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驚蟄聽得有些迷糊,不懂為什麽洛老爺子回家就解決了,她沒有記錯的話,那時候洛家也不過是有一點點錢的人家而已,又沒有什麽權力。


    難不成那時候的洛家還比港城的富豪有錢?


    “那漁民原本就是從大陸的逃荒過來的。當年來到鳳凰島的也就隻有他一個人活了下來,後麵在鳳凰島認識了當地的姑娘,所以就在這裏安家結婚生子。


    後來改革開放後他兒子也跟著村裏麵的人出去外麵闖蕩。


    那時候可以說是遍地黃金,很快他兒子就在大陸有了基礎,沒多久就回來把一家老小給全部接到了大陸去。”


    “ 一直到後來,九十年代初才回來,中間隔了十多年,而那時候老漁民已經去世四五年了。”


    “而他兒子回來的那一天,正好碰上港城的那個老板請人來鬧事情,打傷了漁民妻子的弟弟。”


    “大陸的經濟起來了以後,很多出去大陸闖蕩的年輕人回來,那時候的南沙灣市是很混亂的,跟港城那邊也差不多。”


    “了解事情經過後,漁民的兒子問了政府能不能調解,當時的情況混亂,政府當時的主事人也害怕呀,一邊是港城來的大老板,一邊是原住民出去闖蕩回來有錢的大老板。兩位都是大老板,最後經過一係列的商量,當時政府的主事人拍板決定,把鳳凰島掛到拍賣會上拍賣,誰出錢多就賣給誰。


    那時候的島可跟現在不一樣,那時候是真的買,所有權都是屬於個人的,不像現在隻有使用權。


    要知道,鳳凰島雖然偏遠了,離陸地遠了一些以為,它的麵積可是相對可觀的。


    所以當時可是鬧得很轟動的,很多富豪聞名而來都想看看它有上麵開發價值,但在島上探查了一圈後發現沒有什麽開發的價格後,加上還有一村的村民需要安置,他們就淡了心思。


    大看熱鬧的人可是很多的,大家一直等到拍賣會的那一天。


    而在那一天,原先的那港城老板卻沒有來參加。


    有人說他害怕漁民的兒子悄悄的回港城了,也有人說可能是那老板覺得島上沒有搞頭所以回去了。


    反正是眾說紛紜,況且那時候正在處於港城跟大陸洽談的時間,那邊也是動蕩不安,很多人都覺得他回港城了,這事情就這樣虎頭蛇尾的不了了之。


    但為了絕了以後再發生這樣的事情,也杜絕那些人的心思,最後漁民兒子還是花了一個多億把島的所有權給買了下來。


    讓村民們繼續在島上安心生活,原先是怎麽生活的,後麵就繼續怎麽生活,島上的一切照舊。”


    “這事在當時可是很轟動的,漁民兒子的做法相當於是給了島上生活的人們一份安全的保障,所以還上了當時頭條爆版,各個電視台都爭相來采訪………。”


    洛驚蟄傻眼了,係統提取的記憶裏麵根本沒有關於這件事情啊。


    但很快她就想通了,因為老爺子買下這個島本來就是給村裏麵的一份安全保障的,他又沒有真正的想要這個島。


    所以沒有提才正常,為了不讓子孫知道了,如果知道了,把島賣了,島上的村民該怎麽辦?


    而且這買賣一看就劃不來,以前買的是所有權,現在賣出去後再買其他的就隻有使用權了。


    這兩個差別可是太大了,可以說天差地別。


    不說多的,就一點, 所有權:一旦依法取得,在法律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通常是永久性的,可由所有者及其繼承人長期享有。


    長期享有私人島嶼所有權的,現在國內能有幾個有這權力的,能有這個的,不外乎是最有錢有權,延續了好幾代人不倒的那些頂級世家。


    而使用權有明確的期限限製,短則幾年,長則幾十年,期限屆滿後,使用權自動終止,若需繼續使用,需與所有者或相關管理部門重新協商並簽訂合同。


    現在很多有錢的富豪就是購買的這種私人島嶼,開發來當度假島。


    所以這也就說通了島上的人為什麽都對洛驚蟄那麽尊敬的原因了。


    畢竟他們現在住著的可是洛家的島,洛家的地盤,人家一個不高興是可以把他們給趕出去的。


    政府都不能說什麽的那種。


    洛驚蟄:“但不是說國家不允許私人購買所有權嗎?他怎麽還買了下來,不會是沒有看清楚騙人的吧……!”


