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國家憲法日的禮物
刑警追凶十年,終還冤死者清白 作者:明清野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從副局長的位置上退下來後,鄧成月反而更忙了,他總是不停地收到記者的采訪要求,常有人請他帶路去村裏轉一轉。
劉書金在認了鄧成月這個“哥哥”後,鄧成月覺得理所應當為他做些事情,如果他被執行死刑,要把他的骨灰帶回祖墳。
2016年6月27日,記者跟隨鄧成月走進了太平縣北寺郎固村,這座典型的北方農村,仍然是一副前現代的衰敗模樣,滿是裸磚壘砌的平房,仿佛20年來從未變樣。
鄧成月來到劉書銀家,他是劉書金的堂哥,如今正在村裏經營著一個農資站,農資站位於村頭的一座破磚房裏,非常簡陋,鄧成月在當年辦案時經常去找他。
“你跟劉書會(劉書金的大哥)說說,劉書金這事兒一定要辦妥。”鄧成月對他說。
“我不跟他說,他不會理我的,他哥早就跟他斷絕關係了,跟他說了他也不會管他的。”劉書銀斷然拒絕道。
他比劉書金大一歲,跟他沒有什麽來往。
“我們不跟他一起玩兒,他上了一年小學就不上了,我跟他沒有共同語言。”
劉書金從小就是一個落單的人,低著頭晃在鄉間野外,村裏人常看見他破壞莊稼,孤僻寡言。
輟學後,他回家割草喂豬,練就了一身力氣。如果問鄉鄰他有什麽本事,大家一般都會說他力氣大,所以他幹來幹去都是在窯廠搬磚。
“文革”期間,村裏人雖然都吃菜根稀湯,但像他這樣的文盲也不多。一方麵因為窮,家裏7個孩子,隻有兩畝地,根本吃不飽飯。另一方麵,他自己也不愛讀書。
他哥哥劉書會讀到了中學畢業,後來在村裏當了木匠。
劉書會是家裏的頂梁柱,排行老二的他還有個姐姐。
劉書金在14歲時強奸了一個小女孩後,去少管所待了三年,從此就被永遠釘在了鄉族的恥辱柱上,劉書會對他張嘴就罵,抬手就打。
鄧成月總是認為,劉書金缺少愛和溫暖,沒有受過良好的道德教育,所以後來走上了歧路。他曾經跟地方政法委的領導解釋,為什麽太平縣的凶殺案不絕,因為貧窮愚昧是犯罪的根源。
在性禁忌更加嚴苛的北方農村,劉書金一直是在壓抑的環境中摸索著這羞於啟齒的本能,他曾經對鄧成月說過:“我在衝動時就是控製不住,如果有人能像你這個哥哥一樣給我講道理,我想我不會走到今天”。
90年代時,北寺郎固村還是鄉級建製,後在撤鄉並鎮中劃歸十裏鋪鄉管轄。村內劉姓人口占了三分之二。
鄧成月帶記者來到劉家的老宅,眼前的是一座荒棄的院子,院中的野草和樹木已經瘋長成了一片小林子。
站在南邊的亂磚堆上,透過蕪雜的草木隱約可見兩間東屋,四間北屋,劉書金和劉書會婚後在北屋挨著住。
如今,劉書會的屋外牆已經粉刷了新料,劉書金的屋子還是他逃走時的模樣。父母相繼過世後,劉書會為祖屋上了鎖,搬離了此處,仿佛要永遠把家族的陰影鎖在這個院子裏。
南邊的鄰居是一對新婚夫婦,在知道劉書金的事後也搬走了。
鄧成月匍匐在村裏守候劉書金的時候,曾經找過他的前妻,那個女人有點兒瘋癲,她是劉家換親換來的,沒人敢嫁給劉書金。
鄧成月問了她很多關於劉書金生活上的細節,懷疑他就是凶手。
劉書金在村裏若無其事地過了兩年,到1995年10月把最後一個女人奸殺投井後,踏上了亡命之路。
他從太平縣坐車到濟南,到聊城,又到石門,回到原來幹過活兒的獲鹿縣,因為沒有找到活兒幹,又來到安陽、鄧州,最後在英陽的一個磚廠安頓了下來。
鄧成月熟練地向記者介紹著劉書金當年作案的路線,把作案地點一個個指了出來。他的記憶非常精準,對這裏的每寸土地都了然於心。
這幾天,最高人民法院宣布“葉樹聲案”重審後,鄧成月每天都會接到記者的來電。他在太平縣和京城兩地做著幾個法律顧問的兼職。
