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初見何雨水(2)
四合院:從中專畢業開始當幹部 作者:我是大黃蜂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何雨水這個年紀,正是女孩最矜持的時候,但是她現在肚子餓的厲害,再加上看到林宗軒的話語也誠懇,最後還是一聲不吭的跟在了她林哥身後。
兩人進屋後,林宗軒先是給家人打了個招呼解釋了一下,然後就徑直去了廚房,把剩菜和幾個二合麵大饅頭一起放進蒸籠。
等待飯菜熱好端上桌,小姑娘初時還有些不好意思,後來被香味一激就開始大口大口的吃著。
林宗軒給她倒了一杯水,麵不改色的看著,直到看到小姑娘吃的差不多了,才帶著笑意問著她的近況。
原來,何雨水自今年畢業後就一直在外麵找工作,由於一些特殊原因(看過原劇的都明白哈),她也不愛回紅星四合院,平時就還在她高中時的宿舍住著,吃著清湯寡水的食堂,饑一頓飽一頓的,偶爾才回來一趟找她哥打打牙祭。
本來今天是和她哥約好的,可是直到等到現在傻柱子還沒回來,估計是陪領導喝了二兩貓尿就把她忘了。
她倒不是不會做飯,隻是傻柱平時在家吃的少,米缸裏耗子進來都翻不出一點糧食,院裏的人吧平時也不太待見她一個女娃子,她也不太好意思去借糧,越餓越氣,越氣越餓,那會連上吊的心都有了。
林宗軒想了想,斟酌著問道:“柱子哥一個大男人,又沒娶媳婦,平時照顧你確實不太細心,你就沒想著把你爸找回來?”
時間實在太久,何父何大慶的劇情又太少,他隻模糊記得何大慶是等七老八十被白寡婦趕出家門才回院裏的,至於中間有沒有別的事他是真不曉得了。
何雨水麵色一愣,心裏更加愁苦了。
她總不能告訴別人,自己和哥哥千裏迢迢跑到保定卻被拒之門外,連她爹的麵都沒見著吧。
林宗軒看到何雨水的表情,也知道自己說錯話了,輕咳了兩聲出去抽了支煙,等他回來後,看到碗筷盤子都已經清洗幹淨了,小姑娘已經吃好準備離開了。
“我送送你。”
走到何家門口時,林宗軒看看四周無人,猶豫了一下,從兜裏掏出一張‘大黑十’。
“哥,你這是……”
何雨水驚異的看著林宗軒筆挺的身材和還算英俊的臉,臉色逐漸變得通紅,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拿著,就這一次,就當你林樹林嬸給你的嫁妝。”
這年頭,10塊錢買糧食夠一家人吃個把月的,有些男人娶媳婦彩禮也就10塊20塊。
還沒完全把觀念轉變過來的林宗軒其實真沒這些亂七八糟的想法。
他倒不是爛好心,純粹是想結個善緣。
原劇中,傻柱是一手好牌打的稀爛,何雨水卻在連娘家都沒有的情況下硬生生找了份鐵飯碗的工作和條件相當不錯的老公,還能全身而,退脫離四合院的是是非非。
不管別人怎麽看,林宗軒覺得她是有些慧根的。
這樣一個人,哪怕現在用不上,將來也未必沒有需要人家幫忙的時候,就當提前投資了。
,,,,,
60年代的國企工人,不好當啊。
第一天上班,早上打了個招呼三個采購員就急匆匆的騎著車子離開了,隻留下小林同誌一個人在辦公室裏適應環境熟悉工作內容。
這年頭,吃公家飯就要給公家賣命,大家的思想覺悟也高,不像在後世,國企就是養老的地方。
正在感慨之際,林宗軒突然聽到有人在敲門,隨著一聲“請進”,一個嬉皮笑臉的年輕男子大踏步走進了辦公室。
年輕男子看到林宗軒,不禁眼前一亮,嘖嘖有聲的說道:“還真是你啊,老弟。”
林宗軒心裏一陣膈應,表麵上不動聲色的點點頭,笑著招呼道:“大茂哥,你來了。”
沒錯,來找林宗軒的正是號稱原劇第一‘實在人’、紅星四合院第一‘青年才俊’(都是自稱)的許大茂是也。
要說這個人吧,林宗軒其實沒有特別討厭,但是躲著走是應該的。
許大茂,情滿四合院原劇中兩大反派之一,廠裏的放映員,娶了大資本家婁半城(原名好像是叫建華?)的小姐。
喜歡沾花惹草(這是無疑的),下鄉放電影時喜歡吃拿卡要(兩隻老母雞價值多少?),性格陰狠記仇,擅長用小恩小惠收買人心,想要往上爬成為人上人,十足的真小人。
這種人,隻能且敬且畏著,能不得罪就不要得罪,一旦得罪了就直接一棒子打死。
許大茂馬臉一皺,裝作生氣的說道:“咋啦,你現在當幹部了,你大茂哥就不能來看看你啦?”
