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轟轟烈烈的捉奸(一)
刑警追凶十年,終還冤死者清白 作者:明清野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個故事有傷風化,我不知道該怎樣說才好,事情已經過去十幾年了,厚道點兒的人都不應該去翻這些舊賬。
幾位當事人如今都還健在,而且過得很好:當年的奸夫如今已經是三個孩子的父親,在一家雜貨市場裏賣塑料桶兒;當年的淫婦也已經改嫁了新的老公,第二個娃兒也已經在貴族學校裏讀小學三年級了;當年的王八離婚以後一直沒討到老婆,在一家印刷廠裏當排字工。
十幾年前的那場轟轟烈烈的好戲如今已經很少有人記得了,就像一場大火燒過秋天的草原,雖然留下了灰燼,但暴雨一來也就統統被衝得一幹二淨了。
如果說曆史是一麵凹凸不平的鏡子,那這件事不過是凹縫裏一撮不引人注意的汙漬。
曆史學家們整日忙著記錄國家大事,自然無暇顧及,那就隻好由我這個過來人來充當這個曆史的記錄者,我所能做的就是盡可能真實地記錄當時的一些細節,功過是非就留給後人去評價吧。
誰知我把這個宏偉的計劃告訴母親時,她竟堅決反對,還厲聲斥責道:“你寫這些幹什麽,這可不是什麽好事情!”母親瞪大了眼睛看著我,像是看著一頭怪物似的,仿佛我要寫的不是一件真實的事情,而是什麽大逆不道的反動文章,說完就轉身匆匆進了廚房。
我愣在了原地,半天才緩過神,不明白她為什麽會這樣子,我知道在母親眼裏,偷奸是件極其可恥的事情,可話說回來,這是別人的事啊,又不是咱們的,再說已經過去十幾年了,誰還記得這事兒呢?咱把它寫出來博人一笑,順帶還能賺點稿費,又有何不可呢?
要知道如今早已是世風日下,就是奸夫在眾目睽睽之下帶一打淫婦到家裏幹壞事兒,左鄰右舍見了也不會大驚小怪,大家都早已經見怪不怪了。
當年那種群情激憤,呐喊捉奸的壯觀場麵如今恐怕隻能在國產大片裏才能看到了,我寫這篇文章除了保留一段曆史的陳跡外,另一個目的還在於匡扶世道人心。
雖然我知道這不過是杯水車薪,但總比袖手不管要好吧,如果某位奸夫在看了這篇故事後竟然打消了采花的主意,某位淫婦在看過這篇小說後毅然放棄了淫奔的念頭,那就更是功莫大矣。
我把這些道理苦口婆心地講給母親聽,希望得到她的理解,但是毫無效果,母親依然萬分固執地認為,偷奸是件傷風敗俗的事情,不但不能寫,連說說都讓人害羞,讓我另找一個光明正麵的故事來寫,像雷鋒舍己救人之類的。
得不到母親的支持,我隻好獨自來完成這個艱巨的任務了,事過多年,許多細節都已模糊不清,待要向母親求證,她又緘口不語,不吐一字,這讓我好生為難,萬般無奈之下,隻好采用虛構策略了。
剛動筆,就遇到一件要命的事,我竟連男女主人公的名字都記不得了。
我在記憶裏苦苦追尋,幾次要想起來,又被窗外貓兒的叫春聲給打斷了,再要尋時,已經渺無蹤跡了。
不得已,我隻好改用化名,不過這也有個好處,如果當事人碰巧看到了這篇故事,也不會來找我麻煩,誰願意把這種事往自己身上套呢,指名道姓的話就不一樣了,人家要是臉皮厚點說不定會把我告上法庭,說我造謠誹謗,要賠償精神損失,運氣不好說不定還要坐牢,那樣的話就真是偷雞不成反蝕把米了。
