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總小學寫過小說,且是有針對性的,對於某個人寫的,叫什麽呢叫《鄧超兒子記》(此鄧超非非彼鄧超,是我小學同學)


    那麽就當回味童年了,那張總就一字不落的寫在這了,就當好玩。看了一下,還是要改一點點的


    那麽先說一下設定吧。在這本小說裏。架空世界。


    《鄧超兒子記》


    我走在大街上,哼著小歌。突然,一道光降臨,還沒看見人影,一陣音樂傳來。“從前有個魔仙堡~有個女王不洗腳~每個魔仙幫她洗腳~都被她熏的不得了~又酸又臭真的奇妙~一個腳趾一個味道~一不小心就會被熏倒”於是四個人出現在我麵前。


    “你們是誰吖?”


    這四個人沒有做聲,我聽到了他們的喊聲。


    “巴啦啦能量,烏卡拉卡全身變”


    瞬間我明白了,原來他們是小藍美琪美雪與女王陛下。女王陛下說“我們此番下凡是有事要交給你”我問“何事”


    女王陛下回答“你的同學杜安與鄧超嚴重影響了我們尋找月光寶盒所以…”他還沒說完,就被我給打斷了“我要當鄧超爸爸”


    女王陛下“成交,我隻能把你們送往異世界,那我不能消除你的記憶,讓你帶著記憶投胎”我點點頭,表示同意。“明天把人帶學校來”女王陛下說道


    說完,四個人變嫦娥奔月似的飛走了


    第二天…


    不行,真的太傻了。鬼知道在寫前麵的有多想笑。這段劇情必須得跳過。傻笑了。這段劇情不要了,直接到第二篇了


    《鄧超兒子記》第二篇。兩歲。。太傻了,真的寫不下去了。大致劇情。


    鄧超認狗作父。認我當爺爺。然後在超市買東西的時候。他叫我叫爺爺。售貨員就說我看上去特別年輕。我就說我是他爸爸。他認狗作父了。


    。再見,寫不下去了。好弱智啊。


    張總,寫不下去,一點。他還記得當初他寫完是多麽的欣喜。並且興奮的拿給同學們看。同學們也是誇讚寫的很好。可是現在看就是一坨狗屎。張都不敢看了。看的腳趾摳地。


    今天的天很藍。萬裏無雲。


    張總覺得也許還是需要一個故事來寫


    不然寫小說就跟張總寫日記一樣


    可是現在他的腦袋空空如也。如何辦呢?。現在他所寫的和題目一點關係沒有。50分零分。


    一念永恒第三季有了。張總還沒去看。(*''▽''*)?


    顏文字算字嗎?


    這兩張就算水文了。明天張總肯定能編出一個像樣的故事來。這樣的有稿費嗎??


    應該沒有


    也許張總還可以在這裏想一個小故事


    從前有一個公主。從前還有一個王子。他們生活在一個王國。這個王國裏有很多很多美好的東西。有藍藍的天。有綠綠的地。有美美的人。有帥帥的人。這個王國好像什麽都不缺。又好像什麽都缺。其實這個王國裏還種樹。種了兩棵樹。一棵是棗樹,另一棵也是棗樹。然後有一天。公主生病了。然後王子也得病了。然後女巫。女巫沒生病。女巫來救他們了。然後女巫把他們兩個救好了。然後王子和女巫在一起了。但是女巫說她喜歡公主。所以公主問他為什麽要和王子在一起?女巫說他也不知道。公主不相信。公主化身為特工。偷偷監視王子與女巫的愛情。發現王子並不是真心愛女巫 。王子是喜歡女巫的腳。準確來說,王子喜歡女巫的腳氣。他總是喜歡聞女巫的腳。似乎是喜歡女巫的腳散發的味道。公主注意到了這一點。在王子和女巫分開之後 。公主又化身為隱形人。偷偷接近女巫。趁他還沒穿鞋,聞了一口。真酸爽。公主差點就被熏過去了。公主不太理解王子為什麽會喜歡聞這個味道?然而,此時的女巫早就發現他了。但是女巫沒有揭穿他。他含情脈脈地看向公主。公主卻還在盯著他的腳。女巫非常好奇,他的腳究竟有什麽魔力?於是女巫湊近自己的腳聞了一口。哦,天真暈了。公主十分驚訝。女巫怎麽突然就暈了?怎麽突然就聞自己的腳了?心裏暗暗想“看不出來呀,女巫承受能力也太弱了”公主突然心生一念。不如直接私奔好了。化身大力士。扛起女巫就往森林裏跑。隔天王子發現女巫不見了。十分生氣。派人去森林裏麵尋找女巫。此時,王子身邊的假公主也現身了。這個公主不是別人。正是女巫製造的假分身。他為了和公主私奔,早已做了許多謀劃哈哈哈


    最終,公主和女巫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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