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血皮經
我有一爐,煉屍,煉詭,煉仙! 作者:不吃小豬豬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此時,出現在陳力麵前的女屍,麵容十分詭異。
一張臉上,有兩副人的模樣:一個是玫瑰的容貌,一個是女屍原本的容貌。
便猶如兩張不同的臉,拚湊到了一起。
一張臉是活人的臉,一張臉是死人的臉。
兩種不同容貌交錯,怪異中帶著滲人。
玫瑰睜開了眼,但她的另一半臉,卻依舊緊閉。
同樣,她的手,她的腳,也隻有一半能動。
好在,她的聲音,不在虛弱:“給我,熾焰果。”
原來,熾焰果是用在這裏的。
陳力當即拿出熾焰果,遞給了她。
玫瑰接過熾焰果,用手一捏,熾焰果裏的金色果汁,便噴了出來。
這金色的果汁,帶著熾熱的火焰,一接觸到四周,四周便燃了起來。
眨眼間,眼前的銀棺,便陷入一片火海。
陳力見狀,正準備伸手把玫瑰拉出來,卻聽她開口:“不用管我!”
隨即,她似乎忍受著莫大的疼痛,盤膝坐在銀棺之中。
氣息扭轉,身上血氣激發,她竟是在運轉魔門煉血術,強行抵擋這火焰!
在火焰的狀態下,很快,玫瑰身上穿著的鳳冠霞帔,便被燒盡,露出姣好豐盈的身段來。
有一說一,這女屍還是很有料的。
隻可惜,陳力現在用的是朱傀皮影的身體,任憑她國色天香絕色無邊,自己也不可能有半點反應。
這一幕,也不知持續多久。
直到火焰漸漸消失。
“啪!”
一雙不著片縷、潔白、修長的腿,跨過銀棺,走了出來。
來到陳力麵前。
這是一個絕色的女子。
擁有著令人驚豔的容貌,可雙眸之間,卻又冰冷至極,帶著天生讓人不敢靠近的寒意。
以及眼眸中,隱隱可見的殺意。
高冷,美貌,無情。
這六個字,足以形容眼前的女人。
她是玫瑰。
但她的容貌,不再是玫瑰的容貌,而是原本女屍女主人的容貌。
這讓陳力有種熟悉又陌生的感覺。
“你這……”
陳力有些訝然:“你還是……玫瑰麽?”
“當然。我隻是用她的皮,做成了皮影,現在,皮影就套在我的身上。”
玫瑰解釋著,伸出修長的指甲,指了指自己的鼻尖:“你可以理解為,我現在,穿了件人皮做成的衣服,當我脫掉衣服的時候,我,就變成玫瑰。”
這樣啊。
她這個解釋,通俗易懂,陳力馬上明白過來。
倒是沒想到,皮影宗居然還能這樣玩。
這不妥妥的【畫皮】嘛。
不過換句話說,如果自己找了個皮影宗的女人當老婆,豈不是可以天天換著花樣的“換人”?
每天都有新鮮感!
想想都覺得玩得花!
當然,這也隻是想想,對於陳力來說,來到這個世界這麽久了,他可從未真正意義上的去想女人。
畢竟活著,就已經要用盡全力。
飽暖思y欲,吃不飽穿不暖,誰還考慮那些。
“這是【馭影】能力的變種麽?”
陳力問。
玫瑰點點頭:“你也可以做到的。不過我倒是沒想到,你居然能夠這麽快,就進入【馭影境】。”
確實。
哪怕是修魔,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就直接突破三境,這個速度,也已經很駭人了。
“碰巧。”
對於自己怎麽進入【馭影境】的事情,陳力並未過多解釋。
畢竟這東西,也算是他的核心秘密。
哪怕是玫瑰,他也不能說。
總不能告訴她,自己有個煉屍爐,還能夠用壽元推演吧。
玫瑰也沒有過問,畢竟既然是修魔,那魔門各有各的本領,不講究過程,隻看結果的。
要不然,就沒法修魔。
修魔本質,修的是七情六欲,不論是“斷親”、“重欲”,還是“舍我”、“殺生無情”,都是魔。
由身入魔也罷,由心悟魔也罷,隻要成了,那就是走對了路。
從人類的角度來說,正統修仙更像是讀書,小學到大學,一路千軍萬馬,最終出人頭地,掙錢養家。
而魔門則像是從小就拍段子,當網紅,小小年紀就開始掙錢。
二者的結局,都是掙錢。
隻不過大多數人不太認可魔門的方式,而是認可修仙的方式。
“來都來了,正好。”
玫瑰轉過身,把背對著陳力:“把這上麵的內容,記下來。”
好家夥!
