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阿塞斯.馮.卡文迪許。
出生於德國帕爾斯科特莊園,就讀德姆斯特朗,是卡文迪許第十三代家主兼德文郡公爵。
從小,我的爺爺奶奶、外祖父外祖母就教導我,身為兩家共同繼承人,享受家族特權的同時,也要肩負家族的榮耀,必須要帶領家族站上巫師界巔峰,我記住了,並且記了一輩子。
背靠卡文迪許和穆勒兩個大家族,我的野心無需掩飾。
十一歲去德姆斯特朗求學,我沒有掩飾足以畢業的實力,反而靠著絕對實力大肆招攬看得上的人才,不論血脈。
我不是被血脈論忽悠的蠢貨,隻要有用處,血脈不重要,哪怕那是個啞炮。
在德姆斯特朗的七年,我建立了屬於我的普魯士軍團。
是的,軍團。
作為德意誌貴族,作為德國陸軍在役軍官,我對軍團的優勢最為了解。
想要掌控巫師界,除了軍團,我想不到更有效的辦法。
十八歲那年,我順利從德姆斯特朗畢業,按部就班接過卡文迪許家主之戒,在萬眾矚目中成為卡文迪許第十三代家主。
就此,開啟屬於我的時代。
德國魔法界早就在我求學期間就通過家族勢力成功掌握,所以我上任家主第一件事就是向英國魔法界下手。
選擇不算太近的英國是因為那位本世紀最偉大的白巫師鄧布利多以及打敗伏地魔的救世主。
我比救世主要小一歲。
伏地魔在英國魔法界興風作浪的時候,我忙著處理德國魔法界,忙著組建軍團、訓練人才,實在抽不出時間關注他,但我對他很是好奇,原打算有時間就去會會這名死而複生的黑魔王,沒想到他會輸在救世主手上。
救世主的資料我看過,無論怎麽看,他都隻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還有點調皮的巫師,伏地魔輸在他手下,我不信。
比起輸給救世主,我更偏向於伏地魔輸給鄧布利多。
這個老人可不是善茬,說不定救世主也隻是一枚他的棋子。
我和鄧布利多有過一次會麵。
就那一次會麵,我感受到對方深深的忌憚,這個老人對我或者說對我這一類人都不太友好。
所幸我身份擺在那,無數雙眼睛盯注視著我,他就算再忌憚我,也沒辦法對我下手。
更何況他似乎還有點沒用的良心,發現我野心後的第一件事竟然想著引導我改變觀念。
可笑!我的野心從來都是因為生我養我的家族。
他既沒有生我也沒有養我,有什麽資格指指點點。
不過為了不影響後續的布局,我還是給他演了一出戲,順便悄悄給伏地魔一點幫助,讓他無暇顧及我。
事情很順利,鄧布利多回去了,然後一去不複返,死在一名巫師的手下。
出於好奇,我讓人查了殺死鄧布利多的巫師。
西弗勒斯.斯內普一生的經曆送到我手上的時候,我正好來到英國魔法界。
資料不算少,我找了個咖啡廳,耐心翻看。
看完後,我難得生出佩服。
西弗勒斯.斯內普的一生,開局不算好,嗜酒家暴的父親,沒腦子還軟弱的母親。
正常孩子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裏,不是撐不下去就是反社會,但西弗勒斯.斯內普兩者都沒有,他就像一根無人在乎的野草,在暗無天日的裂縫裏汲取少得可憐的甘露,硬生生活了下來。
不過命運沒有眷顧他,他後麵的生活不見得好到哪裏去。
校園暴力、眾叛親離,好不容易長成的野草經曆一次又一次的暴雨,又一次次咬著牙往上爬,最終借著伏地魔這陣東風,走到英國魔法界的上流社會,被人尊稱一聲斯內普先生。
但這世界上所有苦難似乎都集中到他身上,伏地魔越來越瘋狂,還聽信他偷聽來的預言,殺了他的青梅竹馬。
