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又來情緒內耗了
愚蠢的我逐漸腳步淩亂了 作者:北星城的傅滿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今天是6月15號,星期六。
她還說,她願意用本地人。就是想騙本地人啊???
他們離婚了,我也給她幹活了呀!再說了,是她叫我把那個男老板刪了的。她說,以後工資的事找她。平時就看她挺會辦事的,以為她不會差我錢呢!我就刪了。
結果,都不是啥好人!
頭一次賴賬,就是因為我報警了。可我後來想了想,警察那麽正規的職業,我找警察谘詢咋了?怎麽就不給開工資了呀?況且我隻是問一下。
隻有把這件事情解決了,我才有心情去找下一份工作了。這件事情不解決,我心裏始終是堵得慌。都沒動力工作了。幹半天活,也要不到錢。
他雇工人,沒有簽勞動合同。也不知道我去投訴的那個地方,管不管這個事。回頭我要問一下。
我以為我報警,是我做的不對,不地道。但是不報警,我也擔心我拿不到工資。已經拖了兩個月了。
說年後給。年後哪一天呢?大概是什麽時候沒有說,哪一個月都沒有說。隻說他也三個月沒交房租了,那我更不知道什麽時候給我結工資了。
拖三四個月的話,我再去投訴,勞動局估計都不受理。
工作時間上,你讓我早來晚走,一天上13、14個小時,我都不跟你計較。
什麽時候發工資,雙方也沒有明確好。這事算我傻,但不代表我傻到連工資都不要。
不要以為我看不出來,你是想拖欠我工資。離職時間拖著我,我不計較。以為工資也能隨意拖著我?
冬天上班,下著雪,那麽冷的天氣,空調都不給開著。那個男老板一離開店裏,順手就把空調關了。
我上班沒有資格開著空調,即使外麵下著雪。我個人住的地方雖然也沒開空調,也沒開地暖,可是也沒有上班的這個地方冷。
如此對待我,我又憑什麽給你們幹到年後?給你們多看一段時間的店,是我的情分,不答應繼續幹下去了,也是我的本分。
因為這個原因就拖欠我工資,實在是你們不地道。
我這個人沒有主見,容易被說服。但是我知道,我早已經不想幹你們這份工作了。 我也表現出來不想幹了,你們還讓我繼續幹,為難我。
你們老說你們招不到人,我也不知道該說啥,隻能先答應下來。
但是在你們那裏上班,空調都不願意給開。你怕我費電,而你們在的時候就開著空調。單獨欺負我一個人,那我覺得,我幹著的這份工作就沒什麽意思了。
我還不如回家待著呢。我不想因為不到3000塊錢的工資還被人針對。
該走人我得走人,我也不能委屈自己。我自己都沒有讓我冷著。在你這上班,你明明說過,冬天可以有空調開著,冷不到我。
結果隨時會把空調關了,也不讓我開電暖氣片。我就得挨冷受凍的上班,那我還為什麽,答應你們繼續幹?
我要工資的時候,他怪我,說走就走了。換別人誰幹的下去?誰讓他不早點招到人呢?
而且我實實在在的幹了活了,付出了時間和勞動。一碼歸一碼,工資你怎麽能不給結呢?
兩個月的工資呢!就讓我幹等著,一點靠譜的交代都沒有。
你不給開空調,我才不幹呢,誰不怕冷?你自己在店裏的時候,店裏暖的很。我來了,你就把空調關了。
這事我沒跟你們反映,是因為我沒有想到,你們會拿我離職這個事當理由,就理所當然的不給我開工資。
害的我現在,日日夜夜想這個問題。
究竟為什麽,我會碰到這種糟糕的事?
你們拖欠工資的行為,已經傷害到了我。我為你們做事,你們卻這麽對待一個員工。
我本身就有一些性格上麵的缺點,我相信是個人都能看出來。如果你覺得我,做不好這份工作,不配拿這份工資,麻煩你地道一些,盡早不讓我幹了,免得我休息都休息不好,還見不到錢。
這些事不是你不發工資的理由。你在發生矛盾的時候,你沒有說不用我。還繼續讓我幹了那麽久,那你就應該發工資呀。
如果你說,你不想發工資,那你就早早的辭退我就好了,對不對?
