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簡單的說一下為什麽這個章節的標題叫作“姑妄言之地厭事”。
從字麵上看,其實也能好理解,“姑妄言之”,意思是姑且隨便說說,不一定有什麽道理。“地厭”呢,可能大家就不一定理解了。
《孫真人歌》裏曾有這麽一段話:“謂天厭雁,地厭狗,水厭烏魚。雁有夫婦之倫,狗有扈主之誼,烏魚有君臣忠敬之心,故不忍食。”
這個“地厭”,在道家的術語裏,就通常指的是狗。
所以,既然是“姑妄言之地厭事”,那麽,這一卷的內容自然也就與狗有關。而且,既然是姑妄言之,大家也就姑妄聽之吧。
天啟年間,萬曆進士曹學佺在經手一樁狗咬人的案件時,發現當時仗義的屠夫在為被狗咬的秀才作證的時候,秀才因為抵不過權貴的威視,反而誣陷這位直言幫助自己的屠夫。
於是,在辦理完這樁案子以後,曹學佺說了一句經典的話:“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這句話出來以後,立馬就成了熱詞而久盛不衰。
些許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還直接把詞語的出處換成了秦末的劉邦樊噲,因為傳說中當著項羽的麵大啃生豬蹄的樊噲當初就是一個專門殺狗的屠夫,而且就是這屠夫,為劉邦拚過項羽建立大漢立下了汗馬功勞。
即便是到了後世,在看到一些不好的評議的社會現象時,這句話也常常從很多人的嘴裏冒出來。
而且,還有人說,“仗義每多屠狗輩”,原因更簡單,說什麽古人有那麽多殺狗的屠夫,就是因為狗屠是賤業,狗肉是賤肉,吃狗肉,是沒有辦法。
並且,還振振有詞地說六畜,在古代,牛作為祭祀品和農耕的重要夥伴,除了皇室王宮,普通人吃牛肉就是犯罪;羊肉呢,則是貴族的食物之一,窮人是吃不到了,非但吃不到,還很有可能惹上一身騷。
至於豬肉,是進不了食物的品級的,不幹淨不說,而且豬的食量又大,養又養不肥;雞的工作時司晨下蛋,不可輕易宰殺;馬就更不消講了,是戰略資源,想吃馬肉,那基本上就是在挑戰著國家安全。
有了上麵的判斷以後,說這段話的人就得出了一個結論:隻有活在底層的人實在饞得受不了了才會吃狗肉。
而且,這個狗肉就是供應給最底層生活著的人的,所以以屠狗為業的人地位也是極為卑賤的,偏偏這個行業多出英雄好漢。故而,有道是:仗義每多屠狗輩。”
初看到這段話時,估計很多人的想法都會是這樣——嗯,說的好有道理,受教了。然後把這個觀點四下一說,喲,不錯不錯。
其實回過頭去一想,才發覺自己差點被這個人的觀點帶偏了,甚至讓人失笑。
怎麽說呢,至少,說這話的人對古代農業社會中的六畜不了解,至少對六畜的生育繁殖是不了解的,甚至有些何不食肉糜的感覺。
先不說六畜在古代的地位如何,即便是在現代社會,馬、牛、羊、豬、狗、雞,這六種動物的馬、牛生育繁殖能力遠遠低於後麵四種。
單從食物的角度來講,後麵四種動物對人類的貢獻更大。
如果真要論地位的話,認為狗是賤業的人,說到底,有這種看法的人可能是因為“狗腿子”這一類的詞語看多了,然後想當然地有了這種認識。
在《禮記》裏,有一句話是這麽說的:“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庶羞不踰牲,燕衣不踰祭服,寢不踰廟。”
