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的李癩子是個純粹的理想主義者,他不會把人性看的太複雜,也一直堅定著邪不壓正這四個字。


    也許,他理想中的正義終有一天會到來,可等待正義的漫長過程,確是要付出慘重的代價。


    傷口能否愈合,隻有受了傷的人才知道,而有些傷痛,並不是時間能夠治愈的。


    “年紀不大,口氣倒是不小,小子,跟我大哥說話恭敬點。”


    一個拎著刀的小弟,囂張的威脅著李俊郎。


    隻見那凶名在外的孟瘋子走上前來,拿出了一張按有手印的欠條。


    “你說你替方耀祖還錢是吧,他欠了我一千七百塊,你要是能拿出來,這事兒兩清。”


    別說一千多塊,就是一百多塊,在當年的購買力也是相當可怕。


    聽到這個數字,李俊郎也是嚇了一跳,他父母留下的遺產,估計也就比這多一點點而已。


    “誰按的手印,你找誰去,和我們有什麽關係!”


    方芳擋在了李俊郎身前,指著自己的親哥哥罵道:“他欠你錢,你割他肉,放他血,都是你們之間的事情。”


    “這錢,我們一分都不會出,要麽你就把我們弄死在荒山野嶺,要麽你就找方耀祖算賬,今天我們幾個但凡是走出這裏,一定會去告你的狀,直到告的你蹲進監獄,告的你吃顆槍子!”


    “你娘的小丫頭,跟誰倆呢!”


    一個小弟對著孟瘋子建議道:“大哥,我就沒見過敢欠你錢不還的主兒,這深山老林,幹掉他們幾個又能怎樣!”


    孟瘋子攔住了那人,不但沒有生氣,反而是笑臉相迎起來。


    要麽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眼前這孟瘋子,並不愚蠢,要是何慶沒跑出去,他怎麽胡作非為都行,可這事兒有了人證,那就得好好思量一番了。


    “方姑娘說的對,冤有頭,債有主這事兒,的確和你們幾個沒啥關係。”


    孟瘋子揮了揮手,兩個小弟便按住了臉色蒼白的方耀祖。


    “你哥欠我一千七百塊,他這小體格,也就一百二十斤。”


    “這樣,我算他一斤二十塊錢,連血帶肉,割下來湊夠八十五斤,這賬我也就不要了。”


    說著,孟瘋子便砍掉了方耀祖的兩根手指,隨之瞪著眼睛怒吼道:“給我秤,連血帶肉,一克都不能占人家便宜!”


    方耀祖疼的在地上打滾,發出的哀嚎,比殺豬聲還要慘烈。


    一個渾身顫抖的小弟撿起了那兩根手指,瑟瑟發抖的放在了杆秤上。


    隻見孟瘋子指著地上的鮮血,咬牙切齒道:“來,把雪也抓起來,一起稱,多了的,算我送他的!”


    李俊郎三人哪裏見過這架勢,兩根手指說剁就剁,這孟瘋子人如其名,所說的話,也絕非玩笑!


    方芳下意識的後退一步,李俊郎也是頭皮發麻,呆愣在了原地。


    就連那性格沉穩的陶非,都因為生理不適,趴在雪地上吐了起來。


    “大哥,太少了,不夠秤啊!”


    孟瘋子雙目冰冷的看著方芳,指了指打滾的方耀祖:“來,把他按住。”


    “住手!”


    方芳哭喊著怒吼道:“你們這群畜生,一定會遭報應的,出去之後,我一定要告你,告到你被繩之以法!”


    “小妹妹,是你說讓我割他的肉,放他的血,怎麽這一轉眼,就不承認了呢?”


    孟瘋子冷笑道:“這麽說吧,吃槍子我認,但欠我錢不還,那我隻能要他的命了。”


    “現在,給你個選擇的機會,是跟我回家當我媳婦,還是拿你哥的血肉抵債?”


    趴在地上哀嚎的方耀祖,瘋狂的嘶吼道:“妹子,救我,救我啊!”


    “他們會殺了我的,求求你,答應他們吧!”


    方芳絕望的看著自己的哥哥,而孟瘋子手裏的那把刀,則是越發的逼近了過去。


    “他的賭債,我替他還!”


    李俊郎立即說道:“開春過後,我回城裏給你取錢,一千七是吧,我出得起!”


    “開春過後?”


