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因為喜歡你,你就要給我判死刑嗎
閃婚後甜瘋了,被顧總攬腰甜寵 作者:高甜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陸漫漫之前才信誓旦旦說她有自己的事情做,有自己的圈子,才不圍繞著顧鈺珩打轉,所以接顧鈺珩也是不可能的。
這會兒如果承認是去接顧鈺珩,那豈不是打臉了。
所以,陸漫漫才不承認,含糊地應了一句嗯,就開著車出門了。
此時,包間裏,酒桌上男人們喝得都有些多了。
大家都知道顧鈺珩不喜歡女伴做陪,逢場作戲也不可以,誰也沒有點女伴,也沒有帶女伴過來。
包間門打開了,進來一個留著短發的幹練女人。
她穿著職業裝,頭發剛好到肩,很是柔順,穿著高跟鞋走了進來。
張總笑著介紹:“這位就是俞汐俞律師,我們之前在國外的那一場官司就是她打贏的。俞律師現已經回國,自己開了一家俞汐律師事務所,大家多多關照。”
俞汐進來後,目光下意識落在顧鈺珩身上。
顧鈺珩正對著進門的方向坐著的,見她進來,也隻是淡淡的點了點頭。
俞汐眼眸一彎,將名片一一遞了過去。
在座的都知道,一個好的律師有多重要。
並不是所有人都像顧氏集團之流,自己就可以養一個強大的律師團隊,不需要請外援。
俞汐來到顧鈺珩跟前,語氣帶了幾分輕鬆隨意:“鈺珩,我就不需要給你名片了吧?第一,你們顧家的律師團隊是我奮鬥的目標,第二,我們從小到大相識,你總不能說不認識我吧?”
大家恍然大悟:“原來你們倆早就認識了?”
顧鈺珩也沒有否認。
“一起長大,那豈不是青梅竹馬?”另一個老總開玩笑道。
顧鈺珩這下撇清得很快:“不是。隻是兩家長輩們有交情,逢年過節會聚聚,在同一個學校。我看著長大的丫頭另有其人,所以不算青梅竹馬。”
俞汐眼神微微黯然了一下。
顧鈺珩沒有否認他們相識,讓她借了他的勢,但這一番解說卻是打破了所有人的曖昧猜想,顧鈺珩這是在告知在座的所有人,他和她並沒有什麽私人交情。
“原來是這樣啊。說起來,顧總您已經結婚了,什麽時候能見見尊夫人呢?”
“喝喜酒的時候。我們的婚期定在12月,屆時請各位賞臉。”
顧鈺珩的目光在眾人臉上掃了一下:“我太太年紀有點小,氣性也大,剛剛什麽青梅竹馬的話不要再說了,如果傳到我太太耳朵裏,回去我可是要跪榴蓮的。萬一她動手對付各位,也請你們多擔當。”
顧鈺珩今天晚上除了公事上的事,私事一律不談,沒想到提起陸漫漫時,話卻那麽多。
俞汐的目光落在顧鈺珩的結婚戒指上。
聽顧鈺珩這麽一說,張總笑著打哈哈:“沒想到顧總原來是個妻管嚴啊。怕太太的男人是好男人。來,為好男人顧總敬一杯。”
在座的幾個哪個身家不都幾千萬上億,不說小三小四,逢場作戲肯定是免不了的。
他們也都不年輕了,基本上已經奔四十或者五十了。
表麵上奉承顧鈺珩,但心裏他們卻在想,顧鈺珩不過是年輕才剛開始結婚,等新鮮勁過了,嚐過鮮的顧鈺珩,就會知道家花沒有野花來得香。
這一插曲很快過去,眾人又暢談起來。
俞汐在他們中間左右逢源。
顧鈺珩看了一眼時間,提出告辭。
他喝了一些酒,冷白皮的臉上浮現淡淡的緋紅,那眼角的淚痣似乎更加妖冶。
“鈺珩,等等。”
俞汐追了出來,走廊裏,顧鈺珩停下了腳步,語氣透著幾分冷淡:“有事?”
他麵對她時似乎跟對其他人沒兩樣,寡言少語,冷淡。
可是在包間裏,顧鈺珩提起他的太太時,那麵部表情那樣鮮活,俞汐才感受到顧鈺珩原來也是個活生生的人,也不過才二十六歲。
放在普通家庭裏,二十六歲還正是鬧騰還會犯傻的年紀。
聽顧鈺珩這樣跟她說話,俞汐心裏很難受。
“鈺珩,我們是朋友,你一定要這樣說話嗎?”
