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生活處處得注意
開局被頂替,我越戰越勇 作者:無聊到爆棚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王靜靜臉上微微一笑。
“剛才有人喊了一聲小十二之後,你們看到那一桌的反應沒有?”
“同一個單位的同事出來聚餐卻沒有喊他,或許是因為他今天休息沒上班,他們聚餐也是臨時決定的。”
“這些都能說的通。”
“但無意間遇到後,卻隻有一個人熱情的打招呼,其他人都很淡然的看著,這說明了什麽?”
金勝有點無語,哪來那麽多彎彎繞繞。
“靜姐,你想的太多了吧!”
“別人隻是同事而已,甚至可能都不在一個部門,為什麽要對你這麽熱情。”
“再說了,十二隻是一個實習生,會不會留下都還不一定呐!”
潛台詞說的很明確了。
本來就是萍水相逢,相安無事就好。
聊得來就交個朋友,尿不到一個壺裏去那就拉倒。
張瀟瀟在旁邊,也點點頭表示認同。
學金融的,比一般人更能理解什麽叫‘晴天送傘、雨天收傘’。
這個社會就是這麽現實。
雖然她還沒有工作,也不妨礙她對職場關係的認知。
一法通、萬法明。
“你們兩個真是理智的有點過,不好玩。”
說完還做了個鬼臉。
都已經訂婚了,還是這麽幼稚。
小孩子脾性。
大排檔講究一個上菜速度快,幾樣白灼的小鮮不一會兒就端了上來。
王十二都還沒回來,幾人也不去管,自顧自的吃了起來。
琵琶蝦作為龍蝦的平替,但金勝吃著卻更有味。
特別是沾點米醋加芥末,絕了。
千萬別加醬油,因為蝦肉本身就帶了一點鹹的。
“各位老板,要不要點首歌,熱鬧熱鬧....”
不遠處,一個看上去30來歲的男人,正背著一個吉他,一隻手拉著小音響,一隻手上拿著一個歌單挨桌在問。
雖然被拒絕了很多次,但他的臉上始終帶著微笑。
記憶中,貌似隻有夏天小龍蝦配冰啤酒的時候才會出現這一幕。
倒是沒想到,臨近過年了還會有人出來唱歌賺錢。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等對方快走到了金勝這一桌的時候。
一個隔壁桌的小姐姐招呼道:“我們這裏要聽歌。”
男人一開始是把目光看向金勝的,估計是覺得兩人目光對視,成功概率比較高。
倒是沒想到,半路殺出個女咬金。
對著金勝禮貌的點了點頭後,男人一個順拐走了過去。
“女士,這是歌單,您看看想要聽哪一首?”
小姐姐隨手接過後就看了起來。
金勝沒再注意隔壁,因為王十二從同事那邊回來了。
“你們也不知道給我留個蝦,太殘暴了。”
看到桌上空了一個盤子,還有幾人身前的琵琶蝦殼,一臉的生無可戀。
要知道,這是他最喜歡吃的海鮮之一。
隻有在每年天氣越冷的時候,這個蝦才會有。
“那你就再去點好了,喜歡就多來兩盤。”
金勝作為買單的老板,還是有這個權利開口的。
幾盤蝦而已,灑灑水啦!
“對對對...小十二快去。”
王靜靜這個吃貨就更別提了,連連點頭。
“嘿嘿....那我去了。”
王十二迅速起身朝著點菜區走去。
這時候,旁邊一陣歌聲傳來。
“回憶隻是行李箱,裝著山川和海洋....”
男人的聲音很有磁性,唱的蠻好聽的。
點歌的小姐姐還拿著手機錄起了視頻。
這就相當於花一次的錢,享受無數次。
不知道算不算白嫖。
金勝的腦子裏浮現了好幾個法條。
未經他人同意,拍攝唱歌視頻,屬於侵犯他人肖像權。
如果僅供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並且沒有上傳公眾平台,也不以營利為目的,這種行為通常不被視為侵權?。
當然,別人主動要求你刪掉還是可以的。
另外這個男人,公開場合唱歌本身並不構成侵權,但收錢就不行了。
根據《著作權法》第三十九條,要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如打賞、讚助等,可能侵犯了原表演者的權利?。
沒看在短視頻平台上,唱歌主播已經不多了嗎?
