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太明顯了
開局被頂替,我越戰越勇 作者:無聊到爆棚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從看守所出來,回到律所的時候,已經快到中午了。
大城市就這一點不好,真正辦事的時間沒多久,大部分都堵在了路上。
這一個上午,隻去了兩個地方。
本來金勝還想去一趟南山區那邊的檢察署,見一下負責這個案子的項青檢察官的,可惜時間上已經來不及了。
此時,律所內,實習生們都在會議室裏討論著什麽。
金勝估計,大概率就是第五個課題。
站在外麵的金勝,剛好被汪雨彤這個小白兔給看到了,立馬就對著金勝揮了揮手。
這一動作也引起了其他實習生們的注意。
都紛紛對著金勝打了打招呼。
看到這一幕後,金勝幹脆提著公文包,推門進去了。
“大家都在忙著呢?”
“是啊!”
“對...”
“金律,你要不幫我們看看思路對不對。”
“.......”
眾人也是七嘴八舌的說著。
金勝想了想,等到綜藝播出了,華政的老師指定能看到。
前兩天跟祝興打電話的時候,就已經被暗示過了。
這師姐、師妹的。
要不然回去母校簽字,等研究生入學的時候,指不定會吃到白眼。
一想到這,金勝把包放好之後說道:“你們的原始題目有嗎?先給我看看吧!”
“師兄,我這裏有....”
接過汪雨彤遞過來的課題簡介後,金勝也看了起來。
還是全英文的,逼格夠高啊!
金勝看了一遍後,大致上看懂了。
就是a自己貪心被b騙了錢,然後這個b又去騙了c的錢。
等到c意識到被騙後,意外又收到了b因為操作失誤轉過來的錢。
但是這個c接下來卻把錢轉給了自己的朋友d,換成了等額的錢幣,轉給了自己在內地的丈夫。
所以眼下,a起訴c,要求返還這筆錢。
題目讓金勝看得蛋疼,也就是港島了,法院才會受理這麽離譜的案件。
要是換成在內地,警方直接就會接手案件了。
a不僅一毛錢都得不到,還會被教育一通。
至於這個c,還會涉嫌違法,這筆錢會被作為違法所得而沒收掉。
看完了課題後,金勝又抬頭看向了投屏上,朱綽瑩寫的要點跟策略,倒很符合港島普通法中的“推定”原則。
就跟上次金勝打的溫小柔的官司,所用的方法差不多。
金勝當時是靠輔證來進行“慣性推定”。
而港島,會引用相似的判罰案例。
“先說哈...普通法我不太熟,但是如果我作為辯方,也就是被告方,我會提出反駁的理由。”
“你們可以適當的作為參考。”
這也是金勝故意為之,就算要照顧,肯定也得隱晦一點。
實習生們聽到後,都眼睛一亮,迅速的拿出了小本本準備記錄。
“第一,原告方知不知道,投資網上的百家樂網站,本身就是屬於違法行為。”
“哪怕這個網站是假的,是詐騙犯b為了向原告方進行詐騙所設計的一個騙局。”
“但是,原告方在明明知道投資賭博網站違法的情況下,卻還是受到了高回報的誘惑,從而進行投資。”
“請問,這一點,你們怎麽解釋。”
“第二,原告方是基於怎麽樣的情況下,才由此來推定我方收到的這筆款項,就是你方轉給b的呢?”
“推定信托,不當得利、還是知情收受。法律依據呢?”
“第三,被告方跟原告方一樣,同屬於受害者,但是,被告方是基於相信朋友,借出的這筆款項。”
“至於原告方,是基於高額回報的誘惑下,才會上當受騙。”
“兩者的本意,並不相同。”
基本上,實習生們隻要反駁了金勝說的這三個觀點,也就差不多ok了。
再說,普通法,更多的還是基於已經存在的判罰案例來作為重要參照物,跟國內還是有點不一樣的。
金勝能提醒這麽多,已經相當可以了。
要是再多說幾句,就違背了課題本身的意義。
畢竟是模擬法庭,又不是真實的。
在法庭上進行陳述的時間,肯定會有限製。
金勝注意到,實習生們除了極個別的還一臉茫然,大部分看上去都已經若有所思的樣子了。
“好了,你們繼續研究吧!我也該去忙自己的事了。”
“謝謝師兄....”
