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嘔.......”


    發現袋子的年輕警察再也忍不住,開始嘔吐。


    林默打開袋子仔細的查看了一下裏麵,發現裏麵的東西已經變質而且被蛆蟲蠶食的完全分辨不出來。


    “宏偉,你去找個盆過來。”


    林默喊道。


    一會功夫,宏偉從負責人那裏找來了一個臉盆。


    “再去弄點熱水,注意60-70度就可以,再找個碗。”


    結果宏偉遞過來的盆,林默又吩咐道。


    宏偉不知道林默要熱水幹嘛,但是他沒有一絲猶豫,立馬去找熱水。


    林默把黑色塑料袋裏麵的東西全部倒入盆中,雖然腐敗嚴重,但他還是隱約能看出各種器官組織的形態。


    等宏偉拿著熱水瓶跟碗再走過來的時候發現有好多警察都圍了上來,本還想讓他們繼續尋找,可他見林默沒有阻止的意思,於是也就沒有開口。


    林默從宏偉手中接過碗,倒入開水。


    過了一會後,見林默先是用手指試了一下水溫,然後又找了一些蛆蟲放入了水中,蠕動的蛆蟲很快被溫水燙死。


    “給我米尺”。


    宏偉聽聞趕緊遞上米尺。


    作為刑警,出案發現場米尺是必帶的東西。


    隻見林默拿米尺對著蛆蟲做詳細的測量,測量了10多條後他才抬起頭對著大夥道:


    “這應該就是受害人的部分人體組織,不過還需要進一步鑒定。大家再加把力,爭取盡快把骨骼部分找出來。”


    “好。”


    所有人聽到林默的話後開始歡呼鼓掌。


    警察不怕苦,不怕累,怕的是辛苦半天沒有任何成績。現在已經有了成果,代表著大家的努力沒有白費,自然高興。


    “林大,剛才你這是”?


    宏偉很好奇林默是怎麽確定這包東西就是被害人的。


    “這是法醫常用的一種檢測死亡時間的辦法,是基於昆蟲學的原理得來的。


    我們根據蠅卵在不同溫度下的生長速度,來初步判定死者的死亡時間。在25°的溫度下,如果屍體組織旁出現蛹殼那麽大體可以判定死亡時間為兩周左右,如果在大於25°的條件下,這個時間有可能會縮短。


    再說一下蛆蟲的生長速度,還是以25°為標準,蛆蟲在食物充足的情況下成長時間與長度變化係數大約為85小時每厘米,如果溫度高的話時間會縮短。這就意味著通過測量蛆蟲長度,可以大致推斷蒼蠅從產卵到當前的時間間隔。


    根據剛才的測量,這包檢材符合受害人從失蹤到現在的時間,剩下的隻要進行dna比對就可以了。”


    林默對於宏偉的詢問回答的十分耐心,他樂的看到下屬虛心學習。


    宏偉聽完林默的解釋心中已經對這個大隊長佩服的五體投地,他之前隻知道林默非常厲害,可沒想到林默竟然懂的這麽多。


    “可您剛才為什麽要把蛆蟲燙死啊?”


    猶豫了一下,宏偉還是問出了不明白的地方。


    “你去找個活著的量一下長度。”


    林默嘴角微微勾起弧度。


    宏偉很聽話,硬著頭皮抓起一隻蛆蟲,放在了米尺上,可是蛆蟲卻一直不停的蠕動,不是頭縮回去,就是尾巴縮回去,根本無法測量到它的長度。


    “這回明白吧。”


    “嘿嘿,我懂了。”


    宏偉不好意思的笑道。


    先派人把檢材送回分局做檢測,林默繼續組織人手尋找剩下的骨頭部分。


    半夜兩點,終於有人發現了骨骼部分,雖然頭骨已經被敲碎,但是僅從牙齒的形態就能分辨出這無疑是人類的骨骼。


    頂著大熱的天,冒著蚊蟲的叮咬,經過這麽長時間的忙碌,無疑所有人都累的不輕,林默對大夥的幫忙再次表達了感謝。


    林默先讓宏偉把骨骼殘骸送到技術部門,自己回了隊裏,因為李山已經給宏偉打了好幾次電話。


    “頭,你回來了,辛苦了,咦,你這啥味啊?”


    李山見林默進了會議室還有些激動趕緊湊上前去,可當一靠近林默就聞到了一股難以形容的味道。


    “有話說,有屁放,哪那麽多事?”


    林默累了一天剛回來竟然被李山嫌棄,他沒好氣的白了李山一眼道。


    “嘿嘿,那個我說一下今天我們的調查情況。今天我們幾個又擴大了範圍,拿著你給我的畫像詢問了多個人流密集的場所。


    有個錄像廳的老板對這人有印象,說這人在臨川待了差不多三年的時間了,這幫人其實就是控製著這幫孩子為他們謀利。”


    “知不知道叫什麽名字?”


    “這人隻知道他叫小波,豫省口音,其他說不上來。”


    “他見沒見過這個叫小波的同夥。”


    “隻見過其中一個男的一次,但是沒什麽印象,他隻記得個子不高,年齡大概有50多歲。”


    “商貿城派出所那邊呢?”


    “我跟呂凱下午的時候特意去了一趟商貿城所,據慕所說他接到吳局的電話後立馬做出了安排,讓他們所的一位民警來負責這件事,對於案子進展他並不是很清楚。“


    “哼,他倒是推的幹淨。”


    這就是一個派出所長對待案件的態度嗎?林默對慕春的做法很不滿意。


    “我們也對這位民警進行了詢問,得知他們雖然找到了嫌疑人,卻因為證據不足當天就放了。”


    李山說起這件事情也難掩心中氣憤。


    “放了?這麽多孩子,都是他們生的?這麽明顯的漏洞,怎麽不去調查?”


    林默一聽火接著上來了。


    “據這個民警說當時隻找到了兩個孩子,而且這兩個孩子都說嫌疑人是他們父親,由於當天分局有個領導要去所裏檢查,他們就匆忙把人給放了。”


    連呂凱幾人都能看的出來的明顯漏洞,這位民警竟然看不出來,難怪林默發火。


    “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總有吧?”


    林默強忍著火氣問道。


    “當時他們也給嫌疑人做了信息登記,可是當我們去了才查出當時嫌疑人提供的登記信息都是假的。”


    “嘭.......”


    “簡直胡鬧。”


    林默氣的一拳砸在了會議桌上,桌上的水杯都被震倒,水灑了一桌麵。


    (今天給牙做了根管治療,好歹疼的沒那麽厲害了,但不管如何都我要完成兩更。加油奧利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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