不像以前,群魔亂舞,經常能聽到明星維權的事情。
小卡拉米的時候沒人管你,可一旦出名,那就證明韭菜可以割了。
現在基本上都是私下進行交易,發個律師函、商量賠點錢,補個授權書之類的。
機構會幫主播搞定。
隻能說,生活處處都有違法違規啊!
當然,這種都是‘不告不追究’類型的。
但就怕真有人會較真。
特別是過年殺自家養的年豬,大家也得注意。
殺了送人或者自己吃可以,但拿出去賣就違法了。
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行為是違法的。
通俗點來說,隻有在證件齊全的定點屠宰場進行?宰殺,檢疫合格後,你才能拿出去賣給別人。
很多人不知道,這都是被‘瘦肉精’給害的。
這東西沒出之前,城裏人最喜歡的,就是農村或者小縣城裏自家養的土豬。
甚至不惜驅車幾十公裏都會來買。
因為香、好吃。
味道跟用飼料喂養的完全不一樣。
那時候你看看,有誰平時賣點自己養的‘豬牛羊’會被處罰。
現在呢?
隻能說有好也有壞吧!
好的是大家現在買肉類會更加的安心,不法商販麵對天價罰單,甚至冒著踩縫紉機的風險,不敢再玩一些套路了。
壞的方麵,則是一些完全不懂法的普通老百姓會中招。
這可不是開玩笑。
就說行政處罰這一點好了,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會追究刑事責任?。
你說冤不冤。
這樣的事情全國各地發生了太多,甚至有一些造成了很大的社會影響。
特別是在如今的信息時代。
剛發生的事情,有可能不到半個小時,全國人民都知道了。
所以在上一年,市場監管總局就印發《關於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
提出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滿足相關情形的,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目的就是為了保護普通的老百姓。
同時也防止了‘機械執法’、‘小過重罰’、‘沒有溫度’這些問題的出現。
“剛才有人喊了一聲小十二之後,你們看到那一桌的反應沒有?”
“同一個單位的同事出來聚餐卻沒有喊他,或許是因為他今天休息沒上班,他們聚餐也是臨時決定的。”
“這些都能說的通。”
“但無意間遇到後,卻隻有一個人熱情的打招呼,其他人都很淡然的看著,這說明了什麽?”
金勝有點無語,哪來那麽多彎彎繞繞。
“靜姐,你想的太多了吧!”
“別人隻是同事而已,甚至可能都不在一個部門,為什麽要對你這麽熱情。”
“再說了,十二隻是一個實習生,會不會留下都還不一定呐!”
潛台詞說的很明確了。
本來就是萍水相逢,相安無事就好。
聊得來就交個朋友,尿不到一個壺裏去那就拉倒。
張瀟瀟在旁邊,也點點頭表示認同。
學金融的,比一般人更能理解什麽叫‘晴天送傘、雨天收傘’。
這個社會就是這麽現實。
雖然她還沒有工作,也不妨礙她對職場關係的認知。
一法通、萬法明。
“你們兩個真是理智的有點過,不好玩。”
說完還做了個鬼臉。
都已經訂婚了,還是這麽幼稚。
小孩子脾性。
大排檔講究一個上菜速度快,幾樣白灼的小鮮不一會兒就端了上來。
王十二都還沒回來,幾人也不去管,自顧自的吃了起來。
琵琶蝦作為龍蝦的平替,但金勝吃著卻更有味。
特別是沾點米醋加芥末,絕了。
千萬別加醬油,因為蝦肉本身就帶了一點鹹的。
“各位老板,要不要點首歌,熱鬧熱鬧....”