    劉老板:“……………!”


    他模糊的解釋道:“混亂的時代,混亂的地區,無能的政府,總是會有一些超乎普通人難以想象的事情,比如說的跟寫的不一樣這些,但隻有你的那合同上麵寫的是你想的那三個字,國家都不能收回去,懂的都懂。不然那些世家大族的那些所有權島嶼那裏來的。


    這個世界黑白參半,還有一半是灰色的,很多在法律邊緣區域的東西都是不可操縱性的,這種島嶼明麵上是全部屬於國家的,但隻有購買人和國家知道,購買人享有島上的所有權,況且那時候這個國家是有不少人富起來了,但國家沒有啊,它還是一樣的困難,所以除了這個,它還有什麽可拿出去跟那些頂級世家交換的。”


    “這隻不過是他們那個圈子裏麵秘而不宣的事情罷了,現在你的這島,就是當時的政府沒有調查清楚而弄出來的漏網之魚,懂?”


    洛驚蟄懂了,前世她雖然活的圈子都很平靜,但也會有那麽一兩次機會跟她的導師進入那個圈子。


    所以也知道一些那裏麵的內容。不然怎麽會流傳一句話叫:“法律隻會針對普通人和中層人……。”


    所以往往不管是小說,還是影視劇,裏麵的情節都是真假參半的,戲於生活,生活就是把那些東西記錄下來整理成為另外一個故事罷了。


    回來的原主可能也是因為發現了這件事情,所以才生無可戀的跳海。


    畢竟她原本的打算是,回來把老宅給賣了,然後把太爺太奶和爺奶他們的牌位帶回去後,她就回學校上學。


    沒想到最後會是這樣的一個結果,賣出去不劃算,而且賣出去了,這些村裏麵的人安置在那裏,所以說,坑是真的坑人。


    怪不得她寧願去做快穿任務,也不願意留下來,畢竟看著這麽一個大島她難受啊。


    隻能看,不能賣,她又沒有掙錢的辦法,以後生活都困難,活著又有什麽意思。


    難怪島上沒有任何開發過的痕跡,海資源也比其地方的更加豐富。


    開玩笑,擁有所有權的私人島嶼,誰敢來開發,誰又敢來趕海,來釣魚還得靠關係,同意了才給來。


    洛驚蟄不知道這些,但禾家的釣魚船要到鎮上接人去別處釣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想不到前幾天還是擁有兩個山頭興奮不已的她,今天就被告訴有一座島了。


    但說真的,可能是她的三觀不正吧。


    她覺得不值得,以前島上的人有困難的時候洛家挺身而出,九十年代一個多億說給村民們買保障。


    但到了洛家出事,原主有打電話給村裏麵的,當時她的意思就是問村裏麵有沒有誰家想買那宅子的。


    當時村支書就說去問問,後來就沒有了消息,一直打電話也不接,這才導致原主親自回來一趟。


    人心這東西真的是不能試探啊。


    聽了他的故事,洛驚蟄的心也跟著千回百轉,她也不跟劉老板打什麽漁民兒子這些啞迷。


    直接問道:“那港城老板是你弄走的吧。”


    劉老板沒有否認,自己承認:“嗯,那人在港城就是一個小老板,隻是當時的這邊發展沒有那邊好,所以才覺得他是大老板,給他的公司找了一點事情,他就回去了。”


    “老爺子知道嗎?”


    劉老板笑了一聲:“哈哈,你們爺孫倆真像,當時他也是這樣問我。”


    洛驚蟄很想反駁說他們不像,但又覺得沒有意義。


    “那我重新問一個。既然你已經幫了,恩情也是還完了,現在為什麽還幫忙我。”


    劉老板的思緒飄遠,看著擊打在碼頭上波濤洶湧的海水,聲音輕而飄渺的呢喃道“因為那是給我二次生命的父親。這一輩子是還不完的。”


    碼頭上聲音嘈雜,洛驚蟄沒有聽真切,但父親兩個字她還是聽到了。


    結合前麵的故事,她明白了很多,救命之恩猶如再生父母。


    她一直都是一個很利己的人,所以她道:“你港城來的那個朋友我就先謝過了,到時候他到了,給我打電話就行,洛家和那個男孩的故事已經成為了過去,現在隻有在碼頭認識的洛老板和劉老板。”


    他笑得很大聲,附近的人頻頻看過來,但他毫不在意,隻道了一句:“洛老板,下次有好獲還給我打電話………!”