那個叫做莉莉的女孩。
我一時有些感慨。
幸好我清楚我的責任,哪怕家裏催促,也沒有給自己找來一個明顯的弱點,不然都不夠敵人殺的,畢竟我的敵人可比西弗勒斯.斯內普多得多,不知道有多少人都盼著我死。
言歸正傳。
身下一大半的資料都是在寫:西弗勒斯.斯內普背叛伏地魔,成為鄧布利多的人,殺死鄧布利多獲取伏地魔信任,把伏地魔的弱點告知救世主,讓救世主成功解決了伏地魔。
總結下來,就是伏地魔死了,有一半的原因是因為他殺了一個叫做莉莉的女巫。
還挺倒黴。
我記下了伏地魔慘痛的教訓,下次一定要斬草除根,要是得罪狠了,就都殺了吧。
我不在乎手上沾的血,德國魔法界在我製定的生育規定下,不缺新生的巫師。
資料還剩最後一頁,我翻過來,就看到西弗勒斯.斯內普的死訊以及罪名被洗清的消息。
下麵還附帶一張照片。
照片上的男人,眉宇間都是不容侵犯的陰鬱,偶爾抬眸,陰鬱不見減弱,反而更冷淡。
還挺年輕,才三十八歲。
可惜了。
我輕飄飄合上資料。
從家庭不幸的小孩到名譽加身的魔藥大師、雙麵間諜。
難得可貴,西弗勒斯.斯內普活出了另一種結局。
如果不是英年早逝,我一定要將他收入麾下,正好軍團裏還缺少一名實力強大的魔藥大師。
不過人都死了,我再怎麽心動也沒用。
我沒在英國留多久。
救世主確實有號召力,但在絕對實力麵前,再強的號召力都沒用。
同年,英國魔法界淪陷。
我知道我的目標,接下來,我不斷向外擴張,最後花了兩年時間,統一魔法界。
除了華夏的魔法界。
那個東風大國太過古老也太過神秘,我不願輕易與他們為敵,並且我的勢力範圍已經足夠大,再增加治理就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所以我去找了表姨。
在表姨的引薦下,我親自拜訪華夏魔法界,為表誠意,隻有我和表姨兩個人前去,他們還特意來到邊界迎接我。
他們很滿意我的態度,我也很滿意他們的重視,這為我們後來的合作打下良好的開端。
我和表姨在華夏吃吃喝喝待了整整一個月,最終和華夏修真界達成友好合作的協議。
即互不插手對方內部事務,互不侵犯對方領地。
求同存異,謀求發展。
說實話,我很滿意,對方似乎也很滿意,我離開的時候還給我送了一些特產,當然,我回去後也為他們準備了禮物。
有來有往才是長久之道。
這是他們教會我的。
再後來,我參考華夏送來的史書,改革並統一各國魔法界製度,整治腐敗官員,更新教材,創新教育方式,短短一年時間,魔法界發展迅速,人口暴增。
那一年,我才二十六歲。
權力的暴漲沒有增加我的野心,我的野心在我統一魔法界的時候就已經減弱了不少。
兩個家族在我的帶領下,成為眾家族的領軍者。
他們滿足了,畢竟他們也知道現在家族強盛靠的是我,不是家族,一旦我出事,他們的地位一時半會可能不會動搖,但時間久就說不定了。
所以,他們開始催婚。
每天晚上都有各種各樣的女巫送到我的房間。
我對她們沒興趣,也不想浪費時間,就讓人把她們送走了。
孩子,我不想要。
權力,我也不想要。
我現在想要的,是另一樣東西。
永生。
我開始下放權力。
救世主如今成長了不少,還有那個叫做赫敏的女巫,簡直是搞政治的人才,我索性把他們一群人抓來管理英國魔法界。
剛開始,英國魔法界被我拿下的時候他們還試圖反抗,後來或許是看我沒有濫殺無辜也沒有壓迫普通巫師,尤其是看到英國魔法界在我的統治下蒸蒸日上,他們也就接受了現實。
每個國家我都挑了些人才管理魔法界,大部分是自己人,每三年進行輪換,隨機抽查在任期間的表現。
