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那土山鳥不拉屎,種什麽也不長。你承包它幹什麽?山附近的地也不好,年年欠收。”李永強沉默了一會兒說道。


    “我有信心種好,您就說怎麽承包。”李兵堅持自己的決定。


    “土山屬村集體,寫好合同去鎮上申批就可以。山附近的土地是村民的,隻要把村民聚在一起。談好價格就可以簽承包合同。”李永強見李兵堅持,也就細說了一下。


    “永強伯伯,土山和附近的地我打算承包五十年。土山每十年付一次錢,村民的土地是最低三年一付,每年承包費上漲百分之十。村裏人可以給我打工,日結月結都行。但土地不管如何,五十年內都歸我。半路不能反悔,否則我投資就白費了。”


    兩人商量了半天,李永強便去村委會召集村民去了。


    李兵計算了一下,便開車去了縣農商銀行。預約取三百萬現金,準備付承包款。


    這邊,村長召集了村民,講述了李兵承包土地。而且是一包五十年,還雇傭村民。


    等李兵回來,基本商議好了。


    村民的土地以每年六百元每畝,土山屬村委會最後按四百一畝。


    就等明天李兵村印好合同,回村找村民簽字付款就可以了。


    回到家裏,父母也知道了這事。


    “兵兒,這麽大的事,你想好了嗎?”父親一臉慎重地問。


    “爹,我考慮好了,想大幹一場。有靈泉水在,什麽土地都能長出好東西。銷路都包圓了,我再不幹就太傻了。現在資金少,要不我都想整個村的地都承包了。這是穩賺不賠的生意。”李兵一點都不擔心。


    “你考慮好了就行,我和你媽都支持你。大不了從頭再來,反正家裏以前都揭不開鍋了,還不是挺過來了。”李有福灑脫地說。


    “小兵,小姑手裏都是你給的,現在有一百多萬。都拿出來給你,小姑和你小姑夫無條件支持你。”李美玲說道。


    “爹娘,小姑小姑夫,錢你們都自己留著。先期承包完土地土山,建大棚的時候吳姐姐和司馬姐姐她們投資。用不著咱們自己拿錢,每次出售的貨款留一半還她們。”李兵笑著解釋道。


    一家人嘮了一晚上,第二天李兵沒去大棚。先去縣城打印了合同,然後叫上吳金梅和孫思雨,司馬倩。又去銀行取了錢,這才回村。


    之所以叫她們三個,是李兵文化不高。合同這東西又馬虎不得,讓三位大美女替自己掌眼盯著點。


    合同簽訂十分順利,村民都選擇了五年一領錢。算賬由孫思雨負責,一共一百二十畝土地,每畝六百元每年。一共三十六萬,簽了合同的就可以到孫思雨那領錢。少的五千多,多的七千多。


    “各位爺爺奶奶,叔叔阿姨,大爺大娘。這隻是五年的土地承包費,以後每年增長百分之十的錢都在來年補發。而且,從明天開始,我就要大量雇人。願意去幹活的,每天去我家門口集合。日結每人每天一百五十元,月結是每人每月四千六百元。不過幹話得自帶幹糧,我可不管飯啊。村長,你和兩位村委幫忙組織一下,每天兩百。”李兵像一個將軍,意氣風發地說。


    隨後把土山的合同簽好後,直接給了村委會八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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