把它翻譯成現代白話的話,字麵上的意思其實非常簡單。
諸侯,沒有特殊的原因是不可以殺牛的;大夫沒有特殊的原因是不可以殺狗的;士,沒有特殊的原因是不能殺狗殺豬的。
至於後麵的那句話,則是平時吃的飯菜,再好不能超過祭祀用的牲牢;日常穿的衣服,再好不能超過祭祀用的禮服;日常居住的堂屋,再好不能超過宗廟。
而且,從這段話我們還可以看出一個森嚴的等級:諸侯、大夫、士。
其實,從周開始,社會階層的等級就劃分得很明顯: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平民(庶人)、奴隸。
在這六個階層中,士這個級別,屬於管理層,套用現代的話說,至少也是個有編製有身份的。
另外,《禮記》裏麵還有一句話:“凡祭宗廟之禮……犬曰羹獻。”
至於《周禮》,則給後人講述了一個由朝廷發放俸祿的職務:犬人。——“凡祭祀共犬牲,用牷物,伏瘞亦如之。凡幾珥沉辜,用駹可也。”
把這幾句話連起來看的話,有一個很明顯的結論,那就是能夠殺狗殺豬的人,是必須有身份的人,而不是隻擁有有身份證的人。
像平民(庶人)以及奴隸,是沒有資格殺狗殺豬的。同樣的道理,平民(庶人)以及奴隸,自然也就沒有資格吃狗肉或者豬肉。
那個臥薪嚐膽的勾踐,被夫差放回來以後,為了恢複國內的人力,就頒布了這麽一條法令:家裏生了兒子的,上報到官府進行人口登記以後,官府獎勵兩壺酒一條狗,生了女兒的,官府則獎勵兩壺酒一頭豬。
《孟子》裏還有一句話是這樣講的:(庶人)“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把這些東西綜合起來,那就更加簡單了,殺狗並把狗作為食物,並不是想吃就能吃的。如果不是特定的時間或者特殊的場合,想啃上幾腿狗肉,基本上就是在挑戰整個社會秩序。
所以,如果用活著底層的人實在饞極了才會吃狗肉去解釋“仗義每多屠狗輩”的話,估計也隻是從《晏子使楚》裏推測出來的,因為晏子在麵臨楚國的刁難時,晏子正氣凜然地說了句“使狗國者,從狗門入。”
同樣是春秋戰國,在秦國,對狗的看法卻似乎與晏子有些不一樣,他們常常是“殺狗碟邑四門,以禦蠱災。”
而且,始皇帝登基以後,為了養狗,皇帝和大臣還專門設置了一個廚子,專門為這些狗準備狗糧,且封這樣的廚子為“弄狗廚”,還頒發了官印。
在湘西裏耶出土的三萬餘枚秦簡中,還提到了當地的管理在統計家畜的數目時,治下養的狗的數量及繁殖和死亡情況都得從湘西的遷陵上報到陝西的鹹陽。
這可是官方切切實實的記載,估計,那個時候,狗的等級與主要生產力工具牛差不多是同等待遇。
劉邦未發跡的時候,做的最大的官就是泗水亭長,這個亭長和現在的村長差不多,典型的最基層的幹部,領導不是領導,官員不是官員,要編製沒編製的那類。
頂多就是個平民(庶人)的身份,肯定達不到士的級別。所以,劉亭長愛吃狗肉,想來有一個很直白的原因,那就是劉亭長沒有資格吃狗肉,看到別人吃狗肉的時候涎口水估計是扯得老長老長。
當然,也有可能是劉亭長在看到衙門裏正兒八經的統計轄區養狗的事情,而且朝廷裏還專門設置了一個養狗的官職,心裏肯定也有些不滿。
