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那就換個方式
開局被頂替,我越戰越勇 作者:無聊到爆棚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嚴昊軒聽到了這個回答,臉上的神情沒有任何變化。
看來他自己也心知肚明。
估計是另一個律師跟他說過了。
金勝繼續說道:“嚴先生,你把原先那個起訴撤回來吧!繼續掛下去也沒什麽結果,我們換個方式來處理。”
嚴昊軒眼睛一亮,連忙追問道:“什麽方式?”
金勝淡淡的笑了笑,“我們可以提起刑事自訴,然後附帶民事訴訟。”
“誰下的通知,誰執行的命令,誰動的手,全都一步到位,送上被告席。”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如果拆遷方在未與被征收人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擅自拆除房屋,其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價值200多萬的房子,已經夠得上數額巨大了。”
嚴昊軒聽完後眉頭微皺的說道:“不行啊!我聽萬律師說過,這個案子隻能作為行政類或者民事賠償一類的性質去處理。”
這個萬律師應該就是嚴昊軒在老家那邊找的那個律師。
看來對方不太擅長刑事這一塊啊!
金勝解釋道:“對方現在是一級推一級,完全就是拖著這個事情。”
“或者你現在的案子法院直接開庭,然後判個95萬給你,你除了上訴好像沒有其它辦法了吧!”
“然後你上訴,再來個維持原判,最後把你搞到沒辦法了,隻能接受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
“就算你心有不甘,去上訪好了,區政府跟市政府絕對會跟你打太極拖著。”
“你再跑去省裏的信訪部門,它又會給你發回到市裏處理,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如果你一旦跑去京都上訪那就正中對方下懷,他們會說你越級上訪,尋釁滋事,把你給拘留起來,加上其它一係列的處罰。”
“不僅個人的檔案上留下汙點,甚至還會影響到生活中的方方麵麵,得不償失了不是。”
“所以,我們就要換個賽道去走,千萬不能走進對方給你設定的死胡同裏麵。”
“故意毀壞財物雖然屬於公訴案件,但是我看到卷宗裏有一張治安所的不予立案證明,那就夠了。”
“已經符合公訴轉自訴的條件了。”
“如果區法院不立案,那就讓法院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書。”
“我們接著向上一級法院、或者檢察署進行申訴?。”
“按照程序一級一級往上套,甚至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因為這個事情我們占理,所以不怕沒有地方受理,懂嗎?”
“刑事案件,可是要送人進去的,不光光就是錢的事情了。”
“對方一定會害怕,然後來跟我們協商。”
“主動權不是握在我們手裏了嗎?”
嚴昊軒聽完了金勝的解釋後,雙眼放光,連連點頭道:“好好,就這麽辦。還是你靠譜。”
金勝笑而不語。
處理這種案子算是小兒科了,也就是跑跑腿,花點時間。
有些事情你看著很麻煩,求爺爺告奶奶都沒用,可是一旦找到了關鍵點,你就會發現其實很簡單。
對方既然有神秘力量參與,那就繞開它,跳出這股力量的籠罩範圍。
跟下跳棋一樣,合理利用規則,最終贏得勝利。
如果跟著對方的節奏來走,那指定一敗塗地。
很多的地方上,對於如何應對這一種事情,早都輕車熟路,見怪不怪了。
金勝心裏也很清楚,一旦去弄刑事自訴,絕對有人會立馬來找嚴昊軒進行協商,頂天了價格談不攏會到市一級。
這就叫你跟他談賠償,他跟你耍無賴。當你準備把他送進去的時候,他又來找你談賠償了。
有些人,甚至有些單位,是不能出現在被告席上的。
嚴昊軒得到了心滿意足的答複,臉上的神色有點興奮。
“金律師,那我就先回家,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家裏人。”
“行,慢走。張律師,幫我送一下嚴先生。”
“好的”
等到張琴把人領出去之後,金勝也把資料給收了起來。
交談雖然短暫,但是錢一分都不能少。
案件基礎費用2萬,最後完成之後還有總金額15%的分成。
金勝能從中得到30%的收益,去出個差還能報銷差旅費跟住宿費。
案子雖小,收益卻很可觀。
..........
