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我是誰?我在哪?我在吃什麽?
我就搶個豬蹄,怎麽判死刑啊? 作者:AAAA花開富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那個小哥雖然看起來很急,但是又急得有點遊刃有餘。
一看就是那種,天天踩點上班,每天都在遲到線上蹦迪。
但是,偏偏又能成功打卡,每月拿滿全勤獎的人。
當然,偶爾也會馬有失蹄,一秒天堂,一秒地獄。
你瞅他的反應,一看綠燈在閃了。
那小哥沒有立刻衝刺過馬路,而是用鏡片後的小眼睛,快速掃描了一下幾個早餐攤點。
分析出蕭嵐這裏人最少,他立即衝了上來。
距離兩米開外,他就開始喊:
“老板,我買四個肉包!”
一邊喊一邊掏出手機對準付款碼掃,真真做到了分秒必爭。
蕭嵐這種慢性子的人,都被他的緊迫感傳染,取出包子的速度都變快了。
“10塊一個,一起40元。”
“啊?”
小哥腦內的cpu突然卡了一下。
他的手都已經按下了數字8,準備指紋付款了。
可是蕭嵐的這個報價,屬實超出他的意料。
根據他常年買早餐的經驗,肉包2塊一個,買四個就是8塊錢。
各個早餐攤點都是批發的包子。
說不定進貨的地方都是同一家,定價當然也一樣。
所以他問都不問,直接付款,哪裏知道,蕭嵐一個包子就10元。
這就打亂他的節奏了。
不會是看他這麽急,趁機訛他一筆吧?
小哥很想停下來質疑定價。
或者不要了,趕緊換一家買。
可是他沒時間了。
他的時間安排一向是細化到每分每秒的,不買的話,今天上午就得餓肚子。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認認真真看了蕭嵐一眼。
記住這張臉,以後再也不來這個攤主這裏買。
隨後小哥立即做下決斷。
手指頭飛快刪去8,輸入40,然後指紋支付。
腦子裏這般百轉千回,其實思考時間也就在電光火石之間。
“致富寶到……”
語音播報都沒喊完,小哥已經一把搶過蕭嵐手中的包子,撒丫子溜了。
“……賬40元。”
語音報賬完畢的時候,那個背著雙肩包的小哥,也恰好過了馬路。
在他過後,人形綠燈閃了三下,陡然變紅。
時間掐得剛剛好。
看似剩得不多,其實還有餘地。
就連蕭嵐和李阿四都忍不住望著他的背影感歎:
“這一跑,得是多少年的功力啊……”
“怕不是從幼兒園就開始練的童子功,才這麽會踩點……”
……
三十分鍾後。
秦高傑卡著最後15秒打上卡,成功坐到工位上。
喘了一會兒粗氣,他才將後背的雙肩包放下來,裏麵裝著他的電腦。
還有他在黑心商販那裏買的四個肉包。
所謂“黑心商販”,指的就是蕭嵐。
而秦高傑就是那位踩點王者·雙肩包小哥·被迫花40買包子的冤大頭。
剛才他在地鐵上,已經在心裏辱罵了“黑心商販”很久了。
平時他的早餐預算隻有8塊,今天一下子翻了5倍不止。
這攤主怎麽敢的啊,包子賣10塊一個。
10塊錢都能買兩碗粉了。
從他日常上下班背著電腦就知道,秦高傑的職業是程序員。
即使在這個三線城市,程序員也是比較高薪的工作。
他有錢,他的消費理念是,他可以買貴的,但不能買貴了。
被人坑的感覺讓他很難受,仿佛被人當成冤大頭。
所以掏出這4個被壓扁的包子的時候,他還是忍不住在心裏罵罵咧咧。
身旁的女同事小橙,看到他滿頭大汗那樣,忍不住說:
“你但凡每天早個五分鍾,也不至於這麽趕啊。”
秦高傑:“你懂什麽,我這叫與時間賽跑。”
小橙都無語了:“大哥,小學那篇《與時間賽跑》的課文,是讓你珍惜時間。”
“不是讓你有時間的時候使勁浪,浪到沒時間快遲到了就玩命踩點。”
秦高傑主打的就是一個叛逆不聽勸:
“你管我,反正我已經連續拿了半年全勤獎了,至於你,哼哼。”
小橙被戳到痛處,氣得跳起來踢他的膝蓋。
除此以外也拿他沒辦法。
“趕緊吃早餐吧你就,天天上班時間吃早餐,別被組長抓包了。”
秦高傑依然穩如老狗:
“沒事,組長不需要打卡,他每天都遲到半個小時以上,足夠我吃完早餐又散去味道。”
說著他慢悠悠解開塑料袋的結。
一邊打開郵箱看郵件,一邊將包子塞進嘴裏。
按照他平常的習慣,吃4個包子,3分鍾綽綽有餘。
可當他咬下第一口的那一刻,他感覺被啃的不是包子肉餡,而是他的腦子。
很難形容他吃到的是什麽味道,隻覺得突然間大腦一片空白。
或者說,靈台一片清明。
他好像陷入某種很空靈專注的狀態。
感受不到周圍的環境,聽不到周圍的聲音。
全身心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口中的肉包上。
這個包子,由於他的粗暴存放,已經被壓扁了。
可這竟然絲毫不影響它的美味。
或許已經影響了,但是對他而言,依然是此生未嚐過的美味。
遭受擠壓後的包子麵皮,失去了一部分的彈力。
但是正是因為擠扁了,使得牙齒可以無視麵皮的阻撓,直接吃到中間的肉餡。
那一口突如其來的鮮味,毫無緩衝的時間,簡直要將他的魂都轟飛。
我是誰?
