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
荒野求生,我苟活五十年 作者:我上學前班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現在我可以肯定在河灘邊遇到的那些巨型糞球估計就是眼前這些大角牛羚留下的。
我是想過要獵殺一些大型點的獵物,可是這一出來的玩意也大型了一點,一不小心自己的小命等會得搭進去。
不要小看這些平時看起來和藹可親隻是慢悠悠吃草的動物,它們發起狂來,可是連掠食動物都要退步三分。
非洲每年死於野生動物襲擊的人類,並不是食肉的獅子花豹等猛獸。而是看起來沒有那麽凶猛的野牛,河馬以及其他性格暴躁的草食性動物。
現在我有些騎虎難下,眼前的這些大個體獵物的確是很誘人。可是打它們主意的風險也很大,不過這還不是我最擔心的。
我擔心的是獵物太大,想要把它們都運回去會是一個困難的問題。
再者附近的掠食動物也很多,我分解這隻巨型動物時散發出來的血腥味一定會吸引它們來到這裏。
此刻我陷入了糾結之中,一邊是大量的肉足夠我吃上一個月,一邊是要應對危機四伏的叢林。
巨大的利益和巨大的風險同時存在,是一個最讓人頭疼的問題,不管選擇哪個都會感覺不好。
最後我把決定權交給了老天來決定,我隨手在身前的一片草叢中采下一朵野花。心裏默念著,如果是雙數就去,是單數就不去。
我開始一片片的數著花瓣,
一,二,三……十一……
十三!
我睜眼一看居然是單數?不可能吧,不算不算,要三局兩勝才準確。
我換了一個品種的花繼續數,這次又是單數。
我……
我腦門一片黑線,還有最後一次機會,要是還單數我就直接打道回府,再也不來這裏打獵了。
可能是上天聽到了我真誠的呼喚,這一次總算不是單數了。
哎……我就說不可能讓我空手回去的,既然天意讓我去捕獵一隻,那就勉為其難上一回了。
現在的情況我自然是還不敢輕舉妄動的,在這麽多的大角牛羚地盤上對它們圖謀不軌簡直是和作死沒有什麽區別。
這些超噸位的家夥隻要一個不樂意,像非洲野牛那樣把我圍起來,這種丘陵地帶除了那些樹連躲的地方都沒有。
前提是我的速度還要足夠快,在那些一米長尖角沒戳到我屁股之前就爬上樹去,不然我和托普的下場不會比遇到沙獷獸好多少。
於是我決定當一回老六先爬上一棵大樹,把自己的狗命先保住再說。
這附近的樹雖然沒有雨林裏那般密集,可能是長得稀疏的原因,好在也都高大挺拔不用擔心那些大角牛羚能把它們弄斷。
我和托普選了一棵地勢較高微微傾斜的大樹爬了上去,樹上的視野開闊,一下子就能把整個大角牛羚群盡收眼底。
這震撼的一幕,再一次震碎了我的三觀,這群大角牛羚群起碼超過了三百隻!
三百隻是什麽概念?