“謝謝金律。”
“............”
金勝出了會議室後,直接朝著茶水間走去。
準備點個外賣,慢慢的研究一下現有的證據,看看上了法庭要怎麽打。
處理一件刑事案子,除了要找到有利己方的證據之外,還要找到控方在程序上、證據上的漏洞。
就比如,控方是一張密不透風的布,辯方則是需要變成一根針,在布上麵紮開一個口子,然後慢慢的擴大。
隻要這張布合不攏了,那麽就成功了。
眼下江添越那邊,蘇瑾跟淩逸寒兩人的調查報告還沒有拿過來,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新的突破點。
金勝在想,要不要去一趟檢察署,除了看看公訴方有沒有新的證據提供之外。
是不是應該跟檢察官先聊一聊,能不能先撤回起訴,重新進行調查。
至少這在法定程序上麵,是合規的。
路過幾個導師的辦公室的時候,金勝是一個人都沒看到,估計都忙去了。
...........
直到下午一點半之後,四大高手才陸陸續續回來了。
金勝也第一時間去找了陳一銘,兩人聊了一會,說了一下自己的發現,同樣也詢問了一下他的意見。
最後的決定,是再等等。
眼下這件事,在網上鬧得有點凶。
檢查機關有可能迫於壓力,不會輕易的做出重新調查的決定。
這是輿論裹挾啊!
金勝從陳一銘的辦公室出來後,還特意去網上看了一下,詞條都已經在熱搜上掛著了,排名第7。
“一大學女生被富二代‘強x’,目前已被提起公訴。”
“據記者調查了解,該富二代為某上市公司繼承人.........”
裏麵的內容,就差指名道姓了,甚至說的有鼻子有眼的,跟基礎案情出入並不大。
要是沒有幕後推手,鬼都不信。
金勝也不由得歎了口氣,目標大了,真的是什麽妖魔鬼怪都會出現。
太有錢了,也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越是那種大老板,越是沒有個人時間,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情。
還得時不時的應付各種算計。
心累.......
大城市就這一點不好,真正辦事的時間沒多久,大部分都堵在了路上。
這一個上午,隻去了兩個地方。
本來金勝還想去一趟南山區那邊的檢察署,見一下負責這個案子的項青檢察官的,可惜時間上已經來不及了。
此時,律所內,實習生們都在會議室裏討論著什麽。
金勝估計,大概率就是第五個課題。
站在外麵的金勝,剛好被汪雨彤這個小白兔給看到了,立馬就對著金勝揮了揮手。
這一動作也引起了其他實習生們的注意。
都紛紛對著金勝打了打招呼。
看到這一幕後,金勝幹脆提著公文包,推門進去了。
“大家都在忙著呢?”
“是啊!”
“對...”
“金律,你要不幫我們看看思路對不對。”
“.......”
眾人也是七嘴八舌的說著。
金勝想了想,等到綜藝播出了,華政的老師指定能看到。
前兩天跟祝興打電話的時候,就已經被暗示過了。
這師姐、師妹的。
要不然回去母校簽字,等研究生入學的時候,指不定會吃到白眼。
一想到這,金勝把包放好之後說道:“你們的原始題目有嗎?先給我看看吧!”
“師兄,我這裏有....”
接過汪雨彤遞過來的課題簡介後,金勝也看了起來。
還是全英文的,逼格夠高啊!
