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閻王殿
我出生那天,全身長毛,陰帥拜門 作者:靈柒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七十大棍打完後,賈三的腿都斷了,他結結巴巴的說,“秦廣王...你不公平,小官究竟犯了什麽錯?你居然如此對我?”
秦廣王說,“居然敢質疑本官,再給我張嘴一百.....”
“是!”
陰差們得到秦廣王的命令,立刻就拿著板子,在賈三的嘴上扇了一百下,把賈三的嘴都抽腫了,再也說不出話來了.....
這時,秦廣王便吩咐陰差嚇,“去,把它先丟進地牢,等他貪汙的事情查清楚了再聽從發落!”
“是!”
果然,隻有十殿閻王的氣場才能震懾住六部功曹。
自從秦廣王的兵權被楊槐設計奪走後,心裏很不爽,看到賈三這廝在這囂張,他絕不會手下留情......
賈三被拖走後,鍾馗便問,“兩位大王來的真是及時,哈哈哈...不過你們二位是怎麽知道我們正在審賈三的啊?”
魏征說,“既然兩位大王都在,那我們也不用再跑一趟了,兩位大王,你們是怎麽知道賈三在這的?”
秦廣王說:“是陸判官說的,我聽說你們幾位要彈劾六部功曹,就過來看看?”
魏征拿出手機說,“秦廣王您看,這是賈三貪汙受賄的證據,而且楊槐他勾結陽間人進入地府的事,已經有證據了!”
說罷,他便把劉琦發來的那段視頻,拿出來播放......
秦廣王看完視頻後說,“既然人證物證都在,確實可以執法去抓楊槐了,楊槐這個混蛋,也不知道他把天子殿的兵帶哪去了!”
卞城王說,“現在可以去抓楊槐了!”
秦廣王並沒有接話,而是看了看我問,“你就是陽間那個進入地獄的陰陽先生?”
想不到秦廣王都知道我去了十八層地獄,這下完了,我會不會被他打入地獄啊?
在他麵前撒謊沒用,於是我就問,“回稟秦廣王,我的確是進入了地獄,不過...您是怎麽知道的啊?”
秦廣王笑著說,“你小子倒是敢作敢當,是考罪石告訴我的,剛才你在考罪石經過的時候我就知道你是誰了,想不到你還真有這種膽魄!”
我也不知道他說的這句話是在誇我還是想要抓我,我嚇得一句話都不敢說......
卞城王替我解釋,“秦廣王嚴重了,其實他下地獄我是知道的,也經過了我的允許,還請秦廣王不要深究此事!”
秦廣王心裏和明鏡似的,明知道卞城王是在袒護我,卻點頭說,“嗯!既然是卞城王邀請的那我就放心了,我知道你們在想什麽,不過想絆倒楊槐,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鍾馗急道,“秦廣王,現在人證物證都在啊, 楊槐勾結陽間人,包庇下屬貪汙了這麽多東西,難道這不是重罪嗎?”
秦廣王說,“你們把事情想的太簡單了,雖然他犯下的都是重罪,但還不足以判處楊槐死刑,閻王可能被楊槐控製了!我們還不能直接去逮捕楊槐!要是有更多的罪證就好了,我們可以直接越過閻王,九殿一起通緝楊槐!”
話雖這麽說,但是我們所掌握到的證據也就隻有這些,想抓住楊槐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就在我們說話的時候,崔判官的手下把劉琦帶過來了。
劉琦拜見了各位判官和兩位大王之後,便對我說,“小天師,除了楊槐勾結陽間邪徒的事,我這還找到了一些其他的東西......”
聽到這個消息後,所有人都振奮無比,立刻就問,“你還發現什麽了?”
劉琦拿出手機說,“我剛才在路上的時候,黑了楊槐的手機,我發現他經常和一個陌生號碼通話,還有一些短信,說是挾持閻王的事.....”
說罷, 他便把楊槐手機裏的信息拿出來給我們看......