這樣一來,我的壓力頓時小了很多,也有時間提升自己的實力了。
三十歲那年,我接觸到了瓶頸。
我有預感,隻要突破這一層瓶頸,我就能永生。
但是瓶頸沒那麽好突破,我花費了半年時間也沒有一點突破的痕跡。
為此,我瞞著所有人再次拜訪華夏修真界,在幾位前輩的建議下,開始獨自環遊世界。
第一年,我來到世界最北,見到世界盡頭的荒涼。
第二年,我走過世界最南,體會自然的律動,感受自然。
第三年,我見證自然的恐怖,近似世界末日的海嘯、走不出的海上迷霧、深不見底的海溝……險些回不來。
第四年,我踏遍全球範圍內無人踏足的禁地,饒是實力強悍,也險些出事。
第五年,我回到英國。
英國和五年前變化不大,我吧熟悉的地方走過一遍,漫無目的走向沒有錢過的地方,路上,一條看著和倫敦格格不入的街道引起我的注意。
街道名為:蜘蛛尾巷
這個名字很耳熟,我的記憶力很好,沒幾秒就記起來在哪看過。
在西弗勒斯.斯內普的資料上。
因為截然不同的生活經曆,我對西弗勒斯.斯內普這個人總有點好奇,所以我走進了這條從前不會靠近的陰暗巷子,憑借輕微的魔力波動,找到他從小生活的家。
一個很簡陋甚至算得上破敗的屋子,但裏麵還算幹淨。
那是我當時唯一的想法。
在屋子的書架上,我找到好幾本修改的魔藥教科書,說來奇怪,他的想法和我我的想法大部分不謀而合,改動的地方和我改動的地方基本上一樣,我對他更好奇了,也更遺憾了。
畢竟我真的很缺年輕的魔藥大師,否則也不可能連魔藥課本的改動都需要我親自動手。
不是說現在的國際魔藥協會的魔藥大師不好,隻是他們年紀大了,習慣恪守成規,年輕一輩又青黃不接,魔藥的發展遠沒有煉金快。
我難得有些後悔當時沒有關注英國魔法界的情況,不過這點後悔很快就沒了。
我又回到德國。
這一次,我成功了。
我成了百年來唯一接觸到那個層麵的巫師,第二天,兩位看起來截然不同的巫師找上門,自稱永生者。
和前來祝賀的永生者交談過,我大致明白如今永生者的陣營:
以梅林和阿波羅為首,兩方陣營理念對立,卻互不幹擾。
不過阿波羅不是人名,隻是代號,這點有些奇怪。
我記下疑點,將所有事務交托下去,全副精力投入到新的領域。
三十五歲,我完全掌握這種新的力量,並且成功靠著實力獨立於兩個陣營,成為唯一一個不受管控的永生者。
為什麽是唯一呢?
因為除了我,百年沒有過永生者,那些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永生者死氣沉沉,連活動一下都不太願意,我招攬他們也沒用,還不如單獨行動。
四十歲那年,我研究出時空魔法,這是個很有意思的魔法,可以從時間線中截取一小段時空的能量,去往另一個時空,並且短暫停留。
我沒有馬上離開。
因為沒人知道還能不能回來。
我又回到家族,陪伴親人,陪伴父母,順便培養起我的繼承人。
百年後,我將父親和母親安葬在一起,從此永遠消失在眾人的眼中。
這個世界已經沒有我留戀的事物,所以我第一次真正意義使用了時空魔法,來到另一個時空。
我來的有點早,梅林才剛出生。
看著婦人懷抱中瘦瘦小小的梅林,我猶豫再三,還是在這裏留在這個簡簡單單的小山村,和梅林成為鄰居。
沒辦法,異世界對我實力的壓製太大,我連往日一層實力都發揮不出來,不找個地方落腳,被這個世界的永生者發現,就是死路一條。
梅林和“阿波羅”是戀人,這件事我也知道,但我沒想到他們竟然是青梅竹馬,還是鄰居。
看著不遠處嘰嘰喳喳的矮蘿卜,我第一次有些懷念他們長大後的模樣,起碼比較安靜。