老百姓自己的吃食都不夠,上繳到官府的賦稅中還有一部分抽出了專門喂狗,這在劉亭長的心裏估計早就埋下了陰影。
畢竟,人活得不如狗,不管是哪個朝代哪個社會,都不是一種正常的現象。
回過頭來看國人曆史上的朝代更替,動蕩的原因也基本上是因為人們沒有了食物可以果腹,所以,也才有了寧做太平犬不做亂世人的說法。
於是,在陳勝吳廣揭竿而起的時候,劉亭長也看準了機會,給自己定下了一個小目標,趁亂能博幾壇狗肉滿足一下自己饞了很久的吃食。
但後麵的發展卻超出了劉亭長的想象,從帶頭趁著混亂逮第一口狗肉開始,跟著劉亭長吃狗肉的人越來越多了。
大家都知道自己犯了禮法,那就幹脆破罐子破摔,裹挾著劉亭長一路前行,逮得一餐是一餐。
司馬先生對這事可是說得很清楚,當時朝廷的大將,隨便領著幾個幹活的奴隸,就把這些所謂的義軍幹的雞飛狗跳。
不過,終究好漢也架不住人多拳亂,連湘西裏耶這個地方的官府都逼得把各種文書檔案用火燒往井裏扔,所以,從陳勝吳廣喊出“寧有種乎”的口號之後,從先秦時期傳下的各種禮法秩序,也因為這一番戰亂摧毀的幹幹淨淨。
等到劉亭長坐上主席台,看著下麵的文武百官,躊躇滿誌的像發表幾句感言的時候,卻發現自己高不成低不就講不出那麽多一二三四五,想了半天之後,更多的是一句“來,弟兄們,幹了這壇狗肉”。
上有所好,下有所效。既然皇帝老兒都喜歡吃狗肉,那這東西肯定好吃。
於是,在劉邦的引領下,隻要能吃上狗肉就代表著自己有了一定的資格和地位。
不過,這個時候,端上席麵供人們食用的仍然多是肉狗,因為早在《周禮》就已明確犬分三種:一為田犬,二為吠犬,三為食犬。
為了繼續提供狗肉,劉亭長還因循舊製安排安排人養狗。不過,因為自己吃不上狗肉,然後被裹挾著坐上了主席台,劉亭長肯定吸取了前麵的教訓。
堂而皇之地發俸祿給人養肉狗,肯定是不行的。在與蕭何樊噲他們一番商議之後,這個養狗的狗監,就專門為皇家馴養獵犬;但估計是掛羊頭賣狗肉吧。
到了漢武大帝的時候,因犯法而被處宮刑,然後到狗監任職,被被“給事狗監中”;專門負責養狗,但他給漢武大帝養的是吠犬還是食犬,就無從考證了。
不過,專職養狗的李延年,某次在漢武大帝麵前唱了一曲“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寧不知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
讓自己的妹妹被漢武大帝封為了李夫人,後來,更是被追封為孝武皇後。
到了東漢,靈帝劉宏上位,比他的祖宗玩狗就玩得更花了。
按照史書的說法,劉宏是“西園弄狗,著進賢冠,帶緩”,“王之左右皆狗而冠”。給狗戴冠係環,使狗成名副其實的衣冠禽獸。
不過,古人養肉狗的時候估計沒現代這麽專業,一般人家也沒條件去專門養一隻專門用來吃的狗,物質匱乏的年代,人都吃不飽,就不用提狗能養成什麽樣子了。
野史說,嬴政貴為始皇帝,但也曾因為狗食短缺,強搶老百姓的口糧喂狗。
宋人記載說,宣城縣境內,“十裏間有聚落,皆亡賴惡子及不逞宗室嘯集,屠牛殺狗,釀私酒,鑄毛錢,造楮幣,凡違禁害人之事,靡所不有。
這段話裏可有一個重點,“凡違禁害人之事,靡所不有”,可以看得出:屠牛殺狗,也屬於違禁之事。
如果,狗肉的供應對象是生活在最底層的人的話,應該談不上違禁吧?