隨著她這一轉身,陳力才發現,在她光滑、潔白的皮膚上,竟然紋滿了字!
一個個細小猶如蚊蠅的字!
仔細看去,隨著閱讀,陳力逐漸明白,這竟然是一篇十分奇異的修行秘籍!
說它奇異,是因為這秘籍中記載的內容,看起來,分明是修仙的方法,可修煉的過程中,用的,卻是魔門的方式。
這篇秘籍,既不是技,也不是術,更不是法。
三個字:血皮經。
這篇秘籍開篇就說,修仙者,無法修魔。
顯然,不止陳力嚐試過“仙”、“魔”同修,之前也有許多的前輩,同樣嚐試過。
無一例外,都失敗了。
因為修魔,本質上是修五髒,修五情,血心存血氣。
而修仙,則是修經脈,化靈脈,存靈氣。
二者天然相衝,此起彼落,此消彼長。
就好比一邊是水,一邊是火,水火絕不可能相融。
正是如此,所以才有一位大聰明,另辟蹊徑,想到了兩個辦法,分別嚐試。
一:選擇修仙者,殺死,取其修煉出來的靈脈,替換到修魔者身上。
二:選擇修魔者,殺死,取其修煉出來的血心,替換到修仙者身上。
然後這位大聰明就發現,不論是換靈脈,還是換內髒,換過去後,都會廢掉。
大聰明又想到了兩個辦法。
一:修仙,入境後,煉化自己的經脈。
二:修魔,入境後,煉化自己的五髒。
於是,這本【血皮經】,便橫空出世。
在大聰明的修煉下,隻需要把這【血皮經】煉到極致,便會把自身的經脈骨骼,乃至於五髒六腑,盡數化去,最後整個人,隻剩下一張血皮。
這,便是血皮經。
好,好,好,這麽玩是吧。
陳力忍不住吐槽:好bt啊!
這不就是皮影朱傀,現在的狀態麽?
唯一的區別是,皮影沒有意識,隻能聽主人控製,而自己肉身修煉而成的血皮,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修士。
雖然聽起來荒謬到了極點,但若是真的把自身修煉到“血皮”的狀態,那就可以不吃不喝,甚至肉身不滅,即達到了修仙的終極目標:長生!
一張臉上,有兩副人的模樣:一個是玫瑰的容貌,一個是女屍原本的容貌。
便猶如兩張不同的臉,拚湊到了一起。
一張臉是活人的臉,一張臉是死人的臉。
兩種不同容貌交錯,怪異中帶著滲人。
玫瑰睜開了眼,但她的另一半臉,卻依舊緊閉。
同樣,她的手,她的腳,也隻有一半能動。
好在,她的聲音,不在虛弱:“給我,熾焰果。”
原來,熾焰果是用在這裏的。
陳力當即拿出熾焰果,遞給了她。
玫瑰接過熾焰果,用手一捏,熾焰果裏的金色果汁,便噴了出來。
這金色的果汁,帶著熾熱的火焰,一接觸到四周,四周便燃了起來。
眨眼間,眼前的銀棺,便陷入一片火海。
陳力見狀,正準備伸手把玫瑰拉出來,卻聽她開口:“不用管我!”
隨即,她似乎忍受著莫大的疼痛,盤膝坐在銀棺之中。
氣息扭轉,身上血氣激發,她竟是在運轉魔門煉血術,強行抵擋這火焰!
在火焰的狀態下,很快,玫瑰身上穿著的鳳冠霞帔,便被燒盡,露出姣好豐盈的身段來。
有一說一,這女屍還是很有料的。
隻可惜,陳力現在用的是朱傀皮影的身體,任憑她國色天香絕色無邊,自己也不可能有半點反應。
這一幕,也不知持續多久。
直到火焰漸漸消失。
“啪!”
一雙不著片縷、潔白、修長的腿,跨過銀棺,走了出來。
來到陳力麵前。
這是一個絕色的女子。
擁有著令人驚豔的容貌,可雙眸之間,卻又冰冷至極,帶著天生讓人不敢靠近的寒意。
以及眼眸中,隱隱可見的殺意。
高冷,美貌,無情。
這六個字,足以形容眼前的女人。
她是玫瑰。
但她的容貌,不再是玫瑰的容貌,而是原本女屍女主人的容貌。
這讓陳力有種熟悉又陌生的感覺。
“你這……”
陳力有些訝然:“你還是……玫瑰麽?”
