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你迷惑不了她
呆萌膽小菇,誤把喪屍王當男友貼貼 作者:燃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丁眾安是二階木係異能者。
他本身的力量就不夠強大,木係也更加溫柔,更何況對麵的力量係異能者是三階的,他根本來不及阻止。
鐵門被硬生生掰出一個大縫隙。
丁眾安試圖用木係異能補上,可是又再次被力量係異能者扯開,力量異能者擠了進來,後半身卻在外麵,掙紮了一下,沒進去。
異能者愣了,低頭一看,地底下不知何時鑽出來一隻眼熟的女喪屍,黑洞洞的眼睛與他對視。
女喪屍挖土能力一流,帶著霧化喪屍趕在所有人之前到來了。
她手一揮,一道土牆嚴嚴實實遮擋住大門,呲著獠牙,對著力量異能者的小腿就咬了一口。
有了前車之鑒,喪屍們想開了,他們是喪屍不是人,和人打架靠什麽實力?
人類最怕的是什麽?
當然是變成喪屍啊。
女喪屍給了力量異能者一口後,被一腳踹開,她也沒再理會那人,將目標對準了東方烈。
東方烈掃視一圈,突然對女喪屍說:“這些喪屍你叫來的?”
女喪屍隻能控製土係,可沒有能力控製其他喪屍的能力。
不過她知道誰可以。
稍微感知一下,那隻喪屍正在來的路上。
大概因為她是喪屍,上次東方烈對她的控製已經解開了,她不再有顧慮,用爪子去撓東方烈。
東方烈還想故技重施,繼續用他另一種異能魅惑女喪屍,而這一次,女喪屍動作僅僅停頓兩秒,霧化喪屍突然從她腳底下竄出來,發出一陣喪屍低吼。
女喪屍回神,尖銳的指尖一把撓在了東方烈的臉上。
血液迸濺,男人如同濃墨重彩的容顏,又平添一筆血色。
東方烈慢半拍地用手背抵住臉,耳邊是屬下因為太震驚喊破音的呼喊聲。
然而這些,他統統聽不清了。
臉上的刺痛,昔日朝夕相處變成另一張麵孔的容顏,在他腦海中不斷放大。
他不敢置信地睜大眼睛。
他……不會的,他創建的基地,應該在末世混得風生水起才對。
他的人生,不應該止步於此……
恍惚中,耳邊傳來車的鳴笛聲,還有另一個熟悉的麵孔,從喪屍群裏竄出,和喪屍們打成一團。
是……失蹤的王馳鵬。
原來,王馳鵬也早變成喪屍了。
緊接著,是車門開合的聲音,有另一隊人靠近,東方烈還沒那麽快屍化,他身軀輕晃,捂著臉,看著從車上,先後下來的幾個人。
視線落在孟曉悠身上。
東風烈曾幻想,用孟曉悠來牽製住b市蘇家,來爭取個更多利益。
他不甘心,他還有很多大事沒有完成,怎麽能輕易死去,都說被喪屍劃傷,還有少數幾率熬過去,雖然希望渺茫,但是萬一呢?
他是最早那批成為四級異能對方強者,體質要比其他異能者強大,不會變成喪屍的。
不知是不是錯覺,他拖著的身體突然不疼了,連聽覺都敏感了,隻是視覺有些模糊。
東方烈加大雷電係異能,震開身上的女喪屍,晃蕩著身體,邁著緩慢的步伐,走向孟曉悠。
他道:“今日過後,你跟我去一趟b市。”
孟曉悠懵逼,疑惑地指了指自己:“我啊?為什麽?”
視線越來越模糊,東方烈眉宇隆起,“當然是你,從今天開始,你就是我的女人了,難不成還要和其他野男人廝混?”
他揚起下巴,指了指裴斯年:“和你前任說句再見。”
孟曉悠:“?”
裴斯年:“……”
身後的眾人:“……”
不是,這個人有病吧?
他還記不記得已經被喪屍抓了?
怎麽還和沒事兒人似的對別人指手畫腳?
而且看孟曉悠的態度,擺明了和這男的不熟,誰給他的自信?
孟曉悠也覺得這人神經不正常,生怕下一秒被人套麻袋坑揍,默默躲到裴斯年身後,小聲嘀咕:“菇不可貌相,紅蘑菇長得再好看,菇品不好也不行。”
裴斯年敏銳地抓住重點,“他是紅蘑菇?”
