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發生在明朝永樂年間的曲阜尼山腳下。一日,當地知縣趙大人接到李、王兩家互控的訴狀。緣由是李生娶了王家女為妻,婚後二人關係不諧,李生時常對王氏惡語相向,王氏不堪忍受回了娘家。沒幾日,王氏自行返回。


    這次因李生的母親病重,李生嗔怪王氏侍奉不力,再次出手打罵,王氏負氣出走,數月未歸。李生前往王家找尋,王家堅稱王氏並未回娘家,認定是李生謀害妻子後誣陷,雙方因此起了激烈衝突。


    後來,王氏的兄長王二牛聽聞鎮上一個叫錢四的人傳言,說李生勾結好友孫五合謀害死了王氏,便以錢四為人證,前來縣衙告狀。


    趙知縣即刻傳訊相關人證,錢四卻坦言是道聽途說,不足為信。錢四的父親也作證說錢四平日裏遊手好閑,所言不可當真,還懇請追查教唆王二牛誣告的幕後黑手。


    審訊王二牛後得知,狀紙是其遠房表兄王富貴所寫。傳訊王富貴,得知他是個秀才。


    王富貴與王二牛雖有親戚之名,卻無實質利害關係,趙知縣遂上報學政,剝奪了王富貴的秀才功名,並下令通緝王氏到案聽審。


    王富貴本是鄉裏一霸,如今秀才頭銜被奪,心生怨恨,伺機報複。不久,有村民在尼山腳下的河邊發現一具無名屍體,被野狗啃咬,趕忙告知保長報官。


    王富貴得知後,搶先找到保長,稱屍體是自己的堂妹王氏,還把王二牛喚來。王二牛一看便知不是妹妹,轉身要走,卻被王富貴拉到一旁低語幾句,無奈之下隻好承認這是王氏的屍體。


    保長帶著王二牛準備報官,不巧遭遇傾盆大雨,耽擱兩日,天晴後才到縣衙呈報。趙知縣帶著仵作和衙役前去勘驗,不想王富貴早已買通仵作。仵作稱屍體腐爛難辨,王富貴則率王姓族人在屍檢現場大鬧。


    趙知縣無奈,隻得讓保長和王二牛先將屍體掩埋,再向上司請示處置之法。


    此事被山東巡撫周大人知曉。周大人深得永樂帝倚重,威望頗高。他見這是一起借屍聚眾鬧事的案件,深感事態嚴重,便委派鄰縣知縣錢大人重新檢驗屍體。


    誰料錢知縣的仵作和刑房書吏都收受了王富貴的賄賂,仵作謊報屍體肋骨有致命傷,刑房書吏在王二牛等人的供詞上添枝加葉,誣陷李生殺妻。錢知縣依此上報,周巡撫當即彈劾了趙知縣,命錢知縣全力查辦此案。


    錢知縣有了巡撫的支持,審訊時手段嚴酷。對李生先是用夾棍夾其雙腿,踝骨外露;又用烙鐵燙胸,皮肉焦爛;還讓其跪於炭火之上,李生苦苦求饒,錢知縣不為所動,逼他承認殺妻之事。


    李生受刑不過,胡亂招認埋屍之地。先是挖到一座古墳,僅有朽木枯骨;後又挖出一座男子墳墓;再挖多處,終得一具女屍,可仔細一看,髑髏白發,與王氏年齡懸殊。如此挖了百餘座無主墳墓,仍未找到王氏屍體,每次無果便拷打李生,李生已是奄奄一息。


