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心肝,你真要把我迷死
甜甜小助理,總裁心肝肉 作者:半夏微瀾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沈總!您給我打電話了?哇,我不是在做夢吧?”
沈見禮是他的偶像,他的指導者,他這輩子最大的願望,就是像沈見禮一樣,做個年輕又富有的成功男人!
手機那邊的男人輕笑。
康百裏激動得不行!
對,這就是沈見禮本人!
這麽富有魅力,又這麽狂傲,單是一個笑聲,就可以讓他俯首稱臣。
他簡直想叫他爸爸!
“康百裏,有個人,你要不要見一見?”
“沈總,見誰?”
沈見禮聲音低沉,緩慢,“向夢琪。”
向夢琪?
康百裏的腦子裏迅速尋找這個人。
對了。
向家。
向家,就是沈見禮的母家。
向夢琪是沈見禮舅舅向爾奉的女兒,雖然說是女兒,但大家都知道,向夢琪是收養的。
不過,向爾奉夫婦很疼這個收養的女兒,視如己出。
向夢琪,就是沈見禮的表妹。
康百裏一陣狂喜。
難道,沈總他…
“沈總,”他小心翼翼的詢問,“是向小姐主動提出要見我嗎,還是您的安排?”
“不是我的安排,你要見麽?”
“見!”
不管怎麽樣,先答應再說。
他知道這個機會,非常難得。
要是拒絕了,以後就不會再有他什麽事情了。
機會稍縱即逝,尤其是來自沈見禮給的機會。
沈見禮又笑,“答應得倒是挺爽快,十一點半,蓮語咖啡廳,向夢琪會在那裏。”
頓了下,他繼續說:“康百裏,你不是一心想擠進上流社會麽,這次是你的機會。”
康百裏有一瞬間的迷茫。
他這一百七十斤的體重,向夢琪會看上他麽?
不過,這個想法剛生出,立即被他甩到身後。
他露出一抹獰笑。
男人,要有野心!一切不可能,皆有可能!
向夢琪鮮少在外麵露麵,這是個好機會!
“謝謝沈總點撥!我一定把握住機會!”
“如此,甚好。”
沈見禮像是很滿意他的表態,“你是個有野心的人,有時候放手一搏,才會得到想要之物。”
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
康百裏的腦子頓時清澈無比。
“沈總,我懂了!”
沈見禮意味深長的嗯了一聲,“好好打扮打扮,夢琪喜歡優雅整潔的男士。”
康百裏齜起自己的大白牙,“這個沒問題!”
談話結束,康百裏忽然信心百倍。
他走到全身鏡麵前,照看自己的形象,猛拍一下自己的大肚皮。
向夢琪小姐,他來了!
況微微聽完他們的對話,額頭上已經滲出一點點的冷汗。
還好她不是沈見禮的敵人。
沈見禮利用別人,那個人還對他感恩戴德,崇拜得五體投地,就差肝腦塗地的要報答他了。
看到她那張小臉掛著一臉意外,腦門上還出了細汗,他關心的問:“熱?”
她搖搖頭,下意識的想要揮去他的碰觸,但是還是作罷。
腹黑的一麵是他,對她好的一麵也是他。
怎麽能接受他對她的好,而不接受他的黑暗。
她靠近他的懷裏,聆聽他的心跳。
心跳聲如此強健,有力。
撲通撲通,因為她的靠近,似乎跳得更得勁了。
她伸出手,觸碰他的心口。
沈見禮握住她的手,放在唇邊親了親,“寶貝,我們該出發了。”
“去哪?”
他唇角邪意的勾起,“今天這麽一場好戲,我們怎麽能不在場。”
他的意思是…他們也去蓮語咖啡廳?
她遲疑的看著他,後者點點頭,額頭和她的相貼,“真聰明。”
被誇得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們換了衣服。
今天,他們都穿著同色係的服裝。
形同情侶服。
兩人穿著一身休閑裝,入秋了,天氣沒那麽炎熱。
便是穿著連帽的休閑衫,黑色的。
況微微搭配著七分褲,腳上是一雙潮流的板鞋。
她戴著鴨舌帽,長發卷起,壓在帽子下麵,仿佛又年輕了好幾歲,簡直像是剛踏入大學校門的清純學生。
這把沈見禮迷得神魂顛倒。
她稍微一打扮,他就把持不住。
“心肝,你真要把我迷死。”
他都不想出門了,這個熱鬧,不看也罷。
就想沉迷在溫柔鄉裏,和她廝纏。
況微微不知道哪裏又讓他激動了,她包裹得嚴嚴實實的,鴨舌帽蓋下來,連半張臉都擋住了。
就這,他都能情迷意亂?
