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怪我嘍
開局被頂替,我越戰越勇 作者:無聊到爆棚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沒有停留太久,在現場留下兩人進行調查後,一行人回了治安局。
走之前,為了安全起見,還特意把自己的車給仔細的檢查了一遍。
這都直接動刀子幹了,誰知道會不會還有什麽後手。
金勝得去做個筆錄,交待一下事情經過。
順便也得把手機中的錄音上交。
三人的‘故意殺人罪’應該就能實錘了。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未遂仍然需要按照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但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但由於三個人是有預謀的,甚至背後有人指使的,那這個性質又會不同。
團夥殺人並不一定意味著罪行更大,會根據每個人在犯罪中的具體作用和參與程度來確定的。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主犯往往會加重刑罰。
比如:從有期徒刑上調到死緩,死緩直接變成死刑。
詢問室內,金勝詳細的描述了一遍後,再把錄音給放了一遍。
其實內容也就那麽幾句話,但‘含刑量’極高。
林夏聽完後,眼神有點複雜的看著金勝道:“這都第幾次了,你就這麽招人嫉恨嗎?”
“要是國內的律師都跟你一樣,那他娘的誰還敢當律師。”
金勝表情有點無奈的攤了攤手道:“怪我嘍.....”
林夏苦笑著搖了搖頭。
旁邊做記錄的小虎,看著兩人的互動,也捂著嘴偷笑了一聲。
“叮鈴鈴.....”
這時候,林夏的手機響了起來。
“喂,你說。”
“好,那你先找人留守,再回隊裏。”
掛掉電話後,林夏看著金勝,咽了一下口水道:“被救護車拉走的兩個,一個頸部骨折、一個肋骨斷了兩根,裂了一根。”
“我說金勝,你要不別當律師了,幹脆來我們刑警隊上班吧!”
“就你這腦子,又懂法律、身手又好。”
“要是破幾個大案,妥妥的王牌刑警。”
旁邊的小虎也是眼睛一亮,連連點頭。
金勝連忙擺手道:“別,我這人受不了太大的束縛,當個律師舒服點,錢多事少,還沒有開不完的會。”
相比起有能力的律師,不鏽鋼飯碗還真不算什麽。
國內雖然是‘官本位’,但你得看怎麽比、跟什麽比。
現實生活中,很多‘公檢法’機關工作的人,甚至都到了一定級別,最後還不是主動辭職跑來當律師。
金勝除非腦子進水才會有這個想法。
林夏就是隨口提這麽一嘴,見到金勝都不帶一絲猶豫的拒絕,也知道肯定沒戲,沒必要再浪費感情。
“行了,過來簽個字,你就可以走了。”
“.........”
臥槽,無情。
金勝撇了撇嘴,接過筆錄看了一遍,順便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林警官,那個帶回來的,你們不去做筆錄嗎?”
林夏沒好氣的回道:“還暈著呐!總得先讓他清醒了再問吧!”
“你自己下的手,心裏沒數嗎?”
金勝試探性的問道:“那我能等他醒了,順便看一下他的審訊嗎?”
“畢竟我作為受害人,總得知道為什麽要殺我,誰在幕後指使吧!”
林夏起身道:“受害人個屁,你連根毛都沒掉。”
“行了,該忙什麽就去忙,有什麽消息我會通知你的。”
金勝有點尷尬的摸了摸鼻子道:“林警官,看你說的,沒受傷我就不是受害了?”
“上次那三個小混混,我不也是看完了審訊嗎?”
林夏雙眼一瞪道:“那能一樣嗎?你這個資深律師難道不知道其中的區別。別給我嬉皮笑臉的,快走。”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律師在公安機關審訊嫌疑人時並不享有在場的權利。
就算金勝作為當事人,也是不被允許的。
隻能在事後,向主辦警官了解案情的進展。
金勝也沒有絲毫的辦法。
律師不是萬能的。
總不能讓林夏違規操作吧!
接著三人一起從詢問室走了出來。
“謔....這身手,沒練個5年以上,都不可能有。”
“是啊,感覺比特警隊那個格鬥小王子還要牛。”
“你可拉倒吧......”