賈思勰在《齊民要術》說:“犬肉三十斤,小麥六升,白酒六升,煮之令三沸。易湯,更以小麥、白酒各三升,煮令肉離骨,乃擎。雞子三十枚著肉中,便裹肉,顫中蒸,令雞子得幹,以石連之。一宿出,可食。”
看來,現代人在吃狗肉的時候煮上幾個雞蛋,原來古人對此道早有研究。
再回想起司馬遷先生寫的那段鴻門宴,有一個畫麵是這樣的:項羽給樊噲賜了一鬥卮酒後,樊噲是拜謝,然後站起來喝完的。
那個時候的拜謝,可不是現在這樣鞠個躬作個揖,而是雙腿跪下行拜禮。但後來等到項羽再賜給樊噲一個生豬蹄膀時,樊噲就沒說謝謝了,而是很粗魯的直接把豬蹄膀放在自己的盾牌上,拔劍切而啖之。
“天厭雁、地厭犬和人厭鯉”,“盟之所用牲,貴賤不同。天子用牛及馬,諸侯用犬及豭,大夫以下用雞。”
試想一下,鴻門宴上,如果當時霸王給樊噲送上的是一缽熟狗肉,楚漢之爭的最終結局會是什麽個狀況,還真不好說。
從字麵上看,其實也能好理解,“姑妄言之”,意思是姑且隨便說說,不一定有什麽道理。“地厭”呢,可能大家就不一定理解了。
《孫真人歌》裏曾有這麽一段話:“謂天厭雁,地厭狗,水厭烏魚。雁有夫婦之倫,狗有扈主之誼,烏魚有君臣忠敬之心,故不忍食。”
這個“地厭”,在道家的術語裏,就通常指的是狗。
所以,既然是“姑妄言之地厭事”,那麽,這一卷的內容自然也就與狗有關。而且,既然是姑妄言之,大家也就姑妄聽之吧。
天啟年間,萬曆進士曹學佺在經手一樁狗咬人的案件時,發現當時仗義的屠夫在為被狗咬的秀才作證的時候,秀才因為抵不過權貴的威視,反而誣陷這位直言幫助自己的屠夫。
於是,在辦理完這樁案子以後,曹學佺說了一句經典的話:“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這句話出來以後,立馬就成了熱詞而久盛不衰。
些許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還直接把詞語的出處換成了秦末的劉邦樊噲,因為傳說中當著項羽的麵大啃生豬蹄的樊噲當初就是一個專門殺狗的屠夫,而且就是這屠夫,為劉邦拚過項羽建立大漢立下了汗馬功勞。
即便是到了後世,在看到一些不好的評議的社會現象時,這句話也常常從很多人的嘴裏冒出來。
而且,還有人說,“仗義每多屠狗輩”,原因更簡單,說什麽古人有那麽多殺狗的屠夫,就是因為狗屠是賤業,狗肉是賤肉,吃狗肉,是沒有辦法。
並且,還振振有詞地說六畜,在古代,牛作為祭祀品和農耕的重要夥伴,除了皇室王宮,普通人吃牛肉就是犯罪;羊肉呢,則是貴族的食物之一,窮人是吃不到了,非但吃不到,還很有可能惹上一身騷。
至於豬肉,是進不了食物的品級的,不幹淨不說,而且豬的食量又大,養又養不肥;雞的工作時司晨下蛋,不可輕易宰殺;馬就更不消講了,是戰略資源,想吃馬肉,那基本上就是在挑戰著國家安全。
有了上麵的判斷以後,說這段話的人就得出了一個結論:隻有活在底層的人實在饞得受不了了才會吃狗肉。
而且,這個狗肉就是供應給最底層生活著的人的,所以以屠狗為業的人地位也是極為卑賤的,偏偏這個行業多出英雄好漢。故而,有道是:仗義每多屠狗輩。”
初看到這段話時,估計很多人的想法都會是這樣——嗯,說的好有道理,受教了。然後把這個觀點四下一說,喲,不錯不錯。
其實回過頭去一想,才發覺自己差點被這個人的觀點帶偏了,甚至讓人失笑。
怎麽說呢,至少,說這話的人對古代農業社會中的六畜不了解,至少對六畜的生育繁殖是不了解的,甚至有些何不食肉糜的感覺。
先不說六畜在古代的地位如何,即便是在現代社會,馬、牛、羊、豬、狗、雞,這六種動物的馬、牛生育繁殖能力遠遠低於後麵四種。
單從食物的角度來講,後麵四種動物對人類的貢獻更大。
如果真要論地位的話,認為狗是賤業的人,說到底,有這種看法的人可能是因為“狗腿子”這一類的詞語看多了,然後想當然地有了這種認識。