把人按住吻了好一會兒,直到喘不過氣來,他才鬆開。
指尖碰了碰她的紅唇,他舔了舔唇角,這才去穿鞋。
沈見禮同樣穿著黑色休閑套裝,況微微幫他戴上鴨舌帽。
兩人如同外麵任何一對情侶,除了身高氣質吸引人,其他倒也不會惹人注意。
康百裏從衣櫃裏挑出最貴的那套西服,穿上黑色襯衣,仔仔細細打扮一番。
頭發噴上發膠,頭發往上梳,露出一個光亮的大腦門。
這就是成功人士的大背頭,隻有帥哥才能駕馭得了的發型。
對著鏡子,康百裏很滿意今天的造型。
雖然體重有些超標,但是這個減肥嘛,一點都不難,他隻要想減,絕對能減得下來。
沈總都親自打電話過來了,絕對是對他有信心,他怎麽能辜負沈總一番好意!
要是讓他主動去接觸向夢琪,他可能不會。
向夢琪不僅是向家的掌上明珠,備受疼愛,還有一點,他對自己的體重,多多少少有些自卑。
在那些豪門小姐麵前,始終是不夠膽量。
但是。
今天,完全不一樣。
沈見禮就是他指路人,偶像的力量,是無限的。
沈總既然打電話給他,說明他絕對有這個資格。
蓬勃而出的自信心,如野草一樣瘋長。
埋沒了那些自卑感。
自信勢不可擋。
他能行。
他絕對能行!
打扮好自己,康百裏拿著手包,裏麵裝了手機,車鑰匙。
沒辦法,他這體型過於健壯,要是把手機和鑰匙放口袋裏,肚子鼓出來,他都不太好找這些小東西。
放在手包裏,第一是不容易丟,第二拿的時候也好拿。
還有,他覺得,手包和今天的造型也挺搭配的。
他自信滿滿出門。
康百裏出門的時候,正巧走的那條路,有些堵車。
沈見禮是他的偶像,他的指導者,他這輩子最大的願望,就是像沈見禮一樣,做個年輕又富有的成功男人!
手機那邊的男人輕笑。
康百裏激動得不行!
對,這就是沈見禮本人!
這麽富有魅力,又這麽狂傲,單是一個笑聲,就可以讓他俯首稱臣。
他簡直想叫他爸爸!
“康百裏,有個人,你要不要見一見?”
“沈總,見誰?”
沈見禮聲音低沉,緩慢,“向夢琪。”
向夢琪?
康百裏的腦子裏迅速尋找這個人。
對了。
向家。
向家,就是沈見禮的母家。
向夢琪是沈見禮舅舅向爾奉的女兒,雖然說是女兒,但大家都知道,向夢琪是收養的。
不過,向爾奉夫婦很疼這個收養的女兒,視如己出。
向夢琪,就是沈見禮的表妹。
康百裏一陣狂喜。
難道,沈總他…
“沈總,”他小心翼翼的詢問,“是向小姐主動提出要見我嗎,還是您的安排?”
“不是我的安排,你要見麽?”
“見!”
不管怎麽樣,先答應再說。
他知道這個機會,非常難得。
要是拒絕了,以後就不會再有他什麽事情了。
機會稍縱即逝,尤其是來自沈見禮給的機會。
沈見禮又笑,“答應得倒是挺爽快,十一點半,蓮語咖啡廳,向夢琪會在那裏。”
頓了下,他繼續說:“康百裏,你不是一心想擠進上流社會麽,這次是你的機會。”
康百裏有一瞬間的迷茫。
他這一百七十斤的體重,向夢琪會看上他麽?
不過,這個想法剛生出,立即被他甩到身後。
他露出一抹獰笑。
男人,要有野心!一切不可能,皆有可能!
向夢琪鮮少在外麵露麵,這是個好機會!
“謝謝沈總點撥!我一定把握住機會!”
“如此,甚好。”
沈見禮像是很滿意他的表態,“你是個有野心的人,有時候放手一搏,才會得到想要之物。”
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
康百裏的腦子頓時清澈無比。
“沈總,我懂了!”