辦公區內,幾個人正圍著一台電腦,一邊看一邊討論著。
林夏看到這一幕後,厲聲問道:“你們幹什麽呢?不知道是上班時間啊!”
幾人一聽,立馬轉身說道:“林隊,我們從一輛車的行車記錄儀上,找到了案發當時的監控視頻。”
“那動作,老帥了....”
“哦...我來看看。”
林夏都還沒開口,倒是旁邊的小虎已經迫不及待的跑了過去。
“一幫臭小子,整天就知道鬧騰。”
金勝瞥了一眼林夏。
這嘴角微翹,明顯帶著一股笑意的語氣,是認真的嗎?
明明就是寵溺好嘛!
站在這裏,突然有一種孤獨的感覺是怎麽回事。
金勝連忙說道:“林警官,那你們先忙,我走了。”
“好,你自便就行。”
林夏隨意的回了一句後,也動身走了過去。
這是製止不了,那就主動加入嗎?
金勝:“.........”
從治安局出來後,時間已經快到中午,金勝先去祭了一下五髒廟,接著徑直回了律所。
明天等律所的年夜飯吃完,就要放假了。
金勝準備自己開車回去,反正就幾個小時的路程。
年後還得在老家那邊,搞那個拆遷案的事情。
有輛車會方便很多。
律所辦公室門口,三個小夥伴裏隻有施磊一個人在。
“金律,你回來了。”
“對,本來還要早的,耽擱了一下,他們呢?”
“哦....張律師去吃飯還沒回來,王宇豪上午就出去拜訪客戶了。”
“行,那你吃飯了嗎?”
“吃了。”
“那行,你繼續休息吧!”
施磊這個小社恐,混熟了之後交流倒是很正常。
還知道主動打招呼。
金勝淡淡的笑了笑,準備回辦公室。
“金....金律,我有點事想請教你。”
剛走到門口,身後傳來施磊的聲音。
“行啊!來我辦公室聊。”
金勝轉身招了招手。
這麽久以來,施磊還是第一次單獨找自己請教,倒是挺難得的。
平時他跟張琴、王宇豪走的比較近。
有問題也會直接找他們問。
走之前,為了安全起見,還特意把自己的車給仔細的檢查了一遍。
這都直接動刀子幹了,誰知道會不會還有什麽後手。
金勝得去做個筆錄,交待一下事情經過。
順便也得把手機中的錄音上交。
三人的‘故意殺人罪’應該就能實錘了。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未遂仍然需要按照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但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但由於三個人是有預謀的,甚至背後有人指使的,那這個性質又會不同。
團夥殺人並不一定意味著罪行更大,會根據每個人在犯罪中的具體作用和參與程度來確定的。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主犯往往會加重刑罰。
比如:從有期徒刑上調到死緩,死緩直接變成死刑。
詢問室內,金勝詳細的描述了一遍後,再把錄音給放了一遍。
其實內容也就那麽幾句話,但‘含刑量’極高。
林夏聽完後,眼神有點複雜的看著金勝道:“這都第幾次了,你就這麽招人嫉恨嗎?”
“要是國內的律師都跟你一樣,那他娘的誰還敢當律師。”
金勝表情有點無奈的攤了攤手道:“怪我嘍.....”
林夏苦笑著搖了搖頭。
旁邊做記錄的小虎,看著兩人的互動,也捂著嘴偷笑了一聲。
“叮鈴鈴.....”
這時候,林夏的手機響了起來。
“喂,你說。”
“好,那你先找人留守,再回隊裏。”
掛掉電話後,林夏看著金勝,咽了一下口水道:“被救護車拉走的兩個,一個頸部骨折、一個肋骨斷了兩根,裂了一根。”
“我說金勝,你要不別當律師了,幹脆來我們刑警隊上班吧!”
