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這算殺人動機嗎?
治愈遊戲:心理師她靠讀心術封神 作者:橙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王強一看手表快到六點半了,剛才進入遊戲的時候,他就用餘光瞄到了尼藍湖高級中學的門牌。
他趕緊循著原路返回。
走到校門口時,正巧看到那個目標女孩子一蹦一跳地走出來。
放學的高峰期就是六點半左右,那時走出校門口的學生有很多,可那個女孩子在人群中實在太顯眼了,簡直是高中生裏最“靚”的仔!
王強一眼就認出了寧毅的那張臉。
那張現實世界中他“女朋友”的臉。
同為遊戲玩家,王強覺得寧毅扮演的高中女學生必定就是自己的任務目標了。
上下打量女孩,高馬尾,黃色書包,大濃妝,準沒錯就是她。
隻是這眼妝……
是不是畫的太誇張了一點!!
平時沒見過寧毅化妝的王強,此時越看越想笑是怎麽回事。
“哢嚓”,王強舉起相機,拍下了女孩的照片。
【恭喜你已成功完成第二個任務,獎勵100積分。】
王強臉上的笑容再次綻放。
是哪位工友告訴他的小道消息,說什麽劇本殺遊戲很燒腦,任務不好做?
他這200積分,不就哢哢賺的很輕鬆嘛!
王強臉上都笑出了褶子。
下一秒,王強就看到了另一個眼熟的麵孔——李燕燕,那個遊戲館的工作人員。
王強記得她扮演的是一位中年服務員兼單親媽媽,這麽一看,人物關係就對上了。
但是係統為什麽要讓自己拍小女孩的照片呢?這個任務相當不正常。
而這時候,係統又發布了第三條任務:
【請在西餐廳街對麵的咖啡館點一杯咖啡,等候黃書包女孩和她的母親吃完飯,之後拍下一張女孩淋雨的照片。】
這下子王強真有點毛骨悚然了。
係統發布的任務越來越離譜,這不是擺明了讓他跟蹤人家小女孩嘛!還偷拍人家!
該不會自己扮演的這個角色是個私家偵探吧?
出於對遊戲規則的遵守,王強並不敢違抗“係統指令”。
他收好相機,前往咖啡館,然後透過窗外愈加陰沉的夜色在悄悄觀察著西餐廳裏的一幕幕。
他看見那對母女選擇了靠玻璃窗的座位坐下,後來好像母女二人爭吵了一會兒,接著又和服務人員起了爭執。
再之後,兩人終於安靜享用晚餐,似乎沒再出現什麽特別的狀況。
王強杯裏的咖啡早就喝完了,隔著玻璃窗他能感受到外麵冷意侵襲而來。
直到那對母女走出西餐廳,天上突然開始下暴雨,餐廳服務員給她們送傘,她們艱難步行著,然後被一個騎車不長眼睛的瘋男人給撞倒了!
王強的心也是跟著一顫。
還好,母女二人並無大礙,隻有雨傘被撞飛。
目標女孩摔了一跤,被雨淋得透濕。王強適時衝出咖啡店,拿出相機抓拍了幾張照片。
閃光燈哢嚓哢嚓地閃,王強看見那對母女突然回頭往他的方向張望。
“哎喲臥槽,忘記關閃光燈了!她們該不會發現我了吧!”
他緊張的大氣都不敢喘一下,連忙躲到樹後麵。
直到最終母女二人相互攙扶著走遠,他才長舒一口氣。
【恭喜你已完成第三個任務,獎勵100積分。下一個任務:回家,睡覺。】
“回家睡覺?”短短四個字看得王強是一臉懵逼。
就這麽簡單嗎?
用塑料袋把相機包裹嚴實,以免被雨水打濕,王強搜尋著王高雄這個角色的記憶,想起他家就住在巴比隆公寓四樓,404號房。
王強撐著從咖啡店租來的傘,往家走去。
之後就是差點震碎他三觀的那些照片——滿牆貼滿了各種不同小女孩的照片,以及電腦裏那些收藏品。
光瀏覽電腦圖片他都花了兩個小時,這內容該有多震撼。
王強覺得,王高雄這個角色屬實令人瘮得慌。
他為什麽會喜歡收藏女孩照片呢?這麽多照片他都是從各大網站上搜集下載的嗎?
而當王強將數碼相機連接上電腦,點開相機內存卡裏的文件時,他更是驚呆了。
原來所有的小女孩照片,全都是他自己偷拍的!