在《禮記》裏,有一句話是這麽說的:“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庶羞不踰牲,燕衣不踰祭服,寢不踰廟。”
把它翻譯成現代白話的話,字麵上的意思其實非常簡單。
諸侯,沒有特殊的原因是不可以殺牛的;大夫沒有特殊的原因是不可以殺狗的;士,沒有特殊的原因是不能殺狗殺豬的。
至於後麵的那句話,則是平時吃的飯菜,再好不能超過祭祀用的牲牢;日常穿的衣服,再好不能超過祭祀用的禮服;日常居住的堂屋,再好不能超過宗廟。
而且,從這段話我們還可以看出一個森嚴的等級:諸侯、大夫、士。
其實,從周開始,社會階層的等級就劃分得很明顯: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平民(庶人)、奴隸。
在這六個階層中,士這個級別,屬於管理層,套用現代的話說,至少也是個有編製有身份的。
另外,《禮記》裏麵還有一句話:“凡祭宗廟之禮……犬曰羹獻。”
至於《周禮》,則給後人講述了一個由朝廷發放俸祿的職務:犬人。——“凡祭祀共犬牲,用牷物,伏瘞亦如之。凡幾珥沉辜,用駹可也。”
把這幾句話連起來看的話,有一個很明顯的結論,那就是能夠殺狗殺豬的人,是必須有身份的人,而不是隻擁有有身份證的人。
像平民(庶人)以及奴隸,是沒有資格殺狗殺豬的。同樣的道理,平民(庶人)以及奴隸,自然也就沒有資格吃狗肉或者豬肉。
那個臥薪嚐膽的勾踐,被夫差放回來以後,為了恢複國內的人力,就頒布了這麽一條法令:家裏生了兒子的,上報到官府進行人口登記以後,官府獎勵兩壺酒一條狗,生了女兒的,官府則獎勵兩壺酒一頭豬。
《孟子》裏還有一句話是這樣講的:(庶人)“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把這些東西綜合起來,那就更加簡單了,殺狗並把狗作為食物,並不是想吃就能吃的。如果不是特定的時間或者特殊的場合,想啃上幾腿狗肉,基本上就是在挑戰整個社會秩序。
所以,如果用活著底層的人實在饞極了才會吃狗肉去解釋“仗義每多屠狗輩”的話,估計也隻是從《晏子使楚》裏推測出來的,因為晏子在麵臨楚國的刁難時,晏子正氣凜然地說了句“使狗國者,從狗門入。”
同樣是春秋戰國,在秦國,對狗的看法卻似乎與晏子有些不一樣,他們常常是“殺狗碟邑四門,以禦蠱災。”
而且,始皇帝登基以後,為了養狗,皇帝和大臣還專門設置了一個廚子,專門為這些狗準備狗糧,且封這樣的廚子為“弄狗廚”,還頒發了官印。
在湘西裏耶出土的三萬餘枚秦簡中,還提到了當地的管理在統計家畜的數目時,治下養的狗的數量及繁殖和死亡情況都得從湘西的遷陵上報到陝西的鹹陽。
這可是官方切切實實的記載,估計,那個時候,狗的等級與主要生產力工具牛差不多是同等待遇。
劉邦未發跡的時候,做的最大的官就是泗水亭長,這個亭長和現在的村長差不多,典型的最基層的幹部,領導不是領導,官員不是官員,要編製沒編製的那類。
頂多就是個平民(庶人)的身份,肯定達不到士的級別。所以,劉亭長愛吃狗肉,想來有一個很直白的原因,那就是劉亭長沒有資格吃狗肉,看到別人吃狗肉的時候涎口水估計是扯得老長老長。
當然,也有可能是劉亭長在看到衙門裏正兒八經的統計轄區養狗的事情,而且朝廷裏還專門設置了一個養狗的官職,心裏肯定也有些不滿。
老百姓自己的吃食都不夠,上繳到官府的賦稅中還有一部分抽出了專門喂狗,這在劉亭長的心裏估計早就埋下了陰影。
畢竟,人活得不如狗,不管是哪個朝代哪個社會,都不是一種正常的現象。
回過頭來看國人曆史上的朝代更替,動蕩的原因也基本上是因為人們沒有了食物可以果腹,所以,也才有了寧做太平犬不做亂世人的說法。
