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為夫申冤難如登天
刑警追凶十年,終還冤死者清白 作者:明清野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次日一早,劉英就來到宋陽縣公安局。
門警問他找誰?
“我找王兵。”劉英說,她還清楚地記得那個辦案警察的名字。
“王兵不在這兒了,調走了。”
劉英吃了一驚,忙問:“他什麽時候調走的?”
“去年底。”
“調到哪兒去了?”
“這我就不知道了,你找他有什麽事嗎?”
劉英在想要不要告訴他,遲疑了一會兒,問道:“你們現在誰管破案的事?”
“你是指哪方麵的案子?”
“殺人的案子。”
“那就是刑事案,現在由新來的張隊長負責。”
劉英果斷地說:“我要見張隊長。”
“你見他有什麽事嗎?張隊長很忙,不是隨便就能見的。”
“有件大事,我想當麵跟他說。”
“不好意思,這不合規矩。你可以先告訴我,我進去通報一下,如果張隊長覺得有必要,會親自見你的。”
劉英見他不通融,隻好按要求辦了。
門警聽說是人命冤案,哪敢托大,馬上進去通報。不多一會兒就出來了,和氣地對她說:“大姐,進來吧,張隊長在接待室等你”。
劉英謝過他就進去了。
來到接待室,她看見一個身材微胖的中年警官坐在一張長桌旁,走近兩步,怯怯地問道:“您是,張隊長?”
“是的。大姐,請坐吧。”中年警官麵色和藹地對她說。
劉英心懷忐忑地在他對麵坐下了。
“你今天來找我是為你丈夫的事吧?”張隊長問。
劉英點了點頭,“剛才那個小夥子都跟你說了吧?”
“大概說了一下,但不是很清楚,所以想跟你當麵溝通溝通,”張隊長說,“麻煩你把這個案子的詳細情況給我介紹一下。”
劉英隻當他要給自己主持公道,大為欣喜,忙把此案的經過一五一十告訴了他,說到後來,情難自己,眼中泛起了淚光,聲音哽咽道:“我丈夫絕對是被冤枉的,他死得太可憐了!”
張隊長神色凝重地聽她說完,問道:“你說那個鍾紅還活著,有沒有證據呢?這種事情可開不得玩笑。”
劉英說:“證據很好找,鍾紅的姐姐說她嫁到山林省清潭市了,你們隻要派人去那兒調查一下就一清二楚了。”
張隊長麵露難色道:“這恐怕不好辦。刑偵隊人手本來就少,最近案子又特別多,很難抽出人手。而且僅憑你的一句話,我們也無法判斷是真是假。你既然說被害人鍾紅還沒有死,就應該主動提供她還活著的證據。而不是隨便說出一條真假難辨的線索,讓我們來幫你核實,沒有這樣的操作方法。”
“這可不是我隨便說的,是鍾紅的姐姐親口告訴我同鄉的。你要不信,我把他叫來你親自問一下。”
張隊長搖了搖頭表示不用,說道:“我倒不是懷疑這個,隻是你的要求和我們的規定有衝突,就算我同意,局裏多半也不會批準的,最好還是你自己提供證據。”
劉英難以理解地說:“我的要求又不高,這有什麽不能批準的?”
“不是高不高的問題,而是沒有這個道理,如果每一個刑犯的家屬都說自己的家人被冤枉了,證據就在千裏之外,我們是不是都要千裏迢迢地跑去核實呢?我們不是孫悟空,不會翻筋鬥雲,千裏之遙可以眨眼就到,請站在我們的角度思考一下。”
“你們隻需要派一兩個人去就可以了,最多三天時間就可以把這件事調查清楚,耽誤不了多少時間和精力的。”劉英祈求著說。
張隊長被她纏得急了,繃著臉問道:“你能保證我們去了就一定能找到鍾紅嗎?”