不遠處,一個看上去30來歲的男人,正背著一個吉他,一隻手拉著小音響,一隻手上拿著一個歌單挨桌在問。
雖然被拒絕了很多次,但他的臉上始終帶著微笑。
記憶中,貌似隻有夏天小龍蝦配冰啤酒的時候才會出現這一幕。
倒是沒想到,臨近過年了還會有人出來唱歌賺錢。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等對方快走到了金勝這一桌的時候。
一個隔壁桌的小姐姐招呼道:“我們這裏要聽歌。”
男人一開始是把目光看向金勝的,估計是覺得兩人目光對視,成功概率比較高。
倒是沒想到,半路殺出個女咬金。
對著金勝禮貌的點了點頭後,男人一個順拐走了過去。
“女士,這是歌單,您看看想要聽哪一首?”
小姐姐隨手接過後就看了起來。
金勝沒再注意隔壁,因為王十二從同事那邊回來了。
“你們也不知道給我留個蝦,太殘暴了。”
看到桌上空了一個盤子,還有幾人身前的琵琶蝦殼,一臉的生無可戀。
要知道,這是他最喜歡吃的海鮮之一。
隻有在每年天氣越冷的時候,這個蝦才會有。
“那你就再去點好了,喜歡就多來兩盤。”
金勝作為買單的老板,還是有這個權利開口的。
幾盤蝦而已,灑灑水啦!
“對對對...小十二快去。”
王靜靜這個吃貨就更別提了,連連點頭。
“嘿嘿....那我去了。”
王十二迅速起身朝著點菜區走去。
這時候,旁邊一陣歌聲傳來。
“回憶隻是行李箱,裝著山川和海洋....”
男人的聲音很有磁性,唱的蠻好聽的。
點歌的小姐姐還拿著手機錄起了視頻。
這就相當於花一次的錢,享受無數次。
不知道算不算白嫖。
金勝的腦子裏浮現了好幾個法條。
未經他人同意,拍攝唱歌視頻,屬於侵犯他人肖像權。
如果僅供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並且沒有上傳公眾平台,也不以營利為目的,這種行為通常不被視為侵權?。
當然,別人主動要求你刪掉還是可以的。
另外這個男人,公開場合唱歌本身並不構成侵權,但收錢就不行了。
根據《著作權法》第三十九條,要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如打賞、讚助等,可能侵犯了原表演者的權利?。
沒看在短視頻平台上,唱歌主播已經不多了嗎?
不像以前,群魔亂舞,經常能聽到明星維權的事情。
小卡拉米的時候沒人管你,可一旦出名,那就證明韭菜可以割了。
現在基本上都是私下進行交易,發個律師函、商量賠點錢,補個授權書之類的。
機構會幫主播搞定。
隻能說,生活處處都有違法違規啊!
當然,這種都是‘不告不追究’類型的。
但就怕真有人會較真。
特別是過年殺自家養的年豬,大家也得注意。
殺了送人或者自己吃可以,但拿出去賣就違法了。
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未經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的行為是違法的。
通俗點來說,隻有在證件齊全的定點屠宰場進行?宰殺,檢疫合格後,你才能拿出去賣給別人。
很多人不知道,這都是被‘瘦肉精’給害的。
這東西沒出之前,城裏人最喜歡的,就是農村或者小縣城裏自家養的土豬。
甚至不惜驅車幾十公裏都會來買。
因為香、好吃。
味道跟用飼料喂養的完全不一樣。
那時候你看看,有誰平時賣點自己養的‘豬牛羊’會被處罰。
現在呢?
隻能說有好也有壞吧!
好的是大家現在買肉類會更加的安心,不法商販麵對天價罰單,甚至冒著踩縫紉機的風險,不敢再玩一些套路了。
壞的方麵,則是一些完全不懂法的普通老百姓會中招。
這可不是開玩笑。
就說行政處罰這一點好了,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
如果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會追究刑事責任?。
你說冤不冤。
這樣的事情全國各地發生了太多,甚至有一些造成了很大的社會影響。
特別是在如今的信息時代。
剛發生的事情,有可能不到半個小時,全國人民都知道了。
所以在上一年,市場監管總局就印發《關於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
提出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處罰。
滿足相關情形的,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目的就是為了保護普通的老百姓。
同時也防止了‘機械執法’、‘小過重罰’、‘沒有溫度’這些問題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