於是,在陳勝吳廣揭竿而起的時候,劉亭長也看準了機會,給自己定下了一個小目標,趁亂能博幾壇狗肉滿足一下自己饞了很久的吃食。
但後麵的發展卻超出了劉亭長的想象,從帶頭趁著混亂逮第一口狗肉開始,跟著劉亭長吃狗肉的人越來越多了。
大家都知道自己犯了禮法,那就幹脆破罐子破摔,裹挾著劉亭長一路前行,逮得一餐是一餐。
司馬先生對這事可是說得很清楚,當時朝廷的大將,隨便領著幾個幹活的奴隸,就把這些所謂的義軍幹的雞飛狗跳。
不過,終究好漢也架不住人多拳亂,連湘西裏耶這個地方的官府都逼得把各種文書檔案用火燒往井裏扔,所以,從陳勝吳廣喊出“寧有種乎”的口號之後,從先秦時期傳下的各種禮法秩序,也因為這一番戰亂摧毀的幹幹淨淨。
等到劉亭長坐上主席台,看著下麵的文武百官,躊躇滿誌的像發表幾句感言的時候,卻發現自己高不成低不就講不出那麽多一二三四五,想了半天之後,更多的是一句“來,弟兄們,幹了這壇狗肉”。
上有所好,下有所效。既然皇帝老兒都喜歡吃狗肉,那這東西肯定好吃。
於是,在劉邦的引領下,隻要能吃上狗肉就代表著自己有了一定的資格和地位。
不過,這個時候,端上席麵供人們食用的仍然多是肉狗,因為早在《周禮》就已明確犬分三種:一為田犬,二為吠犬,三為食犬。
為了繼續提供狗肉,劉亭長還因循舊製安排安排人養狗。不過,因為自己吃不上狗肉,然後被裹挾著坐上了主席台,劉亭長肯定吸取了前麵的教訓。
堂而皇之地發俸祿給人養肉狗,肯定是不行的。在與蕭何樊噲他們一番商議之後,這個養狗的狗監,就專門為皇家馴養獵犬;但估計是掛羊頭賣狗肉吧。
到了漢武大帝的時候,因犯法而被處宮刑,然後到狗監任職,被被“給事狗監中”;專門負責養狗,但他給漢武大帝養的是吠犬還是食犬,就無從考證了。
不過,專職養狗的李延年,某次在漢武大帝麵前唱了一曲“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寧不知傾城與傾國,佳人難再得”。
讓自己的妹妹被漢武大帝封為了李夫人,後來,更是被追封為孝武皇後。
到了東漢,靈帝劉宏上位,比他的祖宗玩狗就玩得更花了。
按照史書的說法,劉宏是“西園弄狗,著進賢冠,帶緩”,“王之左右皆狗而冠”。給狗戴冠係環,使狗成名副其實的衣冠禽獸。
不過,古人養肉狗的時候估計沒現代這麽專業,一般人家也沒條件去專門養一隻專門用來吃的狗,物質匱乏的年代,人都吃不飽,就不用提狗能養成什麽樣子了。
野史說,嬴政貴為始皇帝,但也曾因為狗食短缺,強搶老百姓的口糧喂狗。
宋人記載說,宣城縣境內,“十裏間有聚落,皆亡賴惡子及不逞宗室嘯集,屠牛殺狗,釀私酒,鑄毛錢,造楮幣,凡違禁害人之事,靡所不有。
這段話裏可有一個重點,“凡違禁害人之事,靡所不有”,可以看得出:屠牛殺狗,也屬於違禁之事。
如果,狗肉的供應對象是生活在最底層的人的話,應該談不上違禁吧?
賈思勰在《齊民要術》說:“犬肉三十斤,小麥六升,白酒六升,煮之令三沸。易湯,更以小麥、白酒各三升,煮令肉離骨,乃擎。雞子三十枚著肉中,便裹肉,顫中蒸,令雞子得幹,以石連之。一宿出,可食。”
看來,現代人在吃狗肉的時候煮上幾個雞蛋,原來古人對此道早有研究。
再回想起司馬遷先生寫的那段鴻門宴,有一個畫麵是這樣的:項羽給樊噲賜了一鬥卮酒後,樊噲是拜謝,然後站起來喝完的。
那個時候的拜謝,可不是現在這樣鞠個躬作個揖,而是雙腿跪下行拜禮。但後來等到項羽再賜給樊噲一個生豬蹄膀時,樊噲就沒說謝謝了,而是很粗魯的直接把豬蹄膀放在自己的盾牌上,拔劍切而啖之。
“天厭雁、地厭犬和人厭鯉”,“盟之所用牲,貴賤不同。天子用牛及馬,諸侯用犬及豭,大夫以下用雞。”
試想一下,鴻門宴上,如果當時霸王給樊噲送上的是一缽熟狗肉,楚漢之爭的最終結局會是什麽個狀況,還真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