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同誌,你剛剛說……你繼父?”


    蘇婉鄭重點頭。


    她的臉色極其難看,眼神中也滿是恨意,足以讓眾人看的清楚。


    “我繼父,對我媽實施了強迫,犯了流亡民罪,還經常毆打我媽,這次更是差點把我媽打死,犯了故意傷害罪。”


    “還有,我懷疑,他之前的那個老婆,就是被他打死的,我沒有證據,但是我們村裏很多人都在說,如果是真的,那他還犯了殺人罪。哦,對了,他前段時間在路上公然對我潑了聽話水,想要強行把我帶回去,也是犯了罪。”


    “數罪並罰,我希望公安同誌能夠還我,還我媽一個公道。”


    公安同誌聽到蘇婉這樣說,都紛紛皺起了眉頭。


    如果蘇婉說的是真的,那她的繼父就確實是犯了罪的。


    但這其中還有個問題,那就是兩人是夫妻的情況下,哪怕是強迫了,也打人了,那就算家務事,他們最多隻能口頭教育,卻不能把人給抓來。


    至於她說的殺人那件事,他們會好好調查,如果調查屬實,那這件事就大條了。


    “蘇同誌,我們很同情你和你母親的遭遇,但他們是夫妻,你得去街道辦事處,找他們幫忙,去家裏調解一番。”


    “我們雖然是公安,為人民服務,可有些事,我們也沒辦法管的太多,還希望你能理解。”


    蘇婉早就想到了這一點,所以她接下來要說的,才是重中之重。


    “不,他和我媽並沒有打結婚證,也就是說,就是前幾年,他逼迫我媽嫁給他,隻在家辦了場簡單的婚禮。我記得之前就下了規定,沒有結婚證的,都不能算事實婚姻。”


    其實,在村子裏,尤其是年紀大的那些人,大多都沒有結婚證。


    誰會想到去辦理結婚證啊,都是辦個婚禮就完事了。


    結婚證,也是近幾年才開始流行起來的,有些人辦理了,而有些人想不起來這件事,也就沒辦法,但大家都是認可辦了婚禮就是夫妻的。


    蘇婉現在控告李鐵牛打人,還強行逼迫婦女與他結婚,以及謀殺,如果是事實,那他估計這輩子就得牢底坐穿了。


    “蘇同誌,你說的這件事我們已經記錄了,你放心,我們明天就會派人去你們村子裏調查,務必還你和你母親一個公道。”


    蘇婉道謝。


    她今天過來要辦的事辦完了,心裏也鬆了口氣。


    離開派出所,她抬頭看著天空,突然就覺得有些悵然若失。


    “怎麽了?”


    蘇婉回頭,與顧見深的視線對上,撞進了對方的眸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蘇婉露出一抹笑來,“沒事,就是……想到了一些之前的事。”


    其實,是想到了原主。


    她最近腦子裏多了很多原主的記憶,這是之前在書裏所沒看到的。


    小時候的原主,過得並不好,每天不是被打,就是被罵,小小年紀,就要去賺工分。


    李鐵牛就隻有李鐵柱那麽一個兒子,可卻是個傻子,他不舍得讓傻子下地幹活,就逼著原主去,每天賺不到三個工分就沒飯吃。


    那時候的原主,真的很苦,很苦。


    她想到這裏,就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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