“臥槽,王高雄這哥們兒是個變態吧!”王強驚叫一聲。
察覺自己扮演了一個變態角色,他竟說不出是憤怒還是刺激。他懷疑,這一局自己抽到的是凶手身份。
緊接著,在繼續搜查房間裏的線索時,王強接連發現了好多東西。
最勁爆的就是抽屜裏的日記本。
王高雄有寫日記的習慣,雖然不是每天都寫,但重要的事情、重要的心情,他會記下來。
日記本前幾頁內容還算是比較和諧,那大概是王高雄十幾歲的時候,經常記錄著和比自己小兩歲的妹妹王高興一起玩的內容。
有幾頁還貼了兄妹倆的合照,兩個孩子笑得很燦爛。
從日記中可以看出,兄妹倆小的時候,他們父母就因感情不和而離婚了,之後各自建立了新家庭,誰都不願意帶上這倆拖油瓶。
兄妹倆是被鄉下的爺爺奶奶帶大的。
好在鄉下人淳樸善良,兄妹倆無憂無慮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4月19日,晴。
明天我就要帶妹妹一起去城裏找工作了,我們一定會努力賺錢,過上富裕的日子!
加油!妹妹!】
直到20歲的王高雄帶著18歲的妹妹王高興一起進城裏打工以後,兄妹的生活漸漸出了差錯。
王高雄性格比較軸,長得人高馬大的,可為人處世卻扭扭捏捏小家子氣,不受同事和領導待見,逐漸的就受了許多氣。
而妹妹王高興居然在工作單位偷偷和老總談戀愛了。
王高雄知道這事後,警告過妹妹很多次,說烏鴉怎麽可能飛上枝頭當鳳凰,你的老板隻是玩玩,你當心受騙。
妹妹不聽,還怪哥哥不懂人情世故。
兄妹二人漸生嫌隙。
結果沒過幾個月,王高興就失蹤了。
王高雄到處張貼尋人啟事,也求助了警方,問遍了妹妹公司裏的同事,可就是找不到妹妹的下落。
有的同事居然還說,王高興這丫頭生活不檢點,跟野男人私奔了。
王高雄自然不信,還直接鬧到妹妹公司的老板那裏。人家老板是個鑽石王老五,根本就不承認和王高興在談戀愛,更別提知道王高興的下落了。
【7月7日,陰。
妹妹莫名其妙的就人間蒸發了!
她真是愛錯了人,那個狼心狗肺的老板根本不承認是高興的男朋友,同事們還說高興的閑話。
她一定是被黑心老板給害死了!
哼!城裏沒一個好人!總有一天我要替妹妹報仇!】
王強讀到這篇日記的時候,小心肝顫個不停。
這不就是殺人動機嘛。
“還真讓我演凶手啊?那行吧,我默默接受。”王強無奈歎氣,繼續在房裏搜尋其他線索。
他趕緊循著原路返回。
走到校門口時,正巧看到那個目標女孩子一蹦一跳地走出來。
放學的高峰期就是六點半左右,那時走出校門口的學生有很多,可那個女孩子在人群中實在太顯眼了,簡直是高中生裏最“靚”的仔!
王強一眼就認出了寧毅的那張臉。
那張現實世界中他“女朋友”的臉。
同為遊戲玩家,王強覺得寧毅扮演的高中女學生必定就是自己的任務目標了。
上下打量女孩,高馬尾,黃色書包,大濃妝,準沒錯就是她。
隻是這眼妝……
是不是畫的太誇張了一點!!
平時沒見過寧毅化妝的王強,此時越看越想笑是怎麽回事。
“哢嚓”,王強舉起相機,拍下了女孩的照片。
【恭喜你已成功完成第二個任務,獎勵100積分。】
王強臉上的笑容再次綻放。
是哪位工友告訴他的小道消息,說什麽劇本殺遊戲很燒腦,任務不好做?
他這200積分,不就哢哢賺的很輕鬆嘛!
王強臉上都笑出了褶子。
下一秒,王強就看到了另一個眼熟的麵孔——李燕燕,那個遊戲館的工作人員。
王強記得她扮演的是一位中年服務員兼單親媽媽,這麽一看,人物關係就對上了。
但是係統為什麽要讓自己拍小女孩的照片呢?這個任務相當不正常。
而這時候,係統又發布了第三條任務:
【請在西餐廳街對麵的咖啡館點一杯咖啡,等候黃書包女孩和她的母親吃完飯,之後拍下一張女孩淋雨的照片。】
這下子王強真有點毛骨悚然了。
係統發布的任務越來越離譜,這不是擺明了讓他跟蹤人家小女孩嘛!還偷拍人家!
該不會自己扮演的這個角色是個私家偵探吧?
出於對遊戲規則的遵守,王強並不敢違抗“係統指令”。
他收好相機,前往咖啡館,然後透過窗外愈加陰沉的夜色在悄悄觀察著西餐廳裏的一幕幕。
他看見那對母女選擇了靠玻璃窗的座位坐下,後來好像母女二人爭吵了一會兒,接著又和服務人員起了爭執。
再之後,兩人終於安靜享用晚餐,似乎沒再出現什麽特別的狀況。
王強杯裏的咖啡早就喝完了,隔著玻璃窗他能感受到外麵冷意侵襲而來。
直到那對母女走出西餐廳,天上突然開始下暴雨,餐廳服務員給她們送傘,她們艱難步行著,然後被一個騎車不長眼睛的瘋男人給撞倒了!
