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校園文裏的惡毒女配10
快穿:這種人渣也能當氣運之子嗎 作者:請喝一杯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沒有了媽媽,李慕白徹底放開了自己。
之前還怕媽媽擔心自己,所以在媽媽麵前都要小心翼翼的偽裝。
每次見媽媽之前,都要掩飾自己,裝出一副乖乖學生樣。
其實他早就不去學校讀書了。
但是媽媽覺得他就應該好好學習,總讓他感激資助他上學的叔叔。
媽媽根本不知道,家裏的那些都是富婆姐姐給的,可不是那個叔叔。
那個叔叔也早就不資助他了。
隻不過是不想讓媽媽知道太多,媽媽看到他染了個頭發,就念叨了半天,聽的他很煩。
所以,他也是直接搬出來了。
睡習慣了大房子,家裏太擁擠了,他也很不習慣。
每次回去之前,他就偽裝成媽媽心目中的乖兒子。
現在,媽媽沒了。
李慕白也不必再偽裝什麽了。
李慕白跟著富婆姐姐出入會所,見識上流人士,享受紙醉金迷的生活。
薑禾再次見到李慕白是在一個聚會上。
薑禾馬上就要大學畢業,薑總也有意讓薑禾進入公司。
所以帶著薑禾出席聚會,見識一下生意場上的叔叔伯伯。
而李慕白是跟著富婆姐姐一起來的。
李慕白明明還是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
看上去卻像是三四十歲了。
臉上是厚厚的脂粉都掩蓋不住的疲憊滄桑。
臉頰凹陷,身形也像是個竹竿一樣,像是個沒了精氣神的行屍走肉。
自作孽,不可活。
薑禾看了一眼就移開了視線。
薑禾畢業後,正式進了公司。
發現白雪也在公司,之前就在公司實習了,畢業後也順利轉正。
關注了白雪一段時間後,薑禾覺得白雪很有能力,就把人要了過來,做她的助理。
白雪已經不是當初動不動就會臉紅的小姑娘了,如今也是可以獨當一麵的女強人了。
薑總見女兒做的很好,也是很放心的開始把公司大權慢慢放給她。
薑禾帶著白雪,在生意場上大殺四方。
雖然兩人都是女子,但是沒有人敢小瞧她們。
小瞧她們的,就要做好在她們手裏吃虧的準備。
“喂,你幹什麽?在薑總的車子邊上幹什麽?快走開。要是劃到了薑總的車,你可賠不起。”
保安看到一個流浪漢進了停車場,還在薑總的車邊上,馬上就拿著棍子過來了。
要是不小心把薑總的車磕了碰了,他可賠不起。
“啊,啊,我沒做什麽,我沒偷東西,我就是想看看有沒有礦泉水瓶。”
流浪漢趕緊道歉。
“快走,快走,這裏不是你能進來的。”
保安沿著薑總的車仔細觀察了一圈,沒有看到什麽劃痕,也沒有看到輪胎有動過的痕跡,驅趕著流浪漢。
“哎,哎,我這就走,這就走。”流浪漢連連點頭,彎腰賠禮,離開了停車場。
保安把人趕走後,不太放心,那畢竟是薑總的車,還是得小心仔細點檢查,又去查了監控。
這個流浪漢倒是沒有做別的什麽,就是在垃圾桶裏翻翻有沒有礦泉水瓶,在地上找找有沒有香煙屁股。
這個流浪漢在薑總的車旁邊,是為了撿邊上那輛車車底下的香煙頭。
不過這樣的流浪漢出現在薑氏集團樓下的停車場裏,也太丟麵了。
畢竟人來人往的,還有公司的顧客,在門口看到流浪漢這種也是有礙形象。
保安也是盯緊了,不讓閑雜人等跑進來。
流浪漢下次再想進去的時候,被保安攔住了。
停車場裏麵的礦泉水瓶有人收了,不準進入。
保安也是沒想到如今還有流浪漢。
這人看著手腳健全,也不像是有殘疾的樣子,能說話,也聽得懂,看著有個五十歲的樣子,但是也不算老啊。
保安自己都五十五歲了,現在都要六十五歲退休了。
五十歲根本不算老。
正值壯年,幹什麽不好,非要當流浪漢。
隨便做點賣力氣的活,一天都能幹個一兩百塊。
不過人前是流浪漢,人後說不定住大別墅。
保安就守著這停車場,他也沒有心思去探究這流浪漢從哪裏來,到哪裏去。