這個陌生的世界,有點無聊了。
出生於德國帕爾斯科特莊園,就讀德姆斯特朗,是卡文迪許第十三代家主兼德文郡公爵。
從小,我的爺爺奶奶、外祖父外祖母就教導我,身為兩家共同繼承人,享受家族特權的同時,也要肩負家族的榮耀,必須要帶領家族站上巫師界巔峰,我記住了,並且記了一輩子。
背靠卡文迪許和穆勒兩個大家族,我的野心無需掩飾。
十一歲去德姆斯特朗求學,我沒有掩飾足以畢業的實力,反而靠著絕對實力大肆招攬看得上的人才,不論血脈。
我不是被血脈論忽悠的蠢貨,隻要有用處,血脈不重要,哪怕那是個啞炮。
在德姆斯特朗的七年,我建立了屬於我的普魯士軍團。
是的,軍團。
作為德意誌貴族,作為德國陸軍在役軍官,我對軍團的優勢最為了解。
想要掌控巫師界,除了軍團,我想不到更有效的辦法。
十八歲那年,我順利從德姆斯特朗畢業,按部就班接過卡文迪許家主之戒,在萬眾矚目中成為卡文迪許第十三代家主。
就此,開啟屬於我的時代。
德國魔法界早就在我求學期間就通過家族勢力成功掌握,所以我上任家主第一件事就是向英國魔法界下手。
選擇不算太近的英國是因為那位本世紀最偉大的白巫師鄧布利多以及打敗伏地魔的救世主。
我比救世主要小一歲。
伏地魔在英國魔法界興風作浪的時候,我忙著處理德國魔法界,忙著組建軍團、訓練人才,實在抽不出時間關注他,但我對他很是好奇,原打算有時間就去會會這名死而複生的黑魔王,沒想到他會輸在救世主手上。
救世主的資料我看過,無論怎麽看,他都隻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還有點調皮的巫師,伏地魔輸在他手下,我不信。
比起輸給救世主,我更偏向於伏地魔輸給鄧布利多。
這個老人可不是善茬,說不定救世主也隻是一枚他的棋子。
我和鄧布利多有過一次會麵。
就那一次會麵,我感受到對方深深的忌憚,這個老人對我或者說對我這一類人都不太友好。
所幸我身份擺在那,無數雙眼睛盯注視著我,他就算再忌憚我,也沒辦法對我下手。
更何況他似乎還有點沒用的良心,發現我野心後的第一件事竟然想著引導我改變觀念。
可笑!我的野心從來都是因為生我養我的家族。
他既沒有生我也沒有養我,有什麽資格指指點點。
不過為了不影響後續的布局,我還是給他演了一出戲,順便悄悄給伏地魔一點幫助,讓他無暇顧及我。
事情很順利,鄧布利多回去了,然後一去不複返,死在一名巫師的手下。
出於好奇,我讓人查了殺死鄧布利多的巫師。
西弗勒斯.斯內普一生的經曆送到我手上的時候,我正好來到英國魔法界。
資料不算少,我找了個咖啡廳,耐心翻看。
看完後,我難得生出佩服。
西弗勒斯.斯內普的一生,開局不算好,嗜酒家暴的父親,沒腦子還軟弱的母親。
正常孩子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裏,不是撐不下去就是反社會,但西弗勒斯.斯內普兩者都沒有,他就像一根無人在乎的野草,在暗無天日的裂縫裏汲取少得可憐的甘露,硬生生活了下來。
不過命運沒有眷顧他,他後麵的生活不見得好到哪裏去。
校園暴力、眾叛親離,好不容易長成的野草經曆一次又一次的暴雨,又一次次咬著牙往上爬,最終借著伏地魔這陣東風,走到英國魔法界的上流社會,被人尊稱一聲斯內普先生。
但這世界上所有苦難似乎都集中到他身上,伏地魔越來越瘋狂,還聽信他偷聽來的預言,殺了他的青梅竹馬。
那個叫做莉莉的女孩。
我一時有些感慨。