看到報道後,張局長把鄧成月叫去,讓他“不要老對媒體提49歲退下的事情”。
“葉樹聲再審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長王剛擔任審判長,合議庭全體成員對案卷進行了背靠背閱卷,此外還在案發地核實了相關證據。
此案再審法官等人來到石門西郊實地查看了案發現場、葉樹聲被抓獲的現場、黃桂花生前的租住地和她的上班路線,到葉樹聲的工作單位了解情況,詢問了一大批當年參與辦案的司法人員和多名重要證人。
經過5個月多月的審理,2016年12月2日上午,在第三個“國家憲法日”即將到來之際,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葉樹聲故意殺人強奸婦女案進行了公開審判。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審判長王剛認為:葉樹聲被抓獲僅僅因其疑似為群眾反映的那個男青年,並非因為群眾反映他涉嫌實施本案犯罪,葉樹聲被抓獲前辦案機關也沒有掌握他實施本案犯罪的任何證據和線索。
葉樹聲被捕後,前5天詢問筆錄缺失,不僅與當時的法律和公安機關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不符,也與當時辦案的實際情況不符,這嚴重影響了詢問筆錄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原辦案機關對此沒有做出合理解釋。
原審卷宗中,除了缺失前5天的詢問筆錄外,葉樹聲所在工廠車間案發當月的考勤表也缺失了,導致認定葉樹聲有無作案時間失去了原始書證支持。
考勤表是證明葉樹聲1994年8月出勤情況和有無作案時間的原始書證,具有重要的證明價值,原辦案人員對考勤表未入卷沒有做出合理解釋。
合議庭認定:葉樹聲有罪供述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存疑,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性。
劉書金在認了鄧成月這個“哥哥”後,鄧成月覺得理所應當為他做些事情,如果他被執行死刑,要把他的骨灰帶回祖墳。
2016年6月27日,記者跟隨鄧成月走進了太平縣北寺郎固村,這座典型的北方農村,仍然是一副前現代的衰敗模樣,滿是裸磚壘砌的平房,仿佛20年來從未變樣。
鄧成月來到劉書銀家,他是劉書金的堂哥,如今正在村裏經營著一個農資站,農資站位於村頭的一座破磚房裏,非常簡陋,鄧成月在當年辦案時經常去找他。
“你跟劉書會(劉書金的大哥)說說,劉書金這事兒一定要辦妥。”鄧成月對他說。
“我不跟他說,他不會理我的,他哥早就跟他斷絕關係了,跟他說了他也不會管他的。”劉書銀斷然拒絕道。
他比劉書金大一歲,跟他沒有什麽來往。
“我們不跟他一起玩兒,他上了一年小學就不上了,我跟他沒有共同語言。”
劉書金從小就是一個落單的人,低著頭晃在鄉間野外,村裏人常看見他破壞莊稼,孤僻寡言。
輟學後,他回家割草喂豬,練就了一身力氣。如果問鄉鄰他有什麽本事,大家一般都會說他力氣大,所以他幹來幹去都是在窯廠搬磚。
“文革”期間,村裏人雖然都吃菜根稀湯,但像他這樣的文盲也不多。一方麵因為窮,家裏7個孩子,隻有兩畝地,根本吃不飽飯。另一方麵,他自己也不愛讀書。
他哥哥劉書會讀到了中學畢業,後來在村裏當了木匠。
劉書會是家裏的頂梁柱,排行老二的他還有個姐姐。
劉書金在14歲時強奸了一個小女孩後,去少管所待了三年,從此就被永遠釘在了鄉族的恥辱柱上,劉書會對他張嘴就罵,抬手就打。
鄧成月總是認為,劉書金缺少愛和溫暖,沒有受過良好的道德教育,所以後來走上了歧路。他曾經跟地方政法委的領導解釋,為什麽太平縣的凶殺案不絕,因為貧窮愚昧是犯罪的根源。