    孟瘋子大笑道:“你咋不說十年後還我呢?這才入冬不久,你一拖就是三五個月,你小子跟我開玩笑呢?”


    “別說兄弟我不給你們這些知青麵子,這事兒能了,我也可以給你寬限。”


    “兩根手指,抵兩百塊錢,剩下的一千五,一個月內給我,超過這個期限,可別說我不近人情了。”


    在這窮鄉僻壤,想要湊齊這些錢,可謂是難如登天。


    這大雪封山,出入不得,一個月的時間,李俊郎上哪湊齊這麽多錢!


    “看吧,你拿不出來。”


    孟瘋子抓住了方耀祖的衣領,將刀子抵在了他的咽喉處:“村裏殺豬,都會先把血放幹淨。”


    “有時候我也很好奇,動物身上的血咋就那麽多呢?不知道這人身上,是不是也是如此。”


    李俊郎緊咬著牙關,答應下了孟瘋子這無理的要求。


    “一個月內,我把錢給你,現在,放了我們!”


    其實,這時候的三人要是能再堅持一會兒,孟瘋子也就給自己找台階下了。


    他要是膽敢殺人,根本不會拿方耀祖來威脅他們。


    砍了兩根手指和故意殺人,完全是兩種概念,這種事情,他孟瘋子,哪能分辨不清。


    奈何,三人從未見過這種架勢,就連向來沉穩的陶非,此刻也沒法冷靜的進行思考。


    “行,那我就給你一個月時間。”


    孟瘋子對著兩個手下吩咐道:“替方耀祖包紮一下傷口,一個月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這人以後,指不定還是我大舅哥呢!”


    就這樣,在又驚又怕的雪夜中,一行人熬過了漫長的黑夜。


    天明之後,孟瘋子將李俊郎幾人,帶出了深山,順利的回到了村子裏。


    回去之後,孟瘋子也沒為難他們,就好像真的守約一樣,給了他們一個月湊錢的時間。


    一直到了傍晚,驚魂未定的幾人才逐漸緩過神來。


    陶非魂不守舍的問道:“俊郎,你不會真想出去拿錢吧?”


    “不然呢?”


    李俊郎臉色很差的回應道:“那群人的手段你看到了,他們不拿到錢,肯定不會善罷甘休。”


    “我父母留下的遺產,夠還賭債了,為了方芳,我豁得出去!”


    陶非長歎一聲:“兄弟啊,你覺得,這是錢的問題嗎?”


    “那孟瘋子,分明是想害死你啊!”


    “這大雪封山,你覺得你能走出去?就算你走出去了,一個月的時間,你能趕回來不成?”


    “還有,要是你離開之後,那孟瘋子折返回來,你又該如何?”


    李俊郎愣了片刻,然後崩潰的哭了起來:“沒天理了,簡直是沒天理了!”


    “我拚死也要出去,不然的話,方芳這輩子可都毀了!”


    陶非看著悲痛交加的李俊郎,隻見他翻箱倒櫃,拿出了一張周邊的地圖。


    “俊郎,距離望山村最近的鎮子有六十裏地,去這裏,比回到城裏要更切合實際一些。”


    “到地方,直接報警,請他們過來幫忙,順利的話,十天的時間,你就能趕回來!”


    李俊郎連連點頭,而且選擇了即刻動身。


    “陶哥,你幫我照顧方芳幾天,一定要看住她,別讓她做傻事,我一定快去快回,拜托你了!”


    陶非拍了拍李俊郎的肩膀,保證道:“咱倆是兄弟,有我在,方芳出不了事,我仔細想了想,那孟瘋子雖然蠻橫,但也怕因為咱們知青的身份惹火上身,隻要你回來的及時,這事兒就有的解決!”


    相互叮囑一番過後,李俊郎便走出了黑漆漆的學堂。


    原本他是打算直接出村,可不知為何,在離開之前,李俊郎鬼使神差的來到了老何頭的家裏。


    屋子裏烏漆嘛黑,李俊郎找了一圈,也沒能找到那料事如神的老先生。


    不過,他在棺材上,發現了一封信,和其餘兩樣古怪的東西。


    那封信,是老何頭留給李俊郎的。


    上麵寫著,山路難行,若迷失方向,就點燃蠟燭引路,若前路有阻,便用柳條抽打。


    而棺材上的兩樣東西,正是一根黑色的蠟燭,以及一根通體烏黑的柳條。


    拿起東西,李俊郎不再猶豫,毅然決然的走上了出村的山路。


    要說也是奇怪,老何頭所說的兩件怪事,李俊郎在趕路的過程中,還真都遇見了。


    第一次迷失方向的時候,李俊郎便點燃了蠟燭。


    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還是說那黑蠟燭有神奇的功效,在火光的映襯下,李俊郎總是能隱約看見,他身前不遠處好像有什麽東西在不停的跑動,而那東西,則是一次次地將他引導在了正確的道路上。


