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2章 地獄
我一個導演,寫歌賺錢很合理吧? 作者:希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原來那個男人是小偷的師父。
小偷想擺脫他獨立,卻沒想到在這裏又遇到了他。
此時奇勳也認出了小偷,就是偷走自己錢的那個女孩。
於是便站出來想要討回自己的錢。
衝突即將加劇的時刻,一群穿著紅色防護服的工作人員走了進來,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為首一人開始宣布規則。
“後麵的六天裏。”
“各位將會參與六項遊戲。”
“全部獲勝的人,將會獲得巨額獎金!”
這個時候,開始有人提出質疑。
“你們把我們迷暈,綁架到這裏,又收走了我們的手機,讓我們怎麽相信你們?”
為首那人隨意報出了在場幾個人的資料,以及他們欠下的巨額債務。
然後道:
“我們給你們這樣的機會。”
“你們是留下來玩遊戲,珍惜此生僅有的一次機遇。”
“還是回去繼續過著猶如垃圾一般的底層生活。”
“你們自己選!”
結果,沒有人選擇退出。
所有人都簽下了自願參加的協議。
很快所有人來到了一片廣場上。
第一個遊戲即將開始。
一二三,木頭人。
“在鬼說‘一二三,木頭人’的時候,大家可以自由向前移動。”
“停止說話之後如果被檢測到移動,就會被淘汰。”
“五分鍾之內躲過偵查的人越過終點線,就算過關!”
這個時候。
很多人看到了終點線上的“鬼”,一個頭很大的女孩玩偶。
臉上都露出了不屑的表情。
“這算什麽?”
“竟然讓我們玩這種小孩的遊戲?”
“瞧不起誰呢?”
“要不要打賭,看看誰先到?”
“……”
同樣彈幕上也充滿了歡樂的氣氛。
“這樣太簡單了吧!”
“哪有這樣的遊戲?我也去玩!”
“簡直就是在給大家送錢嘛!”
阿仁也不由笑著打出一句,按下了發送:
“我玩這個超厲害的,絕對第一個過關。”
同時,屏幕裏宣布了遊戲開始。
倒計時從五分鍾整,跳到了四分五十九秒。
在一陣小女孩用詭異的腔調唱出的韓洲語“一二三、木頭人”的聲音中。
大部分參與者都移動了起來。
尤其是剛才兩個打賭看誰先到的,更是玩命的開始奔跑。
很快,第一句遊戲命令結束。
終點線上的“鬼”身子沒動,頭卻以一百八十度轉了過來。
眼中的攝像頭開始捕捉移動的身影。
瞬間,跑在最前方卻因為沒有站穩而搖晃的324號被發現。
廣場上空,傳來一句播報。
“324號,淘汰。”
此時此刻。
偷偷觀看這部劇的阿仁依舊和劇裏的參賽者們一樣,一臉輕鬆。
然而下一秒,阿仁便忍不住全身一抖。
差一點把手裏的手機扔出去!
“砰!”
一聲槍響傳出。
324號瞬間倒地。
直到現在。
和阿仁一樣的觀眾,還有劇目中的所有參賽者們,才搞明白一件事。
他們隻想到贏了,會賺很多錢。
但是從來沒有人問輸了會怎麽樣!
324號口中噴出的鮮血,給了所有人血淋淋的答案!
如果遊戲失敗。
他們將付出生命作為代價!
一瞬間,巨大的恐懼彌漫整個廣場。
許多參賽者不顧一切地轉頭逃跑。
他們忘了遊戲的規則。
在“鬼”沒有說“一二三,木頭人”的時候。
動就會淘汰。
淘汰就會死!
槍聲猶如鞭炮一般響起。
血霧宛若鮮花一般綻放!
一條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倒在了場邊那幾扇無法打開的大門麵前。
屏幕上的彈幕驟然一空。
阿仁此時已經目瞪口呆!
情節簡介中,隻說明主角會參加一個殘酷的遊戲。
卻沒想到,這已經不是殘酷。
而是殘忍!
明明是充滿童趣的快樂遊戲。
卻要用最血腥的方式展現出來。
林彥也太敢拍了吧!!!
