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二年,也就是公元1379年,我不過是這應天府裏一個小小的翰林院編修,名叫林瑜,平日裏隻與那書卷筆墨打交道,想著能在這朝廷之中,憑借自己的學問,為這大明的文治添些微薄之力,也算是不負此生所學了。
《明史·汪廣洋傳》記載:“十二年十二月,中丞塗節言劉基為惟庸毒死,廣洋宜知狀。帝問之,廣洋對不以實,帝怒,責廣洋朋欺,貶廣南。舟次太平,帝追怒其在江西曲庇文正,在中書不發楊憲奸,賜敕誅之。”初聞這關於右丞相汪廣洋的記載時,我心中是大為震驚的,這朝堂之上的風雲變幻,真真是讓人難以捉摸,而汪丞相這般結局,也著實令人唏噓不已呀。
我本以為自己這小小的編修,隻需安心做學問,遠離那朝堂紛爭便可,可這汪廣洋之事,卻如那漣漪一般,漸漸波及到了我等這般小人物的生活之中。
我記得那是個尋常的日子,我如往常一般,早早起身,穿戴整齊後,便往翰林院走去。一路上,瞧見街邊的百姓們都在低聲議論著什麽,神色間滿是好奇與驚訝。我心中納悶,便拉住一個相熟的賣早點的攤主問道:“老哥,今日這是怎麽了?大夥都在議論何事呀?”
那攤主抬頭見是我,趕忙說道:“林大人,您還不知道呢,聽說那右丞相汪廣洋犯了大罪,被陛下賜死了呀,這事兒可在這應天府裏炸開了鍋呢。”
我一聽,心中大驚,瞪大了眼睛說道:“竟有此事?這汪丞相向來在朝堂之上,看著也是頗受重用的,怎就落得如此下場了呢?”
攤主搖搖頭,說道:“咱這小老百姓哪知道裏頭的門道呀,隻聽說好像是犯了欺君之罪呢,唉,這官場上的事兒,真是複雜得很呐。”
我告別攤主,懷著滿心的疑惑往翰林院走去,一路上腦子裏都在想著這汪廣洋的事兒。到了翰林院,隻見同僚們也都聚在一起,正熱火朝天地談論著此事呢。
一位年長些的同僚見我來了,便招手讓我過去,說道:“林瑜啊,你可聽說汪丞相的事兒了?這事兒可太出人意料了,那汪丞相在朝堂多年,沒想到如今竟落得這般結局。”
我點頭應道:“剛在路上聽聞了些,卻還不知具體詳情,您老給咱講講唄。”
那同僚微微皺眉,壓低聲音說道:“我聽聞啊,是中丞塗節向陛下告發,說劉基乃是被胡惟庸毒死的,而這汪廣洋理應知曉此事,陛下問他,他卻不以實相告,陛下一怒之下,便斥責他朋欺,先是貶他去了廣南,可誰能想到,在舟次太平的時候,陛下又追怒他往日在江西的一些事兒,還有在中書時不揭發楊憲的奸情,這才賜敕誅殺了他呀。”
我聽了,心中暗自思忖,這朝堂之上,看來事事都關乎著生死榮辱啊,這汪丞相哪怕位極人臣,一旦觸怒了陛下,那也是萬劫不複。我不禁慶幸自己不過是個小小編修,遠離那權力的核心,倒也少了許多這般性命之憂。
可雖說如此,我心中卻也對這汪廣洋有幾分同情。畢竟在我偶爾上朝麵聖,遠遠瞧見他的時候,覺得他也是個有氣度、有學識的人,怎就一步錯,步步錯,落得個賜死的下場呢。
過了幾日,這汪廣洋賜死的事兒在應天府裏依舊是人們茶餘飯後談論的焦點。我因著心中好奇,便想著去打聽打聽更多的細節,也好讓自己心裏明白些這朝堂之事的複雜。
我尋了個機會,去拜訪一位在刑部當差的舊友,想著他或許能知曉些旁人不知的內情。到了他家,一番寒暄後,我便迫不及待地問道:“賢弟,那汪廣洋丞相的事兒,你在刑部,可知道些更詳細的情況呀?”
