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先別動手,有話好好說,是我剛才說話有點大聲了,對不起。”


    張謙是個識時務的人,麵對那些本地黑幫混混們他是很凶殘很強勢,哪怕馬錫道這些警察他也不放在眼裏。


    但是麵對李承煥手中的槍,他是真的怕,這個會死人的。


    李承煥見狀,輕蔑一笑,把槍收了起來:“我還是喜歡你剛才桀驁不馴的樣子。”


    張謙臉上露出一絲尷尬,訕笑道:“李檢察官,您到底要我做什麽?”


    “事先說好,勸我從良,讓我當個老實人就算了,我哪怕是死,從這爛尾樓跳下去,也不可能給你們南韓人打工當奴隸的!”


    張謙這點骨氣還是有的。


    讓他跟南韓這裏的那些從華夏延邊過來的朝鮮族同胞們一樣。


    在南韓社會底層打苦工,工地搬磚,餐館洗碗,給那些南韓本地人當牛做馬。


    還要忍受他們的羞辱謾罵,帶著鄙夷不屑的姿態將他們視若豬狗,過這種憋屈的生活他可不幹!


    與其這樣,他還不如幹脆拚一把,賭李承煥的槍裏沒有子彈,冒險幹掉這個檢察官。


    然後開始大逃亡,一路大開殺戒,他就不信自己這麽倒黴,一條生路都找不到!


    而李承煥雖然不知道張謙具體的內心活動,但是也多多少少能猜出他的一些想法。


    他用很平淡的語氣道:“我說了,我手裏目前缺幾個像你這麽敢打敢殺的狠角色,你來給我做事,我給你錢,還可以罩著你,你幹不幹?”


    張謙一聽,原本緊皺的眉頭頓時鬆了下來,他很意外:


    “李檢察官不知道我的身份麽?華夏偷渡客,京畿道地區地下世界話事人,手段殘忍,殺人無數!”


    “我可是出了名的黑幫頭目,極惡分子,被抓住就要被你們南韓政府槍斃的惡棍,您竟然說要招攬我?簡直是天方夜譚,天大的……”


    他原本還想嘲諷兩句,認為李承煥是拿他開心,表麵上說要招攬他,實際上就是想哄騙他自投羅網。


    不費吹灰之力,就騙的張謙乖乖跟著他走回檢察廳,被他活捉,助長他的威風。


    結果看到李承煥又要掏出手槍,連忙改口:“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不過,您得加錢,一個月給我萬把塊的死工資可不行。”


    李承煥眯著眼睛,輕蔑一笑:“你現在能賺多少?”


    張謙想了想:“我自從殺了毒蛇幫幫主,接管了他的小弟和他們毒蛇幫控製的小歌舞廳,酒吧,夜總會之類的產業後,每個月能收小2千萬韓元的保護費。”


    兩千萬韓元,相當於十萬華夏幣,也算不錯了。


    張謙又接著道:“另外,後麵我們又滅了幾個小幫派,將京畿道地區的小黑幫基本搞死的差不多了,拿下了這一片區域的黑灰色產業的保護費收取權,還拿到了一些股份。”


    “另外我們幫派自己還有放高利貸,小賭場,接受雇凶等業務,零零總總,每個月起碼到手一兩個億韓元的收益。”


    “不過還要除去下麵小弟們的工資,生活開支,醫藥費,安家費,每個月落到我手裏也就五千多萬韓元。”


    等於是二十來萬華夏幣。


    講道理,這筆錢已經相當之多了。


    要知道此時華夏居民的人均年收入才一兩萬左右,就算偷渡到南韓這邊工地打工的,一個月辛辛苦苦也就掙個大幾千工資。


    張謙一個月賺二十來萬,一年就是兩三百萬,這筆錢可以讓他過的很舒服,要是拿回華夏,那更不得了,直接就是百萬富翁了。


    在他們當地都能成為土豪。


    李承煥卻搖了搖頭:“你欺負這些本地小幫派算什麽本事,他們都是窮鬼,光收保護費,開賭場坑窮人,給窮人放高利貸,能有幾個錢?”


