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程咬金牽起健騾,很識相的樣子。


    “去哪兒?”魏征問道。


    “自然是兄長去哪兒某家去哪兒。”程咬金笑道。


    不會吧?


    江曉一聽這話,隱隱覺得有點不妙,於是趕緊插話。


    “那個程將軍,難道你不打算回你的先鋒營嗎?”


    “嗐,某家都把王九霄殺了,回去豈不是送死?”


    “不就殺了個內應,這有何幹?”


    “那王九霄除了是馬邑太守王仁恭之子外,還是某家頂頭上司唐軍介州道行軍總管李孝基的準女婿,某家殺了他,可不算是小幹係。”程咬金認真地說。


    好吧,這簍子是挺大的。李孝基,李淵的堂弟,唐朝開國就封了永安王,正兒八經的皇親國戚,他的準女婿你都說砍就砍,你牛!


    “小郎君,貧道這位兄弟為人雖然促狹,但大節不虧,且能征善戰,可否……”


    江曉看著魏征,心想,老魏這貨估計心裏樂開花了吧?尉遲融沒拐走,倒有個程咬金送上門來,可塢堡放得下嗎?


    一想起程咬金拿小孩便溺為餌的“惡行”,江曉就有點不寒而栗。


    “知節乞小郎君收留!”程咬金正色道。


    必須說,程咬金雖然有些“惡搞”,但智商和情商絕對都不低。


    現在的形勢是,他背了李密、反了王世充,現在又得罪了李淵堂弟永安王李孝基,基本上已無路可去。


    而能被魏征追隨的人必然不是普通人。不會看路不要緊,跟著會看的人走就行了。


    所以,他現在倒是真心實意想讓江曉收留。


    “好吧。”江曉點點頭,他也很清楚,如果他不收留程咬金,怕是這貨還真沒處去了。


    當然,收留也暫時的,等自己掛了,他們還是該幹嘛幹嘛去。


    “多謝小郎君!”程咬金大喜,“那個小郎君,某家和你說,某家有個好兄弟名秦瓊,亦在李孝基手下為將,某家馬上便修書一封讓他也來……”


    “打住!”


    江曉低頭快步向前走,不想說話。


    要了親命了,這是逮住一個扯出一串兒的節奏嗎?咱這兒可不是大戶,可養不起……


    ……


    大興太極宮承乾殿。


    美少婦溫柔地給英俊青年按揉著額頭和太陽穴,英俊青年的頭枕在美少婦胸前挺拔的山峰間,心猿意馬。


    不過這心猿意馬卻不是因為美少婦。


    “二郎,還是不靜心?”


    “是啊,最近真的不知怎地,時時心慌。”(作者心說,不心慌才有怪,你的班底正在外流……)英俊青年捏住美少婦柔若無骨的小手,“觀音婢,我上給皇帝請求帶兵征討劉武周的奏章又杳無音訊了,父子相疑到如此地步,實是讓人心寒。”


    “太子勢弱,皇帝有如此心思在所難免。”美少婦撫摸英俊青年麵龐,充滿憐愛,“二郎莫放在心上。”


    “嗬。”英俊青年嗤笑一聲,然後麵色陰沉,“皇帝僅是怕我威脅太子地位嗎?”


    美少婦沉默了。


    案幾上有一封信,是英俊青年寫給大唐右仆射、晉州道行軍總管裴寂的。


    “觀音婢,我想這封信該寄出去了。”英俊青年目光落在信上,神情漸漸變得冷冽。


    美少婦繞過英俊青年走到他的身前,輕輕將頭放在他的膝上:“無論二郎如何打算,奴都生死相陪。”


    英俊青年捧起美少婦的臉,心中感動,這個女人十三歲就嫁給他,曆經風雨不改,算真正的相濡以沫了。


    驀地,他真正心猿意馬起來。


    感受到英俊青年熾熱的目光,美少婦惶恐:“二郎,奴來了身子,不可……”


    英俊青年湊到美少婦耳邊輕輕笑道:“本王不管,玉口和後庭,觀音婢選一個……”


    說罷,也不管美少婦輕唾,就將之攔腰抱起。


    “將軍欲征不可得,隻可聞嚶作戰歌。羞奏君王月不下,玉口後庭奈如何?哈哈哈……”


    (莫怪作者哈,偉大的李二被李淵防賊似的防著,終日無所事事,總得幹點啥吧?而且,作者第一次不白嫖,居然是首“淫”詩,也是慚愧得緊……誰要把好詩說成好濕,某家和他拚了,嘎嘎)


    ……


    一路翻山越嶺,江曉三人終於在日落之前趕回了塢堡。


    一路上,魏征把塢堡的諸般情況都和程咬金說了一遍,把程咬金聽得是時而驚歎、時而惘然、時而憧憬,再看江曉的眼神就徹底變了。一會一個“小郎君累否”、“小郎君渴否”、“小郎君噓噓否”。


    親娘嘞,這活寶是把某家當三歲娃娃了嗎?江曉現在就可以想象,有了程咬金的塢堡將會何等“熱鬧”。


    作孽喲。


    江曉沒想到,塢堡前會有那麽多人等著自己,不過當看到程咬金自來熟似的和眾人揮手致意搶了他的c位時,一腔感動統統化為哭笑不得。


    眾人寒暄這裏就不廢話了。總之,男人們看到糧種兩眼放光,女人們看到蠶種雙目含淚。華夏的先民啊,是如此地熱愛生活。


    人群中,楊媛默默站著,美目溫柔,目不轉睛。


    江曉笑嘻嘻走過去,摸出一塊麥芽糖。


    甜食,在這個時代是屬於奢侈品的,是江曉用五根虎須忽悠,哦不對,和尉遲寶琳換的。


    江曉告訴他,經常捋捋這幾根毛,膽子會越來越大,不管尉遲融信不信,反正傻小子信了。


    這是江曉在榆次城能找到的唯一的“好吃的”。


    楊媛的眼睛眯成了月牙。


    “不是給你的,是給小鈴鐺的。”


    楊媛笑臉沒變,但眼神略略黯淡了一下。


    “這才是給你的。”


    江曉突然變戲法似的翻手拿出一根玉簪。


    坦白說,這玉簪造型相當“古樸”,是江曉用虎尾和榆次縣丞夫人換的,魏征說他這是敗家子行為,江曉毫不介意,破壞了虎皮的品相又怎麽樣?


    咱樂意!


    好醜,楊媛看著這簪子心中暗道。也是,大隋越國公主什麽樣的首飾沒見過?


    可是,為什麽這麽想哭呢?


    楊媛輕輕撫摸玉簪,笑容依舊沒變,但兩滴眼淚又慢慢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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