為了安全起見,我決定不光是主人公,故事中的所有人物也統統用化名,奸夫叫趙甲,淫婦叫潘乙,那隻可憐的王八則叫張丙。時間是深冬的一夜,地點在一座交通不甚便利的小村子裏。
那天是潘乙舅舅王二的五十大壽,王二是村裏的支書,一向惜財如命,那天竟破天荒地擺了六十多桌酒席,村政府樓上樓下院壩子裏都擠得滿當當的。
村裏每家每戶都派了分子,少的幾十,多的幾百,連村東頭的叫花子何四也來湊了分子,沒辦法,村支書麵子太大,不敢不來,既然都送了禮,大家就都敞開肚子大吃大喝,每個人都撐得像臨盆的孕婦一般,飽醉而歸。
那天張丙心情大好,酒也喝得特別多,別人都腆著肚子一個一個回家去了,他卻趴在桌子上像一攤爛泥,動彈不得了,老舅見他醉成這樣,隻好將他扶到自己床上去,並讓潘乙留下來侍候他。
潘乙推說第二天要送孩子去讀書,委婉地拒絕了舅舅的建議,到床邊叮囑了張丙幾句後,就帶著孩子匆匆走了。
潘乙沒有帶孩子回家,而是把他帶到了兩公裏外的外婆家裏。
開門後,老兩口都有些詫異,潘乙告訴他們女婿喝醉了,正躺在舅舅家裏,她待會兒要去扶他回家,今晚孩子就麻煩您兩老照看一下,明早我來接他回去。
老兩口半個多月沒見著外孫了,正巴不得呢,連忙把孩子接進了屋裏,並讓女兒進屋歇一會兒。
潘乙說時候不早了,她得趕緊去接女婿回家,要不然麻煩死舅舅舅媽了,老兩口也沒再多挽留,站在門口目送她離去了。
潘乙離開父母家後,並沒有去舅舅家,卻徑直回到了自己家裏,關好門後,她直接進了臥室,打開燈,三步並作兩步走到床頭的電話機旁,用顫抖的手指撥通了一個電話。
幾分鍾後,後門傳來了“殼,殼,殼”的敲門聲,潘乙心一陣狂跳,飛快地奔向後門,問也沒問就一把拉開了門閂,一個黑影迅速閃進了屋裏,門重新關上了,不一會兒,屋內就傳來了男女快活的聲音。
那天晚上鄰居李老三那天酒喝多了拉肚子,廁所又被老婆和兒子輪番霸占,逼不得已,隻好提著褲子來到屋後的茅坑應急。
幾位當事人如今都還健在,而且過得很好:當年的奸夫如今已經是三個孩子的父親,在一家雜貨市場裏賣塑料桶兒;當年的淫婦也已經改嫁了新的老公,第二個娃兒也已經在貴族學校裏讀小學三年級了;當年的王八離婚以後一直沒討到老婆,在一家印刷廠裏當排字工。
十幾年前的那場轟轟烈烈的好戲如今已經很少有人記得了,就像一場大火燒過秋天的草原,雖然留下了灰燼,但暴雨一來也就統統被衝得一幹二淨了。
如果說曆史是一麵凹凸不平的鏡子,那這件事不過是凹縫裏一撮不引人注意的汙漬。
曆史學家們整日忙著記錄國家大事,自然無暇顧及,那就隻好由我這個過來人來充當這個曆史的記錄者,我所能做的就是盡可能真實地記錄當時的一些細節,功過是非就留給後人去評價吧。
誰知我把這個宏偉的計劃告訴母親時,她竟堅決反對,還厲聲斥責道:“你寫這些幹什麽,這可不是什麽好事情!”母親瞪大了眼睛看著我,像是看著一頭怪物似的,仿佛我要寫的不是一件真實的事情,而是什麽大逆不道的反動文章,說完就轉身匆匆進了廚房。
我愣在了原地,半天才緩過神,不明白她為什麽會這樣子,我知道在母親眼裏,偷奸是件極其可恥的事情,可話說回來,這是別人的事啊,又不是咱們的,再說已經過去十幾年了,誰還記得這事兒呢?咱把它寫出來博人一笑,順帶還能賺點稿費,又有何不可呢?
