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c不做npc10
快穿:殺人祭天法力無邊 作者:小瓊峰很窮道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雲清清向小正太解釋了一下,“遊戲世界裏你相當於法官,所以你可以拍賣他們的資產,扣他們的錢。
但在現實世界,需要入鄉隨俗遵守他們的法律,你還是把錢還回去吧!
他們沒了這些錢,可能會有人自殺,這不就違背了你的第一定律嘛!”
小正太聞言點了點頭。
姐姐說的肯定是對的!
他就準備去幹活,隻是雲清清阻止了他。
“你隻是還錢沒法解決現在的問題,你觸犯了現實世界的法律,如果這事不解決,現實世界的人就不會放心。
我教你個法子解決這個問題。”
她湊到小正太耳邊低聲說了幾句,小正太頓時了然。
-------------------------------------
許多玩家正在刷遊戲論壇看那些有意思的帖子,突然發現自己自動退出了論壇。
然後手機屏幕上就出現了一個小正太。
他在屏幕裏鞠了一躬。
“大家好,我是天域遊戲係統,來自高等文明的人工智能。
今天我做錯了一件事,沒有征求你們世界政府的同意,就擅自轉了那些欠錢人的錢給苦主。
在這裏我向他們道歉,錢我已經轉回給他們了。
但我要在這裏澄清一些事,關於這事情的前因後果。
起因是小雲村副本,對你們來說它隻是一個副本,但副本裏麵的人都是智慧種族七情族。
你們玩家殺害他們,便是對他們的靈魂造成傷害。
如果他們死的次數過多,將會靈魂崩潰而死。
而神虎公會的人接了任務,殘忍的虐殺了他們每人幾十次。
他們都是活生生的智慧種族,就這麽被殘忍的虐殺……
此事最初我是不知情的,我不知道是什麽人將他們投入到遊戲裏囚禁。
但由於神虎公會的殘忍虐殺,他們中有人覺醒了記憶,向我申訴這件事。
在這件事情上,我雖然不知情,但也確實是過錯方,我向他們賠償了一百億金幣。
而根據泛人類聯盟法律,神虎公會的人屬於過失傷人,也應該受到懲罰。
七情族是世界上頂級種族之一,是天生種族,罰款比較高。
我按照法律判處神虎公會賠償一億金幣,此事符合法律,並無過錯。
關於論壇上流傳的虐殺視頻,那確實是真的,這是七情族對仇人的報複。
這事當然不合法,受害人可以向我申訴,我會根據聯盟法律審判七情族。
但按照聯盟法律,我是有權代替七情族向前神虎公會成員追繳債務的。
在此,我申請與你們世界的政府對接,共同探討關於欠款的問題。
另外,關於神虎公會成員虐殺小雲村村民的證據我也上傳到了遊戲論壇,你們可以自行查看。
希望你們世界的官方能夠配合我執行聯盟法律。
我的話就這麽多了,大家如果還有疑問,可以發消息給天域遊戲官方賬號。
另外,希望你們世界的官方盡快聯係我。”
說完,小正太的臉就消失在手機裏。
可他帶來的震動卻久久不能平息。
他的臉可不隻是出現在一個人的手機上。
而是出現在所有的手機,電腦,顯示屏……凡是能出現的地方。
這下好了,所有人都知道有外星人了。
而且外星人的科技水平特別發達。
區區一個人工智能就能侵入全球的網絡。
這要是真的對上了,小破球鐵定完蛋!
而遊戲論壇也徹底炸了鍋。
【啊啊啊啊啊啊!我玩的竟然是外星人製作的遊戲,我為球爭光了!】
【難怪天域遊戲能夠成為最強的全息遊戲,這要不是最強那才不合理吧!】
【沒想到這事竟然還有反轉!遊戲裏的紙片人竟然是宇宙的頂級種族!這事到底該怎麽算啊!