幸好我清楚我的責任,哪怕家裏催促,也沒有給自己找來一個明顯的弱點,不然都不夠敵人殺的,畢竟我的敵人可比西弗勒斯.斯內普多得多,不知道有多少人都盼著我死。
言歸正傳。
身下一大半的資料都是在寫:西弗勒斯.斯內普背叛伏地魔,成為鄧布利多的人,殺死鄧布利多獲取伏地魔信任,把伏地魔的弱點告知救世主,讓救世主成功解決了伏地魔。
總結下來,就是伏地魔死了,有一半的原因是因為他殺了一個叫做莉莉的女巫。
還挺倒黴。
我記下了伏地魔慘痛的教訓,下次一定要斬草除根,要是得罪狠了,就都殺了吧。
我不在乎手上沾的血,德國魔法界在我製定的生育規定下,不缺新生的巫師。
資料還剩最後一頁,我翻過來,就看到西弗勒斯.斯內普的死訊以及罪名被洗清的消息。
下麵還附帶一張照片。
照片上的男人,眉宇間都是不容侵犯的陰鬱,偶爾抬眸,陰鬱不見減弱,反而更冷淡。
還挺年輕,才三十八歲。
可惜了。
我輕飄飄合上資料。
從家庭不幸的小孩到名譽加身的魔藥大師、雙麵間諜。
難得可貴,西弗勒斯.斯內普活出了另一種結局。
如果不是英年早逝,我一定要將他收入麾下,正好軍團裏還缺少一名實力強大的魔藥大師。
不過人都死了,我再怎麽心動也沒用。
我沒在英國留多久。
救世主確實有號召力,但在絕對實力麵前,再強的號召力都沒用。
同年,英國魔法界淪陷。
我知道我的目標,接下來,我不斷向外擴張,最後花了兩年時間,統一魔法界。
除了華夏的魔法界。
那個東風大國太過古老也太過神秘,我不願輕易與他們為敵,並且我的勢力範圍已經足夠大,再增加治理就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所以我去找了表姨。
在表姨的引薦下,我親自拜訪華夏魔法界,為表誠意,隻有我和表姨兩個人前去,他們還特意來到邊界迎接我。
他們很滿意我的態度,我也很滿意他們的重視,這為我們後來的合作打下良好的開端。
我和表姨在華夏吃吃喝喝待了整整一個月,最終和華夏修真界達成友好合作的協議。
即互不插手對方內部事務,互不侵犯對方領地。
求同存異,謀求發展。
說實話,我很滿意,對方似乎也很滿意,我離開的時候還給我送了一些特產,當然,我回去後也為他們準備了禮物。
有來有往才是長久之道。
這是他們教會我的。
再後來,我參考華夏送來的史書,改革並統一各國魔法界製度,整治腐敗官員,更新教材,創新教育方式,短短一年時間,魔法界發展迅速,人口暴增。
那一年,我才二十六歲。
權力的暴漲沒有增加我的野心,我的野心在我統一魔法界的時候就已經減弱了不少。
兩個家族在我的帶領下,成為眾家族的領軍者。
他們滿足了,畢竟他們也知道現在家族強盛靠的是我,不是家族,一旦我出事,他們的地位一時半會可能不會動搖,但時間久就說不定了。
所以,他們開始催婚。
每天晚上都有各種各樣的女巫送到我的房間。
我對她們沒興趣,也不想浪費時間,就讓人把她們送走了。
孩子,我不想要。
權力,我也不想要。
我現在想要的,是另一樣東西。
永生。
我開始下放權力。
救世主如今成長了不少,還有那個叫做赫敏的女巫,簡直是搞政治的人才,我索性把他們一群人抓來管理英國魔法界。
剛開始,英國魔法界被我拿下的時候他們還試圖反抗,後來或許是看我沒有濫殺無辜也沒有壓迫普通巫師,尤其是看到英國魔法界在我的統治下蒸蒸日上,他們也就接受了現實。
每個國家我都挑了些人才管理魔法界,大部分是自己人,每三年進行輪換,隨機抽查在任期間的表現。
這樣一來,我的壓力頓時小了很多,也有時間提升自己的實力了。
三十歲那年,我接觸到了瓶頸。