那舊友看了看四周,見無旁人,才小聲說道:“林兄啊,這事兒可複雜著呢。你也知道,那汪丞相在朝堂多年,雖說看著一直謹小慎微的,可這官場之中,哪能真的獨善其身呀。就說那劉基被毒死一事,陛下本就對劉基之死心存疑慮,塗節這一告發,汪丞相卻含糊其辭,這陛下能不生氣嗎?再者,他在江西時的那些作為,還有和楊憲之間的糾葛,那可都是把柄啊,陛下這回是徹底動了怒,才下了這賜死的旨意。”
我聽了,不禁感歎道:“唉,這為官之道,真是如履薄冰啊,稍有不慎,便是這般下場,那汪丞相怕是到死都後悔不已吧。”
舊友點頭稱是,說道:“誰說不是呢,如今這事兒一出,朝堂之上也是人人自危,都怕被牽連進去,往日裏那些和汪丞相有些往來的官員,如今都戰戰兢兢的,深怕陛下追究起來呢。”
我又問道:“那如今這丞相之位空缺,朝堂上可有什麽動靜呀?”
舊友回道:“這還能沒動靜嘛,各方勢力都在暗中較勁呢,都想著能讓自己這邊的人補上這丞相之位,不過陛下如今怕是也在斟酌,畢竟這丞相權力太大,得找個能讓陛下放心的人呀。”
從舊友那兒出來後,我走在回翰林院的路上,心中滿是感慨。這汪廣洋之死,就像一顆投入平靜湖麵的石子,不僅讓朝堂震動,也讓這應天府裏的氛圍都變得緊張了起來。
而在朝堂之上,那更是一片風聲鶴唳的景象。大臣們上朝時,個個都低著頭,不敢多說一句話,生怕哪句話說錯了,就惹得陛下不悅,步了汪廣洋的後塵。
有個平日裏和汪廣洋還算有些交情的禮部侍郎,這些日子可真是寢食難安。他在家中,對著夫人唉聲歎氣地說道:“夫人呐,如今這汪丞相出了事,我這心裏七上八下的,雖說我與他也隻是平日裏有些往來,可就怕陛下追究起來,那可如何是好呀?”
夫人也是滿臉擔憂,勸道:“老爺,您也別太憂心了,您又沒做什麽違法亂紀的事兒,陛下英明,想必不會牽連無辜的呀。”
那侍郎苦著臉說道:“唉,話雖如此,可這官場之事,哪能說得準呢,隻盼著這風頭能趕緊過去吧。”
再說那刑部,因為要處理汪廣洋的後續事宜,也是忙得不可開交。那些負責整理卷宗、調查相關人員的官吏們,每日都在衙門裏加班加點,生怕出了什麽差錯。
有個年輕的刑部小吏,一邊整理著卷宗,一邊嘟囔著:“這汪丞相的事兒可真夠麻煩的,這牽扯的人、事可太多了,咱這得忙到什麽時候去呀。”
旁邊的老吏聽了,瞪了他一眼,說道:“你小子,別抱怨了,認真做事,這可是關乎朝廷大事的,出了岔子,咱可都擔待不起。”
在民間,百姓們對這汪廣洋賜死之事,也是議論紛紛。
在街頭巷尾,時常能聽到有人說道:“這汪丞相,平日裏看著也是高高在上的,沒想到犯了錯,陛下可一點都沒留情麵呀,看來這當官的,還得清正廉潔,好好為咱老百姓做事才行呐。”
還有人附和道:“是啊,咱大明的天下,可容不得那些個貪官汙吏、欺上瞞下的官員,陛下這一處置,也算是給其他當官的提了個醒呢。”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汪廣洋賜死的風波在應天府裏漸漸平息了些,可它帶來的影響卻依舊存在。朝堂之上,官員們行事愈發謹慎起來,往日裏那些個結黨營私、互相推諉的現象都少了許多。
而我呢,經過這事兒,也更加明白了這官場的複雜與凶險,愈發覺得自己還是安心做學問,守好這編修的本分便好。
在這同一時期,世界其他國家也有著各自的朝堂權力更迭以及處理官員失職等方麵的情況,且與1379年右丞相汪廣洋賜死有著諸多關聯與可比之處。
在英國,當時正處於中世紀晚期,其朝堂之上,國王與貴族議會之間權力相互製衡。若有官員出現失職等情況,往往是先由貴族議會進行審議,依據貴族們的利益以及封建的律法傳統來判定處罰方式。比如,若是一位地方官員未能履行好對領地內的管理職責,導致出現治安混亂等問題,那貴族議會可能會召集相關人員進行聽證,然後根據情況,或是罰款,或是剝奪其部分權力,甚至是解除其職務等。與大明由皇帝直接下旨賜死汪廣洋這種皇權高度集中下的處置方式不同,英國更側重於貴族階層參與的集體審議與處置,體現出不同國家權力結構與官員處置機製的差異,英國重貴族議會審議下的官員處置,大明則重皇權獨斷下的賜死懲處。
