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咎由自取
隨軍後,她提離婚首長紅了眼 作者:墨小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北茉笑著拍了下東蓮的胳膊,笑道,“行,那你先回去收拾一下東西,然後直接去縣城的醫院就是,我娘估計在醫院要住一段時間,你和大伯他們說清楚,你也要在醫院呆一段時間。”
“沒事,我這就回去和我爹娘說。”東蓮點點頭,就和眾人打招呼,自己先回去了。
北茉跟上去,塞給她一些錢,“東蓮,這錢你拿著。”
“這麽多……”東蓮看了下,有一百塊呢。
北茉點點頭,告訴她,“五十塊給大伯和大伯娘,家裏買些糧食,這月你和東生哥要幫我的忙,生產隊的事情根本做不了什麽,哪裏有工分啊,一家子都要吃飯,其他剩下的,你帶去縣城,你和我娘要吃飯,還要買些生活用品。”
東蓮接過錢,拿了五十,剩下的錢放在北茉手裏,“嫂子,去縣城要花的這錢我收下,其餘的我不要,我家不會因為我和我哥幾天不幹活就吃不上飯的。”
一邊的東生看到了,也上前來和北茉說,“對,你這麽做實在太見外了,我們一家人,哪裏能要你的錢。”
“行了,我走了啊。”東蓮生怕北茉還給她錢,自己立即跑遠了。
看著東蓮,北茉是真的不好意思,人家兩人是要掙工分養家的, 就兩老人幹活,口糧都不夠。
見狀,唐兵上前,低聲和北茉說,“算了,看他們兩人這樣肯定不會要你的錢,等會我們去村裏的時候,買些糧食和吃的肉菜啥的去他家。”
北茉點點頭,唐兵說的也沒錯,這時候不流行送錢,流行買吃的,買吃的去,他們總不會不要。
東蓮走了,派出所這邊的也陸續來上班了。
昨兒晚上到這的時候也晚了,自然不會有後續了怎麽也要等到今兒才來處理的。
期間有人來問過他們,劉金鳳如何了,聽說沒有生命危險,倒是鬆了口氣,不然一下子就是兩條人命,他們真是擔不起。
他們進去問了一下情形,期間那些工作人員都忙的很,也沒人給一個說法。
一直等到快中午的時候,才看到派出所的所長出來了,他看著北茉幾人問道,“你們是秦北玲的家人?”
北茉點點頭。
所長告訴他們,“是這樣的,這案子很嚴重,就我們鎮上的一個派出所是沒有權利審這麽大的案子的,我們已經上報了,上麵的領導估計傍晚的時候才能趕過來,到時候你們可以和他們詢問。”
北茉也知道,估計就是這樣。
可問題是,這所長人看著還挺好的,而且好像不是陳家那一邊,就看他昨天處理事情就知道,所以北茉想著先見秦北玲一麵,至少知道這些天發生了什麽事情。
她和所長說,“所長,我想見我妹妹一麵,問清楚最近發生的事情的,因為我妹妹在京都的時候就被他們家的人給拐走了,我們一家子找了好幾天才知道是被他們給帶回來了,可是期間發生了什麽事情,我們絲毫不知道,所以我想和我妹妹說下話。”
所長看了北茉一眼,其實他們也讀審過秦北玲,秦北玲的口供和北茉說的完全一樣。
這個所長是從部隊出來,是有辦案能力的,隻是在這樣的小地方,沒有可發揮的餘地。
這件案子,他是相信秦北玲沒殺人,倒是陳家有些讓人懷疑的地方。
可在這鎮上,除了他,就是鎮長了,他去和鎮長談,人家要他不要多管閑事,說他管不起,他自然也不好多說了。
可是他還是不忍心冤枉一個好人。
他看了北茉一眼,有些為難的樣子,“這不合規矩,人一旦進來了,就不能見家屬了,除非判決之後。”
看出了所長的猶豫,東生立即上前,小聲和所長說道,“李所長,你看在我哥的份上,通融一下,行嗎?這是我嫂子,就是我宇辰哥的朋友。