金勝看了一遍後,大致上看懂了。
就是a自己貪心被b騙了錢,然後這個b又去騙了c的錢。
等到c意識到被騙後,意外又收到了b因為操作失誤轉過來的錢。
但是這個c接下來卻把錢轉給了自己的朋友d,換成了等額的錢幣,轉給了自己在內地的丈夫。
所以眼下,a起訴c,要求返還這筆錢。
題目讓金勝看得蛋疼,也就是港島了,法院才會受理這麽離譜的案件。
要是換成在內地,警方直接就會接手案件了。
a不僅一毛錢都得不到,還會被教育一通。
至於這個c,還會涉嫌違法,這筆錢會被作為違法所得而沒收掉。
看完了課題後,金勝又抬頭看向了投屏上,朱綽瑩寫的要點跟策略,倒很符合港島普通法中的“推定”原則。
就跟上次金勝打的溫小柔的官司,所用的方法差不多。
金勝當時是靠輔證來進行“慣性推定”。
而港島,會引用相似的判罰案例。
“先說哈...普通法我不太熟,但是如果我作為辯方,也就是被告方,我會提出反駁的理由。”
“你們可以適當的作為參考。”
這也是金勝故意為之,就算要照顧,肯定也得隱晦一點。
實習生們聽到後,都眼睛一亮,迅速的拿出了小本本準備記錄。
“第一,原告方知不知道,投資網上的百家樂網站,本身就是屬於違法行為。”
“哪怕這個網站是假的,是詐騙犯b為了向原告方進行詐騙所設計的一個騙局。”
“但是,原告方在明明知道投資賭博網站違法的情況下,卻還是受到了高回報的誘惑,從而進行投資。”
“請問,這一點,你們怎麽解釋。”
“第二,原告方是基於怎麽樣的情況下,才由此來推定我方收到的這筆款項,就是你方轉給b的呢?”
“推定信托,不當得利、還是知情收受。法律依據呢?”
“第三,被告方跟原告方一樣,同屬於受害者,但是,被告方是基於相信朋友,借出的這筆款項。”
“至於原告方,是基於高額回報的誘惑下,才會上當受騙。”
“兩者的本意,並不相同。”
基本上,實習生們隻要反駁了金勝說的這三個觀點,也就差不多ok了。
再說,普通法,更多的還是基於已經存在的判罰案例來作為重要參照物,跟國內還是有點不一樣的。
金勝能提醒這麽多,已經相當可以了。
要是再多說幾句,就違背了課題本身的意義。
畢竟是模擬法庭,又不是真實的。
在法庭上進行陳述的時間,肯定會有限製。
金勝注意到,實習生們除了極個別的還一臉茫然,大部分看上去都已經若有所思的樣子了。
“好了,你們繼續研究吧!我也該去忙自己的事了。”
“謝謝師兄....”
“謝謝金律。”
“............”
金勝出了會議室後,直接朝著茶水間走去。
準備點個外賣,慢慢的研究一下現有的證據,看看上了法庭要怎麽打。
處理一件刑事案子,除了要找到有利己方的證據之外,還要找到控方在程序上、證據上的漏洞。
就比如,控方是一張密不透風的布,辯方則是需要變成一根針,在布上麵紮開一個口子,然後慢慢的擴大。
隻要這張布合不攏了,那麽就成功了。
眼下江添越那邊,蘇瑾跟淩逸寒兩人的調查報告還沒有拿過來,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新的突破點。
金勝在想,要不要去一趟檢察署,除了看看公訴方有沒有新的證據提供之外。
是不是應該跟檢察官先聊一聊,能不能先撤回起訴,重新進行調查。
至少這在法定程序上麵,是合規的。
路過幾個導師的辦公室的時候,金勝是一個人都沒看到,估計都忙去了。
...........
直到下午一點半之後,四大高手才陸陸續續回來了。
金勝也第一時間去找了陳一銘,兩人聊了一會,說了一下自己的發現,同樣也詢問了一下他的意見。
最後的決定,是再等等。
眼下這件事,在網上鬧得有點凶。
檢查機關有可能迫於壓力,不會輕易的做出重新調查的決定。
這是輿論裹挾啊!
金勝從陳一銘的辦公室出來後,還特意去網上看了一下,詞條都已經在熱搜上掛著了,排名第7。
“一大學女生被富二代‘強x’,目前已被提起公訴。”
“據記者調查了解,該富二代為某上市公司繼承人.........”
裏麵的內容,就差指名道姓了,甚至說的有鼻子有眼的,跟基礎案情出入並不大。
要是沒有幕後推手,鬼都不信。
金勝也不由得歎了口氣,目標大了,真的是什麽妖魔鬼怪都會出現。
太有錢了,也不見得是一件好事。
越是那種大老板,越是沒有個人時間,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情。
還得時不時的應付各種算計。
心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