在法國,中世紀晚期的法國,國王雖有著較高的統治權,但在處理官員問題時,需要考慮到貴族、教會等多方的利益與影響。若有官員犯下過錯,國王通常會先與貴族們商議,同時聽取教會方麵的意見,因為教會在法國社會有著深厚的影響力,對於官員的道德行為等有著評判的權力。就好比一位負責稅收的官員,若被發現有貪汙舞弊行為,國王可能會在貴族們的建議以及教會的譴責聲中,綜合權衡後決定是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還是將其調往其他職位等。相較於大明皇帝能直接決定汪廣洋這般高官的生死,法國的權力處置過程顯得更為複雜且多方參與,體現出不同國家治理理念與官員處置方式的差異,法國重多方權衡下的官員處置,大明則重皇權主導下的果斷處置。
在奧斯曼帝國,其疆域遼闊,朝堂權力結構有著濃厚的宗教與世俗相結合的特點。對於官員的管理與處置,一方麵要遵循伊斯蘭教的教義,由宗教神職人員從宗教道德層麵進行評判,比如官員是否遵守教義規定的廉潔、公正等品德;另一方麵,世俗的統治者蘇丹也會根據官員對帝國的貢獻、忠誠度以及是否觸犯世俗的律法等因素來考量。若一位官員被發現有腐敗行為,那可能會先由宗教法庭進行調查,依據教義判定其罪過,同時蘇丹也會結合帝國的實際情況,決定是給予其悔過的機會,進行一些諸如罰款、降職等處罰,還是嚴厲地剝奪其一切權力甚至是處以極刑等。與大明因汪廣洋觸怒皇帝便被賜死這種相對單一的皇權主導下的處置方式不同,奧斯曼帝國更注重宗教與世俗多方麵因素綜合考量的處置模式,體現出不同民族宗教構成與官員處置機製的差異,奧斯曼重宗教世俗綜合考量下的官員處置,大明則重皇權主導下的賜死懲處。
在威尼斯共和國,作為商業城邦,其權力主要掌握在商業貴族手中,通過商業議會來管理城邦事務。對於官員的監督與處置,側重於商業利益方麵的考量。若有官員在負責商業稅收、貿易管理等崗位上出現失誤或者舞弊行為,影響到了商業家族的利益,那商業議會便會對其進行調查。比如,一位負責港口貿易管理的官員,若被發現私自收受商人賄賂,放鬆對貨物進出的監管,商業議會可能會根據其造成的損失程度,對其進行罰款、取消其在商業領域的從業資格,或者禁止其家族參與某些重要的商業活動等處罰,以此來維護商業秩序與商業貴族的利益。與大明針對汪廣洋從朝堂政治角度出發的賜死處置不同,威尼斯更側重於商業利益關聯下的專項處置,體現出不同發展模式與官員處置重點的差異,威尼斯重商業利益考量下的官員處置,大明則重朝堂政治考量下的賜死懲處。
在阿拉伯地區,部落眾多,各部落內部有著相對獨立的權力體係,部落長老們依據部落的傳統習俗、道德規範等來管理部落成員以及處理事務。若部落中有擔任一定職務的人出現過錯,比如在協調部落間糾紛、管理部落資源等方麵失職,那部落長老們會根據部落的傳統,召集部落裏的有威望的人一起商議處置辦法,可能是讓其當眾道歉、賠償損失,或者是剝奪其在部落內的部分權力等相對溫和的方式,畢竟部落內部更注重維護團結與傳統秩序。與大明皇權下對丞相這樣的高官嚴厲賜死的處置方式差異明顯,體現出不同地域文化背景與官員處置形式的差異,阿拉伯重部落傳統習俗主導下的溫和處置,大明則重皇權主導下的嚴厲懲處。
《明史·汪廣洋傳》記載:“十二年十二月,中丞塗節言劉基為惟庸毒死,廣洋宜知狀。帝問之,廣洋對不以實,帝怒,責廣洋朋欺,貶廣南。舟次太平,帝追怒其在江西曲庇文正,在中書不發楊憲奸,賜敕誅之。”初聞這關於右丞相汪廣洋的記載時,我心中是大為震驚的,這朝堂之上的風雲變幻,真真是讓人難以捉摸,而汪丞相這般結局,也著實令人唏噓不已呀。
我本以為自己這小小的編修,隻需安心做學問,遠離那朝堂紛爭便可,可這汪廣洋之事,卻如那漣漪一般,漸漸波及到了我等這般小人物的生活之中。
我記得那是個尋常的日子,我如往常一般,早早起身,穿戴整齊後,便往翰林院走去。一路上,瞧見街邊的百姓們都在低聲議論著什麽,神色間滿是好奇與驚訝。我心中納悶,便拉住一個相熟的賣早點的攤主問道:“老哥,今日這是怎麽了?大夥都在議論何事呀?”