    走著走著,李俊郎也會在原地兜著圈子,這種情況,他便會在身前揮舞幾下柳條,然後就又可以繼續前行了。


    就這樣,在第三天夜裏的時候,李俊郎成功的來到了鎮裏,說明了情況之後,當地迅速組織了抓捕孟瘋子的警力。


    實際上,對於孟瘋子這號人物,警方一直沒掉以輕心過。


    奈何,這人狡詐無比,眼線眾多,每當警方前去抓捕,他們這個團夥,都會潛入大山當中,借助著熟悉的地勢,展開一場貓鼠遊戲。


    而眼下,大雪封山,又來了李俊郎這位線索的提供者,現在展開行動,無疑是最佳的時機。


    翌日清晨,幾輛警車便從鎮裏開了出去。


    可到了封閉的山路,警車也失去了作用,隻能依靠李俊郎的指引,朝著大山深處摸索。


    當時那些警方也是倍感驚訝,誰都想不通,李俊郎是怎麽走出來的,殊不知,他依靠的是一根黑蠟燭,和一根奇怪的柳枝。


    回去的路上,李俊郎激動不已。


    短短數日,他便找來了幫手,想必那孟瘋子也是毫無防備,定會被打個措手不及。


    如此一來,方芳家的麻煩不但能迎刃而解,那孟瘋子的落網,也是為民除害的一樁好事!


    殊不知,正義和邪惡這兩種對立的東西,向來都有著先來後到的區別。


    悲劇的發生,總是在頃刻之間,並不會因為充分的準備,而消失的無影無蹤。


    抵達望山村的時候,警方本打算借助方芳家所遭受的威脅,來一場守株待兔,從而抓住那狡詐的孟瘋子。


    可到了方家的時候,卻已經為時已晚。


    他們隻看到了死在餐桌上的母子二人,卻沒能找到方芳,也沒能等到那窮凶極惡的孟瘋子。


    接下來的半個多月,警方都在全力抓捕孟瘋子,可那家夥,就好像石沉大海了一般,再也沒了音訊。


    而同樣銷聲匿跡的,還有讓李俊郎魂牽夢繞的方芳,以及他的好兄弟,陶非……


    村裏人對於此事閉口不談,被牽扯其中的何慶,也被關在了家中,許久都未能離開家門一步。


    警方離開之後,李俊郎並沒有選擇放棄。


    打那開始,他就如同野人一般,不顧生死的出沒於大山之中。


    日複一日,年複一年。


    他所尋找的愛人,兄弟,始終都杳無音訊。


    他抱著必死的決心,想要與其同歸於盡的仇人,也自打那天開始,沒了蹤影。


    三年的時間一晃而過,李俊郎已經從原本的帥小夥,變成了胡子拉碴的野人,二十三歲的他,看起來和四十歲的中年人毫無區別,可是,他依舊沒有放棄那並不存在的希望。


    一同前來的知青,早就已經回到了城裏,而李俊郎,選擇了一條不死不休的道路,若是無法得知真相,他寧可含恨而終!


    直至三年後的某個冬天,李俊郎終於找到了消失許久的孟瘋子。


    與其說是找到,倒不如說是撞見。


    當他看到孟瘋子的那一刻,對方的模樣,著實是將他嚇得不輕。


    那一刻的孟瘋子,已經不能在稱之為人類了,他的半個身體,布滿了黃色的毛發,那張臉,一半是他自己的,一半則是尖嘴猴腮的怪物。


    正常人看到這一幕,自然是拔腿就跑,可抱著必死決心的李俊郎,怎會放棄這唯一的機會!


    李俊郎拎著柴刀,便衝了過去,可柴刀砍在孟瘋子身上,就像砍在一塊石頭上麵似的。


    孟瘋子回頭的刹那,李俊郎便瞪大雙眼,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隻見孟瘋子正啃食著一團黑氣,更詭異的是,那黑氣中傳出陣陣慘叫,猩紅的鮮血,也不斷的流淌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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