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海很是不高興,他說:“那我以後再也不來了!”


    帶著滿腔怒火回到家中,進門便大喊:“老婆子,給我兩百塊錢,我要去還賬!”


    等了一會兒沒人回答,他又高聲喊了一遍。


    依舊無人回應,這讓他的脾氣愈發暴躁:“你到底聽不見還是怎樣?”


    他走進臥室,卻發現房內空無一人。


    他頓時怔住,易大媽居然不在家,難道是去了隔壁的聾老太太家裏?


    他去了後院,看到聾老太太正在用餐。


    自從易大媽走後,一直是鄭娟每天給她送飯。對聾老太太來說,這是件好事,因為何家的飯菜遠比易家豐盛。這幾天,她幾乎每天都有肉吃,今天更是吃著蒸肉餅配饅頭,感覺非常滿足。


    易中海進來看了看,問道:“老太太,我媳婦不在嗎?”


    “她啊,好幾天沒見著了。”老太太答道。


    “啊?她已經好幾天不在了?她去哪兒了?”


    “她是你的媳婦,你應該比我更清楚。”老太太說。


    “我……我不知道啊。”


    “那我也搞不清楚,你去街道問問吧,她好像是出了趟遠門,需要街道開具介紹信,街道應該知道。”老太太建議道。


    易中海看了一眼外麵,天已經黑了,街道早就關門了。“我明天再去吧。”他說。


    回到家,他總感覺有些不對勁,忽然想起了什麽事,趕緊找了起來。他找到了平日藏錢的盒子,打開一看,裏麵什麽也沒有。平時這裏總會有一些鈔票和票據,但現在卻一片空白。他慌了神,又找了另一處存放存折的地方,還好存折還在。可當他翻開存折,發現餘額是零,這讓他徹底蒙了。上個月明明還有一萬多,現在竟然一分不剩!最後一筆記錄顯示,就在前幾天,有人把所有的錢都取走了!


    這下易中海無法忍受了,他衝出家門,跑到了派出所,大聲喊道:“不好了,我家被偷了!”


    “什麽東西被偷了?有沒有丟錢?”民警問道。


    “就是錢丟了,一萬多沒有了!”易中海回答。


    警察聽了也驚得不輕,畢竟現在一個工人的月工資隻有幾十塊錢。他們連忙追問事情的經過,易中海將存折遞給了他們。


    看完存折後,警察鬆了一口氣:“這應該是你家裏人取的,而不是外賊所為。”


    “不會吧,家裏隻有我和我老婆,她……”


    易中海想到易大媽已多日不見,很可能真的是她把錢取走了。


    “我要報案,我媳婦失蹤了。”易中海說。


    “不是,你剛才說是錢被偷了,現在又說媳婦不見了,你到底有什麽確切情況?”警察問道。


    “我剛想起來,她好幾天都沒出現,錢也不見了,我懷疑她帶著錢跑了。”


    “是你的新媳婦嗎?”


    “不是,我們結婚二十多年了。”


    “結婚那麽久,她為什麽會突然消失呢?”


    第250章 易中海人財兩空


    警察要求易中海詳細說明最近發生的事情,盡管他不太情願,但最終還是把情況講述了一遍。


    聽完後,警察說道:“有一個可能性,她是去找易天賜了。”


    易中海聞言眼前一亮,對呀,的確有這種可能。


    易大媽對易天賜的情感深厚,時常希望與他寸步不離,即便是入眠也希求能夠相伴。


    現在易天賜已經被帶回到他的家鄉,而易大媽很可能已經動身追隨他而去。


    帶錢的決定可以理解,這是因為擔心劉大柱夫妻不願意歸還他們的孩子,希望通過支付一筆錢財來換取孩子的安全返回。


    易中海覺得他對整件事情已經了然於胸,因此從警察局出來後,決定第二天前往街道辦事處申請一封介紹信,計劃親自前往劉大柱的故鄉尋子。


    第二天,易中海向街道辦敘述了整個情況。


    辦事人員回應道:“這不太對,據我所知,易大媽去的方向並不是冀省。”


    “什麽?那她是去了什麽地方?”易中海疑惑地問。


    “是豫省,稍等,我查看一下檔案確認一下。”


    通常開具介紹信都有記錄和保存檔案。


    辦事員翻找了一會兒,確定地說道:“沒錯,我記憶中的地點就是豫省。”


    “她有沒有可能是去了老龍口鄉?”


    “確實如此,難道你知道?”


    對於這個問題,易中海自然清楚,老龍口鄉是易大媽的出生地,這表示她並非去尋找易天賜,而是返鄉。


    這個發現讓易中海非常不滿,心中暗想她返回老家到底有何圖謀,莫非又是為了把她的侄子帶來家中?


    關於易大媽的侄子,易中海並非沒有考慮過,當時他是同時評估了兩位潛在人選:一位是易大媽的侄子譚耀,另一位是賈東旭。


    相比較而言,譚耀不僅外貌遜色於賈東旭,更顯得惰性十足。


    基於這兩點原因,易中海對譚耀並無多大的好感。


    然而令他始料未及的是,易大媽竟會回到故鄉尋找譚耀。


    辦事員詢問道:“你需要的是去冀省還是豫省的介紹信?”


    “給我辦個豫省的吧,我要回去找回我的妻子。”


    “明白了,但這封信有效期僅十日,超過了就不作數了。”


    “我知道了。”


    獲得介紹信之後,易中海並沒有立即出發。


    他需要向工廠請事假,以及籌措路費,因為所有可用的資金都被易大媽帶走,留給他僅有十元。


    好在易中海在工廠中還算有一定的聲望,成功預支了一個月的工資,並向同事們借了一些票據,隨後便購買了隔日啟程的火車票。


    這一趟外出,總共耗費了他七天時間。返回時,他已滿身瘡痍。


    麵對旁人的追問,他隻是一言不發,自此之後話少了些,目光也變得銳利無情。


    這也不能完全責怪易中海,畢竟此行他既失去金錢,也未能帶走易大媽。


    易中海趕至易大媽的老家,並確實找到了她的蹤影。


    但麵對易中海希望帶她回家的請求,易大媽表現出了拒絕。一氣之下,易中海揮動手打了她一巴掌。


    然而,他忘記了這裏並非他熟悉的京城,而是易大媽勢力範圍內的地域。


    當天晚上,他遭到了十餘名本地村民的圍捕,隨之而來的還有譚耀對他的狠狠報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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