看到這些消息後,我們所有人都驚呆了,楊槐不僅和陽間人勾結,還挾持了閻王。
秦廣王驚訝道,“走,我們快去閻王殿看看!要是這件事是真的,就立刻九殿會審!”
於是我們便跟著秦廣王一直向上,去了閻王殿,在路上的時候,我好奇的問鍾馗,“不是說閻王正在閉關嗎?怎麽會被楊槐抓走了?”
鍾馗說,“起初閻王的確是在閉關,但閉關這麽久一直見不到他,我們還是去山上看看吧!”
天子殿建在九幽山上最高的那一層......
閻王在閉關之前下令,任何人不得打擾他閉關,除了楊槐到過這裏,其他人就沒有來過。
秦廣王也把另外幾位大王一起喊上了,在得知事情的經過後,所有人都無比緊張,也不知道閻王是不是真在他們手裏......
自從閻王閉關之後,大小事務都交給了秦廣王,一小部分交給了楊槐,但隨閻王一直不出關,楊槐的權利越來越大了。
沒想到這家夥竟然敢對閻王下手,他真是瘋了......
在通往閻王殿的路上非常眼熟,我好像以前來過這裏似的,這裏的地形和地勢,就和陽間的旅遊景點豐都鬼城差不多。
我記得當時和錢多多去玩的時候,也是這麽一直向上,閻王殿也是在最高的那一層......
我現在感覺現在發生的一切都非常不真實,我居然來到了天子殿,還見到了九殿閻王,這也太不可思議了。
要是我的現在有手機的話,我就把這一幕記錄下來,隻可惜我在地獄裏用的手機是紙糊的,到了陽間就不能用了......
陰間和陽間不在一個時空,如果不開眼,他們在我們那個世界根本不存在,所以,活人和死人根本就不能一起合影。
如果我在這裏拍了照片,也隻能在這裏看,帶不回陽間.......
馬上就要到閻王殿了,此刻的我無比激動,也不知道閻王殿究竟是什麽樣,如果閻王在裏麵的話,他又長什麽樣呢?
我心裏無比好奇,很快我們就爬到了山頂......
秦廣王說,“居然敢質疑本官,再給我張嘴一百.....”
“是!”
陰差們得到秦廣王的命令,立刻就拿著板子,在賈三的嘴上扇了一百下,把賈三的嘴都抽腫了,再也說不出話來了.....
這時,秦廣王便吩咐陰差嚇,“去,把它先丟進地牢,等他貪汙的事情查清楚了再聽從發落!”
“是!”
果然,隻有十殿閻王的氣場才能震懾住六部功曹。
自從秦廣王的兵權被楊槐設計奪走後,心裏很不爽,看到賈三這廝在這囂張,他絕不會手下留情......
賈三被拖走後,鍾馗便問,“兩位大王來的真是及時,哈哈哈...不過你們二位是怎麽知道我們正在審賈三的啊?”
魏征說,“既然兩位大王都在,那我們也不用再跑一趟了,兩位大王,你們是怎麽知道賈三在這的?”
秦廣王說:“是陸判官說的,我聽說你們幾位要彈劾六部功曹,就過來看看?”
魏征拿出手機說,“秦廣王您看,這是賈三貪汙受賄的證據,而且楊槐他勾結陽間人進入地府的事,已經有證據了!”
說罷,他便把劉琦發來的那段視頻,拿出來播放......
秦廣王看完視頻後說,“既然人證物證都在,確實可以執法去抓楊槐了,楊槐這個混蛋,也不知道他把天子殿的兵帶哪去了!”
卞城王說,“現在可以去抓楊槐了!”
秦廣王並沒有接話,而是看了看我問,“你就是陽間那個進入地獄的陰陽先生?”
想不到秦廣王都知道我去了十八層地獄,這下完了,我會不會被他打入地獄啊?
在他麵前撒謊沒用,於是我就問,“回稟秦廣王,我的確是進入了地獄,不過...您是怎麽知道的啊?”
