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這首歌的名字叫做送別
原神:我在提瓦特開幼兒園 作者:懷懷懷念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離開璃月之後,
三人朝著北方向前進,
這一路上,鍾離跟方尋都很少說話,
兩人的注意力更多是放在觀察周圍情況上麵。
畢竟出了璃月城,很多事情都會變得不可控起來。
反倒是李司南一個勁的說個不停。
“哇哇,大自然的新鮮空氣!”
“之前呆在家裏太久沒有出來,現在呼吸到了新鮮空氣,感覺很舒服!”
“沒有地方的束縛,這種自由自在的感覺真好!”
李司南展開雙臂,感慨天地之寬廣。
“此情此景,我忍不住想要高歌一曲,”
“兩位大哥哥,我唱歌給你們聽吧,以前我可是村裏的百靈鳥哦,”
“哎呀,都忘記該怎麽唱歌了。”
李司南目光看向方尋,然後興致勃勃的詢問道:“方尋哥哥,你能教我唱歌嗎?”
“嗯...就那種簡單一點,朗朗上口的歌就好啦!”
“我的記性太差,怕記不住複雜的歌。”
然而,方尋唱歌五音不全,
一首溫情的‘等你下課’,
也能讓他唱成威脅似的‘放學別走’。
對此,方尋自然是不喜歡唱歌的,
但奈何李司南一個勁的纏著,可憐巴巴的說著‘好不好,好不好’,
看著李司南苦苦哀求的可憐模樣,方尋也是心軟答應下來,
他唱了一首自己比較喜歡,同樣也是郎朗上口的歌。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
“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
“問君此去幾時來,來時莫徘徊。”
這是方尋很喜歡的一首歌,
送別。
在穿越之前,他就時常輕哼。
這首歌除了旋律優美朗朗上口之外,
最重要的是歌詞富有深意,
當時有一位歌手在唱這首歌的時候,也因為歌詞而潸然淚下,
並且表示如果他能寫出這樣的歌詞,死而無憾。
也正是如此,方尋才會對這首歌有著很深的感情。
眼下聽李司南說出要求,他第一時間便想起了這首歌。
一曲唱罷,李司南沒有說話,鍾離同樣沉默,
方尋以為是自己唱歌不好聽,所以幹笑兩聲:“我先前說過了,我唱歌不好聽,現在信了吧?”
“不過我唱歌難聽是我的問題,跟這首歌沒關係,歌本身還是很好聽的。”
鍾離聽聞,卻緩緩搖頭:“方尋先生過謙了,”
“方尋先生唱歌的時候雖然沒有技巧,全是感情,”
“但歌聲倒也不錯,算是中上水準。”
“歌詞也是極有深意,值得細細品味。”
鍾離也是給出可觀的評價。
要知道,鍾離可是一個講究人,
吃飯用最好的食材,聽戲聽最好的名憐,
能夠讓他說出中上水準,說明方尋歌聲很不錯了。
聽聞鍾離話語,方尋有些意外,
一直以來他都深知自己歌聲不好聽,怎麽到了鍾離這裏有了不同的回答?
鍾離自然不可能說出恭維的話,而是就事論事,
那麽這樣說來,方尋的嗓音確實提升了?
他立馬想到了天賦魔能強化,
沒有想到,那個天賦不僅可以提升方尋的廚藝,連嗓音都能提升。
旁邊的李司南也是回過神來,連連點頭:“方尋哥哥真的太謙虛了,你唱的歌很好聽,我一不小心都聽入迷了,”
“這首歌很好聽耶,我可以學嗎?”
“對了,這首歌叫什麽名字啊?”
李司南眨巴著大眼睛,好奇不已的詢問。
方尋也是笑著回答:“這首歌叫送別,在我生活的地方,這是一首很經典歌哦。”
李司南一聽,立馬搖頭說道:“算啦算啦,我還是不學啦。”
“我們才剛剛見麵,我還還沒找到哥哥呢,怎麽能說送別呢?寓意不好!”
沒想到這小子年紀輕輕,講究的東西還挺多。
這點跟鍾離很像。
方尋也是笑笑不說話,隨他去了。
三人走在林間小道上,
因為李司南的嘰嘰喳喳,氣氛倒也不沉悶。
隻是走著走著,李司南忽然停下腳步,
他的目光落在路邊的石珀上麵,
明明隻是一塊很普通的石珀,卻讓李司南目不轉睛。
“怎麽了?”方尋下意識的詢問道。
李司南蹲下身,輕輕撫摸石珀。
“方尋哥哥,鍾離哥哥,我好像記起來一些事情了。”
“我記得哥哥很疼我,真的很疼我。”
“我很喜歡石珀,所以哥哥時常拿石珀作為禮物送給我。”
“我從出生的時候就得了怪病,雙目失明,是哥哥想辦法讓我看見了光明。”
“還有還有,我記得哥哥帶我離開了村子,我們在外麵蓋房子。”
“蓋房子的過程很辛苦,很多時候都是咬著牙堅持。”
“但是想到能夠陪在哥哥身邊,也就不覺得辛苦。”
因為觸摸石珀記起了很多過往,所以李司南很興奮。
方尋很欣慰,
李司南想起以前的事情是好兆頭,說不定很快就能把記起自己的哥哥。
但...為什麽感覺李司南所說的故事好像在哪裏聽過?
治療雙眼...
蓋房子...
很熟悉,但是方尋一時半會想不起來。
旁邊的鍾離沉默不語,
他隻是多打量李司南兩眼,而後又不動聲色收回目光。
“距離南天門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咱們還是加快速度吧。”
....