孟曉悠點點頭:“對,很漂亮的紅蘑菇……”
換做以往,按照膽小菇的審美,一定會毫不猶豫和紅蘑菇貼貼,可是她現在喜歡和白蘑菇貼貼,就不打算要紅蘑菇了。
而且這個紅蘑菇說話的語氣,讓她不是很喜歡,甚至有點討厭。
孟曉悠不理會東方烈,可不代表東方烈會放過她,他長相是不錯的,就算是末世前也迷到不少女人,五官立體深邃,衝擊力極強,讓人一眼就能記住。
便是臉上那條血痕,讓他看起來更加放蕩不羈。
他直勾勾盯著孟曉悠的方向,想上手去抓,裴斯年揮手用異能擋住。
裴斯年俊逸的臉色看起來很平靜,眼底卻冰冷刺骨,“東方烈,你迷惑不了她,與其做無用功,不如想想怎麽阻止你變成喪屍吧。”
“不會的,沒有我迷不住的女人。”東方烈十分自信:“我身體好,絕對不可能變成喪屍。”
“那你看看自己的身體。”裴斯年神色淡淡,漫不經心掃過東方烈。
東方烈一頓,孟曉悠眼底澄澈,並沒有如他所料被蠱惑,而他……的身體好像不是自己的了。
他緩慢地抬起手,白色的肌膚暗沉下來,身上所有痛感都遠離了他,周圍的空氣都冰冷得可怕。
“怎麽會……不會的。”
男人還想自欺欺人,他努力睜大眼睛,想要看清楚世界,直至眼前陷入昏暗,他嗅到了人類的血肉味,饑餓感瞬間擊潰所有理智。
不……他不想。
從外人看來,東方烈的瞳孔潰散了,整個人都失去了人氣。
在他意識消失前,瘋狂和喪屍群撕扯得寸頭喪屍,轉移了目標,發瘋似的向他撲過去。
喪屍將東方烈剛生成的喪屍晶核挖出,渾濁的腦漿混合石血水包裹的紫紅色石頭,被喪屍放著嘴裏嘎吱嘎吱咀嚼。
蕭莫窮看清楚那隻喪屍的模樣後,瞳孔震顫:“大哥?”
他本身的力量就不夠強大,木係也更加溫柔,更何況對麵的力量係異能者是三階的,他根本來不及阻止。
鐵門被硬生生掰出一個大縫隙。
丁眾安試圖用木係異能補上,可是又再次被力量係異能者扯開,力量異能者擠了進來,後半身卻在外麵,掙紮了一下,沒進去。
異能者愣了,低頭一看,地底下不知何時鑽出來一隻眼熟的女喪屍,黑洞洞的眼睛與他對視。
女喪屍挖土能力一流,帶著霧化喪屍趕在所有人之前到來了。
她手一揮,一道土牆嚴嚴實實遮擋住大門,呲著獠牙,對著力量異能者的小腿就咬了一口。
有了前車之鑒,喪屍們想開了,他們是喪屍不是人,和人打架靠什麽實力?
人類最怕的是什麽?
當然是變成喪屍啊。
女喪屍給了力量異能者一口後,被一腳踹開,她也沒再理會那人,將目標對準了東方烈。
東方烈掃視一圈,突然對女喪屍說:“這些喪屍你叫來的?”
女喪屍隻能控製土係,可沒有能力控製其他喪屍的能力。
不過她知道誰可以。
稍微感知一下,那隻喪屍正在來的路上。
大概因為她是喪屍,上次東方烈對她的控製已經解開了,她不再有顧慮,用爪子去撓東方烈。
東方烈還想故技重施,繼續用他另一種異能魅惑女喪屍,而這一次,女喪屍動作僅僅停頓兩秒,霧化喪屍突然從她腳底下竄出來,發出一陣喪屍低吼。
女喪屍回神,尖銳的指尖一把撓在了東方烈的臉上。
血液迸濺,男人如同濃墨重彩的容顏,又平添一筆血色。
東方烈慢半拍地用手背抵住臉,耳邊是屬下因為太震驚喊破音的呼喊聲。
然而這些,他統統聽不清了。
臉上的刺痛,昔日朝夕相處變成另一張麵孔的容顏,在他腦海中不斷放大。
他不敢置信地睜大眼睛。
他……不會的,他創建的基地,應該在末世混得風生水起才對。
他的人生,不應該止步於此……
恍惚中,耳邊傳來車的鳴笛聲,還有另一個熟悉的麵孔,從喪屍群裏竄出,和喪屍們打成一團。
是……失蹤的王馳鵬。
原來,王馳鵬也早變成喪屍了。
緊接著,是車門開合的聲音,有另一隊人靠近,東方烈還沒那麽快屍化,他身軀輕晃,捂著臉,看著從車上,先後下來的幾個人。
視線落在孟曉悠身上。
東風烈曾幻想,用孟曉悠來牽製住b市蘇家,來爭取個更多利益。
他不甘心,他還有很多大事沒有完成,怎麽能輕易死去,都說被喪屍劃傷,還有少數幾率熬過去,雖然希望渺茫,但是萬一呢?