那攤主抬頭見是我,趕忙說道:“林大人,您還不知道呢,聽說那右丞相汪廣洋犯了大罪,被陛下賜死了呀,這事兒可在這應天府裏炸開了鍋呢。”
我一聽,心中大驚,瞪大了眼睛說道:“竟有此事?這汪丞相向來在朝堂之上,看著也是頗受重用的,怎就落得如此下場了呢?”
攤主搖搖頭,說道:“咱這小老百姓哪知道裏頭的門道呀,隻聽說好像是犯了欺君之罪呢,唉,這官場上的事兒,真是複雜得很呐。”
我告別攤主,懷著滿心的疑惑往翰林院走去,一路上腦子裏都在想著這汪廣洋的事兒。到了翰林院,隻見同僚們也都聚在一起,正熱火朝天地談論著此事呢。
一位年長些的同僚見我來了,便招手讓我過去,說道:“林瑜啊,你可聽說汪丞相的事兒了?這事兒可太出人意料了,那汪丞相在朝堂多年,沒想到如今竟落得這般結局。”
我點頭應道:“剛在路上聽聞了些,卻還不知具體詳情,您老給咱講講唄。”
那同僚微微皺眉,壓低聲音說道:“我聽聞啊,是中丞塗節向陛下告發,說劉基乃是被胡惟庸毒死的,而這汪廣洋理應知曉此事,陛下問他,他卻不以實相告,陛下一怒之下,便斥責他朋欺,先是貶他去了廣南,可誰能想到,在舟次太平的時候,陛下又追怒他往日在江西的一些事兒,還有在中書時不揭發楊憲的奸情,這才賜敕誅殺了他呀。”
我聽了,心中暗自思忖,這朝堂之上,看來事事都關乎著生死榮辱啊,這汪丞相哪怕位極人臣,一旦觸怒了陛下,那也是萬劫不複。我不禁慶幸自己不過是個小小編修,遠離那權力的核心,倒也少了許多這般性命之憂。
可雖說如此,我心中卻也對這汪廣洋有幾分同情。畢竟在我偶爾上朝麵聖,遠遠瞧見他的時候,覺得他也是個有氣度、有學識的人,怎就一步錯,步步錯,落得個賜死的下場呢。
過了幾日,這汪廣洋賜死的事兒在應天府裏依舊是人們茶餘飯後談論的焦點。我因著心中好奇,便想著去打聽打聽更多的細節,也好讓自己心裏明白些這朝堂之事的複雜。
我尋了個機會,去拜訪一位在刑部當差的舊友,想著他或許能知曉些旁人不知的內情。到了他家,一番寒暄後,我便迫不及待地問道:“賢弟,那汪廣洋丞相的事兒,你在刑部,可知道些更詳細的情況呀?”