劉英沒有回答。雖然她堅信丈夫是被冤枉的,但這一去能否找到“被害人”,她心裏也沒底,畢竟這一切都是聽彭明說的,而他也沒有親眼見過鍾紅。
“就算沒有找到她,你們也不會有什麽損失吧。”她說。
“看吧,連你自己都不能確定,還讓我們去。如果隔得近,我們肯定幫這個忙,但距離確實太遠了,實在愛莫能助,請你理解。”
“也請你理解我一下好不好?我丈夫人都死了,全家的重擔都壓在我一個人身上,我現在帶著兩個孩子,每天都有幹不完的活兒,活得像條狗一樣累。我都沒說什麽,你還那麽多借口,我就這點要求你都不能答應,你還有沒有點良心,算我求你了行不行?”劉英激動得眼淚都要出來了。
“大姐,請別這樣,你這樣會讓我們很為難,”張隊長說,“有個問題我很好奇,如果鍾紅真的還活著,你打算怎麽樣呢?”
“我想讓你們宣布我丈夫無罪,給他恢複名譽。”劉英毫不猶豫地說,這個問題她早就想好了。
張隊長一臉為難地說:“這恐怕不行啊,這個案子是法院判的,就算要改判,也應該由他們來做,我們公安局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劉英悲憤地問:“那你們是不是什麽都不能做了?”
張隊長低著頭,沒說話。
“你們是人民警察,人民身上發生了冤案,難道應該袖手不管嗎?而且這個案子還是你們辦錯的,糾正錯誤不更是理所應當的嗎?”
“大姐,你現在說這話未免太早了點吧,在有說服力的證據出來之前,誰都不能隨便說這個案子是冤案,那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還有一點你要搞清楚,就算這個案子真辦錯了,那也是之前的人辦錯的,不是我張峰辦錯的,有什麽不滿你可以去找他,請不要找我。我剛接手刑偵隊半年多,很多情況都不清楚,工作上也有很多難處,還請你多理解。”
“那你告訴我,王兵去哪兒了?”劉英瞪著他問。
“抱歉,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兒了,我來的時候他就走了,都沒有來得及辦交接。就算你找到他,估計也沒有什麽用,他隻是個辦案的人,最終裁決還是由法院負責。這件事情我建議你最好還是去找法院,因為案子是他們判的,是對是錯他們會給你一個說法。”
劉英見他說來說去就是不願意管這事,知道再爭下去也無益,隻好憤然而去。
兩天後,她坐車來到洪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反映丈夫的冤情。和公安局的張隊長一樣,法院的人也告訴她這件事情口說無憑,需要切實的證據。對於她提供的線索,法院無法判斷真假,需要她自己去核實。因為人手有限,法院對此也提供不了什麽幫助,希望她能夠理解。
想到要隻身前往一千多公裏外尋找一個自己並不認識的“被害人”,劉英心裏就惶恐不已,活這麽大,她還從來沒去過如此遙遠的地方,這一去不知要耗費多少時間和精力。且不說此去能否找到鍾紅,就算真找到了她,也不過隻是萬裏長征走出的第一步。根據上次的經驗,她知道要想平反丈夫的冤案,必須得請律師打官司。看現在的情況,有沒有律師願意接這個案子還要打個大大的問號,就算有人願意接,律師費她也很難承擔。丈夫死後,家裏收入銳減,一家人都靠她賣菜打零工勉強維持生計,要供兩個孩子上學已經很吃力了,哪裏有錢請律師?就算真的請了律師也不能保證這官司就一定能打贏,這可是在和公家打官司。一旦提起訴訟,這個案子絕對不是一天兩天就能了斷的,它多半會是一場曠日持久的消耗戰,法院會傳喚自己了解案情,律師會不斷跟自己溝通訴訟相關問題,開庭時要親自出庭。自己帶著兩個孩子,家裏家外事情一大堆,實在沒有這麽多時間和精力去折騰。丈夫死都死了,就算給他平了反,又能怎樣呢?他也不能死而複生。前思後想,劉英最終還是決定算了。
門警問他找誰?
