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出了門向街外跑去。


    中興集是小集鎮,來趕集的都是周圍村民,很多人都認識小林子,


    看見三人在包子鋪公然殺人,老百姓憤怒了,


    一個老者從地上撿起一塊石頭砸向三人,一人帶頭,其他人紛紛響應,


    磚瓦石塊如雨點般砸過去,三人抱頭鼠竄,頭上血肉模糊,


    他們尚不敢向所有人開戰,狼奔豕突逃了,回去至少要休養一段時間。


    巴桑自知力量太小,追過去也是送死,沒有動,


    即使這樣,圍觀人群對巴桑讚不絕口,說小小年紀,就敢跟惡人相鬥。


    他沒有和大家搭話,心中難過,老百姓太苦了,


    這幫惡人草菅人命,後麵飯店掌櫃報官,大概率會不了了之。


    巴桑抓起買的鹽巴,失落地走出飯店,一個人回山,


    他暗自分析,那個張大人是官方人,他們已經知道了關震雲的長相和大致身份,


    隻要在中興集附近調查,就能查出關震雲不是附近村裏人,能推測出住在山上。


    孫三娘、謝胖子是江湖人士,由他們帶隊,肯定能找到野狐峰,


    甚至阮百裏上山時已經留下記號,那就更容易了。


    現在必須要做一點準備,一旦他們人多,自己很危險,


    隻是年齡要慢慢長,自己的功夫也要慢慢長,短期內是不能和他們硬剛的,


    但他現在也不是很怕,自己地形熟悉,這是優勢。


    他算了下,中興集出了人命,官府調查、處理需要時間,


    張大人調動官府的人查關震雲也需要時間,等他們確定關震雲就是住在山上,


    找過來還是需要時間,所以短時間內野狐峰還是安全的。


    一天後,巴桑就恢複了平靜,生活照舊,訓練、打獵合理地安排好,


    此時他打獵,隻要不是獵殺虎、熊一類大型猛獸,他都可以輕鬆完成。


    三天後,他決定向山林深處走,準備再找一個落腳點,


    一旦張、孫帶人找過來,就轉移避開。


    巴桑拿著一把獵刀,背上弓箭,計劃邊打獵邊尋找,


    現在每天的訓練量太大,營養必須跟上。


    進入山林不久,看到前麵一隻野兔搖頭晃腦,


    心中暗喜,彎弓搭箭,一箭射去,正中野兔屁股,


    可是箭杆被樹枝擋了一下,沒有射實。


    那野兔撒腿就跑,巴桑在後麵緊緊追趕,


    跑著跑著,野兔屁股上的箭杆脫落,沒有拖累,它呲溜鑽進草叢。


    巴桑不想鑽草叢尋找,山上獵物多,


    也不差這一隻野兔,他彎腰撿起箭,準備回去。


    無意中掃了一眼地麵,部分呈皮殼狀,部分呈鹽花狀,


    巴桑大喜,這是硝石啊!


    有了硝土,再燒製草木灰,兩者混合反應就能得到火硝(硝酸鉀);


    再有木炭、硫磺,那就可以製造炸藥了。


    山上樹木多,想得到木炭很容易,雲同山這麽大,一定能找到天然硫。


    巴桑也不打獵了,牢牢記住這裏位置,


    立即回家,拿出斧頭開始伐木,做燒炭準備,


    他也不想砍太多,先要做實驗,等成功後再批量搞。


    次日一早,巴桑帶上獵刀、弓箭,幹糧進入山裏找硫,晚上也不準備回來了,直接在山裏過夜。


    果然,功夫不負有心人,第三天下午,


    他在一個山坳裏找到了天然硫,挖了一大包喜滋滋帶回來,


    跟著下山去集鎮買了瓦罐、瓦缸等容器。


    回來後先製取硫磺,把自然硫放進素燒罐埋在坑內加熱熔化,


    取上層的硫黃溶液,倒入瓦罐內,冷卻後取出,得到硫磺。


    接著燒製大量草木灰,跟硝土混合反應,再冷卻,取結晶體,得到火硝(硝酸鉀),


    燒炭就更簡單了,關震雲每年都燒,現成的炭灶。


    一個月後,製造火藥所需要的火硝、硫磺、木炭都齊備,


    巴桑按照火硝75%、硫磺10%、木炭15%比例配置,成功製造出炸藥,


    有了炸藥,巴桑內心大定,倘若再有人來殺他,直接用炸藥炸死他們。


    他早已弄清,大安朝大致年代是處於晉朝之後,隋朝之前,所以火藥還沒有出現,


    現在製造出火藥,可以說是這個朝代最先進的武器了,對付那些追殺者,一定能收到奇效!


    遺憾的是,他不能控製自己召喚狼王的能力,


    上一次,假如當時曾、吳二話不說,上來就是一刀,他根本就沒有生還可能。


    更何況,倘若來的殺手太多,


    狼群也不一定能救他,而且死了那麽多狼,他心裏也感到難受,必須能自我保護。


    巴桑現在每天時間安排的滿滿的,訓練放在第一位,


    空餘時間就是製造炸藥,他要儲備足夠的量。


    三個月後,感覺炸藥的量差不多了,他開始砍伐毛竹,準備製造突火槍。


    巴桑對槍械的發展史是清楚的,


    我國宋朝發明的突火槍堪稱所有現代管狀噴射武器的鼻祖,


    《宋史·兵誌》早有記載,翻譯成白話文就是,


    宋開慶元年造突火槍,用巨竹做槍管,


    竹筒內裝上火藥,石子、鐵渣、碎瓷片等當做子彈,


    竹筒外壁上有一個小孔,點火後,一聲巨響,射出子彈。


    隻是這種槍射程不遠,“槍管”隻能使用幾次就壞了,甚至都是一次性的,


    好在他不是為了打仗,隻是防身用。


    至於先進的後膛槍,想都別想,那個需要複雜的工藝、模具,


    不是他能弄出來的,更何況後膛槍的子彈不可能造出來。


    將來有條件,造幾支鳥銃倒是有可能,現在隻能做突火槍了。


    巴桑總共做了數十支突火槍,這種槍正常來說,需要兩個人配合,


    一個人扶著它瞄準,另一人點火。


    但他隻有一個人,就把這些槍全部安裝在野狐穀四麵的山腰上,


    這些山腰上差不多都有或大或小的山洞,突火槍固定在這裏,火藥不會受潮。


    巴桑把山洞編號,模擬敵人進攻時,


    他應該如何應對,先進那個山洞,先點那根突火槍,


    相當於兵棋推演!


    果然,這一推演,他發現了問題,


    他的力量小,隻有一人,倘若敵人群起追來,根本沒有機會點火,


    而且殺手會武功,他們射箭、發射暗器攻擊力一樣很強,甚至比突火槍更靈活。


    巴桑思考一會,準備再造一些土地雷,有了火藥,造這個很簡單。


    考慮到野狐穀常常有動物出沒,不能用絆雷,也不能用壓發雷,


    他想了一下,就做成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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