那舊友看了看四周,見無旁人,才小聲說道:“林兄啊,這事兒可複雜著呢。你也知道,那汪丞相在朝堂多年,雖說看著一直謹小慎微的,可這官場之中,哪能真的獨善其身呀。就說那劉基被毒死一事,陛下本就對劉基之死心存疑慮,塗節這一告發,汪丞相卻含糊其辭,這陛下能不生氣嗎?再者,他在江西時的那些作為,還有和楊憲之間的糾葛,那可都是把柄啊,陛下這回是徹底動了怒,才下了這賜死的旨意。”
我聽了,不禁感歎道:“唉,這為官之道,真是如履薄冰啊,稍有不慎,便是這般下場,那汪丞相怕是到死都後悔不已吧。”
舊友點頭稱是,說道:“誰說不是呢,如今這事兒一出,朝堂之上也是人人自危,都怕被牽連進去,往日裏那些和汪丞相有些往來的官員,如今都戰戰兢兢的,深怕陛下追究起來呢。”
我又問道:“那如今這丞相之位空缺,朝堂上可有什麽動靜呀?”
舊友回道:“這還能沒動靜嘛,各方勢力都在暗中較勁呢,都想著能讓自己這邊的人補上這丞相之位,不過陛下如今怕是也在斟酌,畢竟這丞相權力太大,得找個能讓陛下放心的人呀。”
從舊友那兒出來後,我走在回翰林院的路上,心中滿是感慨。這汪廣洋之死,就像一顆投入平靜湖麵的石子,不僅讓朝堂震動,也讓這應天府裏的氛圍都變得緊張了起來。
而在朝堂之上,那更是一片風聲鶴唳的景象。大臣們上朝時,個個都低著頭,不敢多說一句話,生怕哪句話說錯了,就惹得陛下不悅,步了汪廣洋的後塵。
有個平日裏和汪廣洋還算有些交情的禮部侍郎,這些日子可真是寢食難安。他在家中,對著夫人唉聲歎氣地說道:“夫人呐,如今這汪丞相出了事,我這心裏七上八下的,雖說我與他也隻是平日裏有些往來,可就怕陛下追究起來,那可如何是好呀?”
夫人也是滿臉擔憂,勸道:“老爺,您也別太憂心了,您又沒做什麽違法亂紀的事兒,陛下英明,想必不會牽連無辜的呀。”
那侍郎苦著臉說道:“唉,話雖如此,可這官場之事,哪能說得準呢,隻盼著這風頭能趕緊過去吧。”
再說那刑部,因為要處理汪廣洋的後續事宜,也是忙得不可開交。那些負責整理卷宗、調查相關人員的官吏們,每日都在衙門裏加班加點,生怕出了什麽差錯。
有個年輕的刑部小吏,一邊整理著卷宗,一邊嘟囔著:“這汪丞相的事兒可真夠麻煩的,這牽扯的人、事可太多了,咱這得忙到什麽時候去呀。”
旁邊的老吏聽了,瞪了他一眼,說道:“你小子,別抱怨了,認真做事,這可是關乎朝廷大事的,出了岔子,咱可都擔待不起。”
在民間,百姓們對這汪廣洋賜死之事,也是議論紛紛。
在街頭巷尾,時常能聽到有人說道:“這汪丞相,平日裏看著也是高高在上的,沒想到犯了錯,陛下可一點都沒留情麵呀,看來這當官的,還得清正廉潔,好好為咱老百姓做事才行呐。”
還有人附和道:“是啊,咱大明的天下,可容不得那些個貪官汙吏、欺上瞞下的官員,陛下這一處置,也算是給其他當官的提了個醒呢。”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汪廣洋賜死的風波在應天府裏漸漸平息了些,可它帶來的影響卻依舊存在。朝堂之上,官員們行事愈發謹慎起來,往日裏那些個結黨營私、互相推諉的現象都少了許多。
而我呢,經過這事兒,也更加明白了這官場的複雜與凶險,愈發覺得自己還是安心做學問,守好這編修的本分便好。
在這同一時期,世界其他國家也有著各自的朝堂權力更迭以及處理官員失職等方麵的情況,且與1379年右丞相汪廣洋賜死有著諸多關聯與可比之處。
