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0章 吊族人取血
穿越遠古後成了野人娘子 作者:君心九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蕭瑟的炭筆,早就不捏著炭筆在手裏畫的那種單一。
把細竹子劈開,把炭芯放進去,用竹子合攏,包裹炭芯。
再用布條纏緊竹身。
竹子頂部放一塊平移筆帽。
筆帽中端有一節小圓木。
被像銅錢孔一樣困著的小圓木,從筆帽中鑽到竹筒筆中。
當炭筆尖短的寫不出字來時,移動銅錢四孔,小圓木就能活動往下落。
小圓木一落下去,就能壓在炭芯上,讓它往下。
如此一來,這根炭筆就能再次書寫。
有點像圓珠筆的理論,事實上挺麻煩的。
但這種炭筆隻有蕭瑟一個人用,也就沒那麽麻煩。
當然,用炭筆在獸皮上書寫,不易保存。
蕭瑟現在隻是用炭筆把藍圖構造出來,隻是為了擦拭,防止自己寫錯。
畢竟那麽大一張獸皮圖。
待到想要保存,她會用色彩來書寫。
阿英明白了,臉上帶笑:“你想等阿秀再次來找你,到時你再和阿葉說出去曆練的事。”
“不是我說,是讓阿秀自己說。”蕭瑟眼光一直落在獸皮上,“在我還沒說出這件事時,這事對於阿秀和阿葉來說,是她們兩人的事。”
“若是我開口了,這屬於部落的事。”
“阿葉不答應也得答應。”
蕭瑟目光移開阿英身上:“我現在還不是沒說嗎,那就讓她們母女倆自個兒好好想想。”
先前阿葉不說那話,她也打算,等到地麵翻新好後,她就和夜風帶著阿地阿趕阿多阿秀他們去荒野外遊遊走走。
隻是她還沒說出來,阿秀卻先一步說了。
不過嗎,提出這想法的未必是阿秀,可能是別的娃崽。
因為別看阿秀是個金剛芭比,也別看她很調皮搗蛋,其實她真的很聽話。
阿葉的性子就是守在部落裏,安安靜靜,平平淡淡的活著,哪也別去。
她這樣想的,自然是這樣教的阿秀。
從小聽著阿葉這話語長大的阿秀,她再能打,再有想法,她都會覺得她要去荒野這想法是錯誤的。
阿葉不會同意,而她不會拒絕阿葉,不會頂撞阿葉。
可這次,阿秀卻興衝衝的跑過來,和她說了這話。
和她平時的想法做風有點不一樣。
一定是有人在背後和她說了,才會讓她衝過來。
蕭瑟猜到她是衝動過來的,才沒有第一時間答應阿秀,而是以各司其職的故事,讓她好好想想。
有想法的娃崽是好的。
但被別人挑起衝動的娃崽,其實並不好。
因為她沒自己真實的想法,會被這個人說一句改變想法。
也會被另一個人說一下,然後又改變想法。
特別是阿葉。
阿葉對於阿秀來說那就是不能拒絕的強大。
隻要阿葉不同意,阿秀就一定不會反抗。
哪怕她很想很想去荒野。
看著吧,阿葉回去後,一定會拉著阿秀,好好細說這件事。
如果幾天過後,阿秀還說這事,她就是阿妖第二。
如果不說這事,以後就是阿葉第二。
阿英聽明白了,笑顏如花:“還得是你啊,阿瑟。”
她根本就沒想到,一件曆練的事會有這麽複雜。
不過想想也對。
並不是所有阿姆,都想要讓自己的娃崽去荒野曆練。
總是擔心害怕難過的。
心中卻為阿瑟歎息,她不但要管成年人強大的事,還要管娃崽成長的事。
真的是很累。
可阿瑟每天都笑盈盈的,對待任何一個族人都很溫柔。
不會衝你大吼大叫,哪怕你該死,她也隻是眼神冰冷。
你想死在她手裏都做不到,因為她不會殺你。
想替她殺人的族人多的很,你不配死的她手裏。
你沒犯錯,阿瑟並不會殺你。
也不會強製的欺負你,折磨你。
可她會要求每一個人都努力,都會。
這讓阿英覺得,活著的人有開口說話的權利。
想想在她們以前的部落,除了特定的一些族人,其他族人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
說讓族人做什麽,那就得做什麽。
說不給你吃,那就不給你吃,沒你開口的機會。
你以為部落族人人數少,就能吃飽,就能安逸嗎?