他是最早那批成為四級異能對方強者,體質要比其他異能者強大,不會變成喪屍的。
不知是不是錯覺,他拖著的身體突然不疼了,連聽覺都敏感了,隻是視覺有些模糊。
東方烈加大雷電係異能,震開身上的女喪屍,晃蕩著身體,邁著緩慢的步伐,走向孟曉悠。
他道:“今日過後,你跟我去一趟b市。”
孟曉悠懵逼,疑惑地指了指自己:“我啊?為什麽?”
視線越來越模糊,東方烈眉宇隆起,“當然是你,從今天開始,你就是我的女人了,難不成還要和其他野男人廝混?”
他揚起下巴,指了指裴斯年:“和你前任說句再見。”
孟曉悠:“?”
裴斯年:“……”
身後的眾人:“……”
不是,這個人有病吧?
他還記不記得已經被喪屍抓了?
怎麽還和沒事兒人似的對別人指手畫腳?
而且看孟曉悠的態度,擺明了和這男的不熟,誰給他的自信?
孟曉悠也覺得這人神經不正常,生怕下一秒被人套麻袋坑揍,默默躲到裴斯年身後,小聲嘀咕:“菇不可貌相,紅蘑菇長得再好看,菇品不好也不行。”
裴斯年敏銳地抓住重點,“他是紅蘑菇?”
孟曉悠點點頭:“對,很漂亮的紅蘑菇……”
換做以往,按照膽小菇的審美,一定會毫不猶豫和紅蘑菇貼貼,可是她現在喜歡和白蘑菇貼貼,就不打算要紅蘑菇了。
而且這個紅蘑菇說話的語氣,讓她不是很喜歡,甚至有點討厭。
孟曉悠不理會東方烈,可不代表東方烈會放過她,他長相是不錯的,就算是末世前也迷到不少女人,五官立體深邃,衝擊力極強,讓人一眼就能記住。
便是臉上那條血痕,讓他看起來更加放蕩不羈。
他直勾勾盯著孟曉悠的方向,想上手去抓,裴斯年揮手用異能擋住。
裴斯年俊逸的臉色看起來很平靜,眼底卻冰冷刺骨,“東方烈,你迷惑不了她,與其做無用功,不如想想怎麽阻止你變成喪屍吧。”
“不會的,沒有我迷不住的女人。”東方烈十分自信:“我身體好,絕對不可能變成喪屍。”
“那你看看自己的身體。”裴斯年神色淡淡,漫不經心掃過東方烈。
東方烈一頓,孟曉悠眼底澄澈,並沒有如他所料被蠱惑,而他……的身體好像不是自己的了。
他緩慢地抬起手,白色的肌膚暗沉下來,身上所有痛感都遠離了他,周圍的空氣都冰冷得可怕。
“怎麽會……不會的。”
男人還想自欺欺人,他努力睜大眼睛,想要看清楚世界,直至眼前陷入昏暗,他嗅到了人類的血肉味,饑餓感瞬間擊潰所有理智。
不……他不想。
從外人看來,東方烈的瞳孔潰散了,整個人都失去了人氣。
在他意識消失前,瘋狂和喪屍群撕扯得寸頭喪屍,轉移了目標,發瘋似的向他撲過去。
喪屍將東方烈剛生成的喪屍晶核挖出,渾濁的腦漿混合石血水包裹的紫紅色石頭,被喪屍放著嘴裏嘎吱嘎吱咀嚼。
蕭莫窮看清楚那隻喪屍的模樣後,瞳孔震顫:“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