一般的非洲野牛群也不過隻有五六十隻一群的種群,這也就意味著像非洲野牛的那種龐大種群,這裏至少還有五六個那麽多。
尼瑪的還真變態啊,這樣的陣仗剛才我還是太給沙獷獸的臉了,我想要收回之前發怵那句話。
就憑這恐怖的數量優勢,那群沙獷獸來了沒嚇得立馬逃跑,我就表演倒立洗頭。
據我的認知範圍內,除了人類能凝聚這麽大種群的隊伍以外,恐怕就隻有一種生活在中非西部的動物可以做到了。
山魈別名鬼狒狒,是我們那個世界現存體型,猴科中最大的靈長類動物。
它們身高超過一米,體重在三十公斤以上。一般占山為王,一個大的山魈種群可以達到一兩百隻的數量。
它們所管理的領地內一般沒有大型猛獸敢涉足,這些山魈有著近八厘米的獠牙比起老虎一類的猛獸都不遑多讓。
再加上它們是集體行動,一出現就是一大群招呼。所以被山魈占領的山頭根本不是山中無老虎,而是老虎見了這群瘋子也得躲著走。
它們才是一片山區名副其實的無冕之王。
不過即便是山魈這種凶猛的靈長類動物,要是和眼前的大角牛羚相比,估計給後者提鞋都不配。
想到這裏我不禁為我之前的想法默默咽了一口唾沫,突然感覺生命有時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可是我已經下了決定的事情是不會輕易放棄的。這些動物再厲害也不過隻是匹夫之勇,和人類滅絕那些大型動物比起來。
這裏的幾百隻大角牛羚就顯得有些不夠看,要知道人類不是打敗了幾個物種,而是直接滅絕了多個物種的食物鏈頂端存在。
我們沒有尖牙利爪,可依舊能讓那些大型動物都聞風喪膽。我們的大腦就是為精巧的殺戮而設計。
地球上目前沒有一種動物的智慧能超過人類,一切表麵戰力打不過的物種,最終都被算計淪落成人類的奴隸。
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一類動物就是大象,它是人類征服過最大的陸生動物。
我在思考現在的局勢,要怎麽做才能把這個大種群分割出一些單獨的個體出來,像獅子那樣對落單的個體進行有效捕殺。
為了保證我的安全,那些大角牛羚和我的距離至少有三十米遠。
上樹之前我撿了一些雞蛋大的石頭,放在背簍裏。此刻是在高處,石頭呈拋物線飛出應該能更遠一些。
我站在最高處朝那片獸群扔了一塊石頭過去,我看到石頭在高空呈拋物線飛出砸在了大角牛羚群的邊緣,但是距離打到它們至少還有幾米。
這個距離我倒是可以用弓弩來射擊,隻是距離這麽遠我如果把其中一隻大角牛羚一箭射死還好。
如果讓它帶傷跑了,這一路的血跡不知道要吸引多少掠食動物來,最後我還是白忙活一場。
那些大角牛羚看樣子嗅覺很靈敏,剛才我在山岬轉角的地方距離它們應該還有六十多米的距離,加上我靠著岩壁走,它們用眼睛發現我的概率並不大。
這其中隻有一個可能,就是我到山岬的時候,兩邊的山圍攏把風集中在了山岬中。
當時風向剛好朝向大角牛羚,所以它們憑借我身上的氣味這才發現了我。
我是想過要獵殺一些大型點的獵物,可是這一出來的玩意也大型了一點,一不小心自己的小命等會得搭進去。
不要小看這些平時看起來和藹可親隻是慢悠悠吃草的動物,它們發起狂來,可是連掠食動物都要退步三分。
非洲每年死於野生動物襲擊的人類,並不是食肉的獅子花豹等猛獸。而是看起來沒有那麽凶猛的野牛,河馬以及其他性格暴躁的草食性動物。
現在我有些騎虎難下,眼前的這些大個體獵物的確是很誘人。可是打它們主意的風險也很大,不過這還不是我最擔心的。
我擔心的是獵物太大,想要把它們都運回去會是一個困難的問題。
再者附近的掠食動物也很多,我分解這隻巨型動物時散發出來的血腥味一定會吸引它們來到這裏。
此刻我陷入了糾結之中,一邊是大量的肉足夠我吃上一個月,一邊是要應對危機四伏的叢林。
巨大的利益和巨大的風險同時存在,是一個最讓人頭疼的問題,不管選擇哪個都會感覺不好。
最後我把決定權交給了老天來決定,我隨手在身前的一片草叢中采下一朵野花。心裏默念著,如果是雙數就去,是單數就不去。
我開始一片片的數著花瓣,
一,二,三……十一……
十三!
