吃了地西泮吧?”
馮玉良再次點頭:
“隻吃了綠豆大小的一點點。”
得到馮玉良的確認,張秀才一拍桌子站了起來:
“地西泮是管控類藥物,就連你老婆吃的時候都要嚴格遵循醫囑。
它的副作用有多大,你應該很清楚吧?”
麵對張秀才的指責,馮玉良無法反駁,醫生在開藥的時候有過反複的叮囑。
“喂了幾次?”
馮玉良一下沒聽清,下意識問道:
“你說什麽?”
“我說你們給孩子喂了幾次?!”
張秀才再次加大音量,
“你別告訴我,茜茜來到你家就乖乖聽話,不哭不鬧!”
“加上擄回來那一次,一共三次!”
馮玉良的聲音明顯有些心虛。
聽到這個答案,張秀才猛的一拍桌子,發出“嘭”一聲巨響。
“簡直荒唐!
她有精神類疾病,你沒有吧?
為什麽不第一時間報警,把孩子還給對方家長?
你們自己明明嚐試過失去孩子的痛苦,應該很能理解這種感覺才對吧?”
正在做筆錄的小劉被張秀才的反應嚇得一個哆嗦,他來分局實習也快一年了,第一次知道張秀才也會發火。
審訊椅上,馮玉良被張秀才的三連問,問的啞口無言,他說不出任何反駁的話語。
張秀才的火氣還沒有結束,繼續吼道:
“你知不知道茜茜是她外婆在帶?
你又知不知道茜茜丟了短短半個月,她外婆三次自殺,想要以死謝罪?
你知不知道,她外婆來警局說的最多的一句話是什麽?
她一直說,‘沒想到城裏的人能這麽壞,真沒想到城裏的人會這麽壞’!
你應該很清楚後果才對,你為什麽要做出這種事情?!”
張秀才麵色漲紅,雙目死死盯著馮玉良,等他給一個答案。
馮玉良羞愧欲死,嘴唇哆嗦個不停,好幾次張嘴都沒有說出話了。
“說!”
張秀才吼道。
“其實……其實美芸第一次抱回茜茜的時候,我就讓她把孩子還回去。
我很清楚……很清楚茜茜的家長這會一定很著急!
但是美芸對於我的話語充耳不聞,坐在床上雙手死死的抱著茜茜,臉上全是慈愛之色。
看著美芸的樣子,同樣的話,我說了兩遍之後就再也說不出口了。
我提不起報警的勇氣。
同時……我也想盼盼了!”
馮玉良淚流滿麵,同時又著急的解釋道:
“一開始我是下定決心,明天就把茜茜送回去。
第二天因為茜茜一直哭鬧,我又給她喂了點藥,所以不太方便。
第三天我發現沒有人找上門來,我抱著僥幸的心理又留了一天。
第四天我發誓一個星期之後,一定要把茜茜還回去。
一個星期之後,美芸出去逛一圈,又帶回一個娜娜。
這時候我才意識到,我們違法了,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張秀才冷哼一聲:
“可不是你想的十年以下那麽簡單!
拐賣婦女兒童三人及以上,十年以有期徒刑,並且你老婆還涉嫌故意殺人!
當然具體會怎麽判,還將由法院審理過後做出判決。”
“我們倆很快就墜入愛河半年不到就結婚了。
第二年我們的女兒盼盼出生,生孩子那年她剛滿三十歲。
女兒的出生,讓我們的人生邁入了另一個階段。
盼盼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歡笑,我們兩個追求浪漫主義生活的人,笨拙的學著經營一個家庭。
雖然過程中有些磕磕碰碰,但我們每天都過得非常開心。”
馮玉良再說這一段的時候,臉上時不時會浮出一絲笑容,那是一種懷念。
“我本以為生活會一直這麽美好下去,意外出現了!
那年盼盼才五歲多,美芸帶著她在樓下騎兒童自行車,那是我給她買的生日禮物。
當時盼盼已經能騎著小車子到處跑了,所以孩子離開了美芸的視線她也沒在意,畢竟在自己小區。
隻是五分鍾過去了,還不見盼盼回來,美芸才著急的去找。
最後在七棟樓下找到了一台兒童自行車,盼盼……不見了!”
張秀才抽了兩張紙巾遞了過去:
“然後呢?
你們報警了嗎?”
馮玉良接過紙巾擦了下眼角的淚水,繼續說道:
“一開始我們在小區裏麵找,以為盼盼是去哪個鄰居家玩了。
附近的幾棟樓的房門,都被我們挨個敲了個遍,沒有一個人見過盼盼。
這時候我們才想起來報警,但是距離盼盼消失已經過去一個多小時了。
警察倒也是很用心,陪著我們一起找了三天。
但盼盼就跟人間蒸發一樣,一點蹤跡都找不到。
三天後我們回到清冷的家裏,我們無法接受這個現實,感覺天都塌了!”