短暫的空白之後。
彈幕猶如洪水一般決堤!
“瘋了瘋了!”
“嚇死寶寶了!”
“一槍直接給我幹懵了。”
“汗毛都立起來了~”
“這部劇這麽刺激的嗎?”
“太暴力了……”
“但是真的讓人腎上腺素飆升。”
“果然是拍出《犯罪都市》的男人。”
“過癮!好看!”
“海梨妹妹呢?海梨妹妹千萬不要掛掉啊。”
“高海梨怎麽可能跑龍套?她的角色一定會活到最後的!”
“……”
劇中,幸存下來的參賽者們越過一地的屍首和血泊,繼續遊戲。
因為規則裏有提到。
五分鍾內越過終點線才算勝利。
所以,不想和那些倒在地上的人一樣被當做失敗者殺死,他們隻能選擇繼續。
一名主使者通過監控屏幕,愜意地喝著酒,聽著舒緩的音樂,看著一群遊戲者在生死線的邊緣徘徊。
音樂聲中,讓阿仁鬆了一口氣的是。
高海梨扮演的067號活了下來。
並且成功越過了終點!
最後一秒鍾的時候,主角456號奇勳也有驚無險地跨過了終點線。
而那些在時間走完仍舊沒有完成遊戲的參賽者們。
全部倒在了槍聲之下。
至此,第一集結束。
阿仁馬上迫不及待地點開了第二集。
第二集的名字,叫《地獄》。
這一集,第一輪活下來的201人沒有繼續第二項遊戲。
他們怕死。
不想再繼續了。
麵對一群人的下跪求饒。
主辦方給出了這樣的答案:
“我想大家可能誤會了。”
“我們並沒有要傷害你們。”
“我們隻是在給你們機會!”
大家當然不認可這個說法。
他們隻是想要錢而已,又不是十惡不赦的罪犯。
遊戲失敗就要被殺,這算什麽機會?
好在這次主辦方遵循了遊戲規則。
“隻要超過半數的玩家選擇退出,遊戲將中斷。”
然而在即將投票的時候。
主辦方公布了最後獲勝的獎金。
兩億四千六百七十萬元!
小偷想擺脫他獨立,卻沒想到在這裏又遇到了他。
此時奇勳也認出了小偷,就是偷走自己錢的那個女孩。
於是便站出來想要討回自己的錢。
衝突即將加劇的時刻,一群穿著紅色防護服的工作人員走了進來,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為首一人開始宣布規則。
“後麵的六天裏。”
“各位將會參與六項遊戲。”
“全部獲勝的人,將會獲得巨額獎金!”
這個時候,開始有人提出質疑。
“你們把我們迷暈,綁架到這裏,又收走了我們的手機,讓我們怎麽相信你們?”
為首那人隨意報出了在場幾個人的資料,以及他們欠下的巨額債務。
然後道:
“我們給你們這樣的機會。”
“你們是留下來玩遊戲,珍惜此生僅有的一次機遇。”
“還是回去繼續過著猶如垃圾一般的底層生活。”
“你們自己選!”
結果,沒有人選擇退出。
所有人都簽下了自願參加的協議。
很快所有人來到了一片廣場上。
第一個遊戲即將開始。
一二三,木頭人。
“在鬼說‘一二三,木頭人’的時候,大家可以自由向前移動。”
“停止說話之後如果被檢測到移動,就會被淘汰。”
“五分鍾之內躲過偵查的人越過終點線,就算過關!”
這個時候。
很多人看到了終點線上的“鬼”,一個頭很大的女孩玩偶。
臉上都露出了不屑的表情。
“這算什麽?”
“竟然讓我們玩這種小孩的遊戲?”
“瞧不起誰呢?”
“要不要打賭,看看誰先到?”
“……”
同樣彈幕上也充滿了歡樂的氣氛。
“這樣太簡單了吧!”
“哪有這樣的遊戲?我也去玩!”
“簡直就是在給大家送錢嘛!”