    “真正的大錢都讓七星幫和金門集團這種大幫派給賺了,人家大哥都是穿西裝打領帶,做生意,明麵上光鮮亮麗又體麵的很,出行都是開邁巴赫,奔馳,勞斯萊斯,你們踏馬連馬自達都開不上。”


    “光會爭強鬥狠,整天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搞收保護費放高利貸這種老套落伍的黑幫賺錢路子,眼巴巴賺那點辛苦錢,還要提心吊膽,生怕哪天被警方破門而入槍抵在腦門上。”


    “說難聽點,你們哥幾個混的跟鬼一樣,賺點錢跟要飯的有什麽區別?”


    張謙聽的臉都漲紅了,甚至還有點慚愧。


    李承煥說的太有道理,他根本無法反駁,就這他之前還一直沾沾自喜呢,覺得這南韓的黑道是真好混,黑幫是真的菜,他撈錢可比國內要容易多了。


    結果聽李承煥一講,確實,他們賺的那都是刀口舔血的辛苦錢,還狼狽的一批,朝不保夕,指不定哪天就被人用槍給崩了。


    反觀人家本地的大型黑幫集團,那個個都是體麵人,出入的都是上流社會,警察們就算知道他們涉黑本質,也拿不到他們犯罪的證據,對他們毫無辦法。


    張謙垂頭喪氣道:“您說得對,可哥幾個都沒什麽本事,又沒有文化,隻是敢打敢殺,有股子狠勁兒不怕死,除了幹這些,我們啥也不會啊!”


    “不賺那些窮鬼的錢,我們賺誰的?”


    李承煥冷笑一聲:“誰有錢賺誰的。”


    張謙疑惑:“誰有錢?那些南韓財閥和本地富豪?您想讓我去搞綁架敲詐勒索?”


    李承煥搖了搖頭,他拿出一份報紙,指著封麵上一個西裝革履,胸口帶著金色花朵,一副成功企業家模樣的陳賢弼說道:“知道他是誰麽?”


    “陳賢弼,表麵上是南韓第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會長,實際上是個死騙子,憑借一張嘴,從南韓民眾手裏騙了100多億,聽好了,是華夏幣!”


    “這錢你10輩子都賺不到,也花不完,現在他的事發了,準備要跑路,你去幫我把他抓回來,那麽事成之後,錢和女人,豪車豪宅,我都可以給你。”


    “還有,你在警方那邊的通緝令,我也可以幫你搞定,以後你就不用每天再東躲西藏,也不用擔心哪天腦洞大開,死了都沒人收屍。”


    聽到李承煥給出的這番承諾,再看著報紙上的那個叫陳賢弼的家夥,張謙眼睛放光了。


    草,一百億!


    這個吊毛是怎麽做到的?


    南韓這群蠢豬的錢這麽好騙?


    他每天打生打死,一個月才賺1億多韓元,換成華夏幣才五六十萬,分到手才二十萬,一年下來才兩百多萬。


    十年兩千萬,一百年才能賺兩個億!


    這個叫陳賢弼卻足足有一百多億!


    不可否認,他是真的心動了。


    雖然他知道這麽巨大的一筆錢,肯定早就被南韓政府盯上了,他別想沾邊。


    但是這個姓李的檢察官竟然能把這種事交給他,說明他背後肯定有大人物對這筆巨款勢在必得。


    而李承煥這個大人物的代言人說不定也能分上一筆,吃到肉。


    他們都吃肉,自己喝點湯總可以吧?


    幹了!


    “您想讓我幫您做這件事,起碼得告訴我一個月能給我多少錢,先說好了,低於這個數我可不幹。”


    張謙說完,伸出2根手指道。


    他最低要求是二十萬華夏幣一個月,他認為自己值這個數,否則還不如重操舊業。


    李承煥卻搖了搖頭道:“二十萬太少了,我給你五十萬!隻要你把陳賢弼抓回來,不僅能拿到這份工資,還有一筆可觀獎金!你要是抓不到人,不僅拿不到這五十萬,你還得吃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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