“朋友?俞汐,你心裏很清楚,我們不是朋友。不過是見了麵能點頭打招呼的泛泛之交。還有,你對寶珠說了什麽?寶珠上次說,她認定的表嫂,隻能是你?”
俞汐臉一白,沒想到顧鈺珩居然會跟她算這筆賬。
那次曾寶珠是這樣說過,她內心竊喜,沒有多做辯解,任由曾寶珠這樣認知。
大二那年,在聽到又有女生向顧鈺珩表白失敗之後,俞汐聽到了一個傳言,顧鈺珩早就有喜歡的女孩子了,那個女孩子跟他一起長大,俞汐以為是她。
他們的小團體中就她一個女生。
那次她喝了點酒,鼓足勇氣向顧鈺珩表白,沒想到顧鈺珩十分詫異,拒絕了她。
“我不喜歡你。俞汐,這個表白我就當沒有過。”
從那以後,顧鈺珩跟她更沒有什麽話說。
俞汐從小到大也是天之驕女,喜歡她的男生數不勝數,她年輕她驕傲,她中途就出國繼續進修,後來在國外打拚。
她想,隻要她足夠優秀了,就能匹配顧鈺珩,可以站在顧鈺珩身邊了。
可是,顧鈺珩居然結婚了!
她在曾寶珠的手機上看過陸漫漫的高清照。
曾寶珠和陸漫漫約會逛街拍了不少照片。
她找人調查過陸漫漫。
陸家的家境充其量也隻能算一般豪門家庭,陸父的公司這些年做得也不大,還打算賣出去,這是因為陸漫漫嫁入了頂級豪門,他們以為就能高枕無憂無需奮鬥了嗎?
陸漫漫不過是一個小小的編輯,這樣的人怎麽配站在顧鈺珩身邊?怎麽能當顧鈺珩的賢內助!
她不服!
輸給這樣的陸漫漫,她真的不服!
陸漫漫憑什麽能得到這一切?就是一個荒謬的娃娃親?還有衝喜?
都什麽年代了,居然還信奉衝喜?
“鈺珩,對不起,是我的錯,我給你造成困擾了。但我絕沒有慫恿寶珠說什麽。鈺珩,就因為喜歡你,你就要給我判死刑嗎?”
這會兒如果承認是去接顧鈺珩,那豈不是打臉了。
所以,陸漫漫才不承認,含糊地應了一句嗯,就開著車出門了。
此時,包間裏,酒桌上男人們喝得都有些多了。
大家都知道顧鈺珩不喜歡女伴做陪,逢場作戲也不可以,誰也沒有點女伴,也沒有帶女伴過來。
包間門打開了,進來一個留著短發的幹練女人。
她穿著職業裝,頭發剛好到肩,很是柔順,穿著高跟鞋走了進來。
張總笑著介紹:“這位就是俞汐俞律師,我們之前在國外的那一場官司就是她打贏的。俞律師現已經回國,自己開了一家俞汐律師事務所,大家多多關照。”
俞汐進來後,目光下意識落在顧鈺珩身上。
顧鈺珩正對著進門的方向坐著的,見她進來,也隻是淡淡的點了點頭。
俞汐眼眸一彎,將名片一一遞了過去。
在座的都知道,一個好的律師有多重要。
並不是所有人都像顧氏集團之流,自己就可以養一個強大的律師團隊,不需要請外援。
俞汐來到顧鈺珩跟前,語氣帶了幾分輕鬆隨意:“鈺珩,我就不需要給你名片了吧?第一,你們顧家的律師團隊是我奮鬥的目標,第二,我們從小到大相識,你總不能說不認識我吧?”
大家恍然大悟:“原來你們倆早就認識了?”
顧鈺珩也沒有否認。
“一起長大,那豈不是青梅竹馬?”另一個老總開玩笑道。
顧鈺珩這下撇清得很快:“不是。隻是兩家長輩們有交情,逢年過節會聚聚,在同一個學校。我看著長大的丫頭另有其人,所以不算青梅竹馬。”
俞汐眼神微微黯然了一下。
顧鈺珩沒有否認他們相識,讓她借了他的勢,但這一番解說卻是打破了所有人的曖昧猜想,顧鈺珩這是在告知在座的所有人,他和她並沒有什麽私人交情。
“原來是這樣啊。說起來,顧總您已經結婚了,什麽時候能見見尊夫人呢?”