“你是宇辰的妻子?”李所長看著北茉,自我介紹了一下,說自己和江宇辰以前是戰友。
完了,他還笑著,“這小子竟然娶媳婦了,也沒請我喝個喜酒,上次回來我也沒碰到他。”
“我們沒辦喜酒,等辦了,一定請你。”北茉笑著和他說了幾句話後,又繞回了秦北玲的事情,“李所長,你陪著我們一起進去,我和我妹妹說的話,你可以全程聽著。”
這樣的話,倒是也不算文違反規矩,李所長猶豫之後,點點頭,“那行吧,我和你們一起進去。”
有李所長帶著,他們去了一間空房子,也就是這時候的審訊室,然後李所長讓人把秦北玲帶了出來。
秦北玲的臉色蒼白,頭發亂糟糟的,狀態很差。
其實被陳家關了幾天,也好不到哪裏去了,何況這事兒鬧的這麽大。
她一看到北茉,就伸手拉著北茉,哭著問道,“姐,姐,娘怎麽樣了,是不是……”
北茉拍了拍她的手,讓她坐在對麵,讓她不要擔心,“娘沒事,昨兒送去醫院及時,救回來了,就是娘讓我來看你的,她放不下你。”
“那就好,隻要娘沒事就好。”聽說劉金鳳沒事,秦北玲抹了一把眼淚,笑了笑,喃喃的說,“隻要娘沒事就好,就好。”
看著她,北茉說,“北玲,你把你失蹤後的事情和我們說一下,不然就沒時間了。”
北玲看了北茉一眼,又看了李所長他們一一眼,突然搖搖頭,泄氣了一般的說道,“姐,不如你和娘,你們都回去京都吧,不要管我了,我是活該,當初要不是我自己和陳雲浩混到一起,也不會到今天這個地步,我現在這樣,也認了。”
北玲現在是後悔的力氣都沒有了,她覺得自己是咎由自取,一次又一次。
之前,和陳雲好混到一起。
這一次,要不是她被陳母說的心軟,答應去看陳雲浩,也不會落到這個地步。
實際上,陳雲浩都那麽對她了,還有什麽心軟可言呢。
她現在想想,都覺得自己蠢成那樣,不死也沒用了。
如果她不搭理陳母,也不會落到這一步。
“沒事,我這就回去和我爹娘說。”東蓮點點頭,就和眾人打招呼,自己先回去了。
北茉跟上去,塞給她一些錢,“東蓮,這錢你拿著。”
“這麽多……”東蓮看了下,有一百塊呢。
北茉點點頭,告訴她,“五十塊給大伯和大伯娘,家裏買些糧食,這月你和東生哥要幫我的忙,生產隊的事情根本做不了什麽,哪裏有工分啊,一家子都要吃飯,其他剩下的,你帶去縣城,你和我娘要吃飯,還要買些生活用品。”
東蓮接過錢,拿了五十,剩下的錢放在北茉手裏,“嫂子,去縣城要花的這錢我收下,其餘的我不要,我家不會因為我和我哥幾天不幹活就吃不上飯的。”
一邊的東生看到了,也上前來和北茉說,“對,你這麽做實在太見外了,我們一家人,哪裏能要你的錢。”
“行了,我走了啊。”東蓮生怕北茉還給她錢,自己立即跑遠了。
看著東蓮,北茉是真的不好意思,人家兩人是要掙工分養家的, 就兩老人幹活,口糧都不夠。
見狀,唐兵上前,低聲和北茉說,“算了,看他們兩人這樣肯定不會要你的錢,等會我們去村裏的時候,買些糧食和吃的肉菜啥的去他家。”
北茉點點頭,唐兵說的也沒錯,這時候不流行送錢,流行買吃的,買吃的去,他們總不會不要。
東蓮走了,派出所這邊的也陸續來上班了。
昨兒晚上到這的時候也晚了,自然不會有後續了怎麽也要等到今兒才來處理的。
期間有人來問過他們,劉金鳳如何了,聽說沒有生命危險,倒是鬆了口氣,不然一下子就是兩條人命,他們真是擔不起。
他們進去問了一下情形,期間那些工作人員都忙的很,也沒人給一個說法。
一直等到快中午的時候,才看到派出所的所長出來了,他看著北茉幾人問道,“你們是秦北玲的家人?”
