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也要好幾天!”紅頭發一邊撕著雞腿上的肉一邊說道。
“好幾天?那就是說這幾天裏都要吃生食?”我越發窘迫道。
“沒辦法,必須要吃!”紅頭發的語氣不容置疑。
無奈,我也隻得拿起一隻雞腿生吃了起來——我連自己的血都飲過了,這生肉有什麽不敢吃的呢?
不過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望著那鮮血淋漓的生雞肉,我實在是下不了嘴。
在紅頭發的一再鼓勵和催促下,我最終鼓起勇氣吃了一點點,那股腥臊味實在是難以下咽,我甚至還沒吃下去就嘔了出來……
“這茹毛飲血的生活看來你還真過不慣,行了,待會兒去摘幾個野果子吃吧。不過很多野果子都是有毒的,你吃了可不要翹了哦!”紅頭發嘿嘿笑道。
“翹了就翹了,再怎麽樣也比吃這玩意好受。”我淡然道。
片刻後,我們來到了一座長滿荒草的緩丘上,紅頭發指著遠處的一隻暴走鳥道:“你現在就去把它趕過來,不要趕得太急,慢慢地接近它,裝模作樣地揮舞手中的棍子就行了——注意,一定要將棍子朝暴走鳥的左側揮舞,千萬不要往右邊揮舞!”
“為什麽?”我奇怪道。
“因為暴走鳥習慣向左轉身逃跑,你將棍子往左邊揮舞等於是攔住了它的去路,它隻能往右邊逃竄;而右側是它不習慣的路線,在自己不習慣的路線上跑會發生什麽,你懂得的。”紅頭發道。
“原來是這樣啊,那我去趕那變態過來。”我拎了棍子,便朝那變態的方向走去。而紅頭發也在草叢裏藏了起來。雖然我其實並不相信這個家夥所說的一切,不過死馬當作活馬醫,還是先看看再說吧。
隻見那個變態正站了一個“金雞獨立”的姿勢,用嘴巴梳理著自己的羽毛,一點也沒有發現我已經逼近了它。可能它就算發現了我,也不會把我放在眼裏吧,畢竟它的速度在那擺著,我要想追上它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我是狗,或者是其他什麽比它跑得還快的生物。
“變態,看打!”我猛地跳了起來,朝那家夥虛張聲勢地揮舞著棒子。我完全按照紅頭發說的去做了,將棍子往它的左側揮舞著。
那變態驟然受驚,慌忙放下踮著的那條腿,閃電般地向遠方逃去。
它的速度果然相當驚人,我隻看到一個影子在我眼前晃了一下,便不見了那家夥的蹤影——這家夥早已跑到了離我有二三十米遠的地方,我就算會飛也攆不上它!
不過我看它逃跑的方向,卻正是紅頭發藏身的地方,我陰險地一笑:“逃吧,一會兒你就知道什麽叫自投羅網了!”
果然,當我走回到緩丘上的時候,紅頭發已經將那變態打翻在地,變態的頭都被打碎了,地上灑落了許多銅幣,估計有一百多枚。
而一組泛著五彩光芒的數字也分別逸進了我和紅頭發的身體裏。
逸進我身體裏的數字明白地顯示著“30”,而紅頭發顯示的是“20”。看來他說的沒錯,我果然得到了百分之六十的經驗,而他隻得到了百分之四十。
而且我甚至都沒費什麽力氣,就白白得到了三十點經驗,看來這組隊果然大有好處。
當下我有點過意不去道:“這樣吧,地上的銅幣你多撿點,我隻要小頭。”
“一樣的,四六分。”紅頭發麵無表情道。
“兄弟,你就別謙讓了,你拿大頭,我拿小頭!”我瀟灑地一揮手臂道。
“我們必須遵守契約,這是這個世界的規則!”紅頭發很認真地望著我說道。
真是個固執的家夥!算了,你說怎麽分就怎麽分吧。
那一堆銅幣他依然隻拿了百分之四十,剩下的百分之六十全都給了我。我數了數,共得了六十七枚。
“這個世界的貨幣換算是這樣的,”我們走向另外一座緩丘去打其他的暴走鳥,紅頭發一邊走,一邊向我介紹,“一千個銅幣可以換一個銀幣,一百個銀幣可以換一個金幣;而十個銀幣又可以打成一個銀元寶,十個銀元寶可以兌換一個金幣;而十個金幣又可以打成一個金元寶,一個金元寶可以兌換一百個銀元寶。”
“那這個世界的購買力怎麽樣?或者說物價水平是高還是低?”我詢問道。
“物價很高,不過有錢人也很多,不瞞老弟你說,我在做四十級狂戰士的時候那完全過得是揮金如土的生活!”
