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委托協議
刑警追凶十年,終還冤死者清白 作者:明清野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張朝勇一聽這話,麵露驚懼之色,默然不語。
“你最好老實交代,不然報告了警察,什麽事情都會查得一清二楚的。”
張朝勇知道搪塞不過,隻好頹然地說道:“她在我家裏。”
“快帶我們去見她。”
半小時後,張朝勇帶著周雲龍和楚飛來到了自己租住的房子裏。
屋裏的女人見他大白天的回來了,問他為什麽今天下班這麽早。
張朝勇也無心跟她解釋,神色沮喪地說道:“這兩個是記者,他們要找你。”
女人看著他們,有些不知所措。
“你是李金秀吧?”周雲龍問。
女人嗯了一聲,算是承認了。
“你老公劉書金被警察抓起來了,你知道這事兒吧?”
李金秀一聽這話,頓時臉就紅了,急忙辯解道:“她不是我老公,我跟他沒有領證。”
周雲龍和楚飛吃了一驚。
“可是你跟他在一起同居了那麽久,還生了兩個孩子,為什麽不領證?”周雲龍難以理解地問。
李金秀見話都說到了這份上,也不好再藏著掖著了,索性敞開天窗說亮話道:
“我是想跟他領證,做個合法夫妻,但是他不願意,老是找各種借口來推辭,我不知道為什麽,也不好逼他。他在廠裏很講哥們義氣,經常呼朋喚友地下館子,還老愛一個人付賬,每年都要欠下一兩千塊酒債,要我去還。
“他睡覺總是穿著衣服,老愛說一些奇怪的夢話,大喊大叫,在夢中突然驚醒,我覺得很奇怪,問他這是怎麽了,他也不說,直到那天他被警察抓走了,我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原來他是個殺人犯,身上背著好幾條人命,我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居然跟一個殺人犯同居了六年,真是太可怕了。”
“所以他被抓半個月後,你就跟了另一個男人了?”周雲龍不平地說道。
“沒辦法,我也要生活,他進去倒是自在了,丟下兩個孩子還得我來養活。”
“你兩個孩子多大了?”
“大的五歲,小的兩歲。”
“他們是兒子還是女兒?”
“兩個都是女兒。”
周雲龍暗想:“李金秀和劉書金不是合法夫妻,無法讓她委托律師,不過她那個5歲的大女兒可以,她是劉書金的親生骨肉。”便說:“劉書金被抓起來了,我們想請個律師給他打官司。”
李金秀聽了,大不願意:“我可沒錢給他請律師,我自己都窮得快揭不開鍋了。”
“律師我已經請好了,不要你出一分錢,你隻需要作為你大女兒的監護人,去簽個委托代理協議就行了。”
李金秀還是不大願意。
周雲龍勸說道:“劉書金跟你雖然沒有領證,但在一起生活了這麽多年,你們之間多少還是有點感情吧?看著他身陷牢獄,你就一點兒也不心疼嗎?”
李金秀被說得臉上有些掛不住,隻好問道:“在哪兒簽協議?”
“京城。”
張朝勇在一旁聽見了,堅決反對:“不行,不能去京城。”
“為什麽?”
“我不放心。”
“你有什麽好不放心的?”
張朝勇猶豫了一會兒,有些難為情地說:“我費了老大的力氣,好不容易才把她接進門,她這一出去,萬一跟別人跑了怎麽辦?”
李金秀一聽這話,大為惱怒,瞪大了眼睛對他說:“我是那種人嗎?”
“你是什麽人,你自己心裏還沒數?”張朝勇心中暗想,隻沒好說出來。
周雲龍見張朝勇死活不願意讓李金秀單獨帶著孩子進京城,便說:“我把你們一起帶到京城去簽協議總可以吧?”
“往返的費用你們承擔嗎?”張朝勇問。
“是的,不要你們出一分錢。”
張朝勇聽他這麽說,才放心地答應了。
三天後,周雲龍帶他們來到京城。
在王愛民的律師事務所,經過一番溝通,李金秀把委托代理協議簽了,張朝勇催促著要回去。
王愛民見李金秀的大女兒隻有桌子高,小女兒還在懷裏抱著,在他們將要離開的時候問了李金秀一句:“如果劉書金被判了死刑,你願意帶孩子來見他最後一麵嗎?”
