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昊醒過來的時候,才發現自己身處元朗的一座二層小樓之中,便是港島人口中所說的村屋。


    這座村屋乍一看是座二層的小樓,可實際麵積卻並不大。


    樓下的布局緊湊而有序,客廳裏擺放著幾張略顯陳舊的沙發,中間的茶幾上還散落著幾本不知何時翻開的雜誌。


    廚房的灶台上,鍋碗瓢盆擺放得有些淩亂,似乎不久前還有人在這裏忙碌地準備過餐食。


    餐廳裏,一張不大的餐桌靠牆而立,幾把椅子隨意地擺在四周,桌上還殘留著一些未收拾幹淨的餐具。


    洗手間的門半掩著,能隱隱聞到一股淡淡的清潔劑的味道。而那間小小的儲藏室,則堆滿了各種各樣的雜物。


    沿著狹窄的樓梯走上樓,樓上分布著兩間臥室、一個洗手間和一間書房。


    臥室裏的床鋪看上去有些單薄,被子隨意地堆在一角,床邊的小櫃子上放著一盞昏黃的台燈,燈罩上還落了些許灰塵。


    洗手間的洗漱台上,牙膏牙刷橫七豎八地放著,鏡子上也有幾塊水漬,顯得有些邋遢。


    書房倒是別有一番風味,靠牆的書架上擺滿了各類書籍,有些已經泛黃,看樣子有些年頭了,一張古樸的書桌擺在窗前。


    再往上走,來到樓頂,是一個不大的露台。


    露台上擺放著幾把破舊的椅子和一張小桌子,角落裏還有幾盆已經有些枯萎的花草,想來是許久未曾打理過了。


    站在露台上,可以俯瞰到不大的院子,院子大概也就七八十個平方的樣子,地麵是用石板鋪就而成,縫隙間已經長出了不少雜草。


    院子的一角,堆放著一些廢棄的木材,另一邊則有一個小小的晾衣架,幾件衣服在微風中輕輕晃動著,給這個略顯破敗的院子增添了幾分生活的氣息。


    林昊看著自己在這個世界的住所,還算是滿意,根據腦海中的記憶,這一世的林昊還是個孤兒,今年十八歲,父親是本地的小學老師,母親是家庭主婦,都已經離世兩三年了,書房裏的書都是他父親留下的,父親死後,這具身體就沒再碰過。


    林昊試了一下新獲得的儲物空間,想到以後就算是過安檢,也不用擔心某些違禁品被發現,林昊嘴角不禁微微上揚,露出一抹笑容。


    說起來,原身早就是洪興社團裏的人了,可混到現在,依舊還是處於最底層的矮騾子,也就是大家口中的四九仔。


    每天幹的活兒,也就是在元朗他們的地盤上收收保護費,幹幹泊車小弟的活。


    這元朗區雖說也是香港的一部分,但在很多人眼裏,那就是個鄉下地方,沒什麽油水可撈,在洪興社團裏,更是被視作邊緣區域,連個正兒八經的堂口都算不上。


    整個元朗,洪興的人攏共也就五十來個,這裏麵還有一半是外圍成員,說白了,就是跟著湊湊熱鬧、打打下手的。


    不過好在元朗離葵青區比較近,靠著葵青區的堂主韓賓照應著,洪興在這兒才能勉強站穩腳跟。


    林昊正沉浸在這些思緒裏呢,就聽到樓下傳來一陣大喊聲:“昊仔,你站樓頂上幹嘛呢?該開工啦,別磨蹭咯!”


    這聲音一聽就是肥仔的,那大嗓門,隔老遠都能聽得清清楚楚。


    林昊趕忙走到樓頂邊緣,低頭一看,果真是他從小一起長大的好兄弟肥仔。


    肥仔大名葉凡,也不知道他那對隻會種地的父母當時是咋想的,給取了這麽個文縐縐的名字,和他那五大三粗的模樣以及平日裏的行事做派,可真是一點兒都不搭。


    在林昊的記憶裏,肥仔那可真是好吃懶做的主兒,見著錢就兩眼放光,貪財那是出了名的,而且還好色得很,隻要一見到漂亮女人,兩條腿就跟灌了鉛似的,挪都挪不動,就因為這臭毛病,可是惹出了不少的麻煩事兒。


    不過這小子對原身那可真是沒話說,曾經在好幾次生死攸關的時刻,都毫不猶豫地幫原身擋過刀,就衝這點,林昊打心眼裏把他當成親兄弟一樣看待。


    每天晚上,他倆會跟著阿信在夜總會裏做泊車小弟。


    可別小瞧了這泊車的活兒,在那些同樣是矮騾子的兄弟們眼裏,這可算得上是一份美差了。


    畢竟這收入可比一般的上班族要高出不少,而且每天還能在夜總會這種燈紅酒綠的地方晃悠,時不時還能瞅見些個花枝招展的美女,也算是有點小福利了。


    林昊匆匆下了樓,跟著肥仔一路往記憶中的麗晶夜總會趕去,那就是他們工作的地兒。


    等他們到的時候,他們的老大阿信已經早早地到了。


    這麗晶夜總會可不是一般的地方,它可是葵青區堂主韓賓個人的產業。


    想當年,阿信早就跟著韓賓混飯吃的,那時候兩人關係還算不錯。


    可後來韓賓過檔洪興之後,不知咋的,兩人之間就鬧了點小矛盾。


    正巧阿信的老家就在元朗,他就自願留在這兒,權當是養老了。


    雖說和韓賓鬧了別扭,但畢竟以前的情分還在,這夜總會的收入,韓賓也還算厚道,會分兩成給阿信,也算是對得起他這麽多年的追隨了。


    林昊學著肥仔那副大大咧咧的樣子,滿臉堆笑地跟阿信打了個招呼,然後便麻溜地投入到了泊車工作中去。


    元朗這地方,說起來在香港也算是有點名氣,可真要論起夜總會的數量,那還真是不多,總共加起來也就不到十家的樣子。


    別看數量少,可每一家那也都不簡單,都被各大社團牢牢地把控在手中。


    這些個社團,在香港那也是響當當的存在,勢力遍布各個角落。


    可唯獨對元朗這塊地方,卻都不怎麽重視。


    為啥呢?還不是因為這元朗就像是個沒怎麽開墾過的荒地,沒啥油水可撈呀。


    這裏不像那些繁華的市區,人來人往,消費能力高,能讓社團從夜總會裏賺得盆滿缽滿。


    元朗這邊呢,人流量相對少些,消費水平也有限,所以在社團大佬們的眼裏,這就是個可有可無的邊緣地帶。


    既然是邊緣地帶,那被派到元朗來的自然也就是各大社團裏的邊緣人物。


    這些人在社團裏原本就沒什麽地位,沒什麽話語權,平日裏也就是幹些跑腿打雜的活兒,或者在這元朗的夜總會裏幫忙看個場子、收點保護費啥的。


    不過也正因為大家都知道這裏沒什麽太大的利益可爭,所以平日裏倒也都相安無事。


    就算偶爾之間有了點小矛盾,也不會鬧得不可開交。


    通常的做法就是擺上一桌酒,大家坐下來心平氣和地講一講,把話說開了,這事兒也就過去了,接著又能繼續各幹各的活兒,維持著這種表麵上的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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