常識告訴我殺遊戲npc不違法,殺人違法,但對方既是npc又是人咋辦!】
【咳咳,我是個律師,我來說幾句吧。
這問題超出了現有法律的範疇,沒有任何一部法可以適用這個案例。
但我的老師張三曾講過一個案例,與本案有些類似,大家可以參考下。
一個癮君子,把一個三歲小孩裝到麻袋裏,走進一家狗肉火鍋店說賣狗,換了50塊錢。
老板把這隻“小狗”給了廚師,讓廚師處理一下。
廚師接過蛇皮袋,重重的往地上一摔,小孩在麻袋裏發出了慘叫。
老板卻笑了,說,這狗居然會學人叫!
老板奪過蛇皮袋,又重重地往地上摔了一下,小孩摔死掉了。
見沒了動靜後,老板和廚師打開蛇皮袋準備做狗肉,卻發現裏麵不是狗而是一個小孩,兩人瞬間嚇懵了,然後報警了。
最終涉案人員的判決結果是:
廚師以為蛇皮袋子裏的是一隻狗,所以屬於意外事件,負有民事賠償責任。
老板在小孩子發出慘叫時,沒有盡到審查義務,屬於過失罪,判七年有期徒刑,負有刑事、民事賠償雙重責任。
癮君子把小孩當成狗賣了50塊錢,構成拐賣兒童罪。
其次主觀上把小孩賣進火鍋店後,放任不管,造成了小孩的死亡。
所以構成了故意殺人罪的間接正犯,因為他利用了他人的過失行為,數罪並罰,判處死刑(案例全文摘抄自公安發布的真實案例信息)
神虎公會大部分成員的行為類似於老板與廚師的混合體。
隻能算是過失傷人,理論上是不負刑事責任,隻需要賠償受害者即可。
七情族虐殺那五名神虎公會成員導致他們精神異常……法理上不認同,他們違法了……但我個人認同。
我可以從視頻中看到他們每次被殺的痛苦……他們是真人,不是npc。
遊戲中npc被殺是沒什麽反應的,而他們臉上的痛苦便已經是異常了。
因為無法突破人的常識想到他們是真人,所以我很難指責神虎公會成員沒盡到審查義務,但出於人的同理心也不該繼續下手了。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我無法想象被虐殺這麽多次的痛苦,也無法站在旁觀者角度勸他們大度。
這是我作為一個資深律師的個人見解,如有不對歡迎指正。】
但在現實世界,需要入鄉隨俗遵守他們的法律,你還是把錢還回去吧!
他們沒了這些錢,可能會有人自殺,這不就違背了你的第一定律嘛!”
小正太聞言點了點頭。
姐姐說的肯定是對的!
他就準備去幹活,隻是雲清清阻止了他。
“你隻是還錢沒法解決現在的問題,你觸犯了現實世界的法律,如果這事不解決,現實世界的人就不會放心。
我教你個法子解決這個問題。”
她湊到小正太耳邊低聲說了幾句,小正太頓時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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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玩家正在刷遊戲論壇看那些有意思的帖子,突然發現自己自動退出了論壇。
然後手機屏幕上就出現了一個小正太。
他在屏幕裏鞠了一躬。
“大家好,我是天域遊戲係統,來自高等文明的人工智能。
今天我做錯了一件事,沒有征求你們世界政府的同意,就擅自轉了那些欠錢人的錢給苦主。
在這裏我向他們道歉,錢我已經轉回給他們了。
但我要在這裏澄清一些事,關於這事情的前因後果。
起因是小雲村副本,對你們來說它隻是一個副本,但副本裏麵的人都是智慧種族七情族。
你們玩家殺害他們,便是對他們的靈魂造成傷害。
如果他們死的次數過多,將會靈魂崩潰而死。
而神虎公會的人接了任務,殘忍的虐殺了他們每人幾十次。
他們都是活生生的智慧種族,就這麽被殘忍的虐殺……
此事最初我是不知情的,我不知道是什麽人將他們投入到遊戲裏囚禁。
但由於神虎公會的殘忍虐殺,他們中有人覺醒了記憶,向我申訴這件事。