北茉點點頭。
所長告訴他們,“是這樣的,這案子很嚴重,就我們鎮上的一個派出所是沒有權利審這麽大的案子的,我們已經上報了,上麵的領導估計傍晚的時候才能趕過來,到時候你們可以和他們詢問。”
北茉也知道,估計就是這樣。
可問題是,這所長人看著還挺好的,而且好像不是陳家那一邊,就看他昨天處理事情就知道,所以北茉想著先見秦北玲一麵,至少知道這些天發生了什麽事情。
她和所長說,“所長,我想見我妹妹一麵,問清楚最近發生的事情的,因為我妹妹在京都的時候就被他們家的人給拐走了,我們一家子找了好幾天才知道是被他們給帶回來了,可是期間發生了什麽事情,我們絲毫不知道,所以我想和我妹妹說下話。”
所長看了北茉一眼,其實他們也讀審過秦北玲,秦北玲的口供和北茉說的完全一樣。
這個所長是從部隊出來,是有辦案能力的,隻是在這樣的小地方,沒有可發揮的餘地。
這件案子,他是相信秦北玲沒殺人,倒是陳家有些讓人懷疑的地方。
可在這鎮上,除了他,就是鎮長了,他去和鎮長談,人家要他不要多管閑事,說他管不起,他自然也不好多說了。
可是他還是不忍心冤枉一個好人。
他看了北茉一眼,有些為難的樣子,“這不合規矩,人一旦進來了,就不能見家屬了,除非判決之後。”
看出了所長的猶豫,東生立即上前,小聲和所長說道,“李所長,你看在我哥的份上,通融一下,行嗎?這是我嫂子,就是我宇辰哥的朋友。
“你是宇辰的妻子?”李所長看著北茉,自我介紹了一下,說自己和江宇辰以前是戰友。
完了,他還笑著,“這小子竟然娶媳婦了,也沒請我喝個喜酒,上次回來我也沒碰到他。”
“我們沒辦喜酒,等辦了,一定請你。”北茉笑著和他說了幾句話後,又繞回了秦北玲的事情,“李所長,你陪著我們一起進去,我和我妹妹說的話,你可以全程聽著。”
這樣的話,倒是也不算文違反規矩,李所長猶豫之後,點點頭,“那行吧,我和你們一起進去。”
有李所長帶著,他們去了一間空房子,也就是這時候的審訊室,然後李所長讓人把秦北玲帶了出來。
秦北玲的臉色蒼白,頭發亂糟糟的,狀態很差。
其實被陳家關了幾天,也好不到哪裏去了,何況這事兒鬧的這麽大。
她一看到北茉,就伸手拉著北茉,哭著問道,“姐,姐,娘怎麽樣了,是不是……”
北茉拍了拍她的手,讓她坐在對麵,讓她不要擔心,“娘沒事,昨兒送去醫院及時,救回來了,就是娘讓我來看你的,她放不下你。”
“那就好,隻要娘沒事就好。”聽說劉金鳳沒事,秦北玲抹了一把眼淚,笑了笑,喃喃的說,“隻要娘沒事就好,就好。”
看著她,北茉說,“北玲,你把你失蹤後的事情和我們說一下,不然就沒時間了。”
北玲看了北茉一眼,又看了李所長他們一一眼,突然搖搖頭,泄氣了一般的說道,“姐,不如你和娘,你們都回去京都吧,不要管我了,我是活該,當初要不是我自己和陳雲浩混到一起,也不會到今天這個地步,我現在這樣,也認了。”
北玲現在是後悔的力氣都沒有了,她覺得自己是咎由自取,一次又一次。
之前,和陳雲好混到一起。
這一次,要不是她被陳母說的心軟,答應去看陳雲浩,也不會落到這個地步。
實際上,陳雲浩都那麽對她了,還有什麽心軟可言呢。
她現在想想,都覺得自己蠢成那樣,不死也沒用了。
如果她不搭理陳母,也不會落到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