“不願意。”李金秀態度堅決地說。
“為什麽?”
“孩子還小,我不想她們以後的生活有陰影。”
王愛民一聽這話,就不再問了。
半個多月後的一天下午,王愛民在廣平縣看守所見到了劉書金。
他先做了個自我介紹,隨後說明了此行的來意。
劉書金見他自稱是自己的律師,十分驚訝,疑惑地問道:“你是誰給我請的律師?”
“一個好心人。”
“他叫什麽名字?”
“周雲龍。”
劉書金不認識這個人,詫異地問:“他為什麽要給我請律師?”
“為了你的案子能得到公正的判決。”
劉書金沮喪地說:“我的案子怎麽判恐怕都是個死刑。”
“不一定,如果你有立功贖罪的表現,也許可以得到減刑。”
“怎麽立功贖罪?”劉書金好奇地問,稍稍來了點精神。
“十年前,石門西郊那個強奸殺人案是你幹的嗎?”
“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了,是我幹的。”
“有個年輕人因為這事兒被槍斃了你知道嗎?”
“我知道,鄧警官跟我說過這件事兒。”
“這個案子鬧得很大,如果你能協助給他平反,就是大功一件。”
“那需要我做什麽呢?”
“證明那個案子是你幹的。”
“怎麽證明?”
“你把作案的詳細經過給我說一下。”
劉書金遵命照辦,將此事的經過原原本本告訴了他。
王愛民不解地問:“你為什麽非要在強奸後把那個女人殺了?”
“瞅著都認識的,如果不殺她,舉報我怎麽辦?”
“殺了她之後,你幹了些什麽?”
“我在作案後的第四天就離開了劉寨村,去了石門市裏的東風服裝廠。有一次警察來廠裏排查,問我知不知道這件事兒,我說不知道,什麽都沒有聽說過。幾天後,我還回過劉寨村,看見警察在現場附近拉起了警戒線,很多人在那裏圍觀。”
“你最好老實交代,不然報告了警察,什麽事情都會查得一清二楚的。”
張朝勇知道搪塞不過,隻好頹然地說道:“她在我家裏。”
“快帶我們去見她。”
半小時後,張朝勇帶著周雲龍和楚飛來到了自己租住的房子裏。
屋裏的女人見他大白天的回來了,問他為什麽今天下班這麽早。
張朝勇也無心跟她解釋,神色沮喪地說道:“這兩個是記者,他們要找你。”
女人看著他們,有些不知所措。
“你是李金秀吧?”周雲龍問。
女人嗯了一聲,算是承認了。
“你老公劉書金被警察抓起來了,你知道這事兒吧?”
李金秀一聽這話,頓時臉就紅了,急忙辯解道:“她不是我老公,我跟他沒有領證。”
周雲龍和楚飛吃了一驚。
“可是你跟他在一起同居了那麽久,還生了兩個孩子,為什麽不領證?”周雲龍難以理解地問。
李金秀見話都說到了這份上,也不好再藏著掖著了,索性敞開天窗說亮話道:
“我是想跟他領證,做個合法夫妻,但是他不願意,老是找各種借口來推辭,我不知道為什麽,也不好逼他。他在廠裏很講哥們義氣,經常呼朋喚友地下館子,還老愛一個人付賬,每年都要欠下一兩千塊酒債,要我去還。
“他睡覺總是穿著衣服,老愛說一些奇怪的夢話,大喊大叫,在夢中突然驚醒,我覺得很奇怪,問他這是怎麽了,他也不說,直到那天他被警察抓走了,我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原來他是個殺人犯,身上背著好幾條人命,我做夢也沒有想到自己居然跟一個殺人犯同居了六年,真是太可怕了。”
“所以他被抓半個月後,你就跟了另一個男人了?”周雲龍不平地說道。
“沒辦法,我也要生活,他進去倒是自在了,丟下兩個孩子還得我來養活。”
“你兩個孩子多大了?”