“我找王兵。”劉英說,她還清楚地記得那個辦案警察的名字。
“王兵不在這兒了,調走了。”
劉英吃了一驚,忙問:“他什麽時候調走的?”
“去年底。”
“調到哪兒去了?”
“這我就不知道了,你找他有什麽事嗎?”
劉英在想要不要告訴他,遲疑了一會兒,問道:“你們現在誰管破案的事?”
“你是指哪方麵的案子?”
“殺人的案子。”
“那就是刑事案,現在由新來的張隊長負責。”
劉英果斷地說:“我要見張隊長。”
“你見他有什麽事嗎?張隊長很忙,不是隨便就能見的。”
“有件大事,我想當麵跟他說。”
“不好意思,這不合規矩。你可以先告訴我,我進去通報一下,如果張隊長覺得有必要,會親自見你的。”
劉英見他不通融,隻好按要求辦了。
門警聽說是人命冤案,哪敢托大,馬上進去通報。不多一會兒就出來了,和氣地對她說:“大姐,進來吧,張隊長在接待室等你”。
劉英謝過他就進去了。
來到接待室,她看見一個身材微胖的中年警官坐在一張長桌旁,走近兩步,怯怯地問道:“您是,張隊長?”
“是的。大姐,請坐吧。”中年警官麵色和藹地對她說。
劉英心懷忐忑地在他對麵坐下了。
“你今天來找我是為你丈夫的事吧?”張隊長問。
劉英點了點頭,“剛才那個小夥子都跟你說了吧?”
“大概說了一下,但不是很清楚,所以想跟你當麵溝通溝通,”張隊長說,“麻煩你把這個案子的詳細情況給我介紹一下。”
劉英隻當他要給自己主持公道,大為欣喜,忙把此案的經過一五一十告訴了他,說到後來,情難自己,眼中泛起了淚光,聲音哽咽道:“我丈夫絕對是被冤枉的,他死得太可憐了!”
張隊長神色凝重地聽她說完,問道:“你說那個鍾紅還活著,有沒有證據呢?這種事情可開不得玩笑。”
劉英說:“證據很好找,鍾紅的姐姐說她嫁到山林省清潭市了,你們隻要派人去那兒調查一下就一清二楚了。”
張隊長麵露難色道:“這恐怕不好辦。刑偵隊人手本來就少,最近案子又特別多,很難抽出人手。而且僅憑你的一句話,我們也無法判斷是真是假。你既然說被害人鍾紅還沒有死,就應該主動提供她還活著的證據。而不是隨便說出一條真假難辨的線索,讓我們來幫你核實,沒有這樣的操作方法。”
“這可不是我隨便說的,是鍾紅的姐姐親口告訴我同鄉的。你要不信,我把他叫來你親自問一下。”
張隊長搖了搖頭表示不用,說道:“我倒不是懷疑這個,隻是你的要求和我們的規定有衝突,就算我同意,局裏多半也不會批準的,最好還是你自己提供證據。”
劉英難以理解地說:“我的要求又不高,這有什麽不能批準的?”
“不是高不高的問題,而是沒有這個道理,如果每一個刑犯的家屬都說自己的家人被冤枉了,證據就在千裏之外,我們是不是都要千裏迢迢地跑去核實呢?我們不是孫悟空,不會翻筋鬥雲,千裏之遙可以眨眼就到,請站在我們的角度思考一下。”
“你們隻需要派一兩個人去就可以了,最多三天時間就可以把這件事調查清楚,耽誤不了多少時間和精力的。”劉英祈求著說。
張隊長被她纏得急了,繃著臉問道:“你能保證我們去了就一定能找到鍾紅嗎?”