咱們該開多少錢就開多少錢,我不可能願意白幹一個月。而且是有晚班的。熬夜傷身體,我感覺我的皺紋,在這段時間變多了,黑眼圈也很嚴重。
你這裏的工作再輕鬆,我也不能安心的休息和放鬆。隻要顧客來了,我就要立刻打起精神。所以誰掙錢都不容易。
然而,別人就是不給工資,就是不給。
因為我已經提前兩個月提出離職了,既然我當初沒有主見,容易被你說服,繼續留下來幹。那麽我也可以再次做出決定,說離職就離職,難道這不對嗎?
我可以答應和不答應,繼不繼續幹這份工作。因為你之前已經同意了,讓我走人的,說好了離職時間的。到了時間了,也沒讓我走成。所以我也沒有必要對自己的話,必須說到做到。
我知道自己不適合這份工作,你最後也打電話說我沒有給你創造利益了,那你為什麽還不讓我早點離職?
讓我又幹了兩個月,最後還拖欠我工資。所以,通過這點,我明白了,他們是在找借口,找理由,不給我發工資,就是看我好欺負。
法律宛如一頂堅實無比的保護傘,為人們遮風擋雨,給予大家安全可靠的保障。
不過,在許多情況下,由於對法律常識的匱乏,我們或許會在不經意間令自身身陷囹圄、舉步維艱。
這便猶如在黑暗中摸索前行,稍有不慎便可能墜入無底深淵,給自己帶來無盡的麻煩和困擾。
因此,了解並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至關重要,它能幫助我們避免不必要的風險,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同時,隻有當我們知法守法時,才能更好地去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
我們碰到這種事,就要拿起法律法規這些強有力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不要縱容壞人,不要助長他們的惡劣風氣和不良行為危害社會。
明天見。
她還說,她願意用本地人。就是想騙本地人啊???
他們離婚了,我也給她幹活了呀!再說了,是她叫我把那個男老板刪了的。她說,以後工資的事找她。平時就看她挺會辦事的,以為她不會差我錢呢!我就刪了。
結果,都不是啥好人!
頭一次賴賬,就是因為我報警了。可我後來想了想,警察那麽正規的職業,我找警察谘詢咋了?怎麽就不給開工資了呀?況且我隻是問一下。
隻有把這件事情解決了,我才有心情去找下一份工作了。這件事情不解決,我心裏始終是堵得慌。都沒動力工作了。幹半天活,也要不到錢。
他雇工人,沒有簽勞動合同。也不知道我去投訴的那個地方,管不管這個事。回頭我要問一下。
我以為我報警,是我做的不對,不地道。但是不報警,我也擔心我拿不到工資。已經拖了兩個月了。
說年後給。年後哪一天呢?大概是什麽時候沒有說,哪一個月都沒有說。隻說他也三個月沒交房租了,那我更不知道什麽時候給我結工資了。
拖三四個月的話,我再去投訴,勞動局估計都不受理。
工作時間上,你讓我早來晚走,一天上13、14個小時,我都不跟你計較。
什麽時候發工資,雙方也沒有明確好。這事算我傻,但不代表我傻到連工資都不要。
不要以為我看不出來,你是想拖欠我工資。離職時間拖著我,我不計較。以為工資也能隨意拖著我?
