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林宇被判刑己留犯罪記錄,未來職業規劃受到影響。登漢為了給他幫助找到一些資料。
犯罪記錄會對個人的職業發展產生多方麵的重大影響:
職業選擇受限:
特定公職類職業:
公務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明確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務員工作涉及國家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對從業者的道德品質和法律意識要求極高,犯罪記錄會使其失去報考和從事該職業的資格。
司法相關職業: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等司法領域的職業,都對從業者的法律素養和道德操守有嚴格要求。有犯罪記錄的人無法獲得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被禁止從事這些職業。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申請人有犯罪記錄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
金融行業相關職業:一些金融機構的敏感崗位,如商業銀行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從業人員、保險業特定從業人員等,對於有犯罪記錄的人會有限製。因為這些職業涉及到大量的資金管理和金融交易,需要從業者具備高度的誠信和良好的法律記錄。
企業管理類職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職位,對於有特定犯罪記錄的人有限製。例如,因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一定年限的人,不得擔任這些職位。
特殊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司法鑒定人員、拍賣師、食品生產經營管理人員、種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及高級管理人員等特定職業,有犯罪記錄的人也可能被禁止從事。比如,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人,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就業機會減少:
雇主的顧慮:雇主在招聘過程中,通常會對求職者進行背景調查。一旦發現求職者有犯罪記錄,可能會對其產生不信任感,擔心其再次犯罪或存在道德風險,從而降低錄用的可能性。即使求職者的犯罪行為與工作內容不相關,雇主也可能出於風險規避的考慮而拒絕錄用。
行業準入限製:一些行業或職業組織可能會製定行業規範或自律準則,明確禁止有犯罪記錄的人進入該行業。例如,某些行業協會可能要求會員必須無犯罪記錄,這就限製了有犯罪記錄的人在該行業的發展。
職業晉升受阻:
內部競爭劣勢:在企業內部,有犯罪記錄的員工在晉升機會麵前可能處於劣勢。公司在考慮晉升人選時,除了工作能力和業績表現外,員工的個人品德和背景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有犯罪記錄的員工可能會因為其過去的錯誤行為,難以獲得上級和同事的信任和支持,從而影響其晉升機會。
資格審查限製:一些職業晉升可能需要通過特定的資格審查或認證,有犯罪記錄的人可能無法滿足這些要求,從而阻礙其職業的進一步發展。例如,某些專業職稱的評定或高級職業資格的認證,可能會對申請人的犯罪記錄進行審查。
收入水平受到影響:
初始薪資待遇低:有犯罪記錄的人在就業時,由於就業機會受限,可能隻能選擇一些薪資待遇較低的工作。與沒有犯罪記錄的同齡人相比,他們的初始薪資水平可能會明顯偏低。
薪資增長緩慢:在工作過程中,有犯罪記錄的員工可能因為其背景問題,難以獲得與其他員工同等的培訓和發展機會,從而影響其工作能力的提升和業績的表現。這可能導致他們的薪資增長速度緩慢,與同事之間的收入差距逐漸拉大。
詳情如下司法相關職業:
法官:《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擔任法官。法官需要具備高度的公正性和法律專業素養,犯罪記錄可能會影響公眾對其公正性的信任。
檢察官:《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明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能擔任檢察官。檢察官負責提起公訴、監督法律實施等重要職責,犯罪記錄會使其公信力受到質疑。
律師:除了過失犯罪的情況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律師要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建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犯罪記錄可能影響其職業操守和專業能力的可信度。公證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擔任公證員。公證員的工作是對法律文件和事實進行公證,需要高度的誠信和法律意識。人民陪審員:《中華人民共和國陪審員法》規定,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的審判過程,需要具備良好的品德和法律素養。
2. 軍警相關職業: 警察:《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能擔任人民警察。警察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有良好的品德和行為記錄。軍人:軍隊對人員的政治素質和品德要求非常高,有犯罪記錄的人不符合入伍條件,不能成為軍人。
3. 政治外交相關職業:駐外外交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任用為駐外外交人員。外交工作代表國家形象和利益,需要具備良好的品德和政治素質。公務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務員是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需要遵守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村委會成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被判處刑罰的,其職務自行終止。村委會成員是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負責人,需要具備良好的品德和行為記錄。
4. 金融相關職業:商業銀行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因犯有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擔任商業銀行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證券從業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因犯有貪汙賄賂、瀆職、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券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的人,不得擔任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以及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的相關職務。
保險從業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取消任職資格,或者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吊銷執業資格的人,自被取消或吊銷資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不得擔任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5. 企業管理相關職業: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因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人,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規定,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被免職的,自免職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造成國有資產特別重大損失,或者因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的,終身不得擔任這些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6. 特定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
司法鑒定人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規定,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從事司法鑒定業務。
拍賣師:《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規定,被開除公職或者吊銷拍賣師資格證書未滿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擔任拍賣師。
食品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人,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種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規定,因生產經營劣種子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種子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種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
