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假千金原是首富女兒5
快穿:這種人渣也能當氣運之子嗎 作者:請喝一杯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還不準大丫把筐放在地上,非要他背著才行。
大丫沒辦法隻能背著弟弟洗衣服。
洗完衣服,她還要趕回去做飯。
要是爸媽回來,還沒有做好飯,又要挨打了。
可是弟弟在筐裏並不安分,動來動去的。
大丫本就很吃力了。
弟弟一跳,大丫直接一頭栽進了水裏。
弟弟也一塊落了水。
兩人被救上來。
爸媽對弟弟噓寒問暖。
又是洗熱水澡,又是換幹衣服的。
還拿了一個雞蛋煮了生薑水給弟弟喝。
大丫一邊聽著爸媽的罵聲,一邊要燒火給弟弟燒熱水,煮生薑茶。
大丫連一身幹衣服都沒得換,另外一件衣服剛洗過,也還是濕的。
隻能濕噠噠的衣服穿在身上,用手擠了擠衣角,烤著火,等衣服自己幹。
給弟弟煮完生薑水,大丫就要開始做飯了。
生薑水弟弟不愛喝,他隻吃掉了雞蛋。
這碗生薑水給了大丫。
大丫喝了生薑水,這生薑水已經冷掉了,但還是感覺冰冷的身體暖和了一些。
而弟弟因為這次被摔到河裏,對大丫很是不滿。
他看到爸媽打罵大丫。
也學著爸媽的樣子去打罵大丫。
有不順心的,就打罵大丫。
有想做的事,就打罵大丫。
大丫不想被打罵,隻能盡量依著順著弟弟。
在大丫十二歲的時候,弟弟在廚房裏玩火,把廚房給燒了,還差點把自己給燒死了。
爸媽回來後發現廚房被燒壞了,有很多東西都毀了。
還有兒子,傷的很嚴重。
身上有兩處皮膚被燒傷。
大丫看到弟弟如此狼狽,彎了彎嘴角。
她的好弟弟,被火燒的感覺怎麽樣?
曾經弟弟故意拿著火柴要燒大丫的頭發。
大丫知道這是很危險的事,強硬拒絕了弟弟的行為。
弟弟被拒絕後,哭的厲害。
這一招在大丫麵前很好使。
弟弟想要什麽,就直接哭,大丫就會乖乖照做了。
但是這一次,弟弟哭的眼睛紅了,也沒讓大丫改變主意。
大丫不允許弟弟玩火,還把火柴盒收起來了。
弟弟就跑到爸媽跟前,說她故意欺負他,不給他玩。
大丫想要和爸媽解釋弟弟是要玩火。
但是爸媽根本不聽大丫的解釋,他們上來就是對大丫又打又罵。
還說出了一個讓大丫沒想到的事實。
大丫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大丫是他們買回來的。
她以後是要給弟弟當媳婦的。
所以大丫必須聽弟弟的話。
現在,她要聽爸媽的話。
以後,要聽弟弟的話。
當初那波人來招人,這對夫婦還擔心過一段時間。
但是這麽多年,再也沒有人找過來,想要找孩子。
他們也沒有了顧慮。
而且也是讓大丫認清現實。
這個家裏,她是外人。
是他們收留了她,給她吃的喝的。
她可不是這家裏的人,不要妄想自己不該有的東西,更不配和弟弟搶東西,說弟弟的不是。
大丫被打了一頓,接受了這個事實。
在知道自己不是爸媽的女兒後,她心裏沒有那麽多意難平了。
也不會覺得他們不公平了。
曾經她還因為爸媽疼愛弟弟,對弟弟有求必應,對自己卻是不聞不問,非打即罵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感到傷心難過。
如果在弟弟小的時候,爸媽這樣,她還能覺得她是姐姐,要讓著點弟弟,應該的。
大丫記得自己三歲開始就要幫家裏幹活了。
在弟弟三歲的時候,大丫讓弟弟和她一起撿柴火。
爸媽就把她罵了一頓。
說弟弟不需要幹活。
大丫開始覺得自己和弟弟是不一樣的。
後來大丫和其他小姑娘說話。
發現大家都是這樣的。
她們都需要照顧著弟弟,有什麽事情都是她們做,弟弟隻需要在家裏玩。
而且有好吃的都是弟弟的。
她們不能吃。
有的多看兩眼就會被又打又罵。
不光是弟弟,就算家裏有哥哥,也是一樣的。
哥哥不用幹活,可以去上學,她們要幹活。
大丫並沒有因為在其他女孩子身上找到共同點而感到安慰。
她更加痛恨弟弟。
如果沒有弟弟就好了。
為什麽爸媽要把弟弟生下來呢?