王強的心也是跟著一顫。
還好,母女二人並無大礙,隻有雨傘被撞飛。
目標女孩摔了一跤,被雨淋得透濕。王強適時衝出咖啡店,拿出相機抓拍了幾張照片。
閃光燈哢嚓哢嚓地閃,王強看見那對母女突然回頭往他的方向張望。
“哎喲臥槽,忘記關閃光燈了!她們該不會發現我了吧!”
他緊張的大氣都不敢喘一下,連忙躲到樹後麵。
直到最終母女二人相互攙扶著走遠,他才長舒一口氣。
【恭喜你已完成第三個任務,獎勵100積分。下一個任務:回家,睡覺。】
“回家睡覺?”短短四個字看得王強是一臉懵逼。
就這麽簡單嗎?
用塑料袋把相機包裹嚴實,以免被雨水打濕,王強搜尋著王高雄這個角色的記憶,想起他家就住在巴比隆公寓四樓,404號房。
王強撐著從咖啡店租來的傘,往家走去。
之後就是差點震碎他三觀的那些照片——滿牆貼滿了各種不同小女孩的照片,以及電腦裏那些收藏品。
光瀏覽電腦圖片他都花了兩個小時,這內容該有多震撼。
王強覺得,王高雄這個角色屬實令人瘮得慌。
他為什麽會喜歡收藏女孩照片呢?這麽多照片他都是從各大網站上搜集下載的嗎?
而當王強將數碼相機連接上電腦,點開相機內存卡裏的文件時,他更是驚呆了。
原來所有的小女孩照片,全都是他自己偷拍的!
“臥槽,王高雄這哥們兒是個變態吧!”王強驚叫一聲。
察覺自己扮演了一個變態角色,他竟說不出是憤怒還是刺激。他懷疑,這一局自己抽到的是凶手身份。
緊接著,在繼續搜查房間裏的線索時,王強接連發現了好多東西。
最勁爆的就是抽屜裏的日記本。
王高雄有寫日記的習慣,雖然不是每天都寫,但重要的事情、重要的心情,他會記下來。
日記本前幾頁內容還算是比較和諧,那大概是王高雄十幾歲的時候,經常記錄著和比自己小兩歲的妹妹王高興一起玩的內容。
有幾頁還貼了兄妹倆的合照,兩個孩子笑得很燦爛。
從日記中可以看出,兄妹倆小的時候,他們父母就因感情不和而離婚了,之後各自建立了新家庭,誰都不願意帶上這倆拖油瓶。
兄妹倆是被鄉下的爺爺奶奶帶大的。
好在鄉下人淳樸善良,兄妹倆無憂無慮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4月19日,晴。
明天我就要帶妹妹一起去城裏找工作了,我們一定會努力賺錢,過上富裕的日子!
加油!妹妹!】
直到20歲的王高雄帶著18歲的妹妹王高興一起進城裏打工以後,兄妹的生活漸漸出了差錯。
王高雄性格比較軸,長得人高馬大的,可為人處世卻扭扭捏捏小家子氣,不受同事和領導待見,逐漸的就受了許多氣。
而妹妹王高興居然在工作單位偷偷和老總談戀愛了。
王高雄知道這事後,警告過妹妹很多次,說烏鴉怎麽可能飛上枝頭當鳳凰,你的老板隻是玩玩,你當心受騙。
妹妹不聽,還怪哥哥不懂人情世故。
兄妹二人漸生嫌隙。
結果沒過幾個月,王高興就失蹤了。
王高雄到處張貼尋人啟事,也求助了警方,問遍了妹妹公司裏的同事,可就是找不到妹妹的下落。
有的同事居然還說,王高興這丫頭生活不檢點,跟野男人私奔了。
王高雄自然不信,還直接鬧到妹妹公司的老板那裏。人家老板是個鑽石王老五,根本就不承認和王高興在談戀愛,更別提知道王高興的下落了。
【7月7日,陰。
妹妹莫名其妙的就人間蒸發了!
她真是愛錯了人,那個狼心狗肺的老板根本不承認是高興的男朋友,同事們還說高興的閑話。
她一定是被黑心老板給害死了!
哼!城裏沒一個好人!總有一天我要替妹妹報仇!】
王強讀到這篇日記的時候,小心肝顫個不停。
這不就是殺人動機嘛。
“還真讓我演凶手啊?那行吧,我默默接受。”王強無奈歎氣,繼續在房裏搜尋其他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