“那哪能呢?隨時歡迎。”
林宗軒笑了笑,起身將許大茂迎進屋,又連忙給他倒上開水。
兩人坐下後,許大茂看了看采購科寬敞明亮的辦公室,又想了想自己堆滿器材的小屋子,半是真心半是打趣的說道:“我們院裏年輕一輩,一開始我就覺得最有出息的肯定是你,這不,剛畢業就當上采購科的幹部啦。”
“不像劉光齊(劉家老大)和閆解成(三大爺家老大),老大不小了還靠著爹混呢。”
“你也不差啊大茂哥,我前兩天見著嫂子了,好家夥,那可是大家閨秀啊,你現在要老婆有老婆,要事業也敞亮,我還羨慕你呢。”
林宗軒眼神一凝,沒有順著話茬,反而先是對著許大茂說了幾句好聽話。
如果是別人說這話,許大茂未必會很高興,可是‘前途遠大’的林宗軒卻說進了他心坎裏,立刻高興的說道:“嘿,宗軒不愧是文化人,說話就是好聽。”
“正好這兩天我去鄉下放電影,老鄉‘送’了我一點臘雞蘑菇什麽的,晚上來我家,咱哥倆好好的喝點,也讓你嚐嚐你嫂子的手藝。”
林宗軒在心裏飛快的思索了一下,還是答應了下來。
伸手不打笑臉人,沒必要在人家特意過來示好時鬧沒趣。
隻是他沒想到的是,就因為他這一答應,晚上不但沒喝成酒,還拉著這兩個死對頭進了醫院。
兩人進屋後,林宗軒先是給家人打了個招呼解釋了一下,然後就徑直去了廚房,把剩菜和幾個二合麵大饅頭一起放進蒸籠。
等待飯菜熱好端上桌,小姑娘初時還有些不好意思,後來被香味一激就開始大口大口的吃著。
林宗軒給她倒了一杯水,麵不改色的看著,直到看到小姑娘吃的差不多了,才帶著笑意問著她的近況。
原來,何雨水自今年畢業後就一直在外麵找工作,由於一些特殊原因(看過原劇的都明白哈),她也不愛回紅星四合院,平時就還在她高中時的宿舍住著,吃著清湯寡水的食堂,饑一頓飽一頓的,偶爾才回來一趟找她哥打打牙祭。
本來今天是和她哥約好的,可是直到等到現在傻柱子還沒回來,估計是陪領導喝了二兩貓尿就把她忘了。
她倒不是不會做飯,隻是傻柱平時在家吃的少,米缸裏耗子進來都翻不出一點糧食,院裏的人吧平時也不太待見她一個女娃子,她也不太好意思去借糧,越餓越氣,越氣越餓,那會連上吊的心都有了。
林宗軒想了想,斟酌著問道:“柱子哥一個大男人,又沒娶媳婦,平時照顧你確實不太細心,你就沒想著把你爸找回來?”