在弟弟出生前,她雖然也要幹活,但是都是和媽媽一起。
她幫媽媽幹活,媽媽就不會那麽累了,她覺得很開心。
那時候媽媽還會抱抱她,會給她做衣服,會在她生病的時候守著她,給她吃好吃的雞蛋。
但是這一切在媽媽有了弟弟之後都沒有了。
媽媽把家裏所有的活都交給她,媽媽開始跟著爸爸一起早出晚歸。
媽媽說,家裏有了弟弟,爸爸媽媽要去掙錢。
爸爸有時候要去山下找活幹。
媽媽在地裏幹活。
一直到天黑才會回來。
弟弟需要她照顧,衣服她洗,豬雞鴨她喂,飯她做。
弟弟一直哭鬧,大丫很煩他。
但是這是媽媽交代的事,她隻能忍受。
有了弟弟,媽媽再也不會抱抱她了,隻會抱弟弟,喊著小虎,小虎,媽媽的寶貝。
媽媽再也不會給她做衣服了,隻會給弟弟做衣服,媽媽還把自己一直舍不得穿的衣服剪開給弟弟做衣服,她隻能穿媽媽穿破的舊衣服,自己在衣服上打上補丁。
她生病了,媽媽也不會守著她了,反而讓她去廚房睡覺,免得她咳嗽吵醒了弟弟。
媽媽也不會給她吃雞蛋了。
雞蛋隻有弟弟可以吃。
媽媽一次又一次的因為弟弟打她罵她。
大丫好恨。
她恨弟弟。
如果沒有弟弟,就好了。
媽媽隻是她一個人的媽媽。
大丫沒想到媽媽說自己不是媽媽的孩子。
她是被媽媽扔掉的孩子,是被他們買回來的。
隻有弟弟是媽媽的孩子。
她是這個家裏的外人。
不要妄想不屬於她的東西。
原來媽媽不是她的媽媽。
所以媽媽隻喜歡弟弟,不喜歡她了。
他們不是不公平。隻對弟弟好,不對她好。
她不應該去和弟弟爭搶不屬於她的東西。
不是的,不是這樣的。
在有弟弟之前,媽媽是喜歡她的。
所以,隻要沒有了弟弟,媽媽就隻能喜歡她了。
對,就是這樣。
她要把媽媽的喜歡搶過來。
大丫沒辦法隻能背著弟弟洗衣服。
洗完衣服,她還要趕回去做飯。
要是爸媽回來,還沒有做好飯,又要挨打了。
可是弟弟在筐裏並不安分,動來動去的。
大丫本就很吃力了。
弟弟一跳,大丫直接一頭栽進了水裏。
弟弟也一塊落了水。
兩人被救上來。
爸媽對弟弟噓寒問暖。
又是洗熱水澡,又是換幹衣服的。
還拿了一個雞蛋煮了生薑水給弟弟喝。
大丫一邊聽著爸媽的罵聲,一邊要燒火給弟弟燒熱水,煮生薑茶。
大丫連一身幹衣服都沒得換,另外一件衣服剛洗過,也還是濕的。
隻能濕噠噠的衣服穿在身上,用手擠了擠衣角,烤著火,等衣服自己幹。
給弟弟煮完生薑水,大丫就要開始做飯了。
生薑水弟弟不愛喝,他隻吃掉了雞蛋。
這碗生薑水給了大丫。
大丫喝了生薑水,這生薑水已經冷掉了,但還是感覺冰冷的身體暖和了一些。
而弟弟因為這次被摔到河裏,對大丫很是不滿。
他看到爸媽打罵大丫。
也學著爸媽的樣子去打罵大丫。
有不順心的,就打罵大丫。
有想做的事,就打罵大丫。
大丫不想被打罵,隻能盡量依著順著弟弟。
在大丫十二歲的時候,弟弟在廚房裏玩火,把廚房給燒了,還差點把自己給燒死了。
爸媽回來後發現廚房被燒壞了,有很多東西都毀了。
還有兒子,傷的很嚴重。
身上有兩處皮膚被燒傷。
大丫看到弟弟如此狼狽,彎了彎嘴角。
她的好弟弟,被火燒的感覺怎麽樣?