“哇,那大哥你完全就是土豪嘛!對了,你曾經有過多少錢?”我羨慕道。
“兩百個金元寶!”紅頭發自豪道。
“才兩百個金元寶?”我不禁有些失望。
“兩百個金元寶還少?那可是兩千個金幣、二十萬個銀幣啊!在這個世界上,懷揣一個金元寶都已經算是有錢人了,何況兩百個金元寶?”
“那可以買到多少東西?”
“七進七出帶前後花園的豪宅一座,精煉七級巨槌兩百把,龍魂法杖五百把、血影劍一千把、四蹄雪兩千匹、斷龍甲五千件、神田香米一百萬擔,一擔一百斤,你自己去算吧。”
我算不出,不過我知道這的確是一筆相當驚人的財富,而我一輩子都不可能擁有這樣的財富。也許正如紅頭發所說,能夠擁有一個金元寶,估計都已經值得我炫耀很久了。
一個金元寶是個什麽概念?那是十個金幣、一千個銀幣、一百萬個銅幣啊,做個中產階級是綽綽有餘的。
忙了一天,我終於將等級由零級村民升到了一級,同時得了一百五十多個銅幣。
“咱們回新手村找個客棧住下來,明天繼續練級——明天咱們去東麵的綠草坡,那裏的暴走鳥多,咱們升級一定快!希望明天能爆到件衣服,咱們就不用這樣衣不遮體了。”紅頭發說道——我已經知道了他的名字叫程子,而我也告訴了他我的名字黃尚。
“咱們去商店買不可以嗎?”我反問道。
“商店裏賣的都是各個級別的套裝,一到五級的套裝最少也要賣一個銀幣,等級越高,價錢越貴!咱們不如把這些錢攢起來去買些稱手的兵器!至於衣服,撿爆出來的穿就行了。爆出來的衣服雖然屬性不高,但在新手村階段,已經足夠對付得過去了。畢竟那些殺人狂魔平常不會光顧這裏,咱們不用擔心會橫死,因此防禦弱一點也沒什麽。”程子介紹道。
“好幾天?那就是說這幾天裏都要吃生食?”我越發窘迫道。
“沒辦法,必須要吃!”紅頭發的語氣不容置疑。
無奈,我也隻得拿起一隻雞腿生吃了起來——我連自己的血都飲過了,這生肉有什麽不敢吃的呢?
不過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望著那鮮血淋漓的生雞肉,我實在是下不了嘴。
在紅頭發的一再鼓勵和催促下,我最終鼓起勇氣吃了一點點,那股腥臊味實在是難以下咽,我甚至還沒吃下去就嘔了出來……
“這茹毛飲血的生活看來你還真過不慣,行了,待會兒去摘幾個野果子吃吧。不過很多野果子都是有毒的,你吃了可不要翹了哦!”紅頭發嘿嘿笑道。
“翹了就翹了,再怎麽樣也比吃這玩意好受。”我淡然道。
片刻後,我們來到了一座長滿荒草的緩丘上,紅頭發指著遠處的一隻暴走鳥道:“你現在就去把它趕過來,不要趕得太急,慢慢地接近它,裝模作樣地揮舞手中的棍子就行了——注意,一定要將棍子朝暴走鳥的左側揮舞,千萬不要往右邊揮舞!”
“為什麽?”我奇怪道。
“因為暴走鳥習慣向左轉身逃跑,你將棍子往左邊揮舞等於是攔住了它的去路,它隻能往右邊逃竄;而右側是它不習慣的路線,在自己不習慣的路線上跑會發生什麽,你懂得的。”紅頭發道。
“原來是這樣啊,那我去趕那變態過來。”我拎了棍子,便朝那變態的方向走去。而紅頭發也在草叢裏藏了起來。雖然我其實並不相信這個家夥所說的一切,不過死馬當作活馬醫,還是先看看再說吧。
隻見那個變態正站了一個“金雞獨立”的姿勢,用嘴巴梳理著自己的羽毛,一點也沒有發現我已經逼近了它。可能它就算發現了我,也不會把我放在眼裏吧,畢竟它的速度在那擺著,我要想追上它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我是狗,或者是其他什麽比它跑得還快的生物。
“變態,看打!”我猛地跳了起來,朝那家夥虛張聲勢地揮舞著棒子。我完全按照紅頭發說的去做了,將棍子往它的左側揮舞著。
那變態驟然受驚,慌忙放下踮著的那條腿,閃電般地向遠方逃去。
它的速度果然相當驚人,我隻看到一個影子在我眼前晃了一下,便不見了那家夥的蹤影——這家夥早已跑到了離我有二三十米遠的地方,我就算會飛也攆不上它!