    回到家後,她先去把島上的地契和所有權合同翻出來,一共有兩份合同,第一份合同是1990簽的,上麵果然寫的根本不是買下宅子附近的地方,而是整個島嶼。


    第二份是15年重改過的,其他的沒有太大的改動,隻有繼承人的名字改成了洛驚蟄。原主是06年出生的,那就是來建這個宅子的時候原主的爺爺重新改的。


    因為老爺子是16年去世的,恰好房子剛剛完工。


    合同後麵又加上了一些,上麵明確規定的是,宅子附近的區域,島上村民不得私自占據,那些是屬於洛家的私人領域。


    很明顯島上的村民們也一直守著。以前的事情她是不追究了,但如果有人舞到她麵前來,她可不是原主那個軟蛋,野蠻生長的人心可沒有軟的。


    原主的記憶裏麵有一段她十歲的生日時,她爺爺跟她說了給她準備了一份十八歲成人禮,不出意外就是這個宅子了。


    但沒想到重生文裏麵倒是便宜了女主。


    因為原主的太奶奶就是女主的姑太奶奶。


    關係遠得洛驚蟄隻想摳腳,也不知道她哪裏來的臉皮繼承這房子。


    但洛驚蟄估計跟村裏麵脫不了關係,別人拿島上的合同換村裏麵的同意這些,她覺得女主做得出來。


    況且原主來的時候是全部把這些東西都給帶回來了的,就是為了方便賣出去,看都沒有看仔細就急匆匆的過來。


    很諷刺,感情洛家就是給女主送島的存在。


    更諷刺的是對於島是洛家的,當時原主知道,係統居然沒有把這一段提前出來。


    但也是她自己笨,沒有提前去弄清楚。


    如果不是今天劉老板跟她講故事,她可能還得喜滋滋的等女主重生回來開發島。


    當時劉老板問她需不需要經濟上的幫忙,洛驚蟄拒絕了,她已經把欠銀行的錢都給還完了,現在不怎麽需要錢。


    而且金錢好還,人情難還。


    況且他們也認識有兩個月了,如果真的想幫忙,她剛剛到島上的時候就幫忙了,她可不相信他不知道洛驚蟄回島,不相信他現在才認出洛驚蟄來,所以一切盡在不言中。


    他可是從港城的那個混亂年代廝殺出來的,可不是什麽善男信女,愛幫助人的大善人。


    洛驚蟄相信他對老太爺肯定是不一樣的,但現在的洛家就隻剩下洛驚蟄一個了,如果沒有她賣給他的那海獲。


    她沒有在島上立足的技能,洛驚蟄相信他不會把這一段關係說來的。


    因為這一段關係除了死去的洛家大人和他,肯定沒有任何人知道。


    他不說出來,就像書中一樣,洛家死絕了,也跟他沒有關係,但說出來就不一樣了,如果洛驚蟄沒有在島上生存的手段,說出來了,洛驚蟄經常去打秋風怎麽辦。


    人就是一個奇怪的物種,越富越怕窮親戚,特別是孤兒寡母的那種,怕賴著不走。


    但她不介意了,反正也跟她沒有多大關係,她也不需要幫助,他們一直以來的是平等交易。


    洛驚蟄知道, 大黃魚肯定給他帶來了不少好處,就算沒有明確說,但應該跟權力掛鉤的,畢竟現在他家可不缺錢。


    洛驚蟄又回想到島上的事情,鳳凰島能不能開發,村民能不能掙錢關她什麽事。


    不樂意住就搬出去,她又沒有強求,況且她覺得現在原生態鳳凰島就挺好的。


    青山綠水的,海水都是天藍色的,海獲也都在家門口,發展旅遊業了,那裏還有這些東西,像金沙島,現在趕海都找不到地方趕,隻能靠旅遊業來支撐了。


    旺季的時候還行,淡季就隻能在家裏麵看別的地方掙錢眼熱了。


    現在想吃好一點的海鮮,都得到鎮上的碼頭來等附近的村裏人來擺攤賣。


    而且就是那海鮮不怎麽樣,再貴,也得捏著鼻子買。


    就像以前的農村人住到城市裏麵去一樣,別人拿來賣的農家菜,你現在住城市裏麵種不了。別人賣五塊十塊,你太想吃了也得買。


    都是一樣的道理。多的時候還講價,少了,搶都搶不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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