阿仁也不由笑著打出一句,按下了發送:
“我玩這個超厲害的,絕對第一個過關。”
同時,屏幕裏宣布了遊戲開始。
倒計時從五分鍾整,跳到了四分五十九秒。
在一陣小女孩用詭異的腔調唱出的韓洲語“一二三、木頭人”的聲音中。
大部分參與者都移動了起來。
尤其是剛才兩個打賭看誰先到的,更是玩命的開始奔跑。
很快,第一句遊戲命令結束。
終點線上的“鬼”身子沒動,頭卻以一百八十度轉了過來。
眼中的攝像頭開始捕捉移動的身影。
瞬間,跑在最前方卻因為沒有站穩而搖晃的324號被發現。
廣場上空,傳來一句播報。
“324號,淘汰。”
此時此刻。
偷偷觀看這部劇的阿仁依舊和劇裏的參賽者們一樣,一臉輕鬆。
然而下一秒,阿仁便忍不住全身一抖。
差一點把手裏的手機扔出去!
“砰!”
一聲槍響傳出。
324號瞬間倒地。
直到現在。
和阿仁一樣的觀眾,還有劇目中的所有參賽者們,才搞明白一件事。
他們隻想到贏了,會賺很多錢。
但是從來沒有人問輸了會怎麽樣!
324號口中噴出的鮮血,給了所有人血淋淋的答案!
如果遊戲失敗。
他們將付出生命作為代價!
一瞬間,巨大的恐懼彌漫整個廣場。
許多參賽者不顧一切地轉頭逃跑。
他們忘了遊戲的規則。
在“鬼”沒有說“一二三,木頭人”的時候。
動就會淘汰。
淘汰就會死!
槍聲猶如鞭炮一般響起。
血霧宛若鮮花一般綻放!
一條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倒在了場邊那幾扇無法打開的大門麵前。
屏幕上的彈幕驟然一空。
阿仁此時已經目瞪口呆!
情節簡介中,隻說明主角會參加一個殘酷的遊戲。
卻沒想到,這已經不是殘酷。
而是殘忍!
明明是充滿童趣的快樂遊戲。
卻要用最血腥的方式展現出來。
林彥也太敢拍了吧!!!
短暫的空白之後。
彈幕猶如洪水一般決堤!
“瘋了瘋了!”
“嚇死寶寶了!”
“一槍直接給我幹懵了。”
“汗毛都立起來了~”
“這部劇這麽刺激的嗎?”
“太暴力了……”
“但是真的讓人腎上腺素飆升。”
“果然是拍出《犯罪都市》的男人。”
“過癮!好看!”
“海梨妹妹呢?海梨妹妹千萬不要掛掉啊。”
“高海梨怎麽可能跑龍套?她的角色一定會活到最後的!”
“……”
劇中,幸存下來的參賽者們越過一地的屍首和血泊,繼續遊戲。
因為規則裏有提到。
五分鍾內越過終點線才算勝利。
所以,不想和那些倒在地上的人一樣被當做失敗者殺死,他們隻能選擇繼續。
一名主使者通過監控屏幕,愜意地喝著酒,聽著舒緩的音樂,看著一群遊戲者在生死線的邊緣徘徊。
音樂聲中,讓阿仁鬆了一口氣的是。
高海梨扮演的067號活了下來。
並且成功越過了終點!
最後一秒鍾的時候,主角456號奇勳也有驚無險地跨過了終點線。
而那些在時間走完仍舊沒有完成遊戲的參賽者們。
全部倒在了槍聲之下。
至此,第一集結束。
阿仁馬上迫不及待地點開了第二集。
第二集的名字,叫《地獄》。
這一集,第一輪活下來的201人沒有繼續第二項遊戲。
他們怕死。
不想再繼續了。
麵對一群人的下跪求饒。
主辦方給出了這樣的答案:
“我想大家可能誤會了。”
“我們並沒有要傷害你們。”
“我們隻是在給你們機會!”
大家當然不認可這個說法。
他們隻是想要錢而已,又不是十惡不赦的罪犯。
遊戲失敗就要被殺,這算什麽機會?
好在這次主辦方遵循了遊戲規則。
“隻要超過半數的玩家選擇退出,遊戲將中斷。”
然而在即將投票的時候。
主辦方公布了最後獲勝的獎金。
兩億四千六百七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