李慕白被保安攔下,有點可惜。
他剛剛看到有人往垃圾桶裏扔礦泉水瓶了,還想著撿了能賣點錢。
現在隻能去其他地方碰碰運氣了。
李慕白不敢和保安起衝突,雖然這個保安不會打人,但是之前也不攔他,今天攔了他,李慕白害怕自己要真進去了,保安就要打他了。
上次在一個商場裏的停車場,他就被那邊的保安給揍了。
李慕白背著蛇皮袋又晃晃悠悠的離開了。
他打算去那些飯店後麵的垃圾桶裏看看,去找找有沒有吃的。
要是運氣好,還能撿到肉。
李慕白如願在垃圾桶裏找到了食物。
雖然都是和紙巾,骨頭混雜在一起的殘羹冷炙,但是李慕白並不挑剔,能填飽肚子就行。
自己吃飽了,還不忘打包一些回去,給他的同伴。
李慕白走進一個巷子裏。
這邊有很多廢棄的箱子,木板,杆子之類的。
他找到了一塊破爛油布,搭在幾根杆子上,豎起來,和牆形成了一個直角三角形。
這三角形就是他晚上睡覺的地方。
這就是他的家。
李慕白拿出打包回來的食物,放在一個角落裏。
李慕白被富婆給甩了。
富婆遇到了一個比李慕白年輕,漂亮,強壯的小男生。
富婆有了更喜歡的人,就把李慕白丟棄了。
富婆喜歡他的時候,什麽都大方的往外送。
富婆不喜歡了,送給李慕白的那些東西也一一收回,被送給了新人。
李慕白被富婆養廢了,離開了富婆,不知道能做點什麽。
而且他就是一個初中畢業的學曆,連個正經工作都找不到。
他的身子也折騰垮了,幹不了力氣活。
最後變成了個流浪漢。
當個流浪漢雖然被人看不起,但還是挺輕鬆的。
反正沒人認識他,也沒人在意他。
每天和野狗搶食,和野貓共眠。
運氣好,還能撿點香煙屁股聞聞味,撿幾個瓶子賣了嚐嚐酒味。
和狗一起在飯店後麵等投喂,和貓一起縮在箱子裏睡覺。
李慕白覺得自己反正都是一灘爛泥了,就這樣吧。
他就是個爛人。
那天餓死凍死在這裏,有人發現就給他收個屍,沒人發現,就和這些雜物一起爛在這裏。
也有可能會成為他那些同伴的食物。
野狗和野貓吃完了李慕白帶回來的食物,走到李慕白身邊,躺下來,打算和他一起睡個安穩的午覺。
之前還怕媽媽擔心自己,所以在媽媽麵前都要小心翼翼的偽裝。
每次見媽媽之前,都要掩飾自己,裝出一副乖乖學生樣。
其實他早就不去學校讀書了。
但是媽媽覺得他就應該好好學習,總讓他感激資助他上學的叔叔。
媽媽根本不知道,家裏的那些都是富婆姐姐給的,可不是那個叔叔。
那個叔叔也早就不資助他了。
隻不過是不想讓媽媽知道太多,媽媽看到他染了個頭發,就念叨了半天,聽的他很煩。
所以,他也是直接搬出來了。
睡習慣了大房子,家裏太擁擠了,他也很不習慣。
每次回去之前,他就偽裝成媽媽心目中的乖兒子。
現在,媽媽沒了。
李慕白也不必再偽裝什麽了。
李慕白跟著富婆姐姐出入會所,見識上流人士,享受紙醉金迷的生活。
薑禾再次見到李慕白是在一個聚會上。
薑禾馬上就要大學畢業,薑總也有意讓薑禾進入公司。
所以帶著薑禾出席聚會,見識一下生意場上的叔叔伯伯。
而李慕白是跟著富婆姐姐一起來的。
李慕白明明還是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夥子。
看上去卻像是三四十歲了。
臉上是厚厚的脂粉都掩蓋不住的疲憊滄桑。
臉頰凹陷,身形也像是個竹竿一樣,像是個沒了精氣神的行屍走肉。
自作孽,不可活。
薑禾看了一眼就移開了視線。
薑禾畢業後,正式進了公司。
發現白雪也在公司,之前就在公司實習了,畢業後也順利轉正。
關注了白雪一段時間後,薑禾覺得白雪很有能力,就把人要了過來,做她的助理。
白雪已經不是當初動不動就會臉紅的小姑娘了,如今也是可以獨當一麵的女強人了。
薑總見女兒做的很好,也是很放心的開始把公司大權慢慢放給她。
薑禾帶著白雪,在生意場上大殺四方。
雖然兩人都是女子,但是沒有人敢小瞧她們。
小瞧她們的,就要做好在她們手裏吃虧的準備。