在英國,當時正處於中世紀晚期,其朝堂之上,國王與貴族議會之間權力相互製衡。若有官員出現失職等情況,往往是先由貴族議會進行審議,依據貴族們的利益以及封建的律法傳統來判定處罰方式。比如,若是一位地方官員未能履行好對領地內的管理職責,導致出現治安混亂等問題,那貴族議會可能會召集相關人員進行聽證,然後根據情況,或是罰款,或是剝奪其部分權力,甚至是解除其職務等。與大明由皇帝直接下旨賜死汪廣洋這種皇權高度集中下的處置方式不同,英國更側重於貴族階層參與的集體審議與處置,體現出不同國家權力結構與官員處置機製的差異,英國重貴族議會審議下的官員處置,大明則重皇權獨斷下的賜死懲處。
在法國,中世紀晚期的法國,國王雖有著較高的統治權,但在處理官員問題時,需要考慮到貴族、教會等多方的利益與影響。若有官員犯下過錯,國王通常會先與貴族們商議,同時聽取教會方麵的意見,因為教會在法國社會有著深厚的影響力,對於官員的道德行為等有著評判的權力。就好比一位負責稅收的官員,若被發現有貪汙舞弊行為,國王可能會在貴族們的建議以及教會的譴責聲中,綜合權衡後決定是進行嚴厲的經濟處罰,還是將其調往其他職位等。相較於大明皇帝能直接決定汪廣洋這般高官的生死,法國的權力處置過程顯得更為複雜且多方參與,體現出不同國家治理理念與官員處置方式的差異,法國重多方權衡下的官員處置,大明則重皇權主導下的果斷處置。
在奧斯曼帝國,其疆域遼闊,朝堂權力結構有著濃厚的宗教與世俗相結合的特點。對於官員的管理與處置,一方麵要遵循伊斯蘭教的教義,由宗教神職人員從宗教道德層麵進行評判,比如官員是否遵守教義規定的廉潔、公正等品德;另一方麵,世俗的統治者蘇丹也會根據官員對帝國的貢獻、忠誠度以及是否觸犯世俗的律法等因素來考量。若一位官員被發現有腐敗行為,那可能會先由宗教法庭進行調查,依據教義判定其罪過,同時蘇丹也會結合帝國的實際情況,決定是給予其悔過的機會,進行一些諸如罰款、降職等處罰,還是嚴厲地剝奪其一切權力甚至是處以極刑等。與大明因汪廣洋觸怒皇帝便被賜死這種相對單一的皇權主導下的處置方式不同,奧斯曼帝國更注重宗教與世俗多方麵因素綜合考量的處置模式,體現出不同民族宗教構成與官員處置機製的差異,奧斯曼重宗教世俗綜合考量下的官員處置,大明則重皇權主導下的賜死懲處。
在威尼斯共和國,作為商業城邦,其權力主要掌握在商業貴族手中,通過商業議會來管理城邦事務。對於官員的監督與處置,側重於商業利益方麵的考量。若有官員在負責商業稅收、貿易管理等崗位上出現失誤或者舞弊行為,影響到了商業家族的利益,那商業議會便會對其進行調查。比如,一位負責港口貿易管理的官員,若被發現私自收受商人賄賂,放鬆對貨物進出的監管,商業議會可能會根據其造成的損失程度,對其進行罰款、取消其在商業領域的從業資格,或者禁止其家族參與某些重要的商業活動等處罰,以此來維護商業秩序與商業貴族的利益。與大明針對汪廣洋從朝堂政治角度出發的賜死處置不同,威尼斯更側重於商業利益關聯下的專項處置,體現出不同發展模式與官員處置重點的差異,威尼斯重商業利益考量下的官員處置,大明則重朝堂政治考量下的賜死懲處。
在阿拉伯地區,部落眾多,各部落內部有著相對獨立的權力體係,部落長老們依據部落的傳統習俗、道德規範等來管理部落成員以及處理事務。若部落中有擔任一定職務的人出現過錯,比如在協調部落間糾紛、管理部落資源等方麵失職,那部落長老們會根據部落的傳統,召集部落裏的有威望的人一起商議處置辦法,可能是讓其當眾道歉、賠償損失,或者是剝奪其在部落內的部分權力等相對溫和的方式,畢竟部落內部更注重維護團結與傳統秩序。與大明皇權下對丞相這樣的高官嚴厲賜死的處置方式差異明顯,體現出不同地域文化背景與官員處置形式的差異,阿拉伯重部落傳統習俗主導下的溫和處置,大明則重皇權主導下的嚴厲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