“當然。我隻是用她的皮,做成了皮影,現在,皮影就套在我的身上。”
玫瑰解釋著,伸出修長的指甲,指了指自己的鼻尖:“你可以理解為,我現在,穿了件人皮做成的衣服,當我脫掉衣服的時候,我,就變成玫瑰。”
這樣啊。
她這個解釋,通俗易懂,陳力馬上明白過來。
倒是沒想到,皮影宗居然還能這樣玩。
這不妥妥的【畫皮】嘛。
不過換句話說,如果自己找了個皮影宗的女人當老婆,豈不是可以天天換著花樣的“換人”?
每天都有新鮮感!
想想都覺得玩得花!
當然,這也隻是想想,對於陳力來說,來到這個世界這麽久了,他可從未真正意義上的去想女人。
畢竟活著,就已經要用盡全力。
飽暖思y欲,吃不飽穿不暖,誰還考慮那些。
“這是【馭影】能力的變種麽?”
陳力問。
玫瑰點點頭:“你也可以做到的。不過我倒是沒想到,你居然能夠這麽快,就進入【馭影境】。”
確實。
哪怕是修魔,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就直接突破三境,這個速度,也已經很駭人了。
“碰巧。”
對於自己怎麽進入【馭影境】的事情,陳力並未過多解釋。
畢竟這東西,也算是他的核心秘密。
哪怕是玫瑰,他也不能說。
總不能告訴她,自己有個煉屍爐,還能夠用壽元推演吧。
玫瑰也沒有過問,畢竟既然是修魔,那魔門各有各的本領,不講究過程,隻看結果的。
要不然,就沒法修魔。
修魔本質,修的是七情六欲,不論是“斷親”、“重欲”,還是“舍我”、“殺生無情”,都是魔。
由身入魔也罷,由心悟魔也罷,隻要成了,那就是走對了路。
從人類的角度來說,正統修仙更像是讀書,小學到大學,一路千軍萬馬,最終出人頭地,掙錢養家。
而魔門則像是從小就拍段子,當網紅,小小年紀就開始掙錢。
二者的結局,都是掙錢。
隻不過大多數人不太認可魔門的方式,而是認可修仙的方式。
“來都來了,正好。”
玫瑰轉過身,把背對著陳力:“把這上麵的內容,記下來。”
好家夥!
隨著她這一轉身,陳力才發現,在她光滑、潔白的皮膚上,竟然紋滿了字!
一個個細小猶如蚊蠅的字!
仔細看去,隨著閱讀,陳力逐漸明白,這竟然是一篇十分奇異的修行秘籍!
說它奇異,是因為這秘籍中記載的內容,看起來,分明是修仙的方法,可修煉的過程中,用的,卻是魔門的方式。
這篇秘籍,既不是技,也不是術,更不是法。
三個字:血皮經。
這篇秘籍開篇就說,修仙者,無法修魔。
顯然,不止陳力嚐試過“仙”、“魔”同修,之前也有許多的前輩,同樣嚐試過。
無一例外,都失敗了。
因為修魔,本質上是修五髒,修五情,血心存血氣。
而修仙,則是修經脈,化靈脈,存靈氣。
二者天然相衝,此起彼落,此消彼長。
就好比一邊是水,一邊是火,水火絕不可能相融。
正是如此,所以才有一位大聰明,另辟蹊徑,想到了兩個辦法,分別嚐試。
一:選擇修仙者,殺死,取其修煉出來的靈脈,替換到修魔者身上。
二:選擇修魔者,殺死,取其修煉出來的血心,替換到修仙者身上。
然後這位大聰明就發現,不論是換靈脈,還是換內髒,換過去後,都會廢掉。
大聰明又想到了兩個辦法。
一:修仙,入境後,煉化自己的經脈。
二:修魔,入境後,煉化自己的五髒。
於是,這本【血皮經】,便橫空出世。
在大聰明的修煉下,隻需要把這【血皮經】煉到極致,便會把自身的經脈骨骼,乃至於五髒六腑,盡數化去,最後整個人,隻剩下一張血皮。
這,便是血皮經。
好,好,好,這麽玩是吧。
陳力忍不住吐槽:好bt啊!
這不就是皮影朱傀,現在的狀態麽?
唯一的區別是,皮影沒有意識,隻能聽主人控製,而自己肉身修煉而成的血皮,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修士。
雖然聽起來荒謬到了極點,但若是真的把自身修煉到“血皮”的狀態,那就可以不吃不喝,甚至肉身不滅,即達到了修仙的終極目標: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