人一旦忙起來,時間就會過的很快。
金勝每天規律的上班,處理一些案子。
1月9號的時候,帶著張琴去了一趟老家的市府所在地,直接向椒黃區的法院遞交了‘刑事自訴’的立案材料,把工作人員都給整懵了。
中間抽空的時候回了一趟老家,見了一下爸媽,順便跟王十二聚了一下。
他已經在老家太平縣的法院開始實習了。
這關係果然夠硬的。
直接來了個跨省實習。
沒有停留,第二天就回了魔都。
法院立案審查需要時間,留在當地等下去也沒什麽意思,該有的證據都有了,不需要去實地走訪。
1月12號,金勝去了一趟母校的長寧校區,參加了一場律所舉辦的宣講會,見到了不少的熟人,還跟自己的研究生導師盧忠教授見了一麵。
兩人討論了很多各自的法律觀點。
金勝也是遊刃有餘,甚至一些觀點的理解角度,讓盧教授聽完後直誇新奇。
印象分拉滿,這下子學位證書穩了。
1月13號,星期六
金勝接到了王靜靜的電話,她訂婚的日子已經定好了,就在這個月27號,臘月十七,宜合婚訂婚。
隻是這個時間稍微倉促了一點,隻剩下兩個星期時間。
所以大姑跟姑父也忙的飛起。
沒辦法,隻能拉了一下金勝的壯丁。
今天得幫她去一家酒店試菜,提一下意見。
這還是上次自己露了一手後,坐實了大廚身份的原因。
酒店的環境還可以,倒是做菜的師傅手藝不錯,金勝沒挑出什麽大的毛病,隻是提了一些小小的建議。
反正最後金勝回家的時候,有點吃撐了。
本著不浪費的原則,還打包了幾個回來。
放冰箱裏,明天熱一熱就行。
看來他自己也心知肚明。
估計是另一個律師跟他說過了。
金勝繼續說道:“嚴先生,你把原先那個起訴撤回來吧!繼續掛下去也沒什麽結果,我們換個方式來處理。”
嚴昊軒眼睛一亮,連忙追問道:“什麽方式?”
金勝淡淡的笑了笑,“我們可以提起刑事自訴,然後附帶民事訴訟。”
“誰下的通知,誰執行的命令,誰動的手,全都一步到位,送上被告席。”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如果拆遷方在未與被征收人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擅自拆除房屋,其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275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價值200多萬的房子,已經夠得上數額巨大了。”
嚴昊軒聽完後眉頭微皺的說道:“不行啊!我聽萬律師說過,這個案子隻能作為行政類或者民事賠償一類的性質去處理。”
這個萬律師應該就是嚴昊軒在老家那邊找的那個律師。
看來對方不太擅長刑事這一塊啊!
金勝解釋道:“對方現在是一級推一級,完全就是拖著這個事情。”
“或者你現在的案子法院直接開庭,然後判個95萬給你,你除了上訴好像沒有其它辦法了吧!”
“然後你上訴,再來個維持原判,最後把你搞到沒辦法了,隻能接受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
“就算你心有不甘,去上訪好了,區政府跟市政府絕對會跟你打太極拖著。”
“你再跑去省裏的信訪部門,它又會給你發回到市裏處理,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如果你一旦跑去京都上訪那就正中對方下懷,他們會說你越級上訪,尋釁滋事,把你給拘留起來,加上其它一係列的處罰。”
“不僅個人的檔案上留下汙點,甚至還會影響到生活中的方方麵麵,得不償失了不是。”
“所以,我們就要換個賽道去走,千萬不能走進對方給你設定的死胡同裏麵。”
“故意毀壞財物雖然屬於公訴案件,但是我看到卷宗裏有一張治安所的不予立案證明,那就夠了。”
“已經符合公訴轉自訴的條件了。”
“如果區法院不立案,那就讓法院出具不予立案的裁定書。”
“我們接著向上一級法院、或者檢察署進行申訴?。”
“按照程序一級一級往上套,甚至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因為這個事情我們占理,所以不怕沒有地方受理,懂嗎?”