不,不是的。
他們部隊用她在這裏學到的話來說,就是一個中型部落。
大概有兩三百個族人。
勇士們出去打獵,並不能每次都能找到野獸。
連野獸都找不到,那就更別說打殺了。
找不到野獸,她們的祭司會選出一個族人來,吊在部落的樹枝上,割掉對方的手腕取血。
再讓打獵的勇士們,帶著取下來的血去引誘野獸。
祭司說這樣的血會讓野獸興奮的衝出來。
以前她不懂為什麽野獸聞到這種人血就會興奮的衝出來。
現在,她懂了。
因為野獸本來就是吃人類的,聞到人類的血,它們自然衝出來。
其實不用把一個族人吊起來放血,再帶去荒野。
隻要在荒野,抓隻小走獸放點血,照樣能把野獸引誘出來。
可惜那時的她們不懂。
都聽從祭司的話這樣做。
被放了血的族人是活不了的。
哪怕這個時候的族人還活著,也會被埋進土坑裏。
阿英的阿姆就經曆過這樣的事。
她阿姆取血後,被扔進坑洞裏。
族人們把土往她身上潑,她阿姆淚流滿麵的伸手看著她。
張著嘴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那眼神,讓阿英到現在都忘不掉。
心疼,害怕,悲傷,擔憂,不舍。
殺人取血引誘野獸,是她們部落的規矩。
所有族人都知道,選到誰就是誰,沒得選擇。
更不能反抗。
想要反抗就是叛逃部落。
叛逃離開部落,一個人去荒野,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野獸很凶猛也很聰明,隻要你敢一個人,它就會立即盯上你,然後把你咬死拖走。
所以,不管選到誰吊起來取血,不管是選到的族人,還是其他族人,都不會反抗,都會乖乖接受。
阿英那時十二歲,很懂事。
她見過很多次吊人取血的事,每次都和族人們,習以為常的看著。
也會在擠進去後,捧起沙土,扔在坑裏還在顫抖的族人身上。
想著早點掩蓋對方,趕快死掉,免得對方一直抖著身體害怕。
直到選的那個人是她阿姆。
她阿姆吊起來,雙手手腕都被割了一刀,她沒什麽感覺。
因為這樣的事情,她在部落見過很多次。
阿姆的血流進石碗中,她看著也沒什麽感覺。
因為以前吊起來的族人,都是這樣放的血。
阿姆被扔進坑裏時,她還是沒什麽感覺。
還想著等下她要多捧幾捧土,把她快點掩埋掉,讓她別顫抖的發冷。
她是這樣想的。
可看著坑裏阿姆望著自己擔憂的眼神,她卻怎麽都不敢往前走。
把細竹子劈開,把炭芯放進去,用竹子合攏,包裹炭芯。
再用布條纏緊竹身。
竹子頂部放一塊平移筆帽。
筆帽中端有一節小圓木。
被像銅錢孔一樣困著的小圓木,從筆帽中鑽到竹筒筆中。
當炭筆尖短的寫不出字來時,移動銅錢四孔,小圓木就能活動往下落。
小圓木一落下去,就能壓在炭芯上,讓它往下。
如此一來,這根炭筆就能再次書寫。
有點像圓珠筆的理論,事實上挺麻煩的。
但這種炭筆隻有蕭瑟一個人用,也就沒那麽麻煩。
當然,用炭筆在獸皮上書寫,不易保存。
蕭瑟現在隻是用炭筆把藍圖構造出來,隻是為了擦拭,防止自己寫錯。
畢竟那麽大一張獸皮圖。
待到想要保存,她會用色彩來書寫。
阿英明白了,臉上帶笑:“你想等阿秀再次來找你,到時你再和阿葉說出去曆練的事。”
“不是我說,是讓阿秀自己說。”蕭瑟眼光一直落在獸皮上,“在我還沒說出這件事時,這事對於阿秀和阿葉來說,是她們兩人的事。”
“若是我開口了,這屬於部落的事。”
“阿葉不答應也得答應。”
蕭瑟目光移開阿英身上:“我現在還不是沒說嗎,那就讓她們母女倆自個兒好好想想。”
先前阿葉不說那話,她也打算,等到地麵翻新好後,她就和夜風帶著阿地阿趕阿多阿秀他們去荒野外遊遊走走。
隻是她還沒說出來,阿秀卻先一步說了。
不過嗎,提出這想法的未必是阿秀,可能是別的娃崽。
因為別看阿秀是個金剛芭比,也別看她很調皮搗蛋,其實她真的很聽話。
阿葉的性子就是守在部落裏,安安靜靜,平平淡淡的活著,哪也別去。
她這樣想的,自然是這樣教的阿秀。
從小聽著阿葉這話語長大的阿秀,她再能打,再有想法,她都會覺得她要去荒野這想法是錯誤的。
阿葉不會同意,而她不會拒絕阿葉,不會頂撞阿葉。
可這次,阿秀卻興衝衝的跑過來,和她說了這話。