我在哪?
我在吃什麽?
這味道……太太太太太鮮了……
等等,為什麽我會說鮮?什麽是鮮味?
從前秦高傑的腦子裏,完全不會去思考跟食物有關的東西。
有東西吃,吃就完事。
他從小就是出了名的好養活,有時候醬油拌飯,也能湊合活一天。
而手中的肉包,卻突然將他拽入這種思考當中。
甚至隱隱要上升哲學的高度。
人們知道,山珍與海味之中鮮味最濃。
卻又難以準確形容,到底什麽是鮮味。
隻知道,這是一種複雜、奇妙而豐富的味道。
科學家試圖把鮮味提取出來,最終也隻是從海帶裏,搞出了一種名叫味精的東西……
味精確實是偉大的發現。
可此刻秦高傑非常確定,
跟真正的鮮味相比,味精完全是片麵的複刻,是退而求其次的選擇。
沒有任何調味品,可以複刻出這個肉包的鮮美!
沒!有!
不服來辯!
秦高傑一邊吮吸著包子的肉汁,一邊陷入哲學的思辨當中。
這包子的味道太高級、太豐富了!
他淺薄的人生裏,從未出現過相似的模板!
他也完全想象不到,世界上還有誰能複刻出這種味道!
這是神之手創造出來的美食吧!
這樣的美食才賣10塊錢一個,他之前居然嫌貴。
簡直是不識好歹!
一看就是那種,天天踩點上班,每天都在遲到線上蹦迪。
但是,偏偏又能成功打卡,每月拿滿全勤獎的人。
當然,偶爾也會馬有失蹄,一秒天堂,一秒地獄。
你瞅他的反應,一看綠燈在閃了。
那小哥沒有立刻衝刺過馬路,而是用鏡片後的小眼睛,快速掃描了一下幾個早餐攤點。
分析出蕭嵐這裏人最少,他立即衝了上來。
距離兩米開外,他就開始喊:
“老板,我買四個肉包!”
一邊喊一邊掏出手機對準付款碼掃,真真做到了分秒必爭。
蕭嵐這種慢性子的人,都被他的緊迫感傳染,取出包子的速度都變快了。
“10塊一個,一起40元。”
“啊?”
小哥腦內的cpu突然卡了一下。
他的手都已經按下了數字8,準備指紋付款了。
可是蕭嵐的這個報價,屬實超出他的意料。
根據他常年買早餐的經驗,肉包2塊一個,買四個就是8塊錢。
各個早餐攤點都是批發的包子。
說不定進貨的地方都是同一家,定價當然也一樣。
所以他問都不問,直接付款,哪裏知道,蕭嵐一個包子就10元。
這就打亂他的節奏了。
不會是看他這麽急,趁機訛他一筆吧?