“然後呢?”
張秀才的語氣有些冰冷,他雖然同情這兩口子的遭遇,但這不是偷別人孩子的理由。
“然後我們約定用下半生所有的時間來找盼盼。
不過,才找了一年半,美芸就患上了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
她把盼盼丟失的所有原因全都歸結在自己身上。
沒辦法我們隻能停止尋找,回到湘江治病。”
“病沒治好?”
“不!
病已經治好了,最近一年時間,她的生活已經恢複正常了,即使我們偶爾聊起盼盼她也能笑著麵對。”
“既然已經治好了,這半個月時間,她為什麽三次偷別人家的孩子?”
張秀才終於問出了這個關鍵性的問題。
馮玉良本來也沒想著隱瞞,隻是重重的歎了口氣:
“那天傍晚,我帶著美芸在附近散步路過模具廠小區。
當時的茜茜也是騎著一個小自行車,笑的很開心,跟五年前的盼盼一樣。
當時茜茜身邊並沒有大人,美芸目光灼灼的看著她。
我發現美芸的狀態不對,那天早早的帶她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她一直說著太危險了,太危險了。”
“第二天她就把茜茜給擄回來了?”
馮玉良苦澀的點頭:
“第二天就擄回來了,當時我嚇了一跳!”
“五歲多的孩子被陌生人抱走,肯定會大喊大叫。
她不會是給孩子吃了地西泮吧?”
馮玉良再次點頭:
“隻吃了綠豆大小的一點點。”
得到馮玉良的確認,張秀才一拍桌子站了起來:
“地西泮是管控類藥物,就連你老婆吃的時候都要嚴格遵循醫囑。
它的副作用有多大,你應該很清楚吧?”
麵對張秀才的指責,馮玉良無法反駁,醫生在開藥的時候有過反複的叮囑。
“喂了幾次?”
馮玉良一下沒聽清,下意識問道:
“你說什麽?”
“我說你們給孩子喂了幾次?!”
張秀才再次加大音量,
“你別告訴我,茜茜來到你家就乖乖聽話,不哭不鬧!”
“加上擄回來那一次,一共三次!”
馮玉良的聲音明顯有些心虛。
聽到這個答案,張秀才猛的一拍桌子,發出“嘭”一聲巨響。
“簡直荒唐!
她有精神類疾病,你沒有吧?
為什麽不第一時間報警,把孩子還給對方家長?
你們自己明明嚐試過失去孩子的痛苦,應該很能理解這種感覺才對吧?”
正在做筆錄的小劉被張秀才的反應嚇得一個哆嗦,他來分局實習也快一年了,第一次知道張秀才也會發火。
審訊椅上,馮玉良被張秀才的三連問,問的啞口無言,他說不出任何反駁的話語。
張秀才的火氣還沒有結束,繼續吼道:
“你知不知道茜茜是她外婆在帶?
你又知不知道茜茜丟了短短半個月,她外婆三次自殺,想要以死謝罪?
你知不知道,她外婆來警局說的最多的一句話是什麽?
她一直說,‘沒想到城裏的人能這麽壞,真沒想到城裏的人會這麽壞’!
你應該很清楚後果才對,你為什麽要做出這種事情?!”
張秀才麵色漲紅,雙目死死盯著馮玉良,等他給一個答案。
馮玉良羞愧欲死,嘴唇哆嗦個不停,好幾次張嘴都沒有說出話了。
“說!”
張秀才吼道。
“其實……其實美芸第一次抱回茜茜的時候,我就讓她把孩子還回去。
我很清楚……很清楚茜茜的家長這會一定很著急!
但是美芸對於我的話語充耳不聞,坐在床上雙手死死的抱著茜茜,臉上全是慈愛之色。
看著美芸的樣子,同樣的話,我說了兩遍之後就再也說不出口了。
我提不起報警的勇氣。
同時……我也想盼盼了!”
馮玉良淚流滿麵,同時又著急的解釋道:
“一開始我是下定決心,明天就把茜茜送回去。
第二天因為茜茜一直哭鬧,我又給她喂了點藥,所以不太方便。
第三天我發現沒有人找上門來,我抱著僥幸的心理又留了一天。
第四天我發誓一個星期之後,一定要把茜茜還回去。
一個星期之後,美芸出去逛一圈,又帶回一個娜娜。
這時候我才意識到,我們違法了,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張秀才冷哼一聲:
“可不是你想的十年以下那麽簡單!
拐賣婦女兒童三人及以上,十年以有期徒刑,並且你老婆還涉嫌故意殺人!
當然具體會怎麽判,還將由法院審理過後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