“就你這腦子,又懂法律、身手又好。”
“要是破幾個大案,妥妥的王牌刑警。”
旁邊的小虎也是眼睛一亮,連連點頭。
金勝連忙擺手道:“別,我這人受不了太大的束縛,當個律師舒服點,錢多事少,還沒有開不完的會。”
相比起有能力的律師,不鏽鋼飯碗還真不算什麽。
國內雖然是‘官本位’,但你得看怎麽比、跟什麽比。
現實生活中,很多‘公檢法’機關工作的人,甚至都到了一定級別,最後還不是主動辭職跑來當律師。
金勝除非腦子進水才會有這個想法。
林夏就是隨口提這麽一嘴,見到金勝都不帶一絲猶豫的拒絕,也知道肯定沒戲,沒必要再浪費感情。
“行了,過來簽個字,你就可以走了。”
“.........”
臥槽,無情。
金勝撇了撇嘴,接過筆錄看了一遍,順便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林警官,那個帶回來的,你們不去做筆錄嗎?”
林夏沒好氣的回道:“還暈著呐!總得先讓他清醒了再問吧!”
“你自己下的手,心裏沒數嗎?”
金勝試探性的問道:“那我能等他醒了,順便看一下他的審訊嗎?”
“畢竟我作為受害人,總得知道為什麽要殺我,誰在幕後指使吧!”
林夏起身道:“受害人個屁,你連根毛都沒掉。”
“行了,該忙什麽就去忙,有什麽消息我會通知你的。”
金勝有點尷尬的摸了摸鼻子道:“林警官,看你說的,沒受傷我就不是受害了?”
“上次那三個小混混,我不也是看完了審訊嗎?”
林夏雙眼一瞪道:“那能一樣嗎?你這個資深律師難道不知道其中的區別。別給我嬉皮笑臉的,快走。”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律師在公安機關審訊嫌疑人時並不享有在場的權利。
就算金勝作為當事人,也是不被允許的。
隻能在事後,向主辦警官了解案情的進展。
金勝也沒有絲毫的辦法。
律師不是萬能的。
總不能讓林夏違規操作吧!
接著三人一起從詢問室走了出來。
“謔....這身手,沒練個5年以上,都不可能有。”
“是啊,感覺比特警隊那個格鬥小王子還要牛。”
“你可拉倒吧......”
辦公區內,幾個人正圍著一台電腦,一邊看一邊討論著。
林夏看到這一幕後,厲聲問道:“你們幹什麽呢?不知道是上班時間啊!”
幾人一聽,立馬轉身說道:“林隊,我們從一輛車的行車記錄儀上,找到了案發當時的監控視頻。”
“那動作,老帥了....”
“哦...我來看看。”
林夏都還沒開口,倒是旁邊的小虎已經迫不及待的跑了過去。
“一幫臭小子,整天就知道鬧騰。”
金勝瞥了一眼林夏。
這嘴角微翹,明顯帶著一股笑意的語氣,是認真的嗎?
明明就是寵溺好嘛!
站在這裏,突然有一種孤獨的感覺是怎麽回事。
金勝連忙說道:“林警官,那你們先忙,我走了。”
“好,你自便就行。”
林夏隨意的回了一句後,也動身走了過去。
這是製止不了,那就主動加入嗎?
金勝:“.........”
從治安局出來後,時間已經快到中午,金勝先去祭了一下五髒廟,接著徑直回了律所。
明天等律所的年夜飯吃完,就要放假了。
金勝準備自己開車回去,反正就幾個小時的路程。
年後還得在老家那邊,搞那個拆遷案的事情。
有輛車會方便很多。
律所辦公室門口,三個小夥伴裏隻有施磊一個人在。
“金律,你回來了。”
“對,本來還要早的,耽擱了一下,他們呢?”
“哦....張律師去吃飯還沒回來,王宇豪上午就出去拜訪客戶了。”
“行,那你吃飯了嗎?”
“吃了。”
“那行,你繼續休息吧!”
施磊這個小社恐,混熟了之後交流倒是很正常。
還知道主動打招呼。
金勝淡淡的笑了笑,準備回辦公室。
“金....金律,我有點事想請教你。”
剛走到門口,身後傳來施磊的聲音。
“行啊!來我辦公室聊。”
金勝轉身招了招手。
這麽久以來,施磊還是第一次單獨找自己請教,倒是挺難得的。
平時他跟張琴、王宇豪走的比較近。
有問題也會直接找他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