“大的五歲,小的兩歲。”
“他們是兒子還是女兒?”
“兩個都是女兒。”
周雲龍暗想:“李金秀和劉書金不是合法夫妻,無法讓她委托律師,不過她那個5歲的大女兒可以,她是劉書金的親生骨肉。”便說:“劉書金被抓起來了,我們想請個律師給他打官司。”
李金秀聽了,大不願意:“我可沒錢給他請律師,我自己都窮得快揭不開鍋了。”
“律師我已經請好了,不要你出一分錢,你隻需要作為你大女兒的監護人,去簽個委托代理協議就行了。”
李金秀還是不大願意。
周雲龍勸說道:“劉書金跟你雖然沒有領證,但在一起生活了這麽多年,你們之間多少還是有點感情吧?看著他身陷牢獄,你就一點兒也不心疼嗎?”
李金秀被說得臉上有些掛不住,隻好問道:“在哪兒簽協議?”
“京城。”
張朝勇在一旁聽見了,堅決反對:“不行,不能去京城。”
“為什麽?”
“我不放心。”
“你有什麽好不放心的?”
張朝勇猶豫了一會兒,有些難為情地說:“我費了老大的力氣,好不容易才把她接進門,她這一出去,萬一跟別人跑了怎麽辦?”
李金秀一聽這話,大為惱怒,瞪大了眼睛對他說:“我是那種人嗎?”
“你是什麽人,你自己心裏還沒數?”張朝勇心中暗想,隻沒好說出來。
周雲龍見張朝勇死活不願意讓李金秀單獨帶著孩子進京城,便說:“我把你們一起帶到京城去簽協議總可以吧?”
“往返的費用你們承擔嗎?”張朝勇問。
“是的,不要你們出一分錢。”
張朝勇聽他這麽說,才放心地答應了。
三天後,周雲龍帶他們來到京城。
在王愛民的律師事務所,經過一番溝通,李金秀把委托代理協議簽了,張朝勇催促著要回去。
王愛民見李金秀的大女兒隻有桌子高,小女兒還在懷裏抱著,在他們將要離開的時候問了李金秀一句:“如果劉書金被判了死刑,你願意帶孩子來見他最後一麵嗎?”
“不願意。”李金秀態度堅決地說。
“為什麽?”
“孩子還小,我不想她們以後的生活有陰影。”
王愛民一聽這話,就不再問了。
半個多月後的一天下午,王愛民在廣平縣看守所見到了劉書金。
他先做了個自我介紹,隨後說明了此行的來意。
劉書金見他自稱是自己的律師,十分驚訝,疑惑地問道:“你是誰給我請的律師?”
“一個好心人。”
“他叫什麽名字?”
“周雲龍。”
劉書金不認識這個人,詫異地問:“他為什麽要給我請律師?”
“為了你的案子能得到公正的判決。”
劉書金沮喪地說:“我的案子怎麽判恐怕都是個死刑。”
“不一定,如果你有立功贖罪的表現,也許可以得到減刑。”
“怎麽立功贖罪?”劉書金好奇地問,稍稍來了點精神。
“十年前,石門西郊那個強奸殺人案是你幹的嗎?”
“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了,是我幹的。”
“有個年輕人因為這事兒被槍斃了你知道嗎?”
“我知道,鄧警官跟我說過這件事兒。”
“這個案子鬧得很大,如果你能協助給他平反,就是大功一件。”
“那需要我做什麽呢?”
“證明那個案子是你幹的。”
“怎麽證明?”
“你把作案的詳細經過給我說一下。”
劉書金遵命照辦,將此事的經過原原本本告訴了他。
王愛民不解地問:“你為什麽非要在強奸後把那個女人殺了?”
“瞅著都認識的,如果不殺她,舉報我怎麽辦?”
“殺了她之後,你幹了些什麽?”
“我在作案後的第四天就離開了劉寨村,去了石門市裏的東風服裝廠。有一次警察來廠裏排查,問我知不知道這件事兒,我說不知道,什麽都沒有聽說過。幾天後,我還回過劉寨村,看見警察在現場附近拉起了警戒線,很多人在那裏圍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