秦廣王笑著說,“你小子倒是敢作敢當,是考罪石告訴我的,剛才你在考罪石經過的時候我就知道你是誰了,想不到你還真有這種膽魄!”
我也不知道他說的這句話是在誇我還是想要抓我,我嚇得一句話都不敢說......
卞城王替我解釋,“秦廣王嚴重了,其實他下地獄我是知道的,也經過了我的允許,還請秦廣王不要深究此事!”
秦廣王心裏和明鏡似的,明知道卞城王是在袒護我,卻點頭說,“嗯!既然是卞城王邀請的那我就放心了,我知道你們在想什麽,不過想絆倒楊槐,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鍾馗急道,“秦廣王,現在人證物證都在啊, 楊槐勾結陽間人,包庇下屬貪汙了這麽多東西,難道這不是重罪嗎?”
秦廣王說,“你們把事情想的太簡單了,雖然他犯下的都是重罪,但還不足以判處楊槐死刑,閻王可能被楊槐控製了!我們還不能直接去逮捕楊槐!要是有更多的罪證就好了,我們可以直接越過閻王,九殿一起通緝楊槐!”
話雖這麽說,但是我們所掌握到的證據也就隻有這些,想抓住楊槐也不是一件容易事......
就在我們說話的時候,崔判官的手下把劉琦帶過來了。
劉琦拜見了各位判官和兩位大王之後,便對我說,“小天師,除了楊槐勾結陽間邪徒的事,我這還找到了一些其他的東西......”
聽到這個消息後,所有人都振奮無比,立刻就問,“你還發現什麽了?”
劉琦拿出手機說,“我剛才在路上的時候,黑了楊槐的手機,我發現他經常和一個陌生號碼通話,還有一些短信,說是挾持閻王的事.....”
說罷, 他便把楊槐手機裏的信息拿出來給我們看......
看到這些消息後,我們所有人都驚呆了,楊槐不僅和陽間人勾結,還挾持了閻王。
秦廣王驚訝道,“走,我們快去閻王殿看看!要是這件事是真的,就立刻九殿會審!”
於是我們便跟著秦廣王一直向上,去了閻王殿,在路上的時候,我好奇的問鍾馗,“不是說閻王正在閉關嗎?怎麽會被楊槐抓走了?”
鍾馗說,“起初閻王的確是在閉關,但閉關這麽久一直見不到他,我們還是去山上看看吧!”
天子殿建在九幽山上最高的那一層......
閻王在閉關之前下令,任何人不得打擾他閉關,除了楊槐到過這裏,其他人就沒有來過。
秦廣王也把另外幾位大王一起喊上了,在得知事情的經過後,所有人都無比緊張,也不知道閻王是不是真在他們手裏......
自從閻王閉關之後,大小事務都交給了秦廣王,一小部分交給了楊槐,但隨閻王一直不出關,楊槐的權利越來越大了。
沒想到這家夥竟然敢對閻王下手,他真是瘋了......
在通往閻王殿的路上非常眼熟,我好像以前來過這裏似的,這裏的地形和地勢,就和陽間的旅遊景點豐都鬼城差不多。
我記得當時和錢多多去玩的時候,也是這麽一直向上,閻王殿也是在最高的那一層......
我現在感覺現在發生的一切都非常不真實,我居然來到了天子殿,還見到了九殿閻王,這也太不可思議了。
要是我的現在有手機的話,我就把這一幕記錄下來,隻可惜我在地獄裏用的手機是紙糊的,到了陽間就不能用了......
陰間和陽間不在一個時空,如果不開眼,他們在我們那個世界根本不存在,所以,活人和死人根本就不能一起合影。
如果我在這裏拍了照片,也隻能在這裏看,帶不回陽間.......
馬上就要到閻王殿了,此刻的我無比激動,也不知道閻王殿究竟是什麽樣,如果閻王在裏麵的話,他又長什麽樣呢?
我心裏無比好奇,很快我們就爬到了山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