我睜眼一看居然是單數?不可能吧,不算不算,要三局兩勝才準確。
我換了一個品種的花繼續數,這次又是單數。
我……
我腦門一片黑線,還有最後一次機會,要是還單數我就直接打道回府,再也不來這裏打獵了。
可能是上天聽到了我真誠的呼喚,這一次總算不是單數了。
哎……我就說不可能讓我空手回去的,既然天意讓我去捕獵一隻,那就勉為其難上一回了。
現在的情況我自然是還不敢輕舉妄動的,在這麽多的大角牛羚地盤上對它們圖謀不軌簡直是和作死沒有什麽區別。
這些超噸位的家夥隻要一個不樂意,像非洲野牛那樣把我圍起來,這種丘陵地帶除了那些樹連躲的地方都沒有。
前提是我的速度還要足夠快,在那些一米長尖角沒戳到我屁股之前就爬上樹去,不然我和托普的下場不會比遇到沙獷獸好多少。
於是我決定當一回老六先爬上一棵大樹,把自己的狗命先保住再說。
這附近的樹雖然沒有雨林裏那般密集,可能是長得稀疏的原因,好在也都高大挺拔不用擔心那些大角牛羚能把它們弄斷。
我和托普選了一棵地勢較高微微傾斜的大樹爬了上去,樹上的視野開闊,一下子就能把整個大角牛羚群盡收眼底。
這震撼的一幕,再一次震碎了我的三觀,這群大角牛羚群起碼超過了三百隻!
三百隻是什麽概念?
一般的非洲野牛群也不過隻有五六十隻一群的種群,這也就意味著像非洲野牛的那種龐大種群,這裏至少還有五六個那麽多。
尼瑪的還真變態啊,這樣的陣仗剛才我還是太給沙獷獸的臉了,我想要收回之前發怵那句話。
就憑這恐怖的數量優勢,那群沙獷獸來了沒嚇得立馬逃跑,我就表演倒立洗頭。
據我的認知範圍內,除了人類能凝聚這麽大種群的隊伍以外,恐怕就隻有一種生活在中非西部的動物可以做到了。
山魈別名鬼狒狒,是我們那個世界現存體型,猴科中最大的靈長類動物。
它們身高超過一米,體重在三十公斤以上。一般占山為王,一個大的山魈種群可以達到一兩百隻的數量。
它們所管理的領地內一般沒有大型猛獸敢涉足,這些山魈有著近八厘米的獠牙比起老虎一類的猛獸都不遑多讓。
再加上它們是集體行動,一出現就是一大群招呼。所以被山魈占領的山頭根本不是山中無老虎,而是老虎見了這群瘋子也得躲著走。
它們才是一片山區名副其實的無冕之王。
不過即便是山魈這種凶猛的靈長類動物,要是和眼前的大角牛羚相比,估計給後者提鞋都不配。
想到這裏我不禁為我之前的想法默默咽了一口唾沫,突然感覺生命有時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可是我已經下了決定的事情是不會輕易放棄的。這些動物再厲害也不過隻是匹夫之勇,和人類滅絕那些大型動物比起來。
這裏的幾百隻大角牛羚就顯得有些不夠看,要知道人類不是打敗了幾個物種,而是直接滅絕了多個物種的食物鏈頂端存在。
我們沒有尖牙利爪,可依舊能讓那些大型動物都聞風喪膽。我們的大腦就是為精巧的殺戮而設計。
地球上目前沒有一種動物的智慧能超過人類,一切表麵戰力打不過的物種,最終都被算計淪落成人類的奴隸。
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一類動物就是大象,它是人類征服過最大的陸生動物。
我在思考現在的局勢,要怎麽做才能把這個大種群分割出一些單獨的個體出來,像獅子那樣對落單的個體進行有效捕殺。
為了保證我的安全,那些大角牛羚和我的距離至少有三十米遠。
上樹之前我撿了一些雞蛋大的石頭,放在背簍裏。此刻是在高處,石頭呈拋物線飛出應該能更遠一些。
我站在最高處朝那片獸群扔了一塊石頭過去,我看到石頭在高空呈拋物線飛出砸在了大角牛羚群的邊緣,但是距離打到它們至少還有幾米。
這個距離我倒是可以用弓弩來射擊,隻是距離這麽遠我如果把其中一隻大角牛羚一箭射死還好。
如果讓它帶傷跑了,這一路的血跡不知道要吸引多少掠食動物來,最後我還是白忙活一場。
那些大角牛羚看樣子嗅覺很靈敏,剛才我在山岬轉角的地方距離它們應該還有六十多米的距離,加上我靠著岩壁走,它們用眼睛發現我的概率並不大。
這其中隻有一個可能,就是我到山岬的時候,兩邊的山圍攏把風集中在了山岬中。
當時風向剛好朝向大角牛羚,所以它們憑借我身上的氣味這才發現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