冬天上班,下著雪,那麽冷的天氣,空調都不給開著。那個男老板一離開店裏,順手就把空調關了。
我上班沒有資格開著空調,即使外麵下著雪。我個人住的地方雖然也沒開空調,也沒開地暖,可是也沒有上班的這個地方冷。
如此對待我,我又憑什麽給你們幹到年後?給你們多看一段時間的店,是我的情分,不答應繼續幹下去了,也是我的本分。
因為這個原因就拖欠我工資,實在是你們不地道。
我這個人沒有主見,容易被說服。但是我知道,我早已經不想幹你們這份工作了。 我也表現出來不想幹了,你們還讓我繼續幹,為難我。
你們老說你們招不到人,我也不知道該說啥,隻能先答應下來。
但是在你們那裏上班,空調都不願意給開。你怕我費電,而你們在的時候就開著空調。單獨欺負我一個人,那我覺得,我幹著的這份工作就沒什麽意思了。
我還不如回家待著呢。我不想因為不到3000塊錢的工資還被人針對。
該走人我得走人,我也不能委屈自己。我自己都沒有讓我冷著。在你這上班,你明明說過,冬天可以有空調開著,冷不到我。
結果隨時會把空調關了,也不讓我開電暖氣片。我就得挨冷受凍的上班,那我還為什麽,答應你們繼續幹?
我要工資的時候,他怪我,說走就走了。換別人誰幹的下去?誰讓他不早點招到人呢?
而且我實實在在的幹了活了,付出了時間和勞動。一碼歸一碼,工資你怎麽能不給結呢?
兩個月的工資呢!就讓我幹等著,一點靠譜的交代都沒有。
你不給開空調,我才不幹呢,誰不怕冷?你自己在店裏的時候,店裏暖的很。我來了,你就把空調關了。
這事我沒跟你們反映,是因為我沒有想到,你們會拿我離職這個事當理由,就理所當然的不給我開工資。
害的我現在,日日夜夜想這個問題。
究竟為什麽,我會碰到這種糟糕的事?
你們拖欠工資的行為,已經傷害到了我。我為你們做事,你們卻這麽對待一個員工。
我本身就有一些性格上麵的缺點,我相信是個人都能看出來。如果你覺得我,做不好這份工作,不配拿這份工資,麻煩你地道一些,盡早不讓我幹了,免得我休息都休息不好,還見不到錢。
這些事不是你不發工資的理由。你在發生矛盾的時候,你沒有說不用我。還繼續讓我幹了那麽久,那你就應該發工資呀。
如果你說,你不想發工資,那你就早早的辭退我就好了,對不對?
咱們該開多少錢就開多少錢,我不可能願意白幹一個月。而且是有晚班的。熬夜傷身體,我感覺我的皺紋,在這段時間變多了,黑眼圈也很嚴重。
你這裏的工作再輕鬆,我也不能安心的休息和放鬆。隻要顧客來了,我就要立刻打起精神。所以誰掙錢都不容易。
然而,別人就是不給工資,就是不給。
因為我已經提前兩個月提出離職了,既然我當初沒有主見,容易被你說服,繼續留下來幹。那麽我也可以再次做出決定,說離職就離職,難道這不對嗎?
我可以答應和不答應,繼不繼續幹這份工作。因為你之前已經同意了,讓我走人的,說好了離職時間的。到了時間了,也沒讓我走成。所以我也沒有必要對自己的話,必須說到做到。
我知道自己不適合這份工作,你最後也打電話說我沒有給你創造利益了,那你為什麽還不讓我早點離職?
讓我又幹了兩個月,最後還拖欠我工資。所以,通過這點,我明白了,他們是在找借口,找理由,不給我發工資,就是看我好欺負。
法律宛如一頂堅實無比的保護傘,為人們遮風擋雨,給予大家安全可靠的保障。
不過,在許多情況下,由於對法律常識的匱乏,我們或許會在不經意間令自身身陷囹圄、舉步維艱。
這便猶如在黑暗中摸索前行,稍有不慎便可能墜入無底深淵,給自己帶來無盡的麻煩和困擾。
因此,了解並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至關重要,它能幫助我們避免不必要的風險,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同時,隻有當我們知法守法時,才能更好地去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
我們碰到這種事,就要拿起法律法規這些強有力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不要縱容壞人,不要助長他們的惡劣風氣和不良行為危害社會。
明天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