曾經弟弟故意拿著火柴要燒大丫的頭發。
大丫知道這是很危險的事,強硬拒絕了弟弟的行為。
弟弟被拒絕後,哭的厲害。
這一招在大丫麵前很好使。
弟弟想要什麽,就直接哭,大丫就會乖乖照做了。
但是這一次,弟弟哭的眼睛紅了,也沒讓大丫改變主意。
大丫不允許弟弟玩火,還把火柴盒收起來了。
弟弟就跑到爸媽跟前,說她故意欺負他,不給他玩。
大丫想要和爸媽解釋弟弟是要玩火。
但是爸媽根本不聽大丫的解釋,他們上來就是對大丫又打又罵。
還說出了一個讓大丫沒想到的事實。
大丫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大丫是他們買回來的。
她以後是要給弟弟當媳婦的。
所以大丫必須聽弟弟的話。
現在,她要聽爸媽的話。
以後,要聽弟弟的話。
當初那波人來招人,這對夫婦還擔心過一段時間。
但是這麽多年,再也沒有人找過來,想要找孩子。
他們也沒有了顧慮。
而且也是讓大丫認清現實。
這個家裏,她是外人。
是他們收留了她,給她吃的喝的。
她可不是這家裏的人,不要妄想自己不該有的東西,更不配和弟弟搶東西,說弟弟的不是。
大丫被打了一頓,接受了這個事實。
在知道自己不是爸媽的女兒後,她心裏沒有那麽多意難平了。
也不會覺得他們不公平了。
曾經她還因為爸媽疼愛弟弟,對弟弟有求必應,對自己卻是不聞不問,非打即罵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感到傷心難過。
如果在弟弟小的時候,爸媽這樣,她還能覺得她是姐姐,要讓著點弟弟,應該的。
大丫記得自己三歲開始就要幫家裏幹活了。
在弟弟三歲的時候,大丫讓弟弟和她一起撿柴火。
爸媽就把她罵了一頓。
說弟弟不需要幹活。
大丫開始覺得自己和弟弟是不一樣的。
後來大丫和其他小姑娘說話。
發現大家都是這樣的。
她們都需要照顧著弟弟,有什麽事情都是她們做,弟弟隻需要在家裏玩。
而且有好吃的都是弟弟的。
她們不能吃。
有的多看兩眼就會被又打又罵。
不光是弟弟,就算家裏有哥哥,也是一樣的。
哥哥不用幹活,可以去上學,她們要幹活。
大丫並沒有因為在其他女孩子身上找到共同點而感到安慰。
她更加痛恨弟弟。
如果沒有弟弟就好了。
為什麽爸媽要把弟弟生下來呢?
在弟弟出生前,她雖然也要幹活,但是都是和媽媽一起。
她幫媽媽幹活,媽媽就不會那麽累了,她覺得很開心。
那時候媽媽還會抱抱她,會給她做衣服,會在她生病的時候守著她,給她吃好吃的雞蛋。
但是這一切在媽媽有了弟弟之後都沒有了。
媽媽把家裏所有的活都交給她,媽媽開始跟著爸爸一起早出晚歸。
媽媽說,家裏有了弟弟,爸爸媽媽要去掙錢。
爸爸有時候要去山下找活幹。
媽媽在地裏幹活。
一直到天黑才會回來。
弟弟需要她照顧,衣服她洗,豬雞鴨她喂,飯她做。
弟弟一直哭鬧,大丫很煩他。
但是這是媽媽交代的事,她隻能忍受。
有了弟弟,媽媽再也不會抱抱她了,隻會抱弟弟,喊著小虎,小虎,媽媽的寶貝。
媽媽再也不會給她做衣服了,隻會給弟弟做衣服,媽媽還把自己一直舍不得穿的衣服剪開給弟弟做衣服,她隻能穿媽媽穿破的舊衣服,自己在衣服上打上補丁。
她生病了,媽媽也不會守著她了,反而讓她去廚房睡覺,免得她咳嗽吵醒了弟弟。
媽媽也不會給她吃雞蛋了。
雞蛋隻有弟弟可以吃。
媽媽一次又一次的因為弟弟打她罵她。
大丫好恨。
她恨弟弟。
如果沒有弟弟,就好了。
媽媽隻是她一個人的媽媽。
大丫沒想到媽媽說自己不是媽媽的孩子。
她是被媽媽扔掉的孩子,是被他們買回來的。
隻有弟弟是媽媽的孩子。
她是這個家裏的外人。
不要妄想不屬於她的東西。
原來媽媽不是她的媽媽。
所以媽媽隻喜歡弟弟,不喜歡她了。
他們不是不公平。隻對弟弟好,不對她好。
她不應該去和弟弟爭搶不屬於她的東西。
不是的,不是這樣的。
在有弟弟之前,媽媽是喜歡她的。
所以,隻要沒有了弟弟,媽媽就隻能喜歡她了。
對,就是這樣。
她要把媽媽的喜歡搶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