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小新被弄得有點緊張。


    自打進迷宮後,他就在被這夥人(尤其白幼薇)使喚來、使喚去。


    他不是不願意被使喚……就是,就是……呃,怎麽說好呢,就是感覺怪怪的,他們為什麽會放心一個小孩子呢?


    不怕他把事情搞砸嗎?


    潘小新認認真真看了看地圖,指著一處,猶豫的說:「這裏……這裏可以嗎?凱旋路這裏位於迷宮邊緣,而且有很多居民樓,如果貪吃蛇來了,我們也能有地方躲……」


    「就這兒吧。」白幼薇一錘定音,扭頭問沈墨,「哥,你覺得呢?」


    沈墨點頭,「嗯,可以。」


    潘小新瞪著眼看他們。


    就這麽草率的決定了?


    真的?


    確定?


    不開玩笑的說?


    「愣著幹嘛?」談笑拍了把潘小新的小肩膀,「小鬼,帶路啊~」


    「……」潘小新默默扶了扶書包肩帶,拿好地圖,朝目的地走去。


    一路順利。


    偶爾遇見小怪物,都是零散的幾隻,趁著沒有分裂繁殖,很容易解決。


    有時附近傳來震感,大家便躲進路邊房屋裏掩護,蛇通常隻沿著街道覓食,不大會進入室內。


    走走停停,距離凱旋路越來越近。


    說實話,白幼薇挺佩服這小孩。因為在她看來,城區建築變成這副鬼德行,看上去實在沒什麽差別,可是潘小新居然能準確的識別出每條路、每座建築物,空間感和方向感超乎常人。


    有好幾次她都懷疑小孩走錯路了,用目光詢問沈墨,沈墨遞她一個「放心」的眼神。


    她很驚訝。


    不過,轉念想想,能在這種惡劣環境下存活至今的小學生,除了運氣以外,本身自然也具有一定實力。


    好比她這個瘸子,能遇見沈墨當然是種運氣,可她自己難道就一無是處嗎?


    當然不!


    白幼薇無聲的翹了翹唇角。


    這就是她喜歡遊戲的原因,它不會因為你年紀小,或是年紀老,或是瘸了腿,或是任何原因而拋棄你。


    玩偶遊戲,給人痛苦的同時,也永遠給人機會。


    別人看遊戲,是絕望與殺戮;


    她看遊戲,是鮮花,是露水,是陽光,是麵朝大海春暖花開的樂園。


    ……不,等等。


    除了這裏。


    白幼薇嫌棄的皺了皺鼻子。


    這迷宮,是真噁心!


    ……


    抵達凱旋路後,潘小新完成了帶路任務,接下來由沈墨勘察地形。


    沈墨選了一個住宅小區,綠化區域的外牆似乎就是迷宮最外層。


    他們用潘小新書包裏的麻繩做成套圈,綁了一隻小剝皮怪,扔在院牆附近啃肉,人站在二樓陽台上,牽著繩子,遠程遛狗一般,想讓它啃哪兒,就帶帶繩兒。


    怪物一邊啃肉一邊分裂。


    數量越變越多,牆上的爛洞也越來越大。


    一切順利極了,他們唯一需要警惕的,就是在街頭徘徊的貪吃蛇——


    蛇很容易被剝皮怪的腥氣引來。


    沈墨永遠是最機警的那一個。


    他察覺到震動近了,便收了麻繩,提溜起剝皮怪去小區門口做誘餌。


    他很擅長這種聲東擊西的戰術,每當貪吃蛇聞著味兒想進小區覓食,他就會牽著剝皮怪去逗它,引得蛇團團轉,轉半天圈也吃不著一隻怪物,越餓越瘦。


    而小區裏的院牆,已經被剝皮怪啃爛、啃穿!


    隱隱可見白光。


    白幼薇感嘆:「原來這麽容易呀。」


    可現在的問題是……


    他們該怎麽穿過上百隻剝皮怪,到達出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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