    再審訊李生的好友孫五,同樣施以重刑,孫五身體孱弱,竟死於刑具之下,也未得到有用線索。


    此時錢知縣覺得驗屍有誤,審訊仵作張榮,張榮拒不認罪,結果被當堂杖斃。奇怪的是,李生受了那般酷刑未死,仵作張榮卻輕易被打死。


    錢知縣明知行刑衙役有貓膩,卻無法治罪,不過也明白張榮之死與驗屍有關,於是從省城請來仵作,重新檢驗,發現竟是具男屍。


    原來之前的仵作借口屍體腐爛難以辨認,錢知縣又不懂分辨男女屍身之法,這才被張榮蒙騙。張榮之妻不甘丈夫冤死,到王富貴家理論,王富貴自然矢口否認行賄之事。


    張榮妻是個穩婆,一日,王富貴之妻難產,情況危急,雖之前有過爭執,但人命關天,在許以重金後,張榮妻前往幫忙。


    見是橫胎,幾人合力仍難分娩,王妻痛極高呼:“三姑,救我!”這時,從夾壁牆中跑出一個女子幫忙,張榮妻一看,竟是傳聞已死的王氏!三人合力,王妻終得產子。


    婆婆和王氏跪地求張榮妻保密,王富貴進來後,給了她十兩銀子,張榮妻雖害怕,但也不敢不收,還發誓不泄露此事。


    回到家後,張榮妻心有餘悸,對兒子張福說:“兒啊,你信鬼神嗎?我見到了死去的王氏,你爹就因這案子被打死。我們雖無力為他昭雪,但不可欺瞞鬼神,若不為李生申冤,恐遭報應。”張福覺得有理,便帶著銀子到縣衙自首。


    此時的知縣是孫大人,進士出身,直隸保定人。孫知縣早就不滿錢知縣的酷刑逼供和濫挖墳墓之舉,得知此事後,急忙寫稟文告知山東布政使宋大人。


    宋布政使一麵讓孫知縣速報山東巡撫周大人,一麵上奏朝廷,請求重審此案。周巡撫知曉後,自覺被愚弄,雖惱怒卻也無奈,便讓宋布政使協同孫知縣抓捕王氏,重新審理。


    孫知縣領命後,考慮到若大張旗鼓抓人,王富貴可能會藏匿或殺害王氏,便佯裝清查戶口,親率數十捕快,突襲王家,搗毀夾壁牆,擒住王氏。“尼山百姓聞之,歡呼簇擁至公堂。”


    孫知縣升堂審理,讓李生和王氏當堂對質。雖說李生往日對王氏不好,但畢竟夫妻一場,王氏見李生遍體鱗傷,慘不忍睹,不禁悲從中來,抱住李生大哭:“是我害了你!”圍觀百姓無不動容。人證麵前,王富貴、王二牛隻得認罪求饒。


    原來,王氏曾是本縣吳姓人家的童養媳,吳氏死後,改嫁李生。但王氏婚前與吳氏的堂兄有私情,婚後仍有往來,被李生察覺,故而時常打罵她。


    那次李生借故打罵,王氏機靈逃脫回了娘家。王二牛不識字,找王富貴寫狀紙,王富貴垂涎王氏美貌,便說不報官,將王氏藏於家中,仗著自己秀才身份無人敢搜。


    此後他奸占王氏,又怕李生追查,便設計陷害,不想丟了功名,便越發瘋狂地借屍誣陷,大肆行賄,欲置李生於死地,卻因妻子生產意外暴露,被張榮妻和孫知縣破了局。


    王富貴仍心存僥幸,以為周巡撫會為保自身而維持原判,便哄騙王氏到巡撫處告狀,稱自己隻是窩藏暗娼,並非藏匿李生之妻,是孫知縣嚴刑逼供所致。


    周巡撫上奏此事,永樂帝欲召二人進京詢問,派戶部尚書劉大人複核。恰逢永樂帝駕崩,周巡撫和宋布政使得以留京任職,周任禮部尚書,宋任刑部侍郎。


    劉大人作為欽差,召集山東、江蘇兩地賢能官員會審,一致認可孫知縣的判決,最終將王富貴、王二牛斬首示眾。


    此案能真相大白,穩婆張榮妻和孫知縣功勞不小,可二人所得甚少。張榮妻僅得王富貴行賄的賞銀,未多一文;孫知縣完成任務後,因支持自己的宋布政使調走,也隻是平調他處。而宋布政使因力主申冤,被山東百姓讚為“狄公再世”,獨占全功。正是:


    尼山冤案終得雪,公道人心不可欺。


    奸佞雖狡終伏法,英名長留百姓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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