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立民?”


    秦天看著這個皮膚黑黃,瘦小幹巴的小老頭,一時之間,還真沒有認出他。


    還是因為這個名字有些熟悉,秦天才從記憶中,找到了麵容有些模糊的人影。


    緊接著,下一瞬間,秦天的眼睛頓時就瞪大了:


    “你居然是沈立民?你沒死?而且居然還回來了?!”


    沈立民當時的臉色就有點黑了:


    “我沒死,真對不起你啊。你似乎很不高興?”


    秦天下意識就否認:


    “沒有……”


    等會!


    他似乎想到了什麽,瞳孔微微收縮,一直以來混不吝的臉上,也陡然出現了一抹警惕和驚疑不定。


    “沈老頭,你是來找秦妙妙的?”


    沈立民聽到這個稱呼,下意識地皺了皺眉頭。


    但是很快,他就意識到,自己雖然從大西北的戈壁灘上走出來,但歸根結底,在眼下這個時代,他所學的中醫,他所賴以生存的手藝,依舊被人視作糟粕。


    連帶著沈立民這個知識分子,都被一棒子打死,就連跟二流子似的秦天也能瞧不上他。


    他抿了抿嘴,沒有計較這個問題,而是執著地追問:


    “妙妙去哪了?當初她在我這裏學了一些東西,我如今回來,想要找小姑娘說說話。”


    不知道為什麽,沈立民心中已然有了不好的預感。


    隻是說說話?


    秦天倒是沒有那麽戒備了。


    他原本因為過度警惕,而微微聳起的肩膀,此時也因為沈立民說清來意後,再度放鬆地塌下。


    連帶著他的臉上,也帶著幾分肆無忌憚的諷刺笑意:


    “喂,老頭!秦妙妙打小就願意往你那屋子裏鑽,平時沒事的時候,一住就是大半天。你們兩個……不會有什麽關係吧?”


    秦天的臉上,滿滿都是惡意。


    他不喜歡秦妙妙,甚至可以說是討厭。


    從小到大。


    秦妙妙長得白淨漂亮,他長得蒜頭鼻子蛤蟆嘴。


    旁人路過筒子樓的時候,秦妙妙總是能多分到幾粒青豌豆吃。


    說起學習上的事兒。


    那簡直更糟心了!


    秦妙妙聰穎好學,腦袋靈活。


    白天上課的時候,是老師眼中腦袋靈活的尖子生,下筆做題的時候,更是如有神助,簡直就是一個天才。


    即便如此,她依舊在課餘時間,主動跟沈老學習相關的中藥知識,充實自我。


    這筒子樓裏,要說小孩兒們都最討厭誰,莫過於秦妙妙了。


    這家夥簡直就是傳說中別人家的孩子!


    別說是旁人家了,就算是自己家,秦天也討厭這個二姐。


    比討厭大姐還要討厭二姐!


    至少大姐還能跟他一塊兒偷摸著上課睡覺、玩鉛筆、摳橡皮。


    但即便如此……


    當他說出這話後,沈立民的臉色,還是以肉眼可見的速度,飛速漲紅起來。


    秦妙妙的年紀,甚至都可以當沈立民的孫女了!


    秦天說出這話,不單單是他自己沒臉沒皮,對於沈立民和秦妙妙來說,都是一種莫大的侮辱!


    他竭力控製住顫抖的手,冷聲問了最後一遍,目光宛若鷹隼一般銳利:


    “秦妙妙在、哪、裏?”


    秦天的目光和沈立民對視,有一瞬間的被震懾到,下意識地就開口:


    “她下鄉了……”


    嗡!


    沈立民隻覺得整個人的氣血都在上湧。


    此刻,他心中被莫大的悲哀覆蓋。


    就這麽一個小姑娘,家裏的弟弟都已經是個半大小夥了,上頭也有一個姐姐在,結果愣是讓夾在中間的老二一個人遠赴千裏下鄉。


    也就是在這時候,屋子裏麵的大姐秦雅和秦母紛紛走出來。


    看著她倆對著秦家唯一的寶貝蛋子噓寒問暖,沈立民沒憋住,直接揚起手——


    “啪!”


    一巴掌落下。


    筒子樓的這一層,瞬間就寂靜下來了。


    沈立民若有所思地看著自己的手掌,心緒有些激宕浮動。


    原來扇巴掌……


    這麽爽啊!


    爽爆了!


    ……


    扇巴掌雖然爽,但是同樣,沈立民也為自己的衝動付出了代價。


    他被秦家送進了公安,最後花了兩塊錢,再加上曾經的老朋友幫忙,這才總算是從公安處脫身。


    老朋友看著沈立民略有些風塵仆仆和憔悴的模樣,忍不住歎了口氣:


    “現在時局這樣,你有沒有想著走另外的路?”


    “另外的路?”


    沈立民一時半會還沒有回過神來。


    他似乎在體味這句話的深層含義。


    而他的老朋友,則是直接挑明了:


    “你看那裏……”


    沈立民一怔,順著老朋友手指的方向看去。


    一名剃著陰陽頭的汗衫老人,正弓著腰,顫抖著掃著街角。


    沈立民頓時沉默了。


    他在這一刻,無比鮮明地認識到一點。


    這裏不是甘肅,不是黃沙漫天的戈壁灘,不是遠離政治風暴中心的科研基地。


    在這個時候,外界仍然有著運動風波。


    而沈立民本身,也隨時處於被席卷進風暴的邊緣。


    作為沈立民的老朋友,他此刻真心實意地指出了一條路:


    “下鄉吧,立民。北大荒,西北,滇南,離得越遠越好。等什麽時候政治風暴過去了,咱們再回來。”


    “隻要人還在,一切就都有希望。”


    沈立民沉默了一下,張了張嘴,似乎想要說些什麽。


    他那位老朋友頓時就有些急眼了,狠狠地拍了他幾下:


    “立民啊,留的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這麽簡單的道理,你這麽聰明的人,怎麽就不明白呢?”


    “你是不知道,這些年你不在的日子裏,我剛開始還有些擔心。但是見得多了,看得多了,我反倒是慶幸你離開了咱們這兒的是非之地。”


    “走吧,走吧……離得遠遠的。青山秀水,也是一處不錯的地方。至於生活條件不好,你也別著急,我給你想辦法。總之,有我一口吃的,就少不了你沈立民的。”


    沈立民好不容易找到機會,打斷了他的話,略有些無奈:


    “我說一句,你有十句。我隻是想說,你能不能幫我安排到一個地方去。”


    “去哪?”


    “北大荒,五七鋼廠。”


    不管怎麽樣,秦妙妙也算是他半個學生。


    女同誌一個人在外麵,很容易受到欺負。


    沈立民索性趁著這次下鄉,近距離看看秦妙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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