時間實在太久,何父何大慶的劇情又太少,他隻模糊記得何大慶是等七老八十被白寡婦趕出家門才回院裏的,至於中間有沒有別的事他是真不曉得了。
何雨水麵色一愣,心裏更加愁苦了。
她總不能告訴別人,自己和哥哥千裏迢迢跑到保定卻被拒之門外,連她爹的麵都沒見著吧。
林宗軒看到何雨水的表情,也知道自己說錯話了,輕咳了兩聲出去抽了支煙,等他回來後,看到碗筷盤子都已經清洗幹淨了,小姑娘已經吃好準備離開了。
“我送送你。”
走到何家門口時,林宗軒看看四周無人,猶豫了一下,從兜裏掏出一張‘大黑十’。
“哥,你這是……”
何雨水驚異的看著林宗軒筆挺的身材和還算英俊的臉,臉色逐漸變得通紅,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拿著,就這一次,就當你林樹林嬸給你的嫁妝。”
這年頭,10塊錢買糧食夠一家人吃個把月的,有些男人娶媳婦彩禮也就10塊20塊。
還沒完全把觀念轉變過來的林宗軒其實真沒這些亂七八糟的想法。
他倒不是爛好心,純粹是想結個善緣。
原劇中,傻柱是一手好牌打的稀爛,何雨水卻在連娘家都沒有的情況下硬生生找了份鐵飯碗的工作和條件相當不錯的老公,還能全身而,退脫離四合院的是是非非。
不管別人怎麽看,林宗軒覺得她是有些慧根的。
這樣一個人,哪怕現在用不上,將來也未必沒有需要人家幫忙的時候,就當提前投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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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年代的國企工人,不好當啊。
第一天上班,早上打了個招呼三個采購員就急匆匆的騎著車子離開了,隻留下小林同誌一個人在辦公室裏適應環境熟悉工作內容。
這年頭,吃公家飯就要給公家賣命,大家的思想覺悟也高,不像在後世,國企就是養老的地方。
正在感慨之際,林宗軒突然聽到有人在敲門,隨著一聲“請進”,一個嬉皮笑臉的年輕男子大踏步走進了辦公室。
年輕男子看到林宗軒,不禁眼前一亮,嘖嘖有聲的說道:“還真是你啊,老弟。”
林宗軒心裏一陣膈應,表麵上不動聲色的點點頭,笑著招呼道:“大茂哥,你來了。”
沒錯,來找林宗軒的正是號稱原劇第一‘實在人’、紅星四合院第一‘青年才俊’(都是自稱)的許大茂是也。
要說這個人吧,林宗軒其實沒有特別討厭,但是躲著走是應該的。
許大茂,情滿四合院原劇中兩大反派之一,廠裏的放映員,娶了大資本家婁半城(原名好像是叫建華?)的小姐。
喜歡沾花惹草(這是無疑的),下鄉放電影時喜歡吃拿卡要(兩隻老母雞價值多少?),性格陰狠記仇,擅長用小恩小惠收買人心,想要往上爬成為人上人,十足的真小人。
這種人,隻能且敬且畏著,能不得罪就不要得罪,一旦得罪了就直接一棒子打死。
許大茂馬臉一皺,裝作生氣的說道:“咋啦,你現在當幹部了,你大茂哥就不能來看看你啦?”
“那哪能呢?隨時歡迎。”
林宗軒笑了笑,起身將許大茂迎進屋,又連忙給他倒上開水。
兩人坐下後,許大茂看了看采購科寬敞明亮的辦公室,又想了想自己堆滿器材的小屋子,半是真心半是打趣的說道:“我們院裏年輕一輩,一開始我就覺得最有出息的肯定是你,這不,剛畢業就當上采購科的幹部啦。”
“不像劉光齊(劉家老大)和閆解成(三大爺家老大),老大不小了還靠著爹混呢。”
“你也不差啊大茂哥,我前兩天見著嫂子了,好家夥,那可是大家閨秀啊,你現在要老婆有老婆,要事業也敞亮,我還羨慕你呢。”
林宗軒眼神一凝,沒有順著話茬,反而先是對著許大茂說了幾句好聽話。
如果是別人說這話,許大茂未必會很高興,可是‘前途遠大’的林宗軒卻說進了他心坎裏,立刻高興的說道:“嘿,宗軒不愧是文化人,說話就是好聽。”
“正好這兩天我去鄉下放電影,老鄉‘送’了我一點臘雞蘑菇什麽的,晚上來我家,咱哥倆好好的喝點,也讓你嚐嚐你嫂子的手藝。”
林宗軒在心裏飛快的思索了一下,還是答應了下來。
伸手不打笑臉人,沒必要在人家特意過來示好時鬧沒趣。
隻是他沒想到的是,就因為他這一答應,晚上不但沒喝成酒,還拉著這兩個死對頭進了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