沈見禮意味深長的嗯了一聲,“好好打扮打扮,夢琪喜歡優雅整潔的男士。”
康百裏齜起自己的大白牙,“這個沒問題!”
談話結束,康百裏忽然信心百倍。
他走到全身鏡麵前,照看自己的形象,猛拍一下自己的大肚皮。
向夢琪小姐,他來了!
況微微聽完他們的對話,額頭上已經滲出一點點的冷汗。
還好她不是沈見禮的敵人。
沈見禮利用別人,那個人還對他感恩戴德,崇拜得五體投地,就差肝腦塗地的要報答他了。
看到她那張小臉掛著一臉意外,腦門上還出了細汗,他關心的問:“熱?”
她搖搖頭,下意識的想要揮去他的碰觸,但是還是作罷。
腹黑的一麵是他,對她好的一麵也是他。
怎麽能接受他對她的好,而不接受他的黑暗。
她靠近他的懷裏,聆聽他的心跳。
心跳聲如此強健,有力。
撲通撲通,因為她的靠近,似乎跳得更得勁了。
她伸出手,觸碰他的心口。
沈見禮握住她的手,放在唇邊親了親,“寶貝,我們該出發了。”
“去哪?”
他唇角邪意的勾起,“今天這麽一場好戲,我們怎麽能不在場。”
他的意思是…他們也去蓮語咖啡廳?
她遲疑的看著他,後者點點頭,額頭和她的相貼,“真聰明。”
被誇得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們換了衣服。
今天,他們都穿著同色係的服裝。
形同情侶服。
兩人穿著一身休閑裝,入秋了,天氣沒那麽炎熱。
便是穿著連帽的休閑衫,黑色的。
況微微搭配著七分褲,腳上是一雙潮流的板鞋。
她戴著鴨舌帽,長發卷起,壓在帽子下麵,仿佛又年輕了好幾歲,簡直像是剛踏入大學校門的清純學生。
這把沈見禮迷得神魂顛倒。
她稍微一打扮,他就把持不住。
“心肝,你真要把我迷死。”
他都不想出門了,這個熱鬧,不看也罷。
就想沉迷在溫柔鄉裏,和她廝纏。
況微微不知道哪裏又讓他激動了,她包裹得嚴嚴實實的,鴨舌帽蓋下來,連半張臉都擋住了。
就這,他都能情迷意亂?
把人按住吻了好一會兒,直到喘不過氣來,他才鬆開。
指尖碰了碰她的紅唇,他舔了舔唇角,這才去穿鞋。
沈見禮同樣穿著黑色休閑套裝,況微微幫他戴上鴨舌帽。
兩人如同外麵任何一對情侶,除了身高氣質吸引人,其他倒也不會惹人注意。
康百裏從衣櫃裏挑出最貴的那套西服,穿上黑色襯衣,仔仔細細打扮一番。
頭發噴上發膠,頭發往上梳,露出一個光亮的大腦門。
這就是成功人士的大背頭,隻有帥哥才能駕馭得了的發型。
對著鏡子,康百裏很滿意今天的造型。
雖然體重有些超標,但是這個減肥嘛,一點都不難,他隻要想減,絕對能減得下來。
沈總都親自打電話過來了,絕對是對他有信心,他怎麽能辜負沈總一番好意!
要是讓他主動去接觸向夢琪,他可能不會。
向夢琪不僅是向家的掌上明珠,備受疼愛,還有一點,他對自己的體重,多多少少有些自卑。
在那些豪門小姐麵前,始終是不夠膽量。
但是。
今天,完全不一樣。
沈見禮就是他指路人,偶像的力量,是無限的。
沈總既然打電話給他,說明他絕對有這個資格。
蓬勃而出的自信心,如野草一樣瘋長。
埋沒了那些自卑感。
自信勢不可擋。
他能行。
他絕對能行!
打扮好自己,康百裏拿著手包,裏麵裝了手機,車鑰匙。
沒辦法,他這體型過於健壯,要是把手機和鑰匙放口袋裏,肚子鼓出來,他都不太好找這些小東西。
放在手包裏,第一是不容易丟,第二拿的時候也好拿。
還有,他覺得,手包和今天的造型也挺搭配的。
他自信滿滿出門。
康百裏出門的時候,正巧走的那條路,有些堵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