犯罪記錄會對個人的職業發展產生多方麵的重大影響:
職業選擇受限:
特定公職類職業:
公務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明確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務員工作涉及國家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對從業者的道德品質和法律意識要求極高,犯罪記錄會使其失去報考和從事該職業的資格。
司法相關職業: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等司法領域的職業,都對從業者的法律素養和道德操守有嚴格要求。有犯罪記錄的人無法獲得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被禁止從事這些職業。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申請人有犯罪記錄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
金融行業相關職業:一些金融機構的敏感崗位,如商業銀行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證券從業人員、保險業特定從業人員等,對於有犯罪記錄的人會有限製。因為這些職業涉及到大量的資金管理和金融交易,需要從業者具備高度的誠信和良好的法律記錄。
企業管理類職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職位,對於有特定犯罪記錄的人有限製。例如,因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一定年限的人,不得擔任這些職位。
特殊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司法鑒定人員、拍賣師、食品生產經營管理人員、種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及高級管理人員等特定職業,有犯罪記錄的人也可能被禁止從事。比如,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人,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就業機會減少:
雇主的顧慮:雇主在招聘過程中,通常會對求職者進行背景調查。一旦發現求職者有犯罪記錄,可能會對其產生不信任感,擔心其再次犯罪或存在道德風險,從而降低錄用的可能性。即使求職者的犯罪行為與工作內容不相關,雇主也可能出於風險規避的考慮而拒絕錄用。
行業準入限製:一些行業或職業組織可能會製定行業規範或自律準則,明確禁止有犯罪記錄的人進入該行業。例如,某些行業協會可能要求會員必須無犯罪記錄,這就限製了有犯罪記錄的人在該行業的發展。
職業晉升受阻:
內部競爭劣勢:在企業內部,有犯罪記錄的員工在晉升機會麵前可能處於劣勢。公司在考慮晉升人選時,除了工作能力和業績表現外,員工的個人品德和背景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有犯罪記錄的員工可能會因為其過去的錯誤行為,難以獲得上級和同事的信任和支持,從而影響其晉升機會。
資格審查限製:一些職業晉升可能需要通過特定的資格審查或認證,有犯罪記錄的人可能無法滿足這些要求,從而阻礙其職業的進一步發展。例如,某些專業職稱的評定或高級職業資格的認證,可能會對申請人的犯罪記錄進行審查。
收入水平受到影響:
初始薪資待遇低:有犯罪記錄的人在就業時,由於就業機會受限,可能隻能選擇一些薪資待遇較低的工作。與沒有犯罪記錄的同齡人相比,他們的初始薪資水平可能會明顯偏低。
薪資增長緩慢:在工作過程中,有犯罪記錄的員工可能因為其背景問題,難以獲得與其他員工同等的培訓和發展機會,從而影響其工作能力的提升和業績的表現。這可能導致他們的薪資增長速度緩慢,與同事之間的收入差距逐漸拉大。
詳情如下司法相關職業:
法官:《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擔任法官。法官需要具備高度的公正性和法律專業素養,犯罪記錄可能會影響公眾對其公正性的信任。
檢察官:《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明確,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能擔任檢察官。檢察官負責提起公訴、監督法律實施等重要職責,犯罪記錄會使其公信力受到質疑。
律師:除了過失犯罪的情況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律師要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建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犯罪記錄可能影響其職業操守和專業能力的可信度。公證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擔任公證員。公證員的工作是對法律文件和事實進行公證,需要高度的誠信和法律意識。人民陪審員:《中華人民共和國陪審員法》規定,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的審判過程,需要具備良好的品德和法律素養。
2. 軍警相關職業: 警察:《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能擔任人民警察。警察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有良好的品德和行為記錄。軍人:軍隊對人員的政治素質和品德要求非常高,有犯罪記錄的人不符合入伍條件,不能成為軍人。
3. 政治外交相關職業:駐外外交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任用為駐外外交人員。外交工作代表國家形象和利益,需要具備良好的品德和政治素質。公務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公務員是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需要遵守法律法規,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村委會成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成員被判處刑罰的,其職務自行終止。村委會成員是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負責人,需要具備良好的品德和行為記錄。
4. 金融相關職業:商業銀行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因犯有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擔任商業銀行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證券從業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因犯有貪汙賄賂、瀆職、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券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的人,不得擔任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以及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的相關職務。
保險從業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規定,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取消任職資格,或者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吊銷執業資格的人,自被取消或吊銷資格之日起未逾五年的,不得擔任保險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5. 企業管理相關職業: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因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人,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規定,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被免職的,自免職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造成國有資產特別重大損失,或者因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的,終身不得擔任這些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6. 特定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
司法鑒定人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規定,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從事司法鑒定業務。
拍賣師:《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規定,被開除公職或者吊銷拍賣師資格證書未滿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得擔任拍賣師。
食品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人,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種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規定,因生產經營劣種子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種子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種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