不過我看它逃跑的方向,卻正是紅頭發藏身的地方,我陰險地一笑:“逃吧,一會兒你就知道什麽叫自投羅網了!”
果然,當我走回到緩丘上的時候,紅頭發已經將那變態打翻在地,變態的頭都被打碎了,地上灑落了許多銅幣,估計有一百多枚。
而一組泛著五彩光芒的數字也分別逸進了我和紅頭發的身體裏。
逸進我身體裏的數字明白地顯示著“30”,而紅頭發顯示的是“20”。看來他說的沒錯,我果然得到了百分之六十的經驗,而他隻得到了百分之四十。
而且我甚至都沒費什麽力氣,就白白得到了三十點經驗,看來這組隊果然大有好處。
當下我有點過意不去道:“這樣吧,地上的銅幣你多撿點,我隻要小頭。”
“一樣的,四六分。”紅頭發麵無表情道。
“兄弟,你就別謙讓了,你拿大頭,我拿小頭!”我瀟灑地一揮手臂道。
“我們必須遵守契約,這是這個世界的規則!”紅頭發很認真地望著我說道。
真是個固執的家夥!算了,你說怎麽分就怎麽分吧。
那一堆銅幣他依然隻拿了百分之四十,剩下的百分之六十全都給了我。我數了數,共得了六十七枚。
“這個世界的貨幣換算是這樣的,”我們走向另外一座緩丘去打其他的暴走鳥,紅頭發一邊走,一邊向我介紹,“一千個銅幣可以換一個銀幣,一百個銀幣可以換一個金幣;而十個銀幣又可以打成一個銀元寶,十個銀元寶可以兌換一個金幣;而十個金幣又可以打成一個金元寶,一個金元寶可以兌換一百個銀元寶。”
“那這個世界的購買力怎麽樣?或者說物價水平是高還是低?”我詢問道。
“物價很高,不過有錢人也很多,不瞞老弟你說,我在做四十級狂戰士的時候那完全過得是揮金如土的生活!”
“哇,那大哥你完全就是土豪嘛!對了,你曾經有過多少錢?”我羨慕道。
“兩百個金元寶!”紅頭發自豪道。
“才兩百個金元寶?”我不禁有些失望。
“兩百個金元寶還少?那可是兩千個金幣、二十萬個銀幣啊!在這個世界上,懷揣一個金元寶都已經算是有錢人了,何況兩百個金元寶?”
“那可以買到多少東西?”
“七進七出帶前後花園的豪宅一座,精煉七級巨槌兩百把,龍魂法杖五百把、血影劍一千把、四蹄雪兩千匹、斷龍甲五千件、神田香米一百萬擔,一擔一百斤,你自己去算吧。”
我算不出,不過我知道這的確是一筆相當驚人的財富,而我一輩子都不可能擁有這樣的財富。也許正如紅頭發所說,能夠擁有一個金元寶,估計都已經值得我炫耀很久了。
一個金元寶是個什麽概念?那是十個金幣、一千個銀幣、一百萬個銅幣啊,做個中產階級是綽綽有餘的。
忙了一天,我終於將等級由零級村民升到了一級,同時得了一百五十多個銅幣。
“咱們回新手村找個客棧住下來,明天繼續練級——明天咱們去東麵的綠草坡,那裏的暴走鳥多,咱們升級一定快!希望明天能爆到件衣服,咱們就不用這樣衣不遮體了。”紅頭發說道——我已經知道了他的名字叫程子,而我也告訴了他我的名字黃尚。
“咱們去商店買不可以嗎?”我反問道。
“商店裏賣的都是各個級別的套裝,一到五級的套裝最少也要賣一個銀幣,等級越高,價錢越貴!咱們不如把這些錢攢起來去買些稱手的兵器!至於衣服,撿爆出來的穿就行了。爆出來的衣服雖然屬性不高,但在新手村階段,已經足夠對付得過去了。畢竟那些殺人狂魔平常不會光顧這裏,咱們不用擔心會橫死,因此防禦弱一點也沒什麽。”程子介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