“喝喜酒的時候。我們的婚期定在12月,屆時請各位賞臉。”
顧鈺珩的目光在眾人臉上掃了一下:“我太太年紀有點小,氣性也大,剛剛什麽青梅竹馬的話不要再說了,如果傳到我太太耳朵裏,回去我可是要跪榴蓮的。萬一她動手對付各位,也請你們多擔當。”
顧鈺珩今天晚上除了公事上的事,私事一律不談,沒想到提起陸漫漫時,話卻那麽多。
俞汐的目光落在顧鈺珩的結婚戒指上。
聽顧鈺珩這麽一說,張總笑著打哈哈:“沒想到顧總原來是個妻管嚴啊。怕太太的男人是好男人。來,為好男人顧總敬一杯。”
在座的幾個哪個身家不都幾千萬上億,不說小三小四,逢場作戲肯定是免不了的。
他們也都不年輕了,基本上已經奔四十或者五十了。
表麵上奉承顧鈺珩,但心裏他們卻在想,顧鈺珩不過是年輕才剛開始結婚,等新鮮勁過了,嚐過鮮的顧鈺珩,就會知道家花沒有野花來得香。
這一插曲很快過去,眾人又暢談起來。
俞汐在他們中間左右逢源。
顧鈺珩看了一眼時間,提出告辭。
他喝了一些酒,冷白皮的臉上浮現淡淡的緋紅,那眼角的淚痣似乎更加妖冶。
“鈺珩,等等。”
俞汐追了出來,走廊裏,顧鈺珩停下了腳步,語氣透著幾分冷淡:“有事?”
他麵對她時似乎跟對其他人沒兩樣,寡言少語,冷淡。
可是在包間裏,顧鈺珩提起他的太太時,那麵部表情那樣鮮活,俞汐才感受到顧鈺珩原來也是個活生生的人,也不過才二十六歲。
放在普通家庭裏,二十六歲還正是鬧騰還會犯傻的年紀。
聽顧鈺珩這樣跟她說話,俞汐心裏很難受。
“鈺珩,我們是朋友,你一定要這樣說話嗎?”
“朋友?俞汐,你心裏很清楚,我們不是朋友。不過是見了麵能點頭打招呼的泛泛之交。還有,你對寶珠說了什麽?寶珠上次說,她認定的表嫂,隻能是你?”
俞汐臉一白,沒想到顧鈺珩居然會跟她算這筆賬。
那次曾寶珠是這樣說過,她內心竊喜,沒有多做辯解,任由曾寶珠這樣認知。
大二那年,在聽到又有女生向顧鈺珩表白失敗之後,俞汐聽到了一個傳言,顧鈺珩早就有喜歡的女孩子了,那個女孩子跟他一起長大,俞汐以為是她。
他們的小團體中就她一個女生。
那次她喝了點酒,鼓足勇氣向顧鈺珩表白,沒想到顧鈺珩十分詫異,拒絕了她。
“我不喜歡你。俞汐,這個表白我就當沒有過。”
從那以後,顧鈺珩跟她更沒有什麽話說。
俞汐從小到大也是天之驕女,喜歡她的男生數不勝數,她年輕她驕傲,她中途就出國繼續進修,後來在國外打拚。
她想,隻要她足夠優秀了,就能匹配顧鈺珩,可以站在顧鈺珩身邊了。
可是,顧鈺珩居然結婚了!
她在曾寶珠的手機上看過陸漫漫的高清照。
曾寶珠和陸漫漫約會逛街拍了不少照片。
她找人調查過陸漫漫。
陸家的家境充其量也隻能算一般豪門家庭,陸父的公司這些年做得也不大,還打算賣出去,這是因為陸漫漫嫁入了頂級豪門,他們以為就能高枕無憂無需奮鬥了嗎?
陸漫漫不過是一個小小的編輯,這樣的人怎麽配站在顧鈺珩身邊?怎麽能當顧鈺珩的賢內助!
她不服!
輸給這樣的陸漫漫,她真的不服!
陸漫漫憑什麽能得到這一切?就是一個荒謬的娃娃親?還有衝喜?
都什麽年代了,居然還信奉衝喜?
“鈺珩,對不起,是我的錯,我給你造成困擾了。但我絕沒有慫恿寶珠說什麽。鈺珩,就因為喜歡你,你就要給我判死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