在這件事情上,我雖然不知情,但也確實是過錯方,我向他們賠償了一百億金幣。
而根據泛人類聯盟法律,神虎公會的人屬於過失傷人,也應該受到懲罰。
七情族是世界上頂級種族之一,是天生種族,罰款比較高。
我按照法律判處神虎公會賠償一億金幣,此事符合法律,並無過錯。
關於論壇上流傳的虐殺視頻,那確實是真的,這是七情族對仇人的報複。
這事當然不合法,受害人可以向我申訴,我會根據聯盟法律審判七情族。
但按照聯盟法律,我是有權代替七情族向前神虎公會成員追繳債務的。
在此,我申請與你們世界的政府對接,共同探討關於欠款的問題。
另外,關於神虎公會成員虐殺小雲村村民的證據我也上傳到了遊戲論壇,你們可以自行查看。
希望你們世界的官方能夠配合我執行聯盟法律。
我的話就這麽多了,大家如果還有疑問,可以發消息給天域遊戲官方賬號。
另外,希望你們世界的官方盡快聯係我。”
說完,小正太的臉就消失在手機裏。
可他帶來的震動卻久久不能平息。
他的臉可不隻是出現在一個人的手機上。
而是出現在所有的手機,電腦,顯示屏……凡是能出現的地方。
這下好了,所有人都知道有外星人了。
而且外星人的科技水平特別發達。
區區一個人工智能就能侵入全球的網絡。
這要是真的對上了,小破球鐵定完蛋!
而遊戲論壇也徹底炸了鍋。
【啊啊啊啊啊啊!我玩的竟然是外星人製作的遊戲,我為球爭光了!】
【難怪天域遊戲能夠成為最強的全息遊戲,這要不是最強那才不合理吧!】
【沒想到這事竟然還有反轉!遊戲裏的紙片人竟然是宇宙的頂級種族!這事到底該怎麽算啊!
常識告訴我殺遊戲npc不違法,殺人違法,但對方既是npc又是人咋辦!】
【咳咳,我是個律師,我來說幾句吧。
這問題超出了現有法律的範疇,沒有任何一部法可以適用這個案例。
但我的老師張三曾講過一個案例,與本案有些類似,大家可以參考下。
一個癮君子,把一個三歲小孩裝到麻袋裏,走進一家狗肉火鍋店說賣狗,換了50塊錢。
老板把這隻“小狗”給了廚師,讓廚師處理一下。
廚師接過蛇皮袋,重重的往地上一摔,小孩在麻袋裏發出了慘叫。
老板卻笑了,說,這狗居然會學人叫!
老板奪過蛇皮袋,又重重地往地上摔了一下,小孩摔死掉了。
見沒了動靜後,老板和廚師打開蛇皮袋準備做狗肉,卻發現裏麵不是狗而是一個小孩,兩人瞬間嚇懵了,然後報警了。
最終涉案人員的判決結果是:
廚師以為蛇皮袋子裏的是一隻狗,所以屬於意外事件,負有民事賠償責任。
老板在小孩子發出慘叫時,沒有盡到審查義務,屬於過失罪,判七年有期徒刑,負有刑事、民事賠償雙重責任。
癮君子把小孩當成狗賣了50塊錢,構成拐賣兒童罪。
其次主觀上把小孩賣進火鍋店後,放任不管,造成了小孩的死亡。
所以構成了故意殺人罪的間接正犯,因為他利用了他人的過失行為,數罪並罰,判處死刑(案例全文摘抄自公安發布的真實案例信息)
神虎公會大部分成員的行為類似於老板與廚師的混合體。
隻能算是過失傷人,理論上是不負刑事責任,隻需要賠償受害者即可。
七情族虐殺那五名神虎公會成員導致他們精神異常……法理上不認同,他們違法了……但我個人認同。
我可以從視頻中看到他們每次被殺的痛苦……他們是真人,不是npc。
遊戲中npc被殺是沒什麽反應的,而他們臉上的痛苦便已經是異常了。
因為無法突破人的常識想到他們是真人,所以我很難指責神虎公會成員沒盡到審查義務,但出於人的同理心也不該繼續下手了。
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我無法想象被虐殺這麽多次的痛苦,也無法站在旁觀者角度勸他們大度。
這是我作為一個資深律師的個人見解,如有不對歡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