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亮秦風醒來,回想到自己兩三天都沒出山洞,部落裏居然沒人過來看一眼,問一句。秦風眼皮直跳,趁著部落裏的人沒發現秦風打算收拾一下自己,山洞裏的味道實在是讓秦風接受不了了,收起睡袋就拿上唯一的骨刀出門。
秋天的季節氣溫很暖,即使在早晨也不覺得冷,秦風沿著記憶找到小溪,讓秦風看到的不是清澈見底的溪水,而是雜亂無章排泄物、吃剩下的獸骨垃圾到處都有,糞便的氣味散發到處都是,秦風無法,隻能沿著溪流往上走希望能找一處幹淨的溪水把自己清理一遍。
溪水溫度還是低些,不過不妨礙秦風清理自己的打算,溪水沒過膝蓋後低頭清洗昨晚一直不敢觸碰的頭發,黑色的汙泥雜草被水流衝洗下來,伴隨著還有不知名的蟲子,秦風強忍著惡心從空間裏拿出洗發水不斷洗頭,洗了不知多久,直到一瓶洗發水全部用完秦風才感覺好點,這時候的人頭發普遍很長,又不會紮頭發,都是用樹藤胡亂綁起來,稱不上好看。洗完頭又開始洗澡,這下秦風可不用沐浴露,而是用肥皂,一層一層的汙垢被搓下來,而且感覺越搓越多,即使這樣秦風依舊繼續,直到身體舒爽才罷休。
洗完澡秦風起身穿好濕漉漉的皮裙,還好現在是秋老虎,要不然非感冒不可,秦風不是不想穿空間裏的衣服,隻不過這個時代根本沒有這種東西,貿然拿出來,以現在秦風還沒有自保的能力,很容易遭到嫉妒被搶還解釋不清楚東西的來源。
回到部落,打獵隊在大樹底下集合,秦風見到急忙跑過去。其他人見到秦風很驚訝,他們對秦風的認知是膽小怕事,部落裏最弱的孩子都比秦風強,如今秦風居然想和打獵隊去狩獵,這不由讓人不喜。
部落最強的戰士是秋,每次狩獵也是秋帶隊,見到秦風十分不高興,直接把秦風拉到一旁說“狩獵,你不行快離開”
“不用管我,隻要讓我跟著就行”秦風急忙道。
秋皺眉,很不高興,不管秦風,直接帶上幾個人出發,那幾個人根本不理秦風,明顯的排擠讓秦風無法跟的太近。秦風也沒想跟他們一起狩獵,走著走著看出了部落安全區後就和狩獵隊分開了,狩獵隊以為秦風害怕自己回去也沒再管他。
秦風離開狩獵隊後,朝另一個方向跑去,高聳林立的樹木一眼望不到邊,清新的空氣沒有城市繁華別有一番寧靜,不過這種寧靜需要在安全的情況下才能享受,如今秦風可沒有那麽多心情體驗,他現在最需要的是食物,秦風在附近看了一下,大的動物沒有,野雞和野兔倒是有不少。
野雞顏色很漂亮,個頭也很大,還會飛,也許是原始時代,野雞的雞爪比後世的雞爪還要鋒利,攻擊力也強很多,秦風剛開始準備伏擊一隻野雞,沒錯,伏擊。
秦風從空間拿出一把軍刀和手槍,民國時期秦風特意和李修進學過,不說百發百中百步穿楊,普通的移動靶射擊還是可以的。不要小看野雞的攻擊,要是輕敵就會和剛才的狸貓樣的動物一樣成了野雞的口中餐。
秦風蹲在草叢裏看著野雞進食,瞄準一槍下去野雞倒了,因為槍安裝了消音器所以動靜不是很大,引不起大型動物的警覺,附近的小動物是不會再過來倒是真的。
秦風每打一槍換個地方如此幾次收獲頗豐,每次得到獵物都把子彈取出來用骨刀偽裝,不能讓人知道槍的存在。
秋天的季節氣溫很暖,即使在早晨也不覺得冷,秦風沿著記憶找到小溪,讓秦風看到的不是清澈見底的溪水,而是雜亂無章排泄物、吃剩下的獸骨垃圾到處都有,糞便的氣味散發到處都是,秦風無法,隻能沿著溪流往上走希望能找一處幹淨的溪水把自己清理一遍。
溪水溫度還是低些,不過不妨礙秦風清理自己的打算,溪水沒過膝蓋後低頭清洗昨晚一直不敢觸碰的頭發,黑色的汙泥雜草被水流衝洗下來,伴隨著還有不知名的蟲子,秦風強忍著惡心從空間裏拿出洗發水不斷洗頭,洗了不知多久,直到一瓶洗發水全部用完秦風才感覺好點,這時候的人頭發普遍很長,又不會紮頭發,都是用樹藤胡亂綁起來,稱不上好看。洗完頭又開始洗澡,這下秦風可不用沐浴露,而是用肥皂,一層一層的汙垢被搓下來,而且感覺越搓越多,即使這樣秦風依舊繼續,直到身體舒爽才罷休。
洗完澡秦風起身穿好濕漉漉的皮裙,還好現在是秋老虎,要不然非感冒不可,秦風不是不想穿空間裏的衣服,隻不過這個時代根本沒有這種東西,貿然拿出來,以現在秦風還沒有自保的能力,很容易遭到嫉妒被搶還解釋不清楚東西的來源。
回到部落,打獵隊在大樹底下集合,秦風見到急忙跑過去。其他人見到秦風很驚訝,他們對秦風的認知是膽小怕事,部落裏最弱的孩子都比秦風強,如今秦風居然想和打獵隊去狩獵,這不由讓人不喜。
部落最強的戰士是秋,每次狩獵也是秋帶隊,見到秦風十分不高興,直接把秦風拉到一旁說“狩獵,你不行快離開”
“不用管我,隻要讓我跟著就行”秦風急忙道。
秋皺眉,很不高興,不管秦風,直接帶上幾個人出發,那幾個人根本不理秦風,明顯的排擠讓秦風無法跟的太近。秦風也沒想跟他們一起狩獵,走著走著看出了部落安全區後就和狩獵隊分開了,狩獵隊以為秦風害怕自己回去也沒再管他。
秦風離開狩獵隊後,朝另一個方向跑去,高聳林立的樹木一眼望不到邊,清新的空氣沒有城市繁華別有一番寧靜,不過這種寧靜需要在安全的情況下才能享受,如今秦風可沒有那麽多心情體驗,他現在最需要的是食物,秦風在附近看了一下,大的動物沒有,野雞和野兔倒是有不少。
野雞顏色很漂亮,個頭也很大,還會飛,也許是原始時代,野雞的雞爪比後世的雞爪還要鋒利,攻擊力也強很多,秦風剛開始準備伏擊一隻野雞,沒錯,伏擊。
秦風從空間拿出一把軍刀和手槍,民國時期秦風特意和李修進學過,不說百發百中百步穿楊,普通的移動靶射擊還是可以的。不要小看野雞的攻擊,要是輕敵就會和剛才的狸貓樣的動物一樣成了野雞的口中餐。
秦風蹲在草叢裏看著野雞進食,瞄準一槍下去野雞倒了,因為槍安裝了消音器所以動靜不是很大,引不起大型動物的警覺,附近的小動物是不會再過來倒是真的。
秦風每打一槍換個地方如此幾次收獲頗豐,每次得到獵物都把子彈取出來用骨刀偽裝,不能讓人知道槍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