要知道如今早已是世風日下,就是奸夫在眾目睽睽之下帶一打淫婦到家裏幹壞事兒,左鄰右舍見了也不會大驚小怪,大家都早已經見怪不怪了。
當年那種群情激憤,呐喊捉奸的壯觀場麵如今恐怕隻能在國產大片裏才能看到了,我寫這篇文章除了保留一段曆史的陳跡外,另一個目的還在於匡扶世道人心。
雖然我知道這不過是杯水車薪,但總比袖手不管要好吧,如果某位奸夫在看了這篇故事後竟然打消了采花的主意,某位淫婦在看過這篇小說後毅然放棄了淫奔的念頭,那就更是功莫大矣。
我把這些道理苦口婆心地講給母親聽,希望得到她的理解,但是毫無效果,母親依然萬分固執地認為,偷奸是件傷風敗俗的事情,不但不能寫,連說說都讓人害羞,讓我另找一個光明正麵的故事來寫,像雷鋒舍己救人之類的。
得不到母親的支持,我隻好獨自來完成這個艱巨的任務了,事過多年,許多細節都已模糊不清,待要向母親求證,她又緘口不語,不吐一字,這讓我好生為難,萬般無奈之下,隻好采用虛構策略了。
剛動筆,就遇到一件要命的事,我竟連男女主人公的名字都記不得了。
我在記憶裏苦苦追尋,幾次要想起來,又被窗外貓兒的叫春聲給打斷了,再要尋時,已經渺無蹤跡了。
不得已,我隻好改用化名,不過這也有個好處,如果當事人碰巧看到了這篇故事,也不會來找我麻煩,誰願意把這種事往自己身上套呢,指名道姓的話就不一樣了,人家要是臉皮厚點說不定會把我告上法庭,說我造謠誹謗,要賠償精神損失,運氣不好說不定還要坐牢,那樣的話就真是偷雞不成反蝕把米了。
為了安全起見,我決定不光是主人公,故事中的所有人物也統統用化名,奸夫叫趙甲,淫婦叫潘乙,那隻可憐的王八則叫張丙。時間是深冬的一夜,地點在一座交通不甚便利的小村子裏。
那天是潘乙舅舅王二的五十大壽,王二是村裏的支書,一向惜財如命,那天竟破天荒地擺了六十多桌酒席,村政府樓上樓下院壩子裏都擠得滿當當的。
村裏每家每戶都派了分子,少的幾十,多的幾百,連村東頭的叫花子何四也來湊了分子,沒辦法,村支書麵子太大,不敢不來,既然都送了禮,大家就都敞開肚子大吃大喝,每個人都撐得像臨盆的孕婦一般,飽醉而歸。
那天張丙心情大好,酒也喝得特別多,別人都腆著肚子一個一個回家去了,他卻趴在桌子上像一攤爛泥,動彈不得了,老舅見他醉成這樣,隻好將他扶到自己床上去,並讓潘乙留下來侍候他。
潘乙推說第二天要送孩子去讀書,委婉地拒絕了舅舅的建議,到床邊叮囑了張丙幾句後,就帶著孩子匆匆走了。
潘乙沒有帶孩子回家,而是把他帶到了兩公裏外的外婆家裏。
開門後,老兩口都有些詫異,潘乙告訴他們女婿喝醉了,正躺在舅舅家裏,她待會兒要去扶他回家,今晚孩子就麻煩您兩老照看一下,明早我來接他回去。
老兩口半個多月沒見著外孫了,正巴不得呢,連忙把孩子接進了屋裏,並讓女兒進屋歇一會兒。
潘乙說時候不早了,她得趕緊去接女婿回家,要不然麻煩死舅舅舅媽了,老兩口也沒再多挽留,站在門口目送她離去了。
潘乙離開父母家後,並沒有去舅舅家,卻徑直回到了自己家裏,關好門後,她直接進了臥室,打開燈,三步並作兩步走到床頭的電話機旁,用顫抖的手指撥通了一個電話。
幾分鍾後,後門傳來了“殼,殼,殼”的敲門聲,潘乙心一陣狂跳,飛快地奔向後門,問也沒問就一把拉開了門閂,一個黑影迅速閃進了屋裏,門重新關上了,不一會兒,屋內就傳來了男女快活的聲音。
那天晚上鄰居李老三那天酒喝多了拉肚子,廁所又被老婆和兒子輪番霸占,逼不得已,隻好提著褲子來到屋後的茅坑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