在性禁忌更加嚴苛的北方農村,劉書金一直是在壓抑的環境中摸索著這羞於啟齒的本能,他曾經對鄧成月說過:“我在衝動時就是控製不住,如果有人能像你這個哥哥一樣給我講道理,我想我不會走到今天”。
90年代時,北寺郎固村還是鄉級建製,後在撤鄉並鎮中劃歸十裏鋪鄉管轄。村內劉姓人口占了三分之二。
鄧成月帶記者來到劉家的老宅,眼前的是一座荒棄的院子,院中的野草和樹木已經瘋長成了一片小林子。
站在南邊的亂磚堆上,透過蕪雜的草木隱約可見兩間東屋,四間北屋,劉書金和劉書會婚後在北屋挨著住。
如今,劉書會的屋外牆已經粉刷了新料,劉書金的屋子還是他逃走時的模樣。父母相繼過世後,劉書會為祖屋上了鎖,搬離了此處,仿佛要永遠把家族的陰影鎖在這個院子裏。
南邊的鄰居是一對新婚夫婦,在知道劉書金的事後也搬走了。
鄧成月匍匐在村裏守候劉書金的時候,曾經找過他的前妻,那個女人有點兒瘋癲,她是劉家換親換來的,沒人敢嫁給劉書金。
鄧成月問了她很多關於劉書金生活上的細節,懷疑他就是凶手。
劉書金在村裏若無其事地過了兩年,到1995年10月把最後一個女人奸殺投井後,踏上了亡命之路。
他從太平縣坐車到濟南,到聊城,又到石門,回到原來幹過活兒的獲鹿縣,因為沒有找到活兒幹,又來到安陽、鄧州,最後在英陽的一個磚廠安頓了下來。
鄧成月熟練地向記者介紹著劉書金當年作案的路線,把作案地點一個個指了出來。他的記憶非常精準,對這裏的每寸土地都了然於心。
這幾天,最高人民法院宣布“葉樹聲案”重審後,鄧成月每天都會接到記者的來電。他在太平縣和京城兩地做著幾個法律顧問的兼職。
看到報道後,張局長把鄧成月叫去,讓他“不要老對媒體提49歲退下的事情”。
“葉樹聲再審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長王剛擔任審判長,合議庭全體成員對案卷進行了背靠背閱卷,此外還在案發地核實了相關證據。
此案再審法官等人來到石門西郊實地查看了案發現場、葉樹聲被抓獲的現場、黃桂花生前的租住地和她的上班路線,到葉樹聲的工作單位了解情況,詢問了一大批當年參與辦案的司法人員和多名重要證人。
經過5個月多月的審理,2016年12月2日上午,在第三個“國家憲法日”即將到來之際,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葉樹聲故意殺人強奸婦女案進行了公開審判。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審判長王剛認為:葉樹聲被抓獲僅僅因其疑似為群眾反映的那個男青年,並非因為群眾反映他涉嫌實施本案犯罪,葉樹聲被抓獲前辦案機關也沒有掌握他實施本案犯罪的任何證據和線索。
葉樹聲被捕後,前5天詢問筆錄缺失,不僅與當時的法律和公安機關檔案管理的相關規定不符,也與當時辦案的實際情況不符,這嚴重影響了詢問筆錄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原辦案機關對此沒有做出合理解釋。
原審卷宗中,除了缺失前5天的詢問筆錄外,葉樹聲所在工廠車間案發當月的考勤表也缺失了,導致認定葉樹聲有無作案時間失去了原始書證支持。
考勤表是證明葉樹聲1994年8月出勤情況和有無作案時間的原始書證,具有重要的證明價值,原辦案人員對考勤表未入卷沒有做出合理解釋。
合議庭認定:葉樹聲有罪供述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存疑,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