劉英沒有回答。雖然她堅信丈夫是被冤枉的,但這一去能否找到“被害人”,她心裏也沒底,畢竟這一切都是聽彭明說的,而他也沒有親眼見過鍾紅。
“就算沒有找到她,你們也不會有什麽損失吧。”她說。
“看吧,連你自己都不能確定,還讓我們去。如果隔得近,我們肯定幫這個忙,但距離確實太遠了,實在愛莫能助,請你理解。”
“也請你理解我一下好不好?我丈夫人都死了,全家的重擔都壓在我一個人身上,我現在帶著兩個孩子,每天都有幹不完的活兒,活得像條狗一樣累。我都沒說什麽,你還那麽多借口,我就這點要求你都不能答應,你還有沒有點良心,算我求你了行不行?”劉英激動得眼淚都要出來了。
“大姐,請別這樣,你這樣會讓我們很為難,”張隊長說,“有個問題我很好奇,如果鍾紅真的還活著,你打算怎麽樣呢?”
“我想讓你們宣布我丈夫無罪,給他恢複名譽。”劉英毫不猶豫地說,這個問題她早就想好了。
張隊長一臉為難地說:“這恐怕不行啊,這個案子是法院判的,就算要改判,也應該由他們來做,我們公安局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劉英悲憤地問:“那你們是不是什麽都不能做了?”
張隊長低著頭,沒說話。
“你們是人民警察,人民身上發生了冤案,難道應該袖手不管嗎?而且這個案子還是你們辦錯的,糾正錯誤不更是理所應當的嗎?”
“大姐,你現在說這話未免太早了點吧,在有說服力的證據出來之前,誰都不能隨便說這個案子是冤案,那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還有一點你要搞清楚,就算這個案子真辦錯了,那也是之前的人辦錯的,不是我張峰辦錯的,有什麽不滿你可以去找他,請不要找我。我剛接手刑偵隊半年多,很多情況都不清楚,工作上也有很多難處,還請你多理解。”
“那你告訴我,王兵去哪兒了?”劉英瞪著他問。
“抱歉,我也不知道他去哪兒了,我來的時候他就走了,都沒有來得及辦交接。就算你找到他,估計也沒有什麽用,他隻是個辦案的人,最終裁決還是由法院負責。這件事情我建議你最好還是去找法院,因為案子是他們判的,是對是錯他們會給你一個說法。”
劉英見他說來說去就是不願意管這事,知道再爭下去也無益,隻好憤然而去。
兩天後,她坐車來到洪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反映丈夫的冤情。和公安局的張隊長一樣,法院的人也告訴她這件事情口說無憑,需要切實的證據。對於她提供的線索,法院無法判斷真假,需要她自己去核實。因為人手有限,法院對此也提供不了什麽幫助,希望她能夠理解。
想到要隻身前往一千多公裏外尋找一個自己並不認識的“被害人”,劉英心裏就惶恐不已,活這麽大,她還從來沒去過如此遙遠的地方,這一去不知要耗費多少時間和精力。且不說此去能否找到鍾紅,就算真找到了她,也不過隻是萬裏長征走出的第一步。根據上次的經驗,她知道要想平反丈夫的冤案,必須得請律師打官司。看現在的情況,有沒有律師願意接這個案子還要打個大大的問號,就算有人願意接,律師費她也很難承擔。丈夫死後,家裏收入銳減,一家人都靠她賣菜打零工勉強維持生計,要供兩個孩子上學已經很吃力了,哪裏有錢請律師?就算真的請了律師也不能保證這官司就一定能打贏,這可是在和公家打官司。一旦提起訴訟,這個案子絕對不是一天兩天就能了斷的,它多半會是一場曠日持久的消耗戰,法院會傳喚自己了解案情,律師會不斷跟自己溝通訴訟相關問題,開庭時要親自出庭。自己帶著兩個孩子,家裏家外事情一大堆,實在沒有這麽多時間和精力去折騰。丈夫死都死了,就算給他平了反,又能怎樣呢?他也不能死而複生。前思後想,劉英最終還是決定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