“刑事案件,可是要送人進去的,不光光就是錢的事情了。”
“對方一定會害怕,然後來跟我們協商。”
“主動權不是握在我們手裏了嗎?”
嚴昊軒聽完了金勝的解釋後,雙眼放光,連連點頭道:“好好,就這麽辦。還是你靠譜。”
金勝笑而不語。
處理這種案子算是小兒科了,也就是跑跑腿,花點時間。
有些事情你看著很麻煩,求爺爺告奶奶都沒用,可是一旦找到了關鍵點,你就會發現其實很簡單。
對方既然有神秘力量參與,那就繞開它,跳出這股力量的籠罩範圍。
跟下跳棋一樣,合理利用規則,最終贏得勝利。
如果跟著對方的節奏來走,那指定一敗塗地。
很多的地方上,對於如何應對這一種事情,早都輕車熟路,見怪不怪了。
金勝心裏也很清楚,一旦去弄刑事自訴,絕對有人會立馬來找嚴昊軒進行協商,頂天了價格談不攏會到市一級。
這就叫你跟他談賠償,他跟你耍無賴。當你準備把他送進去的時候,他又來找你談賠償了。
有些人,甚至有些單位,是不能出現在被告席上的。
嚴昊軒得到了心滿意足的答複,臉上的神色有點興奮。
“金律師,那我就先回家,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家裏人。”
“行,慢走。張律師,幫我送一下嚴先生。”
“好的”
等到張琴把人領出去之後,金勝也把資料給收了起來。
交談雖然短暫,但是錢一分都不能少。
案件基礎費用2萬,最後完成之後還有總金額15%的分成。
金勝能從中得到30%的收益,去出個差還能報銷差旅費跟住宿費。
案子雖小,收益卻很可觀。
..........
人一旦忙起來,時間就會過的很快。
金勝每天規律的上班,處理一些案子。
1月9號的時候,帶著張琴去了一趟老家的市府所在地,直接向椒黃區的法院遞交了‘刑事自訴’的立案材料,把工作人員都給整懵了。
中間抽空的時候回了一趟老家,見了一下爸媽,順便跟王十二聚了一下。
他已經在老家太平縣的法院開始實習了。
這關係果然夠硬的。
直接來了個跨省實習。
沒有停留,第二天就回了魔都。
法院立案審查需要時間,留在當地等下去也沒什麽意思,該有的證據都有了,不需要去實地走訪。
1月12號,金勝去了一趟母校的長寧校區,參加了一場律所舉辦的宣講會,見到了不少的熟人,還跟自己的研究生導師盧忠教授見了一麵。
兩人討論了很多各自的法律觀點。
金勝也是遊刃有餘,甚至一些觀點的理解角度,讓盧教授聽完後直誇新奇。
印象分拉滿,這下子學位證書穩了。
1月13號,星期六
金勝接到了王靜靜的電話,她訂婚的日子已經定好了,就在這個月27號,臘月十七,宜合婚訂婚。
隻是這個時間稍微倉促了一點,隻剩下兩個星期時間。
所以大姑跟姑父也忙的飛起。
沒辦法,隻能拉了一下金勝的壯丁。
今天得幫她去一家酒店試菜,提一下意見。
這還是上次自己露了一手後,坐實了大廚身份的原因。
酒店的環境還可以,倒是做菜的師傅手藝不錯,金勝沒挑出什麽大的毛病,隻是提了一些小小的建議。
反正最後金勝回家的時候,有點吃撐了。
本著不浪費的原則,還打包了幾個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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