和她平時的想法做風有點不一樣。
一定是有人在背後和她說了,才會讓她衝過來。
蕭瑟猜到她是衝動過來的,才沒有第一時間答應阿秀,而是以各司其職的故事,讓她好好想想。
有想法的娃崽是好的。
但被別人挑起衝動的娃崽,其實並不好。
因為她沒自己真實的想法,會被這個人說一句改變想法。
也會被另一個人說一下,然後又改變想法。
特別是阿葉。
阿葉對於阿秀來說那就是不能拒絕的強大。
隻要阿葉不同意,阿秀就一定不會反抗。
哪怕她很想很想去荒野。
看著吧,阿葉回去後,一定會拉著阿秀,好好細說這件事。
如果幾天過後,阿秀還說這事,她就是阿妖第二。
如果不說這事,以後就是阿葉第二。
阿英聽明白了,笑顏如花:“還得是你啊,阿瑟。”
她根本就沒想到,一件曆練的事會有這麽複雜。
不過想想也對。
並不是所有阿姆,都想要讓自己的娃崽去荒野曆練。
總是擔心害怕難過的。
心中卻為阿瑟歎息,她不但要管成年人強大的事,還要管娃崽成長的事。
真的是很累。
可阿瑟每天都笑盈盈的,對待任何一個族人都很溫柔。
不會衝你大吼大叫,哪怕你該死,她也隻是眼神冰冷。
你想死在她手裏都做不到,因為她不會殺你。
想替她殺人的族人多的很,你不配死的她手裏。
你沒犯錯,阿瑟並不會殺你。
也不會強製的欺負你,折磨你。
可她會要求每一個人都努力,都會。
這讓阿英覺得,活著的人有開口說話的權利。
想想在她們以前的部落,除了特定的一些族人,其他族人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
說讓族人做什麽,那就得做什麽。
說不給你吃,那就不給你吃,沒你開口的機會。
你以為部落族人人數少,就能吃飽,就能安逸嗎?
不,不是的。
他們部隊用她在這裏學到的話來說,就是一個中型部落。
大概有兩三百個族人。
勇士們出去打獵,並不能每次都能找到野獸。
連野獸都找不到,那就更別說打殺了。
找不到野獸,她們的祭司會選出一個族人來,吊在部落的樹枝上,割掉對方的手腕取血。
再讓打獵的勇士們,帶著取下來的血去引誘野獸。
祭司說這樣的血會讓野獸興奮的衝出來。
以前她不懂為什麽野獸聞到這種人血就會興奮的衝出來。
現在,她懂了。
因為野獸本來就是吃人類的,聞到人類的血,它們自然衝出來。
其實不用把一個族人吊起來放血,再帶去荒野。
隻要在荒野,抓隻小走獸放點血,照樣能把野獸引誘出來。
可惜那時的她們不懂。
都聽從祭司的話這樣做。
被放了血的族人是活不了的。
哪怕這個時候的族人還活著,也會被埋進土坑裏。
阿英的阿姆就經曆過這樣的事。
她阿姆取血後,被扔進坑洞裏。
族人們把土往她身上潑,她阿姆淚流滿麵的伸手看著她。
張著嘴卻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那眼神,讓阿英到現在都忘不掉。
心疼,害怕,悲傷,擔憂,不舍。
殺人取血引誘野獸,是她們部落的規矩。
所有族人都知道,選到誰就是誰,沒得選擇。
更不能反抗。
想要反抗就是叛逃部落。
叛逃離開部落,一個人去荒野,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野獸很凶猛也很聰明,隻要你敢一個人,它就會立即盯上你,然後把你咬死拖走。
所以,不管選到誰吊起來取血,不管是選到的族人,還是其他族人,都不會反抗,都會乖乖接受。
阿英那時十二歲,很懂事。
她見過很多次吊人取血的事,每次都和族人們,習以為常的看著。
也會在擠進去後,捧起沙土,扔在坑裏還在顫抖的族人身上。
想著早點掩蓋對方,趕快死掉,免得對方一直抖著身體害怕。
直到選的那個人是她阿姆。
她阿姆吊起來,雙手手腕都被割了一刀,她沒什麽感覺。
因為這樣的事情,她在部落見過很多次。
阿姆的血流進石碗中,她看著也沒什麽感覺。
因為以前吊起來的族人,都是這樣放的血。
阿姆被扔進坑裏時,她還是沒什麽感覺。
還想著等下她要多捧幾捧土,把她快點掩埋掉,讓她別顫抖的發冷。
她是這樣想的。
可看著坑裏阿姆望著自己擔憂的眼神,她卻怎麽都不敢往前走。