下午的兩更,晚上還有兩更。
一天五更,我看誰還說我短!
三人朝著北方向前進,
這一路上,鍾離跟方尋都很少說話,
兩人的注意力更多是放在觀察周圍情況上麵。
畢竟出了璃月城,很多事情都會變得不可控起來。
反倒是李司南一個勁的說個不停。
“哇哇,大自然的新鮮空氣!”
“之前呆在家裏太久沒有出來,現在呼吸到了新鮮空氣,感覺很舒服!”
“沒有地方的束縛,這種自由自在的感覺真好!”
李司南展開雙臂,感慨天地之寬廣。
“此情此景,我忍不住想要高歌一曲,”
“兩位大哥哥,我唱歌給你們聽吧,以前我可是村裏的百靈鳥哦,”
“哎呀,都忘記該怎麽唱歌了。”
李司南目光看向方尋,然後興致勃勃的詢問道:“方尋哥哥,你能教我唱歌嗎?”
“嗯...就那種簡單一點,朗朗上口的歌就好啦!”
“我的記性太差,怕記不住複雜的歌。”
然而,方尋唱歌五音不全,
一首溫情的‘等你下課’,
也能讓他唱成威脅似的‘放學別走’。
對此,方尋自然是不喜歡唱歌的,
但奈何李司南一個勁的纏著,可憐巴巴的說著‘好不好,好不好’,
看著李司南苦苦哀求的可憐模樣,方尋也是心軟答應下來,
他唱了一首自己比較喜歡,同樣也是郎朗上口的歌。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
“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
“問君此去幾時來,來時莫徘徊。”
這是方尋很喜歡的一首歌,
送別。
在穿越之前,他就時常輕哼。
這首歌除了旋律優美朗朗上口之外,
最重要的是歌詞富有深意,
當時有一位歌手在唱這首歌的時候,也因為歌詞而潸然淚下,
並且表示如果他能寫出這樣的歌詞,死而無憾。
也正是如此,方尋才會對這首歌有著很深的感情。
眼下聽李司南說出要求,他第一時間便想起了這首歌。
一曲唱罷,李司南沒有說話,鍾離同樣沉默,
方尋以為是自己唱歌不好聽,所以幹笑兩聲:“我先前說過了,我唱歌不好聽,現在信了吧?”
“不過我唱歌難聽是我的問題,跟這首歌沒關係,歌本身還是很好聽的。”
鍾離聽聞,卻緩緩搖頭:“方尋先生過謙了,”
“方尋先生唱歌的時候雖然沒有技巧,全是感情,”
“但歌聲倒也不錯,算是中上水準。”
“歌詞也是極有深意,值得細細品味。”
鍾離也是給出可觀的評價。
要知道,鍾離可是一個講究人,
吃飯用最好的食材,聽戲聽最好的名憐,
能夠讓他說出中上水準,說明方尋歌聲很不錯了。
聽聞鍾離話語,方尋有些意外,
一直以來他都深知自己歌聲不好聽,怎麽到了鍾離這裏有了不同的回答?
鍾離自然不可能說出恭維的話,而是就事論事,
那麽這樣說來,方尋的嗓音確實提升了?
他立馬想到了天賦魔能強化,
沒有想到,那個天賦不僅可以提升方尋的廚藝,連嗓音都能提升。
旁邊的李司南也是回過神來,連連點頭:“方尋哥哥真的太謙虛了,你唱的歌很好聽,我一不小心都聽入迷了,”
“這首歌很好聽耶,我可以學嗎?”
“對了,這首歌叫什麽名字啊?”
李司南眨巴著大眼睛,好奇不已的詢問。
方尋也是笑著回答:“這首歌叫送別,在我生活的地方,這是一首很經典歌哦。”
李司南一聽,立馬搖頭說道:“算啦算啦,我還是不學啦。”
“我們才剛剛見麵,我還還沒找到哥哥呢,怎麽能說送別呢?寓意不好!”
沒想到這小子年紀輕輕,講究的東西還挺多。
這點跟鍾離很像。
方尋也是笑笑不說話,隨他去了。
三人走在林間小道上,
因為李司南的嘰嘰喳喳,氣氛倒也不沉悶。
隻是走著走著,李司南忽然停下腳步,
他的目光落在路邊的石珀上麵,
明明隻是一塊很普通的石珀,卻讓李司南目不轉睛。
“怎麽了?”方尋下意識的詢問道。
李司南蹲下身,輕輕撫摸石珀。
“方尋哥哥,鍾離哥哥,我好像記起來一些事情了。”
“我記得哥哥很疼我,真的很疼我。”
“我很喜歡石珀,所以哥哥時常拿石珀作為禮物送給我。”
“我從出生的時候就得了怪病,雙目失明,是哥哥想辦法讓我看見了光明。”
“還有還有,我記得哥哥帶我離開了村子,我們在外麵蓋房子。”
“蓋房子的過程很辛苦,很多時候都是咬著牙堅持。”
“但是想到能夠陪在哥哥身邊,也就不覺得辛苦。”
因為觸摸石珀記起了很多過往,所以李司南很興奮。
方尋很欣慰,
李司南想起以前的事情是好兆頭,說不定很快就能把記起自己的哥哥。
但...為什麽感覺李司南所說的故事好像在哪裏聽過?
治療雙眼...
蓋房子...
很熟悉,但是方尋一時半會想不起來。
旁邊的鍾離沉默不語,
他隻是多打量李司南兩眼,而後又不動聲色收回目光。
“距離南天門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咱們還是加快速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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