小哥很想停下來質疑定價。
或者不要了,趕緊換一家買。
可是他沒時間了。
他的時間安排一向是細化到每分每秒的,不買的話,今天上午就得餓肚子。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認認真真看了蕭嵐一眼。
記住這張臉,以後再也不來這個攤主這裏買。
隨後小哥立即做下決斷。
手指頭飛快刪去8,輸入40,然後指紋支付。
腦子裏這般百轉千回,其實思考時間也就在電光火石之間。
“致富寶到……”
語音播報都沒喊完,小哥已經一把搶過蕭嵐手中的包子,撒丫子溜了。
“……賬40元。”
語音報賬完畢的時候,那個背著雙肩包的小哥,也恰好過了馬路。
在他過後,人形綠燈閃了三下,陡然變紅。
時間掐得剛剛好。
看似剩得不多,其實還有餘地。
就連蕭嵐和李阿四都忍不住望著他的背影感歎:
“這一跑,得是多少年的功力啊……”
“怕不是從幼兒園就開始練的童子功,才這麽會踩點……”
……
三十分鍾後。
秦高傑卡著最後15秒打上卡,成功坐到工位上。
喘了一會兒粗氣,他才將後背的雙肩包放下來,裏麵裝著他的電腦。
還有他在黑心商販那裏買的四個肉包。
所謂“黑心商販”,指的就是蕭嵐。
而秦高傑就是那位踩點王者·雙肩包小哥·被迫花40買包子的冤大頭。
剛才他在地鐵上,已經在心裏辱罵了“黑心商販”很久了。
平時他的早餐預算隻有8塊,今天一下子翻了5倍不止。
這攤主怎麽敢的啊,包子賣10塊一個。
10塊錢都能買兩碗粉了。
從他日常上下班背著電腦就知道,秦高傑的職業是程序員。
即使在這個三線城市,程序員也是比較高薪的工作。
他有錢,他的消費理念是,他可以買貴的,但不能買貴了。
被人坑的感覺讓他很難受,仿佛被人當成冤大頭。
所以掏出這4個被壓扁的包子的時候,他還是忍不住在心裏罵罵咧咧。
身旁的女同事小橙,看到他滿頭大汗那樣,忍不住說:
“你但凡每天早個五分鍾,也不至於這麽趕啊。”
秦高傑:“你懂什麽,我這叫與時間賽跑。”
小橙都無語了:“大哥,小學那篇《與時間賽跑》的課文,是讓你珍惜時間。”
“不是讓你有時間的時候使勁浪,浪到沒時間快遲到了就玩命踩點。”
秦高傑主打的就是一個叛逆不聽勸:
“你管我,反正我已經連續拿了半年全勤獎了,至於你,哼哼。”
小橙被戳到痛處,氣得跳起來踢他的膝蓋。
除此以外也拿他沒辦法。
“趕緊吃早餐吧你就,天天上班時間吃早餐,別被組長抓包了。”
秦高傑依然穩如老狗:
“沒事,組長不需要打卡,他每天都遲到半個小時以上,足夠我吃完早餐又散去味道。”
說著他慢悠悠解開塑料袋的結。
一邊打開郵箱看郵件,一邊將包子塞進嘴裏。
按照他平常的習慣,吃4個包子,3分鍾綽綽有餘。
可當他咬下第一口的那一刻,他感覺被啃的不是包子肉餡,而是他的腦子。
很難形容他吃到的是什麽味道,隻覺得突然間大腦一片空白。
或者說,靈台一片清明。
他好像陷入某種很空靈專注的狀態。
感受不到周圍的環境,聽不到周圍的聲音。
全身心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口中的肉包上。
這個包子,由於他的粗暴存放,已經被壓扁了。
可這竟然絲毫不影響它的美味。
或許已經影響了,但是對他而言,依然是此生未嚐過的美味。
遭受擠壓後的包子麵皮,失去了一部分的彈力。
但是正是因為擠扁了,使得牙齒可以無視麵皮的阻撓,直接吃到中間的肉餡。
那一口突如其來的鮮味,毫無緩衝的時間,簡直要將他的魂都轟飛。
我是誰?
我在哪?
我在吃什麽?
這味道……太太太太太鮮了……
等等,為什麽我會說鮮?什麽是鮮味?
從前秦高傑的腦子裏,完全不會去思考跟食物有關的東西。
有東西吃,吃就完事。
他從小就是出了名的好養活,有時候醬油拌飯,也能湊合活一天。
而手中的肉包,卻突然將他拽入這種思考當中。
甚至隱隱要上升哲學的高度。
人們知道,山珍與海味之中鮮味最濃。
卻又難以準確形容,到底什麽是鮮味。
隻知道,這是一種複雜、奇妙而豐富的味道。
科學家試圖把鮮味提取出來,最終也隻是從海帶裏,搞出了一種名叫味精的東西……
味精確實是偉大的發現。
可此刻秦高傑非常確定,
跟真正的鮮味相比,味精完全是片麵的複刻,是退而求其次的選擇。
沒有任何調味品,可以複刻出這個肉包的鮮美!
沒!有!
不服來辯!
秦高傑一邊吮吸著包子的肉汁,一邊陷入哲學的思辨當中。
這包子的味道太高級、太豐富了!
他淺薄的人生裏,從未出現過相似的模板!
他也完全想象不到,世界上還有誰能複刻出這種味道!
這是神之手創造出來的美食吧!
這樣的美食才賣10塊錢一個,他之前居然嫌貴。
簡直是不識好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