“喂,你幹什麽?在薑總的車子邊上幹什麽?快走開。要是劃到了薑總的車,你可賠不起。”
保安看到一個流浪漢進了停車場,還在薑總的車邊上,馬上就拿著棍子過來了。
要是不小心把薑總的車磕了碰了,他可賠不起。
“啊,啊,我沒做什麽,我沒偷東西,我就是想看看有沒有礦泉水瓶。”
流浪漢趕緊道歉。
“快走,快走,這裏不是你能進來的。”
保安沿著薑總的車仔細觀察了一圈,沒有看到什麽劃痕,也沒有看到輪胎有動過的痕跡,驅趕著流浪漢。
“哎,哎,我這就走,這就走。”流浪漢連連點頭,彎腰賠禮,離開了停車場。
保安把人趕走後,不太放心,那畢竟是薑總的車,還是得小心仔細點檢查,又去查了監控。
這個流浪漢倒是沒有做別的什麽,就是在垃圾桶裏翻翻有沒有礦泉水瓶,在地上找找有沒有香煙屁股。
這個流浪漢在薑總的車旁邊,是為了撿邊上那輛車車底下的香煙頭。
不過這樣的流浪漢出現在薑氏集團樓下的停車場裏,也太丟麵了。
畢竟人來人往的,還有公司的顧客,在門口看到流浪漢這種也是有礙形象。
保安也是盯緊了,不讓閑雜人等跑進來。
流浪漢下次再想進去的時候,被保安攔住了。
停車場裏麵的礦泉水瓶有人收了,不準進入。
保安也是沒想到如今還有流浪漢。
這人看著手腳健全,也不像是有殘疾的樣子,能說話,也聽得懂,看著有個五十歲的樣子,但是也不算老啊。
保安自己都五十五歲了,現在都要六十五歲退休了。
五十歲根本不算老。
正值壯年,幹什麽不好,非要當流浪漢。
隨便做點賣力氣的活,一天都能幹個一兩百塊。
不過人前是流浪漢,人後說不定住大別墅。
保安就守著這停車場,他也沒有心思去探究這流浪漢從哪裏來,到哪裏去。
李慕白被保安攔下,有點可惜。
他剛剛看到有人往垃圾桶裏扔礦泉水瓶了,還想著撿了能賣點錢。
現在隻能去其他地方碰碰運氣了。
李慕白不敢和保安起衝突,雖然這個保安不會打人,但是之前也不攔他,今天攔了他,李慕白害怕自己要真進去了,保安就要打他了。
上次在一個商場裏的停車場,他就被那邊的保安給揍了。
李慕白背著蛇皮袋又晃晃悠悠的離開了。
他打算去那些飯店後麵的垃圾桶裏看看,去找找有沒有吃的。
要是運氣好,還能撿到肉。
李慕白如願在垃圾桶裏找到了食物。
雖然都是和紙巾,骨頭混雜在一起的殘羹冷炙,但是李慕白並不挑剔,能填飽肚子就行。
自己吃飽了,還不忘打包一些回去,給他的同伴。
李慕白走進一個巷子裏。
這邊有很多廢棄的箱子,木板,杆子之類的。
他找到了一塊破爛油布,搭在幾根杆子上,豎起來,和牆形成了一個直角三角形。
這三角形就是他晚上睡覺的地方。
這就是他的家。
李慕白拿出打包回來的食物,放在一個角落裏。
李慕白被富婆給甩了。
富婆遇到了一個比李慕白年輕,漂亮,強壯的小男生。
富婆有了更喜歡的人,就把李慕白丟棄了。
富婆喜歡他的時候,什麽都大方的往外送。
富婆不喜歡了,送給李慕白的那些東西也一一收回,被送給了新人。
李慕白被富婆養廢了,離開了富婆,不知道能做點什麽。
而且他就是一個初中畢業的學曆,連個正經工作都找不到。
他的身子也折騰垮了,幹不了力氣活。
最後變成了個流浪漢。
當個流浪漢雖然被人看不起,但還是挺輕鬆的。
反正沒人認識他,也沒人在意他。
每天和野狗搶食,和野貓共眠。
運氣好,還能撿點香煙屁股聞聞味,撿幾個瓶子賣了嚐嚐酒味。
和狗一起在飯店後麵等投喂,和貓一起縮在箱子裏睡覺。
李慕白覺得自己反正都是一灘爛泥了,就這樣吧。
他就是個爛人。
那天餓死凍死在這裏,有人發現就給他收個屍,沒人發現,就和這些雜物一起爛在這裏。
也有可能會成為他那些同伴的食物。
野狗和野貓吃完了李慕白帶回來的食物,走到李慕白身邊,躺下來,打算和他一起睡個安穩的午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