我有預感,隻要突破這一層瓶頸,我就能永生。
但是瓶頸沒那麽好突破,我花費了半年時間也沒有一點突破的痕跡。
為此,我瞞著所有人再次拜訪華夏修真界,在幾位前輩的建議下,開始獨自環遊世界。
第一年,我來到世界最北,見到世界盡頭的荒涼。
第二年,我走過世界最南,體會自然的律動,感受自然。
第三年,我見證自然的恐怖,近似世界末日的海嘯、走不出的海上迷霧、深不見底的海溝……險些回不來。
第四年,我踏遍全球範圍內無人踏足的禁地,饒是實力強悍,也險些出事。
第五年,我回到英國。
英國和五年前變化不大,我吧熟悉的地方走過一遍,漫無目的走向沒有錢過的地方,路上,一條看著和倫敦格格不入的街道引起我的注意。
街道名為:蜘蛛尾巷
這個名字很耳熟,我的記憶力很好,沒幾秒就記起來在哪看過。
在西弗勒斯.斯內普的資料上。
因為截然不同的生活經曆,我對西弗勒斯.斯內普這個人總有點好奇,所以我走進了這條從前不會靠近的陰暗巷子,憑借輕微的魔力波動,找到他從小生活的家。
一個很簡陋甚至算得上破敗的屋子,但裏麵還算幹淨。
那是我當時唯一的想法。
在屋子的書架上,我找到好幾本修改的魔藥教科書,說來奇怪,他的想法和我我的想法大部分不謀而合,改動的地方和我改動的地方基本上一樣,我對他更好奇了,也更遺憾了。
畢竟我真的很缺年輕的魔藥大師,否則也不可能連魔藥課本的改動都需要我親自動手。
不是說現在的國際魔藥協會的魔藥大師不好,隻是他們年紀大了,習慣恪守成規,年輕一輩又青黃不接,魔藥的發展遠沒有煉金快。
我難得有些後悔當時沒有關注英國魔法界的情況,不過這點後悔很快就沒了。
我又回到德國。
這一次,我成功了。
我成了百年來唯一接觸到那個層麵的巫師,第二天,兩位看起來截然不同的巫師找上門,自稱永生者。
和前來祝賀的永生者交談過,我大致明白如今永生者的陣營:
以梅林和阿波羅為首,兩方陣營理念對立,卻互不幹擾。
不過阿波羅不是人名,隻是代號,這點有些奇怪。
我記下疑點,將所有事務交托下去,全副精力投入到新的領域。
三十五歲,我完全掌握這種新的力量,並且成功靠著實力獨立於兩個陣營,成為唯一一個不受管控的永生者。
為什麽是唯一呢?
因為除了我,百年沒有過永生者,那些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永生者死氣沉沉,連活動一下都不太願意,我招攬他們也沒用,還不如單獨行動。
四十歲那年,我研究出時空魔法,這是個很有意思的魔法,可以從時間線中截取一小段時空的能量,去往另一個時空,並且短暫停留。
我沒有馬上離開。
因為沒人知道還能不能回來。
我又回到家族,陪伴親人,陪伴父母,順便培養起我的繼承人。
百年後,我將父親和母親安葬在一起,從此永遠消失在眾人的眼中。
這個世界已經沒有我留戀的事物,所以我第一次真正意義使用了時空魔法,來到另一個時空。
我來的有點早,梅林才剛出生。
看著婦人懷抱中瘦瘦小小的梅林,我猶豫再三,還是在這裏留在這個簡簡單單的小山村,和梅林成為鄰居。
沒辦法,異世界對我實力的壓製太大,我連往日一層實力都發揮不出來,不找個地方落腳,被這個世界的永生者發現,就是死路一條。
梅林和“阿波羅”是戀人,這件事我也知道,但我沒想到他們竟然是青梅竹馬,還是鄰居。
看著不遠處嘰嘰喳喳的矮蘿卜,我第一